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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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0180
颗粒名称: 第六编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25
页码: 166-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1988-2010年环境保护情况,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察和监测、生态市建设等。
关键词: 余姚市 环境保护 水质监测

内容

1988年后,余姚工业快速发展,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增加。电镀、冶炼、陶瓷、化工、化纤、棉纺、印染、造纸、小火电、榨菜加工等污染行业的发展,农药的广泛使用,人口的大量增加(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家用小汽车的普及,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日益严重。1990年后,环境保护开始由侧重于工业企业“三废”的排放管理走向污染源头的治理。整治电镀行业、榨菜加工行业,关停一批化纤、冶炼、小火电等重污染企业。2000年后,重视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发展。2004年,启动生态市建设。2008年,余姚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保节能新型示范城市。2010年10月25日,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列2009年度浙江省各县(市、区)第二名。
  地表水水质监测点,由省环保厅(局)确定,主要分布在内外姚江,一般小河道不设监测点。从表面上观察,1988年后,一些小河道河床抬高,水草堵塞,流水不畅,污染严重。污染源主要是工业废水、农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姚北地区还有腌制榨菜产生的废水排放。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加大对工业废水排放的处置和整治力度。2005年,开始建立全市河道保洁制度,水质有一定好转,但与20世纪80年代初相比仍有差距。
  第一章 环境质量
  1988年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水质污染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2000年后,人民收入提高,家用小汽车大幅增加。2010年,小汽车超过11万辆,是影响大气和声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
  1988~2010年,对土壤环境质量未监测。本章主要记述水、大气和声3个方面的环境质量。
  第一节 水环境质量
  姚江水质总体水平
  1988~2010年,对主要河道和湖库水环境质量进行定点、定期监测。分3个阶段定期监测,分别是1988~1994年、1995~2000年和2001~2010年。
  1988~1994年,姚江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差。1995年,贯彻实施《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对姚江两岸污染企业的关、停、转、迁等措施及实施城区及乡镇生活污水的收集、输送和集中处理,姚江水质出现明显好转。据监测数据表明,到2005年姚江全线基本恢复Ⅲ类水质,与1995年相比,提高2个以上等级;与2003年相比,提高一个等级,水质整体以Ⅲ和Ⅳ类为主;污染因子(物)主要为氨氮、石油类等,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偏高。2010年,姚江各监测点位基本以Ⅲ类水质为主(除氮、磷外);饮用水源的南部湖库水环境质量总体合格,部分水库受到居民生活、山林种植和渔业养殖等污染,出现一定程度的富营养化。近岸海域受到一定程度污染,属超Ⅳ类标准,污染物主要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
  姚江及其主要支流水质监测
  1988~1994年,姚江水质监测分为内外姚江监测。全年分平水期(4月份)、丰水期(7月份)、枯水期(12月份)3次采样监测。内姚江监测站位9个,分别是地浦湾(1990年前为兰墅桥)、西洋桥、姚江桥(1991年前监测点为仁寿桥)、联盟桥、三官堂桥、念慈桥、东公路桥、三江口、最良桥;外姚江监测站位2个,分别是菁江渡、下陈渡。
  1988年,监测项目为pH值、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浑浊度及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挥发酚、六价铬、铜、锌、铅、砷、镉、石油类含量,共16个项目。1992年,开始釆用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的水质类别法评价。地表水评价根据姚江污染特征,取代表姚江水质的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浑浊度及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石油类、铜、锌含量,共11个指标。
  1995年开始,监测站又承担车厩、丈亭三江口、郁浪浦、浦口闸、咸池共5个断面及10个采样点的监测分析任务,监测站位增加到内姚江水质点位9个,外姚江7个,水源保护区监测点位3个。姚江监测站位按平、丰、枯水期各1次釆样。
