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琛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唯一号: 111930020220000131
人物姓名: 叶琛
人物异名: 字:景渊;别名:伯颜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12/001
起始页: 0092.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314年
卒年: 1362年
籍贯: 丽水碧湖高溪
亲属: 叶宏;叶一鸣

传略

叶琛(1314-1362),字景渊,别名伯颜,丽水碧湖高溪人,博学有才藻,为元末明初著名“浙东四先生”之一。他为官清廉,有治民之才,嘉靖工部尚书章拯在《三贤祠记》中说:“栝山将神,先生诚意伯刘公基,御史中丞章公溢, 缙云伯胡公深,南阳侯叶公琛,皆人杰也。” 元延祐元年(1314)年,叶琛出生于丽水县碧湖一个书香之家。曾祖叶宏,宋绍兴乾道八年(1172)壬辰科进士,任敷文阁待制、太府少卿。祖父叶一鸣在元朝任处州路美化书院院长。其父叶应咸精通史学,擅论治乱大事,尤善五言诗,有《楼间集》。叶琛从小天资聪颖,常有不同于一般人的见识。天历元年(1328),叶琛游学京都,因才能超群,不久就到通政院任职,开始了仕途生涯。 元至正三年(1343),叶琛被授浙江兼代宣抚使,至正四年(1344),任歙县(今安徽歙县)县丞。歙县产纸,每年有500万张之多。百姓要把纸张上交官府,而官府以其质差价贱为由向百姓加重赋税。叶琛明察其中弊端,改革赋税,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至正九年(1349)春天,叶琛升任处州路青田县尹。青田一向是难治之县,叶琛认为政务不好整治,主要是不重视教育,不能教化百姓。他一上任就建造了明亮、高大的明伦堂;聘请学问渊博的人,担任六经讲师;增加学田30多亩,供给学生伙食。每月朔望叶琛都穿戴官服,亲自参加祀拜先圣先师的活动,并申述五伦之教。 在青田县令任上,叶琛临事审慎,办案明了。有一位官员送呈官府文书,叶琛发现印章的角异样,诘问那官员说:“你怎么敢私刻假印呢?”那官员大惊失色,低头认罪。叶琛说“伪造假印的不止你一人,你如果能揭发检举一个人,可以赎罪”,并把这话同样告诉被检举人,一日之内便收缴了假官印18枚,税务假印12枚。叶琛信守诺言,全部赦免了他们,只鞭打最后被检举揭发的人。 青田县讼案多,叶琛曾两次任青田县令,他明断是非,保护百姓利益,境内社会安定,秩序井然有序。其间他一度被派到龙泉开垦田地,登记田亩,事毕,调到婺州路武义县垦田定赋。青田县百姓期盼叶琛回到青田,不停向省郡请求,叶琛回青田时.老百姓用彩船前去迎接,溪流中,船头与船尾相接, 长百余里。 至正十二年(1352),叶琛升任处州路总官府判官。至正十三年(1353)春,青田九都黄坛(今属文成县)人吴德祥组织受苦百姓揭竿反元,自署“吴王”。同年秋,起义军攻打青田县城,夺取府库钱物。至正十五年(1355),吴德祥把势力范围扩大到处、温、婺三州及福建建宁,“官兵捕逐辄失利”。六月,叶琛受浙东元帅府处州分府同知石抹宜孙所派,前往青田招安。十月,有人煽动吴德祥说“叶县令口头上供给你衣食,可官兵早晚要抓你的,你不如劫持叶县令求得自身安全”。项生与留由之听到消息后,告知叶琛,要他到东瓯(温州)避难。叶琛说“我如果离开,百姓哪里去安身?盗贼必定会屠杀无辜,草木不存,按仁义我岂能苟活?”不久,农民军将领张惟德、吴伯贤等“持旗帜刀槊直入县庭”。叶琛穿戴好官服,对张说“我跟你们走,千万不要迁怒我的百姓”,话未说完,就被劫持登舟赴黄坛。在被扣留的8个月中,他常常给农民军讲祸福逆顺的道理,并暗中了解他们出没的处所,掌握他们的行动规律,伺机平定。十六年(1356)四月,农民军将他放归。

知识出处

莲都歷史人物

《莲都歷史人物》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作为《莲都历史文化丛书》之三,《莲都历史人物》虽类似地方人物志,但它更倾注于历史文化。在真实性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可读性,要让读者在获得历史知识的同时,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并受到文化精神的熏陶。因此,本书不拘泥于人物志的体例和文字风格,要从简历式的框架中跳出,尽可能使人物丰满一些。这种尝试能否成功、能否得到读者的认可,还需在实践中检验。而且,因受史料缺失的限制,对不少人物的叙写也难以完全做到这一点。

阅读

相关专题

宣抚使
职位
县丞
职位
县尹
职位
判官
职位
宣尉副使
职位
府事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