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陆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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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756
颗粒名称: 第一篇 陆路交通
分类号: F542
页数: 226
页码: 19-244
摘要: 《丽水市交通志》载“丽水市境内有人行古道6条。截至1990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412.89千米,全市365个行政村已通公路157个村,加上通机耕路的135个村,能用机械动力运输的占行政村的80%。”
关键词: 陆路交通 交通运输

内容

《丽水市交通志》(1993年版)载“丽水市境内有人行古道6条。截至1990年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412.89千米,全市365个行政村已通公路157个村,加上通机耕路的135个村,能用机械动力运输的占行政村的80%。”20世纪90年代以来,丽水市莲都区公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境内共有各类公路236条,计1247.897千米。按人均拥有公路为0.003千米,按全区公路面积计算的公路网密度为83千米/百平方千米,按全区人口计算的公路网密度为27.65千米/万人。
  第一节古道
  丽水市莲都区四周环山,道路崎岖。自隋开皇九年(589)设县后,州县道路相继拓辟,逐步形成南通闽北,北达台婺,东引瓯地,西交三衢的大道,境内分支干线大路共27条。民国17年(1928)陆军测量局测计全区乡村行道2160里。随着时代的变迁,交通事业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古道被改造为公路,只有部分古道仍保留着少量的原始古迹。
  稽勾古道曾称“古括苍道”,为“瓯括达都会通衢”。唐《元和郡县图志》载“处州(丽水古称)西北至婺州(金华古称)二百六十里”(合118千米)即指此道。古道起自丽水城北门(或称望京门),岀城后,经北廓桥、花街、太平、双溪、西溪、板染、库头、双源,越稽勾岭经武义县通婺州,为瓯括达都会要道,境内长100里。随着历史变迁,交通事业的发展,稽勾古道中北廓桥至林宅口段于1951年改建为四级公路,林宅口至双溪段于1958年改建为等外公路,金竹口至西溪段于1970年改建为四级公路,库头至双源段于1975年1月建成通车。其中林宅口至金竹口段(丽和线莲都段,又称丽雅公路)29.2千米已于2006年被改造为二级公路,成为丽水市莲都区北部山区交通大动脉。西溪至板染段于2007年改造为康庄工程准四级公路。目前该段公路所保留的只有板染至库头和双源至青峰岭部分古道。
  括苍古道俗称通京大道。古道起自丽水望京门(又称丽阳门),北偏东行经皇华亭(接官亭),东折至九里,经岩泉、枫树湾、银场、却金馆、高青、大湾、越三望岭、滴水岩、桃花洞入缙云,再入金华,为赴省孔道,境内长60里。北接仙(仙都)缙(缙云)古道,是连接温(州)、处(州)两地的主要通道,瓯江流域通往京城的要道。始建于唐末宋初,元代置刘山驿(却金馆)。银场官坑桥头峭壁有清嘉庆九年(1804)浙江巡抚阮元题刻“括苍古道”。随着历史变迁,交通事业的发展,括苍古道中九里至岩泉段早已改建成公路;岩泉至火烧桥段于1997年改建为330丽缙复线,后改为330国道;火烧桥至上新屋、却金馆至雨伞岗也分别于2007、2008年改造为康庄工程准四级公路。
  目前括苍古道莲都境内上新屋至却金馆、老鸦矿至桃花洞段保存完好,记录着古道的沧桑,游此古道的驴友逐年增多,却金馆驿站因各级政府重视,逐渐恢复原有的面貌。
  括苍古道丽缙复线位于丽水东北部,起点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坑口村(古代起点岩泉,经灵山寺脚至坑口,此段路后被330国道所代),越坑口岭至大岭行政村(属岩泉街道,古属丽水县银岭乡),经箬后、叶平头、徐宅、徐庄、黄畈、沈村抵三望岭,与括苍古道会合,出桃花洞,去缙云,达省、京。有村民称此条路也为通京大道,也有称括苍古道丽缙复线。
  该古道处于330国道丽缙复线和括苍古道右边,建造年代距今约500来年,因人居渐多成村而建。古道除平坦路段是泥路,上坡下岭均为岩石砌就的梯级路,其中坑口至大岭村的坑口岭路宽2米许,石铺路面宽1米余,路边常年修理。
  据当地村民讲,该古道比括苍古道里程短,仅坑口至大岭村的坑口岭较陡。现在走这条古道的人比走括苍古道的人多,保存也较完整。
  梅田古道自县城至太平30里,与稽勾古道共线,后从太平村沿冯坑源东北行,过枫树岭头,上顺坑岭(俗称百步峻),至梅田村,经皂树、芦村越青塘岭入缙云县。《丽水县志》记载:“梅田山县东四十里,旧为赴缙云官道,乡民立市于此,古驿废址尚存。”该古道境内长65里,梅田村旧置驿立市。随着历史变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北廓桥至太平段于1958年改建为公路,太平至木后段、梅田至葛渡段、葛畈至皂树段、皂树至芦村段分别于2005~2007年改造为康庄工程准四级公路。芦村至青塘岭段也于1990年先后改造为农村机耕路。如今只有木后岭脚至葛渡、青塘岭村至青塘岭还陆陆续续保存着古道痕迹,但大部分已不存在。梅田村2008年在村庄整治中开辟了一段约300米长的古道及古井供人们观赏。
