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莲都区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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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8》
唯一号: 111932020220007503
事件名称: 2017年2月14日莲都区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8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7年2月14日
结束时间: 2017年2月18日
发生地点: 莲都区会议中心

事件描述

2017年2月14日一18日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8名,列席人员141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区长陈豪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萍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美顺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刚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莲都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首次以代表团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了10件民生实事项目交由政府办理。 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9件,涉及生态文明、产业转型、民生保障、公共交通、旅游开发、企业发展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议案审査委员会审议讨论,将戴华翠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内生型企业培育力度的议案》和曾吉玮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重视莲都学前教育扶持优质民办幼儿园的议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经大会批准后,交区人民政府办理。议案办理情况由区人民政府书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印发。其余37件议案拟作为建议,与大会收到的70件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一并交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由承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事权不在莲都区的意见、建议,将通过其他途径提交市级有关单位处理。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8

《莲都年鉴201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文件选编为综合性文献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共设30个类目,依次是:特载、专辑、大事记、莲都概览、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中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侨务•台湾事务、编制•人事•劳动•社保、法治、军事、农村经济、林业、工业•经济•商贸、旅游、交通•信息、财政•税务•金融、城建•城管•征迁•环保、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社会生活、乡镇•街道、文件选编。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载类目收录全区三级干部大会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第十五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发改局关于莲都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财政局关于莲都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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