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量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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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4020220000487
专题名称: 电量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562.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民国9年(1920),普明电灯公司开始营业。营业之初,年用电量在3万千瓦时左右,城区人均年用电量为1.74千瓦时。用电户占总人口户数的16.9%。 民国27年(1938)至33年(1944),浙东电力厂三个分厂年发电量约15万千瓦时。 1949年底,县城年用电量仅为3.24万千瓦时,用电集中在县城内。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50—1952年)丽水县电力工业开始发展。1952年,用电量为4.68万千瓦时,全县人均用电0.3千瓦时,三年平均年递增率为13%o1957年“一五”计划结束,全县用电量21.46万千瓦时,全县人均用电1.21千瓦时,是1952年用电量的4倍。“二五”计划期间,由于受“大办工业”的“左”倾思潮的影响,盲目冒进,不适当地将许多手工业合作社上升办厂。之后,又因规划建设瓯江电站,县政府一度迁驻云和,加上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工业建设速度大为减退,五年中迭受挫折,几经起落。1962年,全县用电量50.41万千瓦时。经过调整,1965年用电量增加到123.95万千瓦时。1960—1965年,五年中用电量虽有升降起伏,但平均年递增率仍有13.64%。该时期,各地农村开始大办小型水电站,因系独立发供电,电量未统计到县电网电量中。 “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业建设在曲折中前进。1966年,用电量为193.11万千瓦时,以工业和生活照明为主。全县人均用电量为9.16千瓦时。1976年,用电量为852.93万千瓦时。1978年,为2101.26万千瓦时,是1966年的11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工业发展速度加快,乡村工业开始起步。雅溪流域梯级开发中的一级、二级电站相继投运,全县联网小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7250千瓦。1981年,县网与华东大网联网,该年全县用电量为3052.17万千瓦时。 1981-1990年,丽水县(市)工业生产发展迅速,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速度加快。1990年,总用电量为8705.07万千瓦时。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各行业用电量迅速增长,1991年首次达到1.075亿千瓦时,并以每年10%的增长率发展。2000年,达到2.55亿千瓦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大幅增长,2000年后,在全行业用电中居民生活用电比例占30%强。2008年,莲都区电网首次突破10亿,达到11.18亿千瓦时。2010年,全区供电量为15.44亿千瓦时。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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