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1日政协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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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志》
唯一号: 111932020220012087
事件名称: 2005年4月11日政协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8/001
起始页: 036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5年4月11日
发生地点: 丽水市

事件描述

2005年4月11日,政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这部法律,一致认为这是一部维护台湾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求和平、求统一的愿望,体现了祖国大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和努力争取两岸和平统一,坚决捍卫国家利益的决心,完全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国家法》有利于有效遏止“台独”分子推行所谓“法理台独”,对推动两岸和平统一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朱祖新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广大政协委员积极为实施“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政策,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积极作用,要立足莲都区政协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分裂国家法》,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志

《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志》

出版者:《丽水市莲都区政协志》编纂委员会

莲都古称枯苍,原名丽水,又号“莲城”。自隋开皇九年(589年)置县至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历来为栝州、处州郡府、丽水市政府所在地,—直是浙西南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莲都位居瓯江中游,境内峰峦叠翠,瓯水苍山,风景这边独好,民风格外纯朴。生活在这片神奇土地的人们,勤劳勇敢,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使莲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国无公害水果生产基地。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新中国建立初期召开的丽水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既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又具有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可视为莲都政协之发端。1956年3月15日,丽水县政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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