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渡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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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79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渡口管理
分类号: U696
页数: 3
页码: 266-268
摘要: 渡口管理工作,是直接关系着广大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明确管理职责,强化渡口安全管理,1987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政46号),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渡口安全管理主体,乡镇渡口责任主体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1987年11月丽水市(县级)设立了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市交通局分管领导和市航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撤市设区后,改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一直负责全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1988年起,对乡镇渡口安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市渡口办代表市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年一签。2000年,区渡口又出台《丽水市莲都区渡口渡工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渡工行为。几十年来,丽水市莲都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丽水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渡口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渡运设施和渡埠硬件设施建设。创造了全区渡运连续25年安全无事故记录。
关键词: 渡口管理 渡口

内容

渡口管理工作,是直接关系着广大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明确管理职责,强化渡口安全管理,1987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政46号),明确了各级政府是渡口安全管理主体,乡镇渡口责任主体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1987年11月丽水市(县级)设立了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市交通局分管领导和市航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撤市设区后,改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渡口安全管理办公室,一直负责全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1988年起,对乡镇渡口安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市渡口办代表市政府与有关乡、镇签订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年一签。2000年,区渡口又出台《丽水市莲都区渡口渡工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渡工行为。几十年来,丽水市莲都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丽水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渡口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渡运设施和渡埠硬件设施建设。创造了全区渡运连续25年安全无事故记录。
  一、落实渡口安全管理职责
  由于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根据乡镇分管领导更换和流动性大的特点。区渡口办随时掌握乡镇和村委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补签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出台了《丽水市莲都区渡口渡工安全考核评分办法》,以考评方式,兑现安全渡运资金。在经济上对收入不高,但能坚守岗位的渡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调动渡工摆渡积极性,从而保证了渡工队伍的稳定性。市直属航管所在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每年均召开一至二次的渡口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区渡口办与涉渡乡镇签订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由乡镇与村、村与渡工签订责任书,从而全区渡口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促进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
  二、加强渡运设施和渡埠硬件设施建设
  近几年,丽水市莲都区积极推进渡船和渡埠改造工程,对原有渡船,特别是木质渡船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实现了丽水市莲都区渡口渡船全部钢质化。并对钢质渡船,船龄较长、船质差,属于II类以下的钢质渡船进行了改造,共投入资金近60余万元。同时渡埠改造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渡运量较大的大港头、风化、堰头及渡船靠泊情况较差的九龙、桥马经等渡口自然坡岸进行了硬化处理。还对全区渡口新设了渡口牌、警戒水位线标志等渡口硬件设施。使硬件设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促进了渡口渡船在功能和质量上的升级,有效地保障了渡口渡运的安全。
  三、加强现场监管和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渡口安全工作是水上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渡口渡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丽水市莲都区各级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一直坚持加强现场监管和渡口安全检查两项工作,做到预防为主,万无一失。每年节假日的渡运高峰期,特别是洪水、汛期、台风季节,均派员到渡口现场监管、指挥。一方面及时提醒和布置渡工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选择合适的泊点停靠;另一方面指导渡工精心渡运做好安全渡运工作,以确保非常时期渡运的安全。平时做到渡运遵章守法,严厉打击超载、客货混装、人畜混装、冒险渡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为使渡口安全管理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区渡口办还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区渡口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检查渡船质量如何?渡工是否持证?是否坚守岗位?有无非法渡运行为等等。与此同时,帮助各渡口建立“水上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处警,全力救助受难人员及财产,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四、加强渡工安全思想教育
  丽水市莲都区渡口几乎都为义渡,除个别少数渡口,渡工收入普遍较低。如何在低收入的情况下,稳定渡工队伍,并使渡工能够对安全摆渡工作有深刻的思想认识,他们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一)制定《丽水市莲都区渡口渡工安全评估考核办法》。对渡工的日常摆渡行为进行规范,并辅以必要的资金奖励,促进低收入渡工能安心坚守岗位。(二)坚持到渡口对渡工进行一些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和渡工说说知心话,关心渡工个人的一些生活琐事,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渡工把过渡人当朋友,把一些刚性的强制性的渡口安全法规灌输给渡工,使其深受教育,真正提高渡工的安全渡运意识。(三)发放安全知识读本。丽水市莲都区渡口渡工每人都有一册《丽水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增加渡工安全知识,自觉履行渡工职责。

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莲都区交通志》

出版者:西泠印社出版社

新编《莲都区交通志》是在原《丽水市交通志》(县级)基础上续编而成的,它是一部记述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业的地方性专业志书,如实记载了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全面反映了莲都交通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真实面貌,进一步突出了丽水市莲都区的区域特点和交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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