  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990年开始,对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站位包括陆埠水库、四明湖水库、大池墩水库、寺前王水库及牟山湖。监测项目有pH值、溶解氧、高镒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硬度、浑浊度及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六价铭、铜、锌、悬浮物、石油类含量,共14个项目。监测频次每年两期,即丰水期(7月)和枯水期(12月)。
  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监测
  2005年开始,对近岸海域进行水环境监测,在泗门镇北部近岸海域布设1个监测点。2005~2010年,监测站位水质为劣Ⅱ类,超过Ⅱ类功能区目标,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其他10个评价项目(铜、锌、铅、镉、汞、砷、pH值、溶解氧、非离子氯、石油类等)均优于Ⅱ类海水标准,达标率100%。
  第二节 大气环境质量
  空气主要污染物
  市域内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是总悬浮颗粒物(TSP)、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硫(SO2),空气污染以降尘、总悬浮颗粒物(TSP)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主。1988~2010年,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浓度整体无明显变化趋向,而总悬浮颗粒物及降尘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大气环境污染类型属煤烟型,除酸雨外,各项指标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不含降尘)要求(1996年前评价用GB3095-85二级标准),总体水平较好。雾霾的主要成分可入肺颗粒物 (PM2.5)因当时没有相应标准,未进行监测和评价。
  城区酸雨状况
  1996年前城区属非酸雨区,后随北方大气污染物长距离传输、工业经济大发展、能源消耗猛增、汽车数量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加剧,1997~2003年属轻、中酸雨区,2004~2009年属重酸雨区,且酸雨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国家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改进燃烧技术,降低硫、氮等酸性气体的排放,2010年稍有好转。
  第三节 声环境质量
  1988~2010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对城区各功能区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各功能区噪声超标情况以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最为严重,居民文教区次之,工业集中区居后。2000年后,基本达标。2001~2005年,城区噪声等效声级在55~56分贝(db),噪声达标区覆盖率86%。2006年后,城区各功能区噪声全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但随着城区不断扩张,道路结构不够完善,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交通噪声污染依然突出。
  第二章 环境污染
  市内环境污染主要有水污染,来源于工农业生产及生活废水,其次是大气污染。2000年后,随着汽车的增多,噪声和大气污染加重。另外还有固体废弃物污染以及电离、电磁辐射污染等。
  污染源普查,2007年5月开始,2008年全面展开,至年底结束。
  第一节 水污染源
  市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生活、农业、畜牧场、渔业养殖时产生的废水和姚北地区腌制榨菜时产生的废水等,以工业废水为主。
  第二节 大气污染源
  市域大气污染源主要分布在工业集中区和市区,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等。
  第三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994年,进行固体废物登记申报工作,调查涉及23个行业,155个污染源,固体废物年产生量86126吨,申报登记固体废物分三大类,即危险废物、有害废物、一般废物。1996年后,每年进行调査申报。“十一五”期间(2006~2010),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量减少,处置量增加,主要是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第四节 其他污染源
  电离辐射污染源
  密封放射源 2004年,开展清查放射源专项活动,有涉源单位25家。2007年6月,市环保局成立辐射管理科,并设专人负责辐射监管工作。2010年6月,余姚成为放心放射源县(市)。是年,有放射源使用单位40家,主要应用于不锈钢冷轧行业,共计放射源217枚。其中,Ⅳ类源208枚,均为Am-241;V类源9枚,主要为Kr-85、Co-60等。Am、Kr、Co分别为镅、氪、钴的元素符号。
  射线装置 有射线装置110台。其中,Ⅲ类射线装置93台,主要为医用X射线机;Ⅱ类射线装置17台,主要为X射线探伤仪和电子加速器等。
  电磁辐射污染源
  2010年底,电磁辐射污染源主要有四类:一类是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全市有各类广播电视发射设备5台,其中广播2台、电视2台、广播转发设备1台;第二类是通信、雷达及导航设备,全市拥有各类通信发射设备1039台,包括无线电台、蜂窝电话基站、集群电话基站、微波站、卫星地面站等;第三类是电力高压线及高压电缆,全市有110千伏至500千伏的高压输电线86条,总长度为1089.09千米;第四类是电力系统高压变电站,全市有各类高压变电站30座,高压变压器57台,总容量639.9万千伏安。
  噪声污染源
  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工厂企业,娱乐场所、餐饮业等三产行业,机动车辆,建筑工地。