  通济古道通济古道分两段:自城西括苍门(又称小水门)起,过外济州桥(也称平政桥),经上水南、垟店、石牛、九龙、碧湖、保定,越界牌入松阳县境的称西道,境内长57里;自保定渡大溪至大港头,经玉溪、均溪人云和县境的称南道,境内长70里。保定村岔道口交步亭刻书立石“南一云和、龙泉、浦城大道;西一松阳、遂昌、南昌大道”,以便分界。随着历史变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民国22年(1933)建成丽云线,25年(1936)建成碧湖至松阳公路,石牛至碧湖于1980年改为公路,后分别改为53省道丽水至云和段、50省道丽水至松阳段。其中53省道丽水至均溪段又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改建为一级公路,50省道碧湖至保定段于1998年先后改建成二级公路。故该古道几乎已全部改为公路,目前只保存前林村齐步凉亭。
  曳岭古道自城北通惠门(又称左渠门)起,经溪口、路湾、白前、张村街、茭坑、木杓坛,过界牌入宣平县境,境内长40里。为明景泰三年(1452)设宣平县后之驿道,一直为处州省城至宣平县驿道。自界牌经周坦、破桥、老竹到曳岭头,计30里,今在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随着历史变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曳岭古道中联城至周坦段于1964年改造为公路,周坦至老竹段于2000年改造为三级公路,老竹至沙溪段于1998年改造为四级公路,沙溪至曳岭脚(大片)段也于2007年建造为康庄工程准四级公路。至此,曳岭古道大部分被改造为公路,目前尚有高岭及大片至曳岭段保存完好,还能展现古道的风味。
  括瓯古道自城东南行春门(又称厦河门)起,经厦河、中岸、黄府前、金村(今叶村)、高头庵、大土岙至主洞坑过界牌入青田县境。东延温州,境内长25里。随着历史变迁,城市建设扩容和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其中行春门一厦河一中岸被城市扩容,分别建成瓯江防洪堤、丽水污水处理工程;中堂、黄府前段于1987年改建为丽富公路,后于2007年又被改为丽龙高速公路连接线。目前该古道仅保留叶村、大土岙部分旧址。
  第二节铁路
  一、金温铁路
  金温铁路是浙江内陆通往沿海的交通大动脉。修建金温铁路,是浙西南人民仰首苦盼了70多年的大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金华、丽水、温州三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条对浙西南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金温铁路终于在1992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 T,并于4年后全线建成通车,浙西南人民的夙愿终成现实。
  (一)前期准备工作
  修建金温铁路的设想由来已久。国父孙中山先生早在他的《建国方略》中就曾有福州、温州、杭州等地以铁路联线的构想。民国16年(1927)6月,刘贻燕在《浙江建设》月刊第一期上,发表《新浙江建筑轻便铁路之我见》,谈及“自杭经萧山、处州(丽水)至闽为一线,自杭经宁波、台州、温州至闽又为一线,再由温州经处州(丽水)联络杭(浙)贡(赣)线”。终无实践。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者占领金华,为抢运萤石,曾修建金华至武义简易铁路, 后废。
  1958年,金温铁路金华至永康段动工兴建,由铁道兵第八师36团负责修建,且部分地段及焦岩隧道已开始施工,后因国民经济困难暂停。1969年,有关部门曾对金温铁路进行了全面勘测设计,后又因国家财力有限未动工。
  198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1984〕253号文件,向国务院提出建议修筑金温铁路。1985年4月6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交〔1985〕500号《关于金华至温州地方铁路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和铁道部:“经研究,为适应温州市对外开放,搞活地方经济和利于沿线的经济开发,同意兴建金温铁路。”
  1984年10月11~12日,由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丁世祥主持在温州市召开了金温铁路筹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商议如何集资修建金温铁路。
