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中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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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唯一号: 111930020220000198
人物姓名: 王一中
人物异名: 字:元枢;号:石门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52.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568年
卒年: 1639年
亲属: 王巽;王敦仁

传略

王一中(1568-1639),字元枢,号石门。他的曾祖父王巽从青田迁居到处州府城收徒讲学。王巽,字德制,是宋代理学家、青田浮弋人王梦松的后裔。学者称其“松园先生”。王巽因应贡卒于武林旅邸。王一中的祖父王顺度,字鸿范,选入太学,不营仕进,开设义塾,教训宗族生徒。王一中的父亲王敦仁,字寿崖,以明经授平阳县训导,后历官福建邵武教谕、沂州学正等职。又任常州府判,署无锡篆。后因中伤高攀龙被排斥回乡,90高龄而卒。王一中出生在丽水县城,王家故宅在三坊口(今大众街与新囿山路交接之地),1958年毁于火灾。他早年读书于白云山。万历三十四年(1606),参加浙江乡试考中第三十一名举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以民籍、治礼记,进京考中丁未科黄士俊榜三甲第七十七名进士。初授福建古田县令,“出罪人陈宏德于狱,旋登贤书,闽人尤乐道之,祀于名宦焉”。(道光《丽水县志》)后历任河南新蔡、杞县知县,皆以廉著。因此升为广西道监察御史,成为一名谏官。 明代以监察御史分道监察,数量较多。其主要职责一是推按狱讼。包括推问皇帝下达的案件,审理普通百姓的案件,参与三司推事等。二是弹劾犯罪。对违法犯罪的官员进行纠举,弹劾其罪,提请司法机关审判。三是巡察内外,分察六部的具体行政行为,使之合法而有效率,遇有非法行为,便予以纠查。四是监督决囚,如发现司法机关违法及犯人有冤者,予以纠举平冤。王一中任广西道监察御史时,上书朝廷,建议罢除宫廷内市,遣散内宫宦官,法办官库坐奸等。 天启二年(1622),移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当时,因魏忠贤、客氏结成阉党,暴戾专权,无恶不作,大肆掠夺天下财富,百姓已无法生活。五月,山东郓城、邹县一带爆发了徐鸿儒等人利用白莲教组织农民起义,众至数万。王一中上疏朝廷,直言明熹宗乳母客氏与魏忠贤阉党相互勾结,“民乱”由此而起。 在山东期间,公务之余,王一中还畅游齐鲁名胜,并留下多墨宝,至今尤存。如:游莱芜望夫山鹰窝崖时,在山顶悬崖绝壁上留下“鹰窝崖”三个阴刻楷书大字。圣水庵,位于山东省乳山市境内。在一个深秋之季,王一中偕恩师黄元忠畅游到此,在圣水庵东侧一面北的巨石上,留下题刻七绝诗一首:“开尊正对晚烟霏,石罅流泉绕翠微。黄叶满山秋叶净,万松深处一僧归。” 不久,王一中升迁太仆寺少卿(掌管皇帝车马的官员,正四品),封中宪大夫。他再次与京官联名上疏弹劾魏忠贤阉党。因数次与魏忠贤相忤,魏忠贤对王一中恨之入骨,积怨甚深。天启五年(1625),东林党人、副左都御史杨涟、左光斗等先后被阉党酷刑至死,朝廷并向天下公布东林党的名单。因王一中与杨涟、左光斗等人是同年(乡试会试同榜登科者皆称“同年”),被阉党以“依附门户”的罪名削夺他的官职,回归故里。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莲都歷史人物》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为《莲都历史文化丛书》之三,《莲都历史人物》虽类似地方人物志,但它更倾注于历史文化。在真实性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可读性,要让读者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受到文化精神的熏陶。因此,本书不拘泥于人物志的体例和文字风格,要从简历式的框架中跳出,尽可能使人物丰满一些。这种尝试能否成功、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而且,因受史料缺失的限制,对不少人物的叙写也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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