第二章 经济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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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3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济结构
分类号: F121
页数: 11
页码: 306-3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1988~2010年经济结构,1988年初,经济以国营、集体经济为主。三次产业结构中以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为48.9%;第一产业居第二位,为30.5%;第三产业居第三位,为20.6%。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和经济发展,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国有、集体经济比重逐年降低,民营经济成为全市国民经济主体。至2010年,非公有制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8%;私营和股份制商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6%。在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缩小,1991年开始低于第三产业比重,一、二、三产业比例分别由1987年的32.1%、50.2%、17.7%,变为24.6%、47%、28.4%。以后第一产业比重继续缩小,第二产业稳定,第三产业上升。至2010年,第一产业占6.2%,第二产业占59.6%,第三产业占34.2%。
关键词: 余姚市 经济结构 所有制

内容

1988年初,经济以国营、集体经济为主。三次产业结构中以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为48.9%;第一产业居第二位,为30.5%;第三产业居第三位,为20.6%。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和经济发展,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国有、集体经济比重逐年降低,民营经济成为全市国民经济主体。至2010年,非公有制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98%;私营和股份制商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6%。在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缩小,1991年开始低于第三产业比重,一、二、三产业比例分别由1987年的32.1%、50.2%、17.7%,变为24.6%、47%、28.4%。以后第一产业比重继续缩小,第二产业稳定,第三产业上升。至2010年,第一产业占6.2%,第二产业占59.6%,第三产业占34.2%。
  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农业所有制结构
  1988年,继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经营的土地、山林和养殖水面为集体所有。
  1994年开始,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逐步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允许农民依法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1999年,开展土地二轮承包,继续搞好统分结合。至2010年,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65万公顷,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9%,主要模式是家庭经营型、基地生产型。山林面积4648.7公顷(含宁波林场)。
  1988年,有国营农场3家(包括黄湖农场)、林场2家(包括宁波林场)、茶场1家,有集体渔场5家,乡办林场13家、特产场10家,还有一些村办茶场。1992年后,对公有制农、林、渔、茶场等进行改制,除少数仍为国有或集体外,其余或歇业或解体或转为个体经营。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新型农业企业,其基本形式为公司+基地+农户,所有制性质一般都为民营。至2010年,余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7家,加工产值97.5亿元,利税3.6亿元,出口交货值1.38亿元。产品涵盖畜禽、水产养殖加工和蔬菜、林特产品种植加工等,均为非公有制企业。
  工业所有制结构
  1988~2010年,工业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由单纯的公私两种所有制演变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公私混合(合营、股份制)和中外、姚港、姚台合资合作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
  1988年初,有工业企业9240家,其中国营企业46家,占0.5%;集体企业2502家,占27.1%;联户及个体工业6690家,占72.4%;其他经济类型2家。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24.65亿元,其中国营企业完成5.42亿元,占22%;集体企业完成17.43亿元,占70.7%;村以下企业完成1.64亿元,占6.7%;中外合资企业完成0.16亿元,占0.6%。
  20世纪90年代后,工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相继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股份制企业和港澳台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逐渐增加。至1995年,全市有工业企业15335家,其中村以上独立核算企业3501家,村以下企业11834家。在村以上企业中,国有企业32家,集体企业3340家,其他类型企业129家(私营企业7家、联营企业8家、股份制企业23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2家、外商投资企业69家)。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39.35亿元(1990年不变价),其中国有企业完成13.2亿元,占5.5%;集体企业完成101.36亿元,占42.3%;其他类型企业完成23.68亿元,占9.9%;个私经济完成101.11亿元,占42.3%。国有及集体经济比重大幅度下降。
  2001年,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基本完成,民营经济占据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是年,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规模企业574家(以下简称规模以上企业),其中国有企业4家,私营企业65家,联营企业3家,股份制企业231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5家,外商投资企业50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64.1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完成1.37亿元,占0.8%;集体企业完成26.81亿元,占16.3%;私营及其他类型企业完成135.92亿元,占82.8%。
  2010年,工业企业27278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731家、规模以下企业25547家。
  商业所有制结构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分步推进商贸体制改革,商贸流通领域出现适应性转变,商业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国营、集体商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个体、私营、股份制等所有制形式商业快速发展。1993年后,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增多。
