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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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唯一号: 111930020220000015
人物姓名: 高鹏
人物异名: 字:蓬仙;号:拙园
文件路径: 1119/01/object/PDF/1119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316.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871年
卒年: 1931年
籍贯: 碧湖保定村

传略

高鹏(1871—1931)字蓬仙,号拙园,碧湖保定村人。清未禀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措资在保定村创办植基两等小学,自任校长兼教席达二十五年,学生参加全县毕业会考,连续五年皆列第一。民国7年(1918)独捐田租二十余石,设立保定夜渡,并与乡人吕调阳等发起组织林业公社,创建保定、周巷等处林场。北伐胜利后,对孙中山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学说颇为赞同,17年率先将其出租田亩按原额减租,拥护“二五减租”规约,被推任西乡佃业理事会理事长,主持仲裁佃业纠纷。湾竹村有李姓地主,拥租千余石,拒不减租,高鹏就为锢户写状,联名控诉于县佃业理事局,裁决依法减租,对西乡推行“二五减租”产生重大影响。生平不羡名禄,教读终世。著有《拙园文集》、《虞美人传》等。先后参与编纂《通济堰志》、《丽水县志》。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莲都年鉴》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是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莲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莲都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专辑、文件选编采用综合性文章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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