  2003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比2002年有所下降。功能区噪声除工业区外,全年昼夜等效声级均超标。市区主要交通干线的噪声等效声级的平均值67.8分贝,超标率为25%。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值一直位于54~56分贝之间,污染程度稳定。2006~2010年,城区噪声超过60分贝的区域从2006年的6.7%降到2010年的5%,生活在噪声超过60分贝区域的人口也从2006年的7.4%降到2010年的4.6%。
  第五节 污染源普查
  工业污染源普查
  2007年5月至2008年底,共普查14202家企业,涉及36个行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采矿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915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1074家。工业企业普查数量以泗门镇1345家为最多,其中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132家。以四明山镇18家工业企业为最少,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仅1家。
  2007年,工业用水4176.51万吨,废水产生量2303.6万吨,废水排放量2198.69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产生量15341.86吨,排放量10105.53吨;氨氮产生量692.16吨,排放量599.86吨。全市废水类型主要为制造业废水。。其中,废水产生量以印染、漂染类型最多,达730.76万吨,占废水量总量的31.7%;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行业为最大,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3842.5吨,氨氮排放量达477.06吨。
  同年,工业原煤消耗量总量为106.15万吨,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12.24万吨标准煤;锅炉总数216座,窑炉总数234座;有废气治理设施150套;工业废气排放量2557872.64万立方米,其中燃烧过程废气排放量为1504594.28万立方米,废气处理量为901745.16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产生量10914.95吨,排放量8749.69吨;工业粉尘产生量17937.35吨,排放量1658.99吨;氮氧化物产生量7155.25吨,排放量7155.25吨;烟尘产生量146517.59吨,排放量5032.58吨。
  2007年,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71.62万吨,综合利用68.89万吨,处置量为2.7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6.2%(此处数字与前面表格不一致,因普查范围不同);固体废物产生量以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行业为最大,达44.92万吨;产生工业危险废弃物5379.84吨,综合利用量为2435.65吨,处置量为2944.19吨。从危险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分析,表面处理废弃物产生量最大,达3649.66吨。
  同年,有电磁辐射设备、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单位共71家,其中工业企业55家、医院16家。设备总数214台(个):电磁辐射设备23家共29台,其中工业企业21家共26台,医院2家共3台;放射源共30家,都是工业企业,共143个,主要分布于钢压延加工行业;射线装置企业18家共42个,其中工业企业4家共11个,医院14家共31个。
  生活污染源普查
  2007年,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总数1157家,主要是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医院和其他服务业。生活源污水排放总量为6102.74万吨,其中城镇居民污水排放量5809.31万吨、占总量的95.2%,其余行业污水排放量合计不足5%。全市生活源共消费煤炭16.57万吨,燃料油7.21万吨,液化石油气2.91万吨。生活源废气排放量192225.53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2190.1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793.57吨,烟尘排放量667.68吨。生活污染源中,城镇居民生活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最大,废气排放量107596.16万立方米,占排放总量的56%;二氧化硫排放量1212.56吨,占排放总量的55.4%;氮氧化物排放量608.12吨,占排放总量的76.6%;烟尘排放量178.82吨,占排放总量的26.8%。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24万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21.35万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为主,其中无害化填埋量为16.14万吨,占总填埋量的81.6%。医疗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37.6吨,无害化处置量637.6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
