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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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1》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148
机构名称: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20.pdf

机构描述

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紧紧依靠莲都区党委、政府,服从、服务于地方中心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深入践行“两个最大”理念,全面稳固根基,不断增强实力,继续保持“队伍无重大违法违纪”,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持续良好。全年全局共有99名民警和7个集体受嘉奖,4个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1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4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分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公安部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世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被授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岩泉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称号;禁毒大队被评为"全省公安禁毒系统先进集体”。 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先后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全省体育大会等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连续部署开展了''冬季行动"、“护城”系列、“坚盾”系列、“农村打黑除恶”、“防盗抢、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遏制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326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607名。2010年的大要案均得以成功攻克,如"2010.3.6”尚兴祥金楼特大盗窃案、市区系列强奸猥亵幼女案、"2010.6.3”故意伤害致死案等。分局继续坚持“零容忍”、“常态化”治理黄赌毒,并实施管控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确保辖区黄赌毒“不失控、不蔓延”,先后查获了“花样年华KTV”组织淫秽表演案、“浪涛沙浴场”组织卖淫案、“黑蝙蝠酒吧”容留吸毒案等一批涉及场所的大案。2010年,全局共接处警37561起,解决各类纠纷9649起,救助群众2350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将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坚持为发展服务、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这一主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正规化公安队伍,全力以赴保稳定,一心一意促发展,努力开创与浙西南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公安工作新局面!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1

《莲都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是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莲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莲都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 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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