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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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唯一号: 111931020220000036
机构名称: 莲都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039.pdf

机构描述

莲都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于1996年4月成立(丽编[1995128号关于同意建立丽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撤地建市设区前,该机构名称为"丽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人员由计生部门内部调剂7人,同时聘请临时工数人。办公地点设在解放街207号莲都区人口计生局内。 1999年11月原丽水市编委核定编制3名,为自收自支单位。主要是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费;查处流动人□违规生育行为等工作。2005年5月被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加强莲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有效打击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2002年9月29日莲都区编委批准建立"莲都区计划生育稽查大队”(莲编委[2002112号关于建立莲都区计划生育稽查大队的批复);2003年9月28日,"莲都区计划生育稽查大队”与“莲都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并核定编制10人,为莲都区人口计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挂牌名称"莲都区计划生育稽查大队”。办公地点括苍路365号二楼。2004年10月办公地点搬迁继光街5号二楼。 2008年1月,莲都区编委,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将“莲都区计划生育稽查大队”更名"莲都区流动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确定为监管理类事业单位。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借用驾驶员1人,聘用5人,设有主任室、支部书记室、办公室、流管室,稽查室,办事窗口。 主要职能:检查督促促企业法人、房屋出租者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义务;协调处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件;查办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案件;完成区政府和区人口计生局交办的任务。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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