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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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4020220000489
专题名称: 农业用电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564.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民国30年(1941),太平汛水电站以所发14千瓦电力为附近农户从事农副业加工及照明,此为丽水市农村用电的起点。该电站年发电量约0.8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6.6%。民国31年(1942)至1949年,全县无农业用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东乡于1955年建成全市第一个电力排灌站。翌年,城关水南村建成电力排灌站。二排灌站年用电量6800千瓦时,仅占全县用电量的3.8%。1966年,全县第一条10千伏农电线路建成,碧湖区有3个乡8个行政村开始用电,分别占全县总乡数的8.6%、总行政村的2.3%o1970年,农村用电量为51.24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10.61%。1978年,农村经济开始发展,乡村工业起步,农村用电量激增。该年用电量241.24万千瓦时,农村用电设备从1971的1512千瓦增加到8431千瓦。其中,电力灌溉电动机总台数为423台,总容量6512千瓦。农副业加工用电量73万千瓦时;乡村工业25.16万千瓦时;生活照明36.79万千瓦时,农村人均年用电量10千瓦时。 1988年后,由于乡镇企业和养殖畜牧业的发展,农业用电增加迅速。2005年,农、林、牧、渔、水利业用户达到1291个,总装接容量为13183千瓦,全年总用电量为497.87万千瓦时。农村照明用户数1305个,总装接容量为13500千瓦,全年总用电量为2841.20万千瓦时。 2000年后,电力企业加大了对农村用电的投入,对全区农村电网进行了全面整改,开展了农村合格村、标准村建设。农村电网整改工程从根本上改善了电网质量,提高了农村供电的可靠性和供电质量。2005年,全区农业生产用电46万千瓦时,农村照明用电5198万千瓦时。2010年,全区农业用电总容量768千瓦,年用电量0.284万千瓦时。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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