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司法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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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257
机构名称: 莲都区司法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014.pdf

机构描述

莲都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工作。目前,区司法局共有行政编制53人,内设办公室、行政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归正人员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管理科)7个职能科室,并在全区9个镇(街道)设立派出直属司法所,在全区5个乡设立内设司法所。 近年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指导和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和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开展人民调解、律师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为莲都区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2012年,区司法局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全区各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23件,成功调处2807件,调处成功率达99.1%,调处重大疑难案件24件,涉及赔偿金额2092万余元。同时,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5件,同比增长35%,其中刑事案件办理284件,同比增长106%,挽回经济损失1279万余元。该局“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和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被列入2013年市区十件实事。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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