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简易公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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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766
颗粒名称: 第九节 简易公路
分类号: F540.3
页数: 2
页码: 74-75
摘要: 截至1990年底,丽水市(县级)已建成农村机耕路510条,计852.3千米。这些农村机耕路分布在山区、平原,用于农业生产或短途客货运输。
关键词: 公路建设 简易公路

内容

截至1990年底,丽水市(县级)已建成农村机耕路510条,计852.3千米。这些农村机耕路分布在山区、平原,用于农业生产或短途客货运输。据统计,全市365个行政村,已通机耕路的有292个,占80%。但是,由于建设标准低、路况差,农村交通状况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山区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奔小康。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贫攻坚计划,在“九五”期间实现全市行政村基本通简易公路的目标,根据全省山区开发暨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丽水市实际,在丽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丽水市(县级)从1997年6月中旬开始,掀起了建设农村简易公路热潮。
  “农村简易公路”,就是将原来的农村机耕路加以改造,使其能满足今后改建成等级(准四级)公路的初步基础。具体标准为:路基宽度3.5~4.5米,行车道宽度2.5~3米,并设置必要的错车道;最小平曲线半径15米以上,最小停车视距15米,最大纵坡9%。建设农村简易公路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资金采取“政府定额补助,群众投工投劳或集资”的方式。实施“农村简易公路”建设,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山区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奔小康。
  经过宣传教育、层层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建设农村简易公路攻坚战在全市全面展开。
  1996年,丽水市(县级)交通部门投资7万元,率先支援全市16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简易公路,为开发农业、促进山区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作出了一定贡献。
  1997年,丽水市(县级)建成简易公路207千米,使24个行政村通了简易公路。
  1998~1999年,丽水市(县级)又建成农村简易公路164.3千米。
  2000年,在前三年建设农村简易公路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丽水市(县级)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再建成农村简易公路137千米,通行政村16个。
  2001年,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农村简易公路工作步入扫尾阶段,当年最后建成农村简易公路45.1千米,通行政村9个。
  综上所述,丽水市(县级)1997~2001年5年时间,投入资金996.2万元(不包括行政村群众自筹),建成农村简易公路133条,计566.3千米,加上农村群众自行集资改建,共建成农村简易公路717.1千米,通行政村340个,使全市简易公路通村率达到92%以上。现基本已改建成通村公路并被取代。
  表1-1-9丽水市(县级)乡镇农村简易公路建设情况汇总

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莲都区交通志》

出版者:西泠印社出版社

新编《莲都区交通志》是在原《丽水市交通志》(县级)基础上续编而成的,它是一部记述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业的地方性专业志书,如实记载了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全面反映了莲都交通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真实面貌,进一步突出了丽水市莲都区的区域特点和交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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