  2007年,有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家为污水处理厂,1家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中1家为城市污水处理厂,3家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9.1万吨/日。污水排放量1930.85万吨,污水实际处理量为1930.85万吨,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1312.8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618.05万吨;污泥产生量11761.17吨,污泥处理量11761.17吨。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量7065.41吨,排放量1184.29吨;氨氮削减量299.38吨,排放量147.34吨。
  垃圾填埋场1家,位于凤山街道桐张岙,年实际垃圾处理量25.55万吨。
  第三章 环境污染防治
  1988年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污染成为百姓日益关切的问题。2000年后,对外招商开始注重项目质量。选商选资,选优选强,优先考虑高科技项目,拒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2004年后,加大治污力度,发展低碳经济、绿色产业。
  第一节 新污染源控制
  1986年起,开始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世纪90年代,开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2002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节 污染源治理
  专项环境执法
  成立领导小组 1991年,成立烟控区建设领导小组。对74E级锅炉落实治理任务,对部分污染严重的炉、灶、窑提出改造更新计划,并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和验收检査,发放合格证。
  建设烟控区1992年,建成13平方千米的烟控区,与53个单位签订改造炉、窑、灶责任状,与60个单位签订E级锅炉改进烧法责任状。
  检查和治理 1993年,对16个重点污染企业、行业进行抽査。1994年,对余姚第一化纤厂、余姚造纸厂、余姚久丰染色厂、余姚毛巾厂等重点企业进行检查。1995年后,每年进行专项治理。2010年,开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的百日攻坚行动,对16人进行行政拘留、22家企业采取断电措施、14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制度
  “一控双达标”专项行动1996年,成立市“一控双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一控双达标”指的是,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空气和地面水排放分别达到规定标准。1997~1999年,对111家企业限期治理,要求按时完成工业污染源限期达标工作;加大对小造纸厂、小制革厂、小电镀厂等“十五小”的取缔力度,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至2000年7月31日,312家工业污染企业,297家实现达标排放,15家企业被关停,累计投入资金5920万元。2000年8月25日,通过宁波市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综合验收,实现工业污染源的达标排放。与1996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27.2%,COD(化学需氧量)削减92.3%,挥发酚削减99.9%,六价铬削减79.7%,氰化物削减81.4%,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大气污染物废气排放量削减18.4%。烟尘排放量削减47.1%,粉尘排放量削减43.2%,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46.8%,排放达标率为100%。
  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1991年,开始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当年排污申报登记的企业有50家。1997年,开始全面实施申报登记制度,当年排污申报登记的企业有814家,其中小餐饮、美容、洗头房等服务业502家,2003年为370家,2006年和2007年均为215家,2008年220家,2009年289家,2010年338家。
  1992年,对15家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到2010年底,共核发8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
  第三节 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饮用水源保护
  四明湖水库上游环境整治 1997年,梁弄镇被列入1997~2002年宁波市环境重点整治的区域,目标任务是保护四明湖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相应水质标准。2003年开始,筹划实施环湖及镇区污水收集一期工程。工程设计排放量为每日1万吨,管线全长15.29千米,建污水泵站1座,配备55千瓦潜污泵4台。管线沿城区至梁弄改建公路铺设,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2006年底完工并通过验收。2008年,开始筹划实施四明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二期工程。到2010年底,累计投入资金3000万元,污水收集量达到每日1200吨,每年向四明湖水库少排放污水40多万吨。
  陆埠水库上游环境整治 2008年,成立陆埠水库上游环境整治领导小组。2009年5月25日,召开上游环境整治规划工作会议。至2010年6月13日,完成袁马村共11家发蓝酸洗企业废水收集,每月收集350吨。
  烟控区建设