  1987年,国营商业单位(含网点、下同)297家,供销合作社商业单位798家,集体商业单位863家,有证个体商业经营户9094户。是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9亿元,其中国营商业占25.7%,供销社商业占20.5%,集体商业占19.4%,个体商业占22.5%,其他商业占11.9%。呈国营(含供销社)、集体商业为主,个体商业起步发展的格局。
  1992年出现股份制商业。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商业占44.6%,集体商业占23.3%,个体和私营商业占21.1%,股份制商业占0.4%,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商业占1.1%,其他商业占9.5%。
  1997年,国有、集体商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私营和股份制商业快速发展,商业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00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19亿元。其中,国有商业完成0.29亿元,占0.5%;集体商业完成0.19亿元,占0.3%;私营和个体商业完成49.06亿元,占80.2%;股份制商业完成5.74亿元,占9.4%;其他商业完成5.91亿元,占9.6%。
  2010年,批发和零售企业21753家,其中限额以上(指商贸批发企业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175家,具体分为国有4家(含国有独资公司)、集体1家、私营142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27家、联营1家;在批发和零售企业中,私营企业有3661家。
  2010年,住宿餐饮业1903户,其中限额以上(指住宿餐饮业年末从业人员在40人及以上,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36家,即集体企业2家、有限责任公司1家、私营企业32家、港澳台商企业1家。
  第二节 产业结构
  第一产业结构
  第一产业一直以种植业为主,其次为畜牧业。
  1987年,农业总产值,包括种植、林、牧、副、渔5业(当年价,以下同)5.09亿元。其中种植业3.01亿元,占59.1%;林业0.29亿元,占5.7%;畜牧业1.15亿元,占22.6%;副业0.48亿元,占9.4%;渔业0.16亿元,占3.1%。种植业以粮、棉、油为主,随着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总产值构成发生明显变化。
  1993年起,取消副业产值统计项目。是年,农业总产值11.77亿元,比1987年增加1.31倍,年均增长15%。各业比重为种植业71.9%、林业6.4%、畜牧业17%、渔业4.7%,以后数年各业比重保持稳定。1999年,种植业比重达到75.3%,以后逐年下降,渔业比重上升。2003年增加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统计。是年,各业比重为种植业65.9%、林业4.6%、畜牧业16.5%、渔业12.2%、农林牧渔服务业0.8%。
  2010年,农业总产值54.39亿元,其中种植业35.72亿元,占65.7%;林业2.33亿元,占4.3%;畜牧业11.29亿元,占20.8%;渔业4.6亿元,占8.4%;农林牧渔服务业0.45亿元,占0.8%。与1987年相比,种植业比重上升6.6个百分点,林业下降1.4个百分点,渔业上升5.3个百分点,畜牧业下降1.8个百分点。其间,种植业内部结构亦发生重大变化,粮、棉、油作物的主导地位逐渐被蔬菜、水果、花卉等经济作物替代。
  第二产业结构
  第二产业一直以工业为主导,建筑业所占比重不大。1987年,建筑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比重为4%。1990年上升至9.8%,1993年达到11.7%,以后逐年下降,至2000年,为5.8%。此后10年无大的变动。2010年,建筑业增加值为20.9亿元,占第二产业增加值的6.2%。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18.87亿元,占总额的90.3%;建筑安装业0.83亿元,占4%;建筑装饰业1.15亿元,占5.5%;其他建筑业0.05亿元,占0.2%。
  工业以制造业为主,1987年有31个行业,其中制造业3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1个。当年工业总产值超亿元的行业有: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5.4%;纺织业占15.4%;塑料制品业占14.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5.6%;机械工业占8.5%;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5.3%;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占5.7%。行业占比为前志所记。
  1995年,食品、纺织、塑料制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机械制造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6大传统行业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以后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发展迅速。2000年,规模以上企业中,形成8大支柱行业,依产值占比分别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27.3%,金属制品业占9.7%,塑料制品业占8.9%,机械制造业占7.8%,纺织业占7.3%,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5.7%,仪器仪表业占5.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5.5%。
  2001年后,逐步形成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为龙头,包括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光电一体化、生物化学等新兴行业,涵盖3大门类34个大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其中,制造业3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个,采矿业1个。
  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八大支柱行业依次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25.5%)、塑料制品业(占16.7%)、机械工业(占8.7%)、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占7.3%)、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占5%)、金属制品业(占4.9%)、纺织业(占3%)、仪器仪表业(占2.1%)。与2000年的八大支柱行业相比,结构发生明显变化。金属制品、纺织、塑料制品等传统行业比重下降,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位居八大支柱行业之首。
  1987年,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占57.7%,重工业占42.3%,此后轻工业比重逐年下降。1993年,轻工业占50.3%,重工业占49.7%。2002年后,轻工业比重下降至50%以下,重工业比重稳步上升,这一态势持续至2010年。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31家,轻工业665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38.4%,完成工业总产值419.63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1.6%;重工业占58.4%。
  第三产业结构
  1987年,第三产业第一层次,包括农林牧渔服务、地质勘探、水利管理、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及住宿业,占三产增加值比重为61.4%;第二层次,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社会服务业,占27.2%;第三层次,包括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科研、教育、文艺、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占7.4%;第四层次,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行业,占4%。
