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宣工作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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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426
机构名称: 中共丽宣工作委员会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739.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1949年3月
结束时间: 1949年5月

机构描述

1949年3月16日,中共浙东临委路南特派员卜明在宣平县曳岭区老竹村宣布建立中共丽(水)宣(平)工作委员会,隶属路南特派员领导。张之清任工委书记兼丽水县长、政委,内设组织、宣传2个部。4月初,中共丽宣工作委员会改称为中共处北县委员会,丽水县人民政府改为处北县人民政府。同月12日,中共处北县委归中共处属特委领导。5月10日,丽水解放。11日,中共处北县委员会、处北县人民政府、浙南人民解放军第三支队第二大队及所属武工队进入丽水县城。中共处北县委下属组织有丽水县的太平、岩泉,宣平县曳岭桃溪、上坦及武义县的下杨、新宅共7个区委(区领导小组)及其下属组织。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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