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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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唯一号: 111930020220000135
人物姓名: 金文
人物异名: 字:尚德;别号:履素;晚号:镜潭主人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097.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430年
卒年: 1483年

传略

金文(约1430-1483),字尚德,别号履素,晚号镜潭主人。少时聪颖异常,8岁就习书欧体,14岁能作诗文。后来随侍父亲游宦京师,投于学士刘文安(即刘定之,江西永新人。官至礼部左侍郎,文学家)门下攻习《周易》。他析疑辨理,群辈皆厌服。20岁时,回乡住丽水城。当时贼寇攻围处州城,御史李俊招募有勇有谋之士守卫。金文应募,多次向李俊建言献策,谋划战事。敌军以府城射出所得的箭反射城中,使守城兵众不敢发射。金文设铜函于弓弦射敌,敌军不知所措,只好退兵,众人都说首功应推金文,他固辞不受。 金文力奋于学,景泰元年(1450)乡试中举。景泰二年(1451),中辛未科柯潜榜进士,入选翰林院庶吉士。金文藻思颖拔,朝中公卿都叹服他的才能。景泰四年(1453),拜行人(即使者),出使四方,与各国交往,词翰语言,见者惊叹。景泰七年(1456),经考绩,进修职郎。景泰九年(1458),升刑部员外郎。不久,郎中缺员,司中政务久滞未决。金文剖决如流,一月之间,事务及案件全部处理完毕。刑部陆尚书对他奖誉有加。河北保定府有疑案,事关贵戚,久拖不决。众僚推荐金文处理此案。他将该案件办结后,无人异议。不久,进阶奉直大夫,后擢本司郎中。成化二年(1466),父母连丧,他回乡处理丧事。 成化六年(1470)秋,金文复任刑部贵州司郎中。成化八年(1472),奉旨审理南京刑狱,平反者270多人。有受诬得以昭雪的人,用沉香木刻成金文的肖像,建立生祠奉祀他。某地有人恶意上书,官员士民被诬者100余人。金文奉命审问此案,没几天便真相大白,结案上奏,发配诬告者充边。他在刑部前后任职13年,没办过一件徇私案件,众僚称赞他正直廉明,无异辞。成化十三年(1477),升河南开封知府。开封府政务拖滞,他从容处之,井井有条。由于开封府狱年久失修,府治卑湿逼隘,每年有六七十人在狱中病死。他将府治、府狱先后予以迁徙、重建,此患遂息。当时因连年淫雨涝害庄稼,黄河泛滥,山体崩裂,百姓纷纷背井离乡。金文终日忧惶,不能进食,亲自到灾区实地查看,视灾情轻重逐户登记,然后向朝廷奏免其赋税。同时又上奏便民七事,朝廷一一准奏。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莲都歷史人物》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为《莲都历史文化丛书》之三,《莲都历史人物》虽类似地方人物志,但它更倾注于历史文化。在真实性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可读性,要让读者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受到文化精神的熏陶。因此,本书不拘泥于人物志的体例和文字风格,要从简历式的框架中跳出,尽可能使人物丰满一些。这种尝试能否成功、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而且,因受史料缺失的限制,对不少人物的叙写也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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