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莲都区交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192002022000182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交通档案 |
分类号: | F407.472 |
页数: | 3 |
页码: | 328-330 |
摘要: | 2006年2月220,浙江省档案局下发了〔2006〕9号《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通过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的通报》,经过认真考核,认定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一级标准。这是丽水市交通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路线、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长期高度重视档案管理,落实措施、积极工作的结果。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综合档案室成立于1992年,当时硬件设施极为简陋,库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各种档案保管设备欠缺,不仅如此,档案管理长期延续传统粗放型的做法,使档案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根据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交通厅浙档〔1991〕26号《关于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的通知》精神,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自2005年以来,紧紧抓住争创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一级标准的目标,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做到档案工作软硬件并举,从档案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和综合利用开发入手,不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长效机制。 |
关键词: | 交通档案 交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