  1985年1月中旬,省委书记王芳等赴金温铁路沿线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这条铁路的建设方案。3月28日,丽水地区行署建立金温铁路丽水地区段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4月9日、10日、5月18日,缙云、青田、丽水市(现丽水市莲都区)相继建立铁路建设指挥部。接着,抽调人员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承担勘测设计任务的铁四院派出8个队700余人,于1985年3月10日进入现场,在全线开展初步勘测设计工作,5月下旬完成了全线初勘任务。
  1988年3月,因铁路建设资金未落实,筹建工作暂停。
  1989年,浙江省地方铁路公司与香港联盈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金温铁路沿线的自然、经济状况、设计工作进行了考察和论证,并签署了合资建设金温铁路意向性协议书。1990年2~9月,铁四院派出2个综合勘测队、1个地质队和1个物理探测队,共400多人,对金温铁路按地方铁路Ⅰ级标准进行重新勘测设计。1990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金温铁路合资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八五”计划。
  1991年9月,国家计委批准合资建设金温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1992年1月,时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柴松岳率团到香港洽谈合同,并完成签约。8月,经贸部正式批准。11月,“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宣告成立。12月18日,金温铁路金缙段开工建设。
  (二)铁路建设
  金温铁路是我国第一条部分引进港资建设的地方铁路,按地方铁路Ⅰ
  级标准设计,自金华市新东孝站接轨浙赣铁路,至温州市龙湾港前站,全长252.289千米,途经金华、丽水、温州3个市(地)10个县(市、区),工程总投资1.72亿美元(人民币18.9亿元),其中浙江省岀资45%、铁道部岀资30%、香港联盈兴业有限公司出资25%。合资3方设立董事会,下设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金温铁路运营管理。
  金温铁路主要设计技术标准、线路等级:东孝至金华南间为国铁II级,金华南至温州东间为地铁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路:9%。;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600米,困难地段300米;牵引种类:内燃机车(东风4型);牵引定数:近期1750吨,远期2850吨;到发线有效长:初近期450米,远期650米,预留850米;闭塞类型:继电半自动。年输送能力:初期(1998年)客车3对;近期(2001年)客车4对,货运量450万吨;远期(2006年)客车6对,货运量600万吨。
  金温铁路丽水市莲都区段北连缙云,南通青田,自石菟岭隧道起,经莲都小处站、丽水站,跨越瓯江,终至大岙隧道出口,入青田县境,全长21.113千米(自DK107+220~DK128+333)。金温铁路丽水市莲都区段主要工程,有15座隧道(石笕岭、郎池、岩头、黄泥墩1号、黄泥墩2号、彭头、黄渡、秋塘、隔溪1号、隔溪2号、下湾、塔下、燕端、大岙1号、大岙2号),总长8097延米,占丽水地区段总长的36.53%;大中桥5座(严溪中桥、黄泥墩大桥、秋塘中桥、水东中桥、大溪大桥)长924.35延米,占丽水地区段总长的4.91%;桥隧总长9021.5延米,占丽水地区段总长的41.44%;涵洞53座、1085.52横延米。全段控制工程为石笕岭隧道和大溪大桥。石笕岭隧道长3512延米,其中莲都段1756延米。大溪大桥长546.85米,横跨瓯江。全段主要工程量,路基土石方72万立方米,站场土石方156万立方米,浆砌片及砼挡墙2.2万立方米。征用土地约133.33公顷(2000多亩)。工程总投资约1.18亿人民币。
  金温铁路丽水市莲都区段是金温铁路工程施工难度最大、施工环境最为复杂的一段工程。全段崇山峻岭、桥隧相连,高挖高填,横跨瓯江,加上造价低、征迁土地补偿标准低,施工图设计滞后、变更多,施工难度仅次于成昆铁路。但在省委、省政府、金温铁路省地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委、行署、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建设者和沿线广大人民群众,不畏艰险,奋力拼搏,克服了无数难以想象的困难。特别是在石笕岭隧道和大溪大桥建设过程中,为抢工期,不拖全线工程后腿,广大建设者冒着生命危险,顶着山体滑坡、泥石流坍塌和瓯江洪峰的侵蚀,挑灯夜战,废寝忘食,充分展示了无私奉献的风采,经过几度寒暑的努力,终于为金温铁路丽水市莲都区段顺利建成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金温铁路丽水市莲都区段自1993年6月25日开工,至1996年9月16日完工,头尾约4年时间。
