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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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9》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092
机构名称: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024.pdf

机构描述

2008年,该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立足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生态立区、绿色兴区、工业强区”的发展战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实施《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深化环保宣传,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严格环境审批,严把项目审批关,全年共受理环保审批项目62件,否决不符合环境要求项目6件,严格环境执法,关闭了19家高污染非法小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认真推进污染减排,完成了7个减排项目,削减COD79.99吨,削减二氧化硫115.2吨,完成了减排任务。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建设,丽新乡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双黄乡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全区累计有8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优化莲都环境,开创了莲都区生态环保事业的新局面。 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持续稳定,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2008年度浙江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显示,莲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达到93.9,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优,市区生态环境质量连续五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的市区中排名第一。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9

《莲都年鉴 200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28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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