  1992年,建成城区烟尘控制区面积13平方千米,范围东至东江、竹山江,南至最良江,西至外环线,北至胜归山、老加油站一带。1995~1998年,开展329国道沿线乡镇烟尘控制区建设。1995年,建成临山镇烟尘控制区,面积4.5平方千米。1996年建成低塘、黄家埠镇烟尘控制区,面积分别为8.4平方千米、3.75平方千米。1998年,建成泗门、朗霞镇烟尘控制区,面积分别为3.71平方千米、2.5平方千米。1997年,开展城区烟尘控制区扩建,1998年建成,范围为东至东江、竹山江,南至远东工业城南端,西至梁周线,北至塑料城北端,包括塑料城及新建北路两侧各200米。扩建面积7.82平方千米,城区烟尘控制区面积达到20.82平方千米。2000年,再次开展城区烟尘控制区扩建,2002年建成,范围为东至东环北路,南至高速公路,西至梁周线—玉立南路,北至余慈公路。扩建面积11.59平方千米,城区烟尘控制区面积达到32.41平方千米。扩建后烟尘控制区总面积约为55.27平方千米。
  噪声达标区建设
  1995年,市政府提出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工作目标。1类标准适用区域(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目标拟定姚江以南,最良江以北,竹山江以西区域,此区域居住人口相当密集,成片的有上菱新村、卧云商寓、舜南新村、花园新村、南雷里、南园新村、三江口新村等居住区以及市政府大院等机关办公区,区域面积约3.25平方千米。
  2005年,两个因功能性质有较大变化的区块,对其功能定位进行变更,原工业C1区(姚江以北、梁周线以东、胜归山以南、玉立路以西)的铁路以北部分和工业C2区(铁路以北、东江以西、东环北路以南、中江以东)的整块区域由原来的工业区块变更为混合区块。本次调整中增设5个居住区、1个混合区、1个工业区区块。
  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
  电镀行业专项整治 1995年,共清理取缔无证电镀企业28家,41家电镀厂落实治理方案。2001年,全市最大的电镀企业市电镀厂搬到黄家埠镇工业功能区。接着斗门电镀厂等5家企业搬到黄家埠镇工业功能区。搬迁改造的第二步是把姚江沿岸的电镀企业搬到地处姚北的小曹娥镇海涂工业功能区,同时将分散在其他地区的9家电镀企业搬迁到临山镇。2007年,开展电镀企业规范整治工作。2008~2009年,对黄家埠、小曹娥镇两个电镀园区的所有入园企业实行全面整治,基本消除渗漏现象。2010年5月,成立小曹娥镇电镀园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20家电镀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历时3个月,投入资金1.3亿元,电镀园区自动线率从整治前的77.3%提升到85.8%。同年8月,对黄家埠镇工业功能区电镀行业12家企业的96个车间进行整治,至11月底结束。投入资金4600万元,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涂脂卷尺行业环境污染整治 1998年,对涂脂卷尺企业的环境污染进行整治。到2000年10月20日,完成废气净化设施和用电量的独立计量设施的安装,同时逐步提升工艺。到2006年,涂脂卷尺行业已把涂脂原料油性涂料改为水性涂料,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一年内减少排放二甲苯1000吨。
  印染行业环境污染整治 1994年,对全市14家印染企业开展环境治理,有近一半企业废水基本做到达标排放。2005年,对黄家埠镇环保工业园区的印染企业进行整治。2006年,逐厂制定方案,按时完成整治。2010年,全市17家印染企业纳入宁波市环保局的整治目标。
  拉丝酸洗行业环境污染整治 1996年,市政府决定对拉丝酸洗行业清理整顿。67家拉丝酸洗企业,其中有近半数企业分布在丈亭镇和河姆渡镇。到1997年底,所有拉丝酸洗企业建成废水治理设施并投入正常运行。2007年,姚东片拉丝酸洗区顺利通过宁波市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原来每月排入姚江约6000吨酸性含铁废水,采用铺设管网和槽车装运等措施,统一进入丈亭污水泵站处理,然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四节 姚江污染综合治理
  污染程度
  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染物排入姚江,使姚江水质逐渐恶化。1995年前,每年向姚江排放COD(化学需氧量)9875吨。1995年底,据宁波市环保局监测,下姚江1/3的水域属于劣V类水,1/3的水域为V类水,另外1/3水域为IV类水。
  依法治理
  1995年10月1日起贯彻《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6年开始,投入20亿元对骨干河道进行全方位的水环境整治。对姚江沿岸14家主要污染企业进行治理,排入姚江的COD总量比上年削减1/3。1997年3月29日,化纤厂浆粕车间关闭,使姚江工业污染负荷减少65%。至2010年,累计关、停、转、迁120家沿江污染企业。姚江水质基本恢复到Ⅲ类。
  第五节 污染物减排
  减排目标
  2006年11月,宁波市政府下达给余姚市的“十一五”(2006~2010)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7760吨削减到2010年的6600吨,削减率1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6300吨削减到2010年的4880吨,削减率22.5%。
  减排措施
  工程建设减排 2004年,启动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一期工程。2007年,启动二期工程,总投资8886万元。2010年6月,启动三期工程,总投资1.2亿元,计划2013年完成。
  2004年开始实施重点乡镇、街道污水收集工程。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总投资6600万元,一期第二批每日6万吨污水处理扩建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8月竣工并通水运行,污水处理规模达到每日12万吨。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炉外脱硫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0年4月正式投入运行,综合脱硫效率90%。
