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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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418
机构名称: 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738.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始时间: 1938年5月
结束时间: 1949年5月

机构描述

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1938.5—1949.5)1938年5月,中共浙东南特委撤销,建立中共青(田)景(宁)丽(水)中心县委员会。县委书记陈昌会,活动范围在青田县的南田区、文成县的大峃、景宁县的梅岐、丽水和云和县的一部分地区,下辖梅岐、丽云、大峃、青泰4个区委。1939年2月,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书记陈昌会投匪叛变。5月,中共浙南特委决定将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改为中共青景丽县委员会,归中共浙南特委领导。县委书记(特派员)先后有郑竞成、赵传彬、曾绍文(负责人)、刘正发。1946年开始设常务委员,县委内设组织、宣传2个部。1949年3月底,县委下辖组织有梅岐、丽云、大峃、青泰、东坑(1942年春建立)、安仁(1949年2月建立)6个区委。4月18日,中共青景丽县委员会撤销,恢复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同时建立中共青田、景宁县委员会,受中共青景丽中心县委员会指导,中心县委书记张金发。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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