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1》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146
机构名称: 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18.pdf

机构描述

近年来,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简称“双创”工程)为主线,不断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十一五”期间,全区计划生育率在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07以内,社会抚养费征收率70%,长效节育率81.9%,综合节育率89.7%,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2002年至2010年,莲都区连续9年蝉联全市计划生育优胜奖,2005年被评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五示范区”,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2011年被评为“十一五期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区”。 莲都区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末位检讨制、黄牌警告制、同奖同罚制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计生奖惩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设,构建了齐抓共管计生工作格局。计生事业经费投入逐年提高,仅2009年投入经费1513.19万元。深入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区共有奖扶对象1278人,特扶对象94人。区级特殊计生家庭奖励补助政策让6905个计生户受惠,发放总额144.34万元。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累计奖励补助1553人次,发放总额42.96万元。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调节和规范村民生育行为上发挥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010年,莲都区全面实施“双创”工程,参照评估标准,每年末根据各地计生工作实绩对乡镇(街道)、村(居)进行分类评估。同时实行“政治、经济、责任”三捆绑制度,将创建结果与计生责任人考评相挂钩,增强干部工作意识。计生依法管理能力稳步提高,有效推进了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共享计生服务资源。计生宣传氛围日渐浓厚,做到了“乡乡有生育文化园地,村村有计生宣传牌,户户有计生纪念品,人人有计生宣传单。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1

《莲都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是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莲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莲都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 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