  1988~2010年,第三产业呈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态势。产业内部结构亦在发展中不断趋向优化,传统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下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上升,生产、生活服务业协调发展。
  1993年,三产内部各层次比重分别为,第一层次58.5%、第二层次29.9%、第三层次7.2%、第四层次4.4%。
  2002年,三产内部各层次比重分别为52.1%、30.3%、10.2%和7.4%。
  2003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第三产业各行业增加值比重:交通运输仓储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26.4%;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29.4%;金融业11.7%;房地产业8.5%;其他服务业24%。
  2010年,交通运输仓储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8%,与2003年相比,比重下降18.4个百分点;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占29.1%,比重持平;金融保险业占17%,比重上升5.3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占14.2%,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其他服务业占31.7%,比重上升7.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形成以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为主导,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及邮电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为重要组成部分,带动其他服务业发展的新格局。
  第三节 劳动力结构
  城镇劳动力就业结构
  1988年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矛盾突出,安置渠道不畅,就业难度大,劳动用工开始探索优化劳动组合,劳动力在国营、城镇集体企业就业占绝对比例。是年,国营单位从业人员35729人,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39791人,合资、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仅637人。从业人员一产、二产和三产比例为4.7%、45%和 50.3%,就业行业主要是工业制造业。
  1989~1997年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多种经济组织形式不断发展,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逐步废止,1989年开始,实施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1993年起,实施企业自主招工政策,全市就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1997年,国有单位从业人员75956人,集体单位从业人员25973人,合资、私营经济从业人员11841人;从业人员一产、二产和三产比例依次为2.4%、47.9%和49.6%。就业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形成以制造业为主,建筑、交通运输、服务、金融和房地产等多头并进的就业局面。
  1998~2010年 2000年,国有单位从业人员45206人,从业人员一产、二产和三产的比例依次为1.9%、35.1%和62.9%,第三产业从业开始占绝对地位。就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和房地产业。2000年底,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完成改制,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大幅减少,合资、私营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开始大幅增加。此后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用工出现紧缺,就业结构随着企业改造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而调整。2010年,全市国有单位从业人员69018人,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1869人,私营经济从业人员40759人。从发展趋势上看,就业转向以第二产业、私营经济组织为主。
  城乡劳动力就业结构
  2003年,建立年度城乡劳动力调查制度,对城乡劳动力性别、年龄、学历、健康、就业、从事产业等进行调査,发布年度全市劳动力资源调査报告白皮书,使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结构进一步清晰。2010年,全市共有城乡就业人员398697名。其中,第一产业50647人、第二产业204995人、第三产业143055人,结构比分别为12.7%、51.4%和35.9%,与2003年同比一产下降6%,二产上升2.7%,三产上升3.3%。
  第四节 投资结构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投资主体岀现多元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投资产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投资主体结构
  198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7亿元。其中,国营投资额0.51亿元,占17.8%;集体投资额1.27亿元,占44.3%;私人、私营投资额1.09亿元,占37.9%。
  1991~1995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3.08亿元。其中,国有投资额24.52亿元,占29.5%;集体投资额30.84亿元,占37.1%;私人、私营投资额19.94亿元,占24%;其他投资额7.78亿元,占9.4%。
  1996~2000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8.98亿元,与前5年投资相比增长79.3%,年均增长12.4%。其中,国有投资额22.55亿元,占15.1%;集体投资额64.58亿元,占43.3% ;私人、私营投资额34.23亿元,占23%;其他投资额27.62亿元,占18.5%。
  2004年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由城镇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以上项目投资,农村非农户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农户投资四大部分组成。是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3.91亿元,按投资主体分:国有投资额20.24亿元,占17.8%;集体投资额5.62亿元,占4.9%;股份制经济投资额17.29亿元,占15.2%;私人、私营投资额49.22亿元,占43.2%;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额19.83亿元,占17.4%;其他投资1.71亿元,占1.5%。
  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19.2亿元。其中,国有投资额41.15亿元,占18.8%;集体投资额13.7亿元,占6.3%;股份制经济投资额24.96亿元,占11.4%;私人及私营投资额120.01亿元,占54.7%;其他投资额19.38亿元,占8.8%。
  投资产业结构
  1987年,生产性投资1.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5.3%。
  1990年起,固定资产投资分产业统计。是年,第一产业投资占投资总额的4.1%,第二产业投资占26.5%,第三产业投资占69.4%。是年,开始房地产投资统计,总额0.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2%。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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