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唯一号: 111930020220000239
人物姓名: 高鹏
人物异名: 乳名:荣才;又名:蓬仙;号:拙园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82.pdf
性别:
时代: 民国

传略

高鹏(1874-1931),乳名荣才,又名蓬仙,号拙园,清同治十三年(1874)出生于保定村。父亲是个皮匠,靠替人制作皮靴为生,母亲叶氏常年累月患病服药,加上弟妹又多,因之家境贫寒。但他天资聪慧,且刻苦寒窗,好读诗书。12岁那年,他郡试秀才,一举夺魁,为优贡廩生。因父亲病丧丁忧,未进 省赶考。 清末废科举后,高鹏为浙江省法政专门学堂校外毕业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与吕调阳等目睹保定人多村大,经济贫困,村民子弟无力外出求学,便筹措学田,在悟空寺创办了“植基两等小学堂”。他亲兼教席,主讲文史,与校教师谆谆善导,每届毕业生参加县里会考都名列前茅,并创连续5年全县毕业会考第一的记录。因此,处属10县人士纷纷送子弟来这乡校学习。他还创作了《处州地理歌》、《保定高等小学校校歌》等,教学生们唱。高鹏自任校长兼教席,培育高小毕业生24届,民国13年至20年,在家办中学复习班7期。高鹏毕生从教,学生达3000余人,桃李满处州。 清末,松阳象溪有位进士叫高焕然,曾出任广东长宁、灵山知县,后来又担任钦州、直隶州知州。他对高鹏的才学人品甚为赞赏,常与以其诗文相切磋。有一次高焕然亲临保定高小,邀请高鹏到广东任事,可是高鹏不愿入仕为官,并作诗婉谢,其中两句是: “平生不慕朱门贵,耕种自还读我书。” 高焕然见他无意官场,又愿引为同宗,邀请高家入象溪高氏宗祠,并赠族租51亩,以作族祭,高鹏也淡然谢绝。 民国初期,松阳籍北大毕业生何联奎和进士老乡高焕然为栝苍的“精”字争议,高焕然说“栝”应从“木”,当为“栝苍”:何联奎则力争从“扌”,当为“括苍”。二人争议不一,打了很久的笔墨官司,请高鹏作仲裁。高鹏远引博证,以令人信服的历史依据和雄辩阐述,论证了“括苍”之“括”不应从“扌” 而应从“木”为“精”字,还为此专门写了一篇《栝括商榷书》的文章。 高鹏好学,不但工于文史诗书,且谙熟法律,他常在教课余暇替人书写诉状,以补贴家用。由于他文思缜密,笔锋犀利,肯为人解忧排难,故名声鹊起,近邻乡邑的人都愿找他写诉状。各县一些读书人来到他家里,向他学习法律和诗文。民国初年,全国征文比赛,他撰写《虞美人传》,荣登奖榜。 高鹏对地方利病、民生疾苦极为关注。孙中山领导国民革命,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后,开展解放缠足、剪除发辫运动,他皆积极响应,以身作则带头剪去长辫,让女儿带头解足,并对学生极力宣传。 他非常识赏孙中山“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主张,率先对自己的出租田亩执行“二五减租”规约,并积极为佃户争取权益,倡导保定村收租的秤斗统一改成标准的秤斗,还动员全村财主对佃农进行“二五减租”。因而,被推为西乡佃业理事会理事长。是年,丽水县署陈绍寿和随从来保定村收官租,高鹏对其门生谢泽良说:“你到五显庙看看陈绍寿来村收官租有否执行'二五减租',如果还未执行的话,你把他的租簿拿来”。谢泽良照着高的嘱托,走到五显庙向陈绍寿借来一看,果然仍照原额收租。谢泽良就拿了这租簿交给高鹏。翌日,高鹏来到县署据理力争:“孙中山先生领导国民革命,推翻了清朝,建立民国,实行三民主义,拯救农民于水深火热,推行'二五减租'旨在减轻农民的重租剥削,官署应先实施,为何不遵令减租呢?”经高的交涉后,县署也实行了“二五减租”,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莲都歷史人物》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为《莲都历史文化丛书》之三,《莲都历史人物》虽类似地方人物志,但它更倾注于历史文化。在真实性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可读性,要让读者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受到文化精神的熏陶。因此,本书不拘泥于人物志的体例和文字风格,要从简历式的框架中跳出,尽可能使人物丰满一些。这种尝试能否成功、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而且,因受史料缺失的限制,对不少人物的叙写也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