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交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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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25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交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511.3
页数: 4
页码: 247-248
摘要: 本章记述了余姚市交通体制改革,包括了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运输企业及运输体制改革、运输管理机构设置及变化等等。
关键词: 余姚市 交通运输 管理体制

内容

1988年前,公路建设主要靠财政投入。20世纪90年代始,打破单一财政投入体制,开始多元化投入。通过着力改革运输体制,培植个体、民营企业等,加快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第一节 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设立公路改造基金
  1988年前,公路建设主要依靠市(县)财政拨款和上缴养路费返还两部分资金。根据“民办公助和谁受益谁出钱”原则,向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业主筹集公路改造资金。1990年1月至1992年12月,共筹集资金608万元。1999年,公路改造基金停止收取,9年累计筹集公路改造资金8129.7万元。
  建立“四自”公路建设模式
  1993年,余姚公路建设开始走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新路子。至2010年,共建设6条“四自”公路,即梁周公路、甬余余夫公路、329国道余姚段、东环线、杭州湾大桥余慈连接线、329国道复线。
  公路建成后,设5个收费站,按不同车辆种类收取2~30元不等的车次费。余姚马渚收费站,1995年12月开始收费,期限30年。61省道江余收费站余姚收费点,1995年12月开始收费,期限30年。余姚梁周公路收费站,1997年2月开始收费,期限30年。梁周公路收费站陆埠检(补)票点,2002年3月起收费。329国道慈余收费站余姚收费点,2000年6月起收费,期限30年。
  2006年7月1日起,余姚马渚收费站、61省道江余收费站(余姚至宁波方向)、329国道慈余收费站余姚收费点(余姚至杭州方向)暂时停止对余姚籍车辆的过站收费,免收的余姚籍车辆的通行费由市财政统一向宁波港舜交通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合作公司支付。
  实施交通投资多元化
  成立交通投资公司 1995年11月,设立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96年4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为国有独资企业。1993~2000年,先后利用银行贷款,建设“四自”公路项目6个。2010年注册资本1.88亿元,总资产43.55亿元,净资产9.19亿元。
  引进港资参与公路建设 1997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甬余余夫公路、梁辉至周东一级汽车专用道(梁周公路)、329国道余姚段3个“四自”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在香港与亚太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合作谈判,2000年1月签约。同年6月,组建设立宁波港舜交通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合作公司,经营并管理329国道、甬余夫公路、梁周公路等3条“四自”公路,共筹集公路建设资金5.76亿元。
  实施道路交通与房地产联合开发 1997年7月,实施市五金市场一期工程建设。市政府权限范围内收取的各种建设规费扣除市政公用设施代建费用后,返还给交通局,并缓缴各类主要税收,用于城区汽车西站、东站等公用型汽车站场建设。2000年3月,市五金市场二期工程建设继续按一期工程政策执行,返还资金专项用于新建北路道路建设。2000年4月,实施新建北路街景改造工程,采用道路建设和两旁商业用房开发结合,将商业用房开发所得资金专项用于新建北路道路建设。
  第二节 运输企业及运输体制改革
  运输企业改革
  运输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1989年,国营运输企业进行以经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改革。1994年后,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2003年,根据运输市场发生的变化,实施“滚动发班、沿途设站、服务规范”客运原则,推行内部资产授权经营改革。
  运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91年初,市交通局有下属运输企业12家。1997~2000年,4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8家歇业停产。同时,按相关政策对职工进行安置处理(相关政策见第十四编第一章第三节《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和第二章第三节《城镇集体企业用工制度改革》)。
  运输管理机构设置及变化
  市公路管理所 1987年9月成立。
  市公路稽征所 1989年9月成立,与余姚市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
  市航运管理所 前身为1949年11月成立的省航务局余姚管理站,1985年改为市航运管理所。
  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1993年1月,合署办公的市公路管理所、市公路稽征所与市航运管理所合并,更名为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至2010年,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增挂的牌子有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市公路稽征所、市道路运输稽查大队、市港航管理处、市航道管理处。
  城区公交体制改革
  国有经营 1990年3月,成立市公共汽车服务站,为全民事业单位。1991年1月,变更为市公共交通公司。
  国有控股经营 2001年4月,市公共交通公司改制为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51%股份、自然人占49%股份)。2007年8月,公交归交通局管理,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份转让给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7月,公司自然人49%股份由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收购。
  恢复国有经营 2010年8月,市三兴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资产和105路等5条公交线路经营权由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城区公交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恢复国有经营体制。
  交通规费征收改革
  公路养路费征收改革 1998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采用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方法征收公路养路费。1999年10月,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征收养路费改为征收燃油税,即“费改税”,2009年1月正式实施。
  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改革 1994年1月,车购费改为由车辆落籍地交通部门向义务缴费人征收。时由交通部门设专人负责征收全市农用汽车、拖拉机、挂车、摩托车车购费。2001年1月,车购费改为车购税,征收范围、标准不变,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在没有正式移交之前,仍由交通部门代征。
  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
  以条为主管理体制 1991年前,市公路段系宁波市公路总段下属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国道、省道及部分重要县、乡道路,在宁波市公路总段领导下,由公路段实施养护改造。域内县、乡道路养护改造由市交通局负责,市交通建设管理所负责养护。
  以块为主管理体制 1991年4月,公路段成建制下放余姚市,实行以县(市)为主的双重领导,负责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1996年7月,市公路管理段和市交通建设管理所合并,对外称市公路管理段。1997年4月,撤销21个养护道班,组成城郊、姚北、姚东、姚南4个区域养护站和4个路政中队。
  成立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2000年8月,组建养护总站(养护总公司)。2001年12月,撤销养护总站(养护总公司),组建4家区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即城郊、姚北、姚东、姚南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与公路段脱离关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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