  金温铁路自开工建设以来,一直坚持一着眼于社会效益和企业自身经济效益,按“固本简末,先通后备,逐步完善”的建设方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控制;二采取地方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施工方式,以控制工程投资,加快建设进度;三按照合资企业法和地方铁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地方铁路运价,独立核算、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和亏损。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沿线地方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建设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1995年3月5日,金温铁路金华至缙云段建成并试通车成功。1996年4月21日,金温铁路金华至缙云段客车临运开通。是年9月16日,金温铁路缙丽段开始铺轨。1997年6月26日,金温铁路丽水至杭州客车临运开通。1998年6月11日,金温铁路全线建成通车。
  (三)铁路管理
  金温铁路营运已有10多个年头,据2010底统计,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累计到发旅客128462万人次,到发货物9660万吨,运输收入达71.5亿元。不仅承担了温州、丽水等地区近半数外来务工人员的运输工作,而且还承担了浙西南粮食、煤炭、水泥等能源、原材料的主要运输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温州、丽水、金华等沿线地区的经济腾飞。
  目前,金温铁路公司每天开行温州至哈尔滨、北京、广州、汉口、贵阳、南昌、阜阳、杭州、金华等地共16对(含3对临客)旅客列车和15对货物列车,年运输收入已从1999年的3.02亿元攀升至2010年的7.84亿元。
  1.行政管理
  金温铁路系地方铁路,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上海铁路局指导。
  2.计划管理
  境内铁路货运计划、客运计划,统一由上海铁路局管理和审批。
  3.运价管理
  铁路客运运价、货物运价按照铁道部规定执行,货运运价在参照铁道部规定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地方铁路实际情况予以制订执行。
  4.安全管理
  金温铁路自投入营运以来,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以确保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货物运输安全和机具设备安全。根据铁路运行规律,各车站每年进行一次规章考试,并颁发考试合格证,凭证上岗。一次考核不合格,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则予以待岗,或调离其他岗位,直至考试合格。在劳动安全方面,则以“八防”措施为抓手:防止车辆伤害;防止高处坠落;防止触电伤害;防止起重伤害;防止物体打击;防止机具伤害;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防止中毒窒息。货物运输安全主要通过进货验收和装车前、后“三检”制(检查车辆状况、货物状况、机具设备状况),对货物捆绑加固予以保障。机具设备安全由车站每季强制进行自检和上级单位每年2次检查,对特种机械设备,必须有相应的操作资质证才能上岗。所有新人员上岗前,由单位、车间和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合格后上岗。每年春运、防暑降温、防寒过冬,进行专门的季节性安全教育。并且开展每年5月份为安全月、9月份为质量月的宣传教育活动。各车站分别建立以安全责任制、安全分析例会制、事故分析例会制、机械设备检查维修制、安全奖励制为内容的铁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台账。
  二、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为了提高金温铁路更大效益,2008年6月,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了专家评估。2009年11月,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线位走向最终确定。
