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林场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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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381
机构名称: 民办林场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476.pdf
地址: 丽水县
起始时间: 民国16年(1927)

机构描述

民办林场民国16年(1927),丽水有厚生公会、保安、新亭、保定、周巷、魏村、高溪、湾竹、缸窑、上汤村、岑口源等12个民办林场。民国22—25年(1933—1936),有林业合作社6个,分别设在白岩乡、浣溪乡、武街乡、中岸、吕埠坑、琵琶圩等地,主要种植油桐、慈竹。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大办伐木场和林果牧场,至1962年大多停办。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社队始办林业专业队或开山队,营造、管护小片林木。 1972年,学习湖南“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经验。至1981年,全县乡村林场139个,固定场员1758人,经营山林8000公顷。1983年,有乡村林场134个,其中乡(镇)办22个,村办112个,经营山地9793.33公顷。1988年,全市有乡村林场111个,其中乡办21个,村办90个,在场人员162人。经营山林6533.33公顷,其中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5266.67公顷,占全市用材林基地51.3%。荒山造林2000公顷,保存率86.5%,改造残次林4000公顷,木材产量5600立方米。 1989年,全市有以经营杉木、油茶为主的乡村林场82个,其中乡办林场19个,村办林场63个,在场人数162人。经营面积4780公顷,其中用材林4280公顷。林木蓄积量12.65万立方米,经济林593.33公顷,毛竹立竹量12.49万株。 乡村林场不断萎缩,2010年,乡村林场28个,经营面积2420公顷,其中乡(镇)办林场12个,经营面积953.33公顷,村办林场16个,经营面积1466.67公顷。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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