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成大(1126-1193),字至能,吴郡(江苏吴县)人。南宋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绍兴二十四年(1154)进士,绍兴二十六年任徽州司户参军(兼司仓之
职),后得洪适的荐举,被召入杭,监太平惠民和剂局(太医局)。孝宗乾道二年(1166)升吏部员外郎,因言者论其越级提升,免职还乡。
1167年,范成大复出,任处州知州。当时南宋统治者偏安临安,为了自身的享乐及支付金人的“岁币”,不断加重赋税剥削,致使阶级矛盾不断激化。范成大认为“得民之道,仁之而已”,即对人民实行“仁政”,并说“省徭役,薄赋敛,蠲(免除)其疾苦而使安之,使民心有余而其心油然知后德之抚我”。基于此,范成大在处州采取了一系列减轻人民疾苦的措施,《宋史》载:“处民以争役嚣讼,成大为创义役,随家贫富输金买田,助当役者,甲乙轮第至二十年,民便之。其后入奏,言及此,诏颁其法于诸路。处多山田,梁天监中,詹、南二司马作通济堰在松阳、遂昌之间,激溪水四十里,溉田二十万亩。
堰岁久坏,成大访故迹,叠石筑防,置堤闸四十九所.立水则,上中下溉灌有序, 民食其利。”
范成大恩泽丽水,主要惠政是:
创义役法。范成大到任伊始,见处州百姓劳役繁重而不均,不堪其劳,便创立“率钱助役”的“义役法”,首先在松阳县实施,然后在全郡推行。各县按民户贫富分派钱银,用这些钱银购买粮田(松阳县为3300亩),每年以田租收入补助当役者,民户排比次第,轮流服役。此法推行后,“民以为便”(《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七《处州义役》)。“义役”以田租充应役费用,这是民户自行解决应役负担的办法,并使胥吏无法贪索,大大减轻了役法害民的程度。
减免捐税。他上《论不举子疏》,说:(处州)“小民以山瘠地贫,生男稍多便不肯举。”(《范成大佚著辑存》)请求支赐钱米以济贫乏,推广昔日苏轼“盘量宽剥”,“以养弃儿”的做法。又奏报处州百姓贫困,负担繁重以“乞免处州盐捐”,获准。奏议减免浙东丁口税,获准。后逐年减免,至乾道六年(1170)正月, 处州全免了丁口税。
设义仓。处州各地粮食匮缺,每年春夏青黄不接时闹粮荒,于是设立义仓,命各县秋收时筹集稻谷,充实仓廩,春借秋还,以缓春荒。
建平政桥。府城同瓯江南岸各县被宽阔的江面阻隔,仅靠船筏为渡,十分不便。范成大根据江宽水急不宜架桥的特点,建造浮桥。清雍正《处州府志》卷之六《桥渡》载:“济川浮桥,旧在栝苍门外。造舟为梁,联以缏。宋乾道四年,州守范成大新之,曰平政。核废寺田租,资修治,刻铭及桥规于石。”平政桥用船76艘,架梁36节,上铺木板,架设浮桥,使得江面“夷若坦途,四民称便”。还在南岸建“知津亭”。范成大留下了《平政桥记》碑,为我们记录、保存了这一事件的过程。平政桥经历朝屡毁屡葺,一直作为处州七邑通津桥梁,延至20世纪80年代,因第二座瓯江大桥在栝苍门外建成而完成历史使命。
修复通济堰。通济堰始建于南朝萧梁天监年间(502-519),是碧湖平原农业的命脉。范成大见“往迹芜废,下源尤甚”(范成大《碧湖通济堰碑》)于乾道五年(1169)正月,亲自踏勘堰址,与同僚共议修堰事宜。集思广益,用伐木截流,叠石筑岸的办法来抬高水位,设置49道闸,调节水位高低,使水流逐级而下,灌溉水田。经过3个月的艰苦施工,终于赶在雨季到来前完成。为了保护堤堰,又亲自撰写了《堰规》二十条,规定堤堰的维修和管理办法,并立碑于堰旁的詹南司马庙中。
此外,范成大在任期内还在南园建造了莲城堂、莺花亭(清雍正《处州府志》,同治《丽水县志》)
范成大素有文名,尤工于诗,时人评论他的诗作特点是“恣而不野,峭而有韵”(方回《瀛奎髓》),达到了精工稳健,规矩适度的境界。他在处州任职期间留存于世的诗有《次韵徐子礼提举莺花亭》。
范成大擅长书法,叶昌炽在《语石》中甚推成大摩崖各体书,赞许为“南渡第一”。范成大还曾为丽水楼亭书题榜,有“好溪堂”、“烟雨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