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麻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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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4020220000491
专题名称: 棉麻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606.pdf
专题类型: 经济作物、农作物

专题描述

民国时期,皮棉均在集市中交易。1949年10月,丽水县供销社始收购棉花。次年,在棉花主要产地水阁乡四都村设临时收购点。1949—1953年,国家供应少量皮棉。1954年,丽水县属零星产区,国家不分配统购任务,民用棉实行计划供应。1959—1960年,省定丽水为统购县,共统购皮棉77.8吨。1960年冬起,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61年,停止统购,以布票换购。1980年起,取消布票,终止换购,供销社按牌价收购。1979—1980年,供销社供应棉花216.05吨。1983年后,棉花敞开供应。供销社棉花供应量逐年减少,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退出市场。 民国时期,苎麻由私商收购。民国35年(1946),建北乡油麻运销合作社,经营苎麻采购运销业务。1949年,国营贸易公司、供销社、私商收购运销,收购55.7吨。1954年,实行按计划比例收购,国营占50%,供销社占40%,私营占10%,国营部门由供销社代购。1957年,全部归供销社收购,年收购33.75吨。1958年,收购104吨。1983年后,种植面积减少,收购量减少。1960年前,苎麻主要供应温州等渔区。1960年,列为计划管理物资,由省统一安排调拨。1983年后,实行议价销售,供销社购销业务量逐年减少,由于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种植逐年减少。1990年,后供销社停止收购与供应。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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