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政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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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唯一号: 111930020220000148
人物姓名: 吴政
人物异名: 先名:善才;后改:政;字:正之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110.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382年
卒年: 1463年
籍贯: 浙江丽水县北乡洪川

传略

吴政(1382-1463),先名善才,后改政,字正之,明代浙江丽水县北乡洪川人(今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洪渡村)。少时天资聪慧,勤奋笃学,于明永乐十二年(1414)参加浙江乡试考中举人,永乐十三年(1415)进京参加会试、殿试,以治尚书考中乙未科陈循榜三甲第十一名进士,初授礼部主客清吏司主事。明代中央六部实行分司办事制度,各司分别称为某部某某清吏司。礼部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个清吏司。主事为最低一级的司官,正六品。礼部主客清吏司,掌管中央政府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因吴政处事谦谨自持,干练正直,克尽厥职,深得上司的赏识,不久擢升礼部主客清吏司员外郎(礼部主客清吏司的副长官,从五品)。 宣德五年(1430)九月丙午,先是,明宣宗谓行在户部曰:“各部税粮,多有逋慢。督运之人,少能尽心。奸民猾胥,为弊滋甚。百姓徒费,仓廩未充。宜得重臣往莅之。”(《明宣宗实录》)明宣宗认为,税粮收不上来,官仓空虚,事关国家命运,必须选派大臣下去督办。 “湖广熟,天下足”,自然条件优越的两湖大地自古就是中国的粮仓。因湖广地方政府官员弄虚作假,隐瞒遗漏朝廷税粮,地方豪强霸占田地,巧取豪夺,并转嫁田赋,使得当地老百姓不堪重负,流离失所,民不聊生,朝廷无法征缴税粮。宣德五年(1430)九月,明宣宗破格提拔时任礼部主客清吏司员外郎的吴政为礼部右侍郎(为礼部次长官,正三品),巡抚湖广,总督税粮。这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在各省专设巡抚之职,巡抚的设置开始成为经常性的措施。故明代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指出:“各省专设(巡抚),自宣德五年始。”(《明会要》职官六)宣宗在给他的敕谕中写道:“今命尔往总督税粮,务区画得宜,使人不劳困,输不后期。尤须抚恤人民,扶植良善,遇有诉讼,重则付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监察御史究治,轻则量情责罚或付郡县治之。若有包揽侵欺及盗卖者,审问明白,解迭京师。敢有沮挠粮事者,皆具实奏闻。但有便民事理,亦宜具奏。尔须公正廉洁,勤谨详明,夙夜无懈,毋暴毋刻,庶副朕委任之重。钦哉。”(《中国通史》第九卷)明宣宗给了吴政便宜行事、处理诉讼、审问奸猾的特权,使其成为皇帝特命的专职重臣,开始了长达9年的巡抚生涯。明宣宗希望依靠他使湖广之地出现祥和、宽松、安定、富裕的局面。 宣德六年(1431)八月,吴政上言:“湖广浏阳、广济等县,洪武中开堰塘积水以备干旱。近岁堤岸损坏,不能蓄水,凡遇亢旱,田稼损伤。乞敕工部移文诸县,于秋成后发民修筑。及天下堰塘损坏淤塞者,俱令以时修治。”明宣宗准奏,遂命“所在工部,今天下有司,悉遵洪武旧制,于农隙时,发军民协同修浚,惰慢者罪之”。《中国经济通史》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莲都歷史人物》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为《莲都历史文化丛书》之三,《莲都历史人物》虽类似地方人物志,但它更倾注于历史文化。在真实性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可读性,要让读者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受到文化精神的熏陶。因此,本书不拘泥于人物志的体例和文字风格,要从简历式的框架中跳出,尽可能使人物丰满一些。这种尝试能否成功、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而且,因受史料缺失的限制,对不少人物的叙写也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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