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莲都区交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1920020220001788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运输 |
分类号: | F550.3 |
页数: | 5 |
页码: | 258-262 |
摘要: | 竹筏又称竹排,分前后两节。第一节头上翘,呈弧形,长8米,宽1.5米;第二节平直,长6米,宽1.5米。用隔年生大毛竹24~28支(胸径约12~14厘米),在立冬砍伐,断根去梢,截取6~8米长,削去青皮(贴水部分从头至尾保留宽约3厘米青皮以增强牢度和光滑)。用松明火烟熏至表皮焦黑、定型、晒干。在两头和腰间凿孔,用“坚七树”平行穿入,上横档重合编扎成排。前后两节联成一副,一人操作。可载运干货700千克,或湿货1000千克。为货物免受浸湿,筏上置货架。装干货时,筏上放货架垫高20厘米左右,用特制蔑席遮阴防雨。20世纪90年代后,竹筏经过改造用于瓯江漂流。 |
关键词: | 水路运输建设 水路运输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