  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是浙江省2009年铁路“新三线一枢纽”项目之一。为一次性新建双线电气化国家I级铁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0千米/小时(预留250千米/小时条件),最终确定走向的线路全长为188.366千米(丽水市境内长约102千米),途经金华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缙云县、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温州市瓯海区及鹿城区。从金华到温州先后设东孝、金华南、武义北、永康南、缙云西、丽水、祯埠(预留)、青田等8个火车站,最后接入甬台温铁路温州南站,与现有金温线基本不重叠。
  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80.5亿元,由于采用截弯取直方案,高架桥和隧道量多,比现有金温铁路缩短60多千米。其中大中桥49座、隧道38座,隧道总长100多千米。该工程2010年开工建设,项目工期为4年,预计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
  金温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已历时3年多。2005年12月,铁道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预可行研究审查会,2006年1月,浙江省和铁道部在杭州召开座谈会,提出金温铁路扩能改造按双线,200千米时速方案。2007年1月,铁道部再次组织金温铁路改造方案讨论,确定推荐一次新建双线方案。此后,铁四院于2007年2月对金温铁路线位重新进行实地勘察。2008年1月,铁道部、浙江省联合上报项目建议书,国家发改委委托北京华协交通咨询公司对金温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2008年11月11日,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取得国家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09年2月,铁道部在温州组织了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可研方案评估。同年11月,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线位走向最终确定。
  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完成后,金温铁路的运输能力、运输质量和竞争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有助于强化浙江网络,促进浙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沿海港口的内地辐射能力。这条新的金温铁路建成后,将开通动车组,乘火车从温州到金华的时间将比现在缩短约4个小时,即由现在的5个小时缩短到1个多小时,从丽水到温州或者金华,只需半小时,而丽水到杭州只需1.5小时。第三节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指的是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一般可分为四车道、六车道和八车道。
  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共有高速公路3条,计68.46千米。分别为:金丽温高速公路(G25金丽高速、G1513温丽高速)莲都段38.895千米;G25丽龙高速公路莲都段26.287千米;S33龙丽高速公路莲都段3.278千米。
  一、金丽温高速公路路线编号为G25、G1513金丽温高速公路由长深高速(编号G25)金华至丽水段和丽温高速(编号G1513)组成。是连接同三线高速与沪昆线高速的连接线,是我省规划建设“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中之一“横”,在我省连接金华、丽水、温州3市的广大地区。它既是省'道主骨架,亦是国道主干线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一条重要辅助线。路线起自金华二仙桥杭金衢高速公路(K145+572)处,起点桩号为K0+000,经金华市、武义县、永康市、缙云县、丽水市、青田县、永嘉县、温州市,终点在温州南白象与甬台温高速公路(K282+860)相连接,终点桩号为K234+053,全长234.053千米。全线分多期建设,工程建设历时多年,2005年12月23日全线贯通,全线分段按山岭重丘区和平原微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100千米/小时。
  根据地域全线共设金华、丽水、温州3个管理处;设金华东、岭下朱、武义、西田畈、永康、缙云、洪渡、丽水西、丽水、石