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起对现有砖瓦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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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2020220009025
事件名称: 2000年起对现有砖瓦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19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2000年
发生地点: 丽水市

事件描述

2000年起,随着新墙体材料的开发利用,限制黏土实心砖的生产、使用,对现有砖瓦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2007年,共办理砖瓦窑44座,其中大轮窑8座、小轮窑4座、小窑32座。全年共收取各类矿山资源补偿费79万元,采矿权出让金153万元、探矿权出让金315万元、治理备用金46.59万元。治理废弃矿山总数8个,已治理完成5个,面积14570平方米,治理率为62.50%。至2010年12月,25家基本停产的予以取缔,限期拆除,所占用的近百亩耕地复垦还田;98家生产、半停产的砖瓦窑,限期重新办理换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自动放弃,自行拆除,复垦还田。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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