  结构调整减排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审批项目5316个,否决项目407个。2006年,关停二氧化硫排放大户宁波舜龙丰山发电有限公司。2007年,关停姚江流域最大的重污染企业双象化纤有限公司。5年共关闭51家黏土砖瓦窑企业,10家不锈钢熔炼企业和47家小冶炼企业;共取缔关停高能耗高污染的“十五小”企业和小水泥厂、小钢铁厂、小玻璃厂等“新五小”企业200家。
  技术改造减排 2007年,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工艺改革,实施余热发电、预热烘干、关闭调峰电厂、工业固废替代原煤项目,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十一五”期间,有15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减排成效
  2007年余姚被评为省节能减排10大领跑县市。2008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环保节能新型示范城市。至2010年,减排目标全部达到。
  第四章 环境监察和监测
  20世纪80年代初就建立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环保监测站实验室,开始进行监测业务活动,但力量不足,保护监察力度不大。1994年3月17日,建立市环境保护监理站。2004年5月18日,建立市环境监察大队,由市环境保护监理站成建制并入。2007年11月,设置4个区域性的基层环保所。2010年3月,设置环境监察大队泗门中队。
  第一节 环境监察
  排污费征收
  1984年,开始征收纺织等行业的排污费。1986年,开始拓宽排污费征收面。1992年,开始征收餐饮、娱乐服务行业排污费。1993年,排污收费工作纳入电脑化管理轨道。1997年,排污收费企业数814家,为历年最高。2003年,开始实行总量排污收费。2010年的排污费缴纳企业为227家,其中涉及废水排放的68家、废气排放的177家、噪声的1家。1989~2010年,累计征收排污费10822.63万元。
  污染源在线监控
  2007年11月,投资96.6万元建成监控中心。采用图像、数据一体化监控软件,实现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视频会议中心和应急调度中心三方面功能。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等15家第一批重点监控企业在2007年10月底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完毕。2008年5月全部通过验收。2008年5月,新增14家监控企业。至2010年底,在线监控企业29家,其中涉废水企业26家、涉废气企业3家。
  第二节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能力
  1985年7月,开始进行常规监测。2010年,配有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离子色谱仪、红外分光测油仪、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智能降水采样器等大型精密分析仪器。1999~2010年,购入新仪器设备110套(台),价值600万元。涉及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源、交界断面、酸雨、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等常规监测,涉及两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维护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纠纷仲裁及环境科研课题性监测等。
  主要环境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监测 2010年底,全年共布设地表水监测站位26个,其中宁波市控以上站位16个。姚江设监测站位10个,城区内河中江、西江、候青江和最良江各设1个监测站位,与慈溪交接河流东江和与宁波江北区交接河流慈江各设1个监测站位,姚西北小曹娥、黄家埠、朗霞和低塘4个镇、街道各设1个监测站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监测站位6个,为四明湖、陆埠、梁辉、寺前王、大池墩水库和牟山湖。近岸海域设1个监测点位,在泗门镇北部的杭州湾。常规监测项目包括pH值等31个项目,地表水河流监测项目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少8个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上旬监测,全年12次,常规地表水河流监测每单月上旬,全年6次。近岸海域监测全年3次,分别为4月、7月和10月。
  大气环境监测 1988年,市城区设大气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监测站、江南水厂(1997年更名为七里浦水厂)、妇幼保健站、候青门。2000年,在监测站点位实行24小时连续采样,手动监测。2005年,监测站、七里浦水厂点位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实行24小时自动监测。设降尘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监测站(文教区)、江南水厂(居民区)、候青门(交通稠密区)、妇幼保健站(工业居住混合区),每月采样1次,每次持续一个月,全年监测。2009年开始,设降水监测点位1个,位于市环保局。
