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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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255
机构名称: 莲都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012.pdf

机构描述

2012年,莲都区爱国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爱卫办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开展爱卫创建、改水改厕、健康教育(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改善了全区人居环境,增强了全民健康意识,提高了健康水平。 爱卫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2012年,区爱卫会以“六城联创”为总体目标,顺利通过了"浙江省卫生城市”复查,成功创建了“浙江省卫生区”。新增三家省级卫生村和三家市级卫生乡镇,全区省级卫生村增加到16家,市级卫生乡镇创建率达到了56%。新增一家"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和两家“丽水市卫生先进单位”。 爱卫组织体系取得新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爱国卫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各级爱卫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及时调整了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印发了《莲都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规范了街道、乡镇、社区两级爱卫组织机构,明确各委员单位职责,爱国卫生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改水改厕取得新成绩。出台了《莲都农村饮用水管理暂行办法》、《莲都区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考核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一支专业的水质检测队伍,2012年农村水质合格率达到63.9%,农村改水普及率达到96%,被省爱卫办授予全省首批"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完成中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426户,完成率达102%。截至2012年底,全区有卫生厕所8.5万户,普及率达到95%,建无害化厕所5.85万户,普及率达到65.4%。 病媒生物防制巩固了成果。根据四害季节消长规律和生态习性,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除四害活动。通过灭辑先进城区复评,巩固了城区灭鼠、灭蟑、灭蚊三项达标成果,蝇平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显,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禁止吸烟相关规定,城区和大众传三倍以内。 健康教育控烟工作新增了亮点。依托创卫平台,“滨水公园”打造成健康教育亮点工程——"健康教育主题公园”。开展健康教育大讲堂"四进”和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活动,市区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了91.8%和80.5%,城市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为85.16%和75%。新增健康教育铜牌学校三家。控烟工作成效明显,窗口单位菏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禁止吸烟相关规定,城区和大众传媒无烟草广告。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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