  噪声监测 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分别设在花园新村51幢(居民文教区)、人民东路241号(一类混合区)、直神弄48号(工业集中区)、仓前居民区(二类混合区)、人民西路25号(商业中心区)、龙山宾馆(高空噪声、高度50米)。一年监测2次,6月、12月份各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24小时。建成区设区域环境噪声测定点120个,每年10月份监测1次,每次监测10分钟。建成区主干道设交通噪声测定点46个,每年11月份监测1次,每次监测20分钟。
  第五章 生态市建设
  2003年9月,成立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2003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2003年12月,市政府编制《浙江省余姚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规划》。2004年开始,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将创模工作纳入生态市建设工作之中。生态市建设涉及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整体工作。2010年7月28日,中共余姚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决定》。
  第一节 建设规划
  具体内容
  2004年,市政府组织编制《余姚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年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
  生态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为5个体系和1个统筹。5个体系,即发达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安全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富有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1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
  重点建设领域9个,即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城乡基础设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城乡防灾减灾能力、生态文化、生态市建设的支持系统。
  规划范围为市行政区域范围。规划期限,基准年2003年;近期(启动阶段),2004~2007年;中期(达标阶段),2008~2012年;远期(深化阶段),2013~2020年。
  实施成效
  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0年,余姚市先后获宁波市生态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12月26日,通过省考核验收组现场考核验收。2008年5月12日,余姚市获首批“省级生态市”称号。
  2010年7月26日,余姚被确定为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市)。至年底,泗门、梁弄、丈亭、四明山、大岚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镇,马渚、三七市、临山、黄家埠、大隐、牟山、小曹娥镇和鹿亭乡为省级生态镇,127个村成为宁波市级、余姚市级生态村,60家单位为省级绿色单位。
  第二节 建设举措
  工业节能减排
  淘汰落后产能 2005年,整治小冶炼、小火电等。2007年,对传统的黏土砖瓦窑、立窑等进行破拆和改造,对不锈钢冶炼业进行整治。至2010年,关停不并网油机发电机51家、小冶炼企业47家,拆除黏土砖瓦窑51座,关停中频熔炼炉10家、减少不锈钢年设计产能8.55吨。
  发展清洁生产 2004年7月,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成为市内第一家清洁生产企业。至2010年,清洁生产企业159家,通过审核的128家,7家被评为省绿色企业(详见第十五编《工业》第六章第二节《清洁生产》)。
  生态农业建设
  建设生态公益林 2004年后,建设步伐加快。至2010年,累计建设各级公益林26745公顷,其中国家级、省级19400公顷,宁波市级4011公顷,余姚市级3354公顷(见第十二篇《农业》第七章第一节《绿化造林》)。
  发展休闲渔业 2004年后,加快发展。主要以垂钓、餐饮等为主。至2010年,休闲渔庄32家,面积133.3公顷,年产值6994万元(见第十二编《农业》第九章第二节《生态与休闲渔业》)。
  污水和垃圾处理
  城区污水收集系统 2004年开始实施。至2009年,完成一、二期工程。三期工程,2010年尚在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全长23.82千米的污水输送管网、污水收集系统、尾水排放系统,总投资4.14亿元。
  生活垃圾发电厂 2009年7月31日开工,2010年11月15日1号锅炉开始作业。总投资4.1亿元,占地4.8公顷,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500吨。
  其他 至2010年,完成的其他治污工程还有,丈亭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处理厂联网工程,黄家埠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城区及中心镇7座垃圾中转站。

知识出处

余姚市志1988-2010

《余姚市志1988-2010》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1988-2010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全志分为概述、大事记、建置、地质、地理、人口、城乡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水利、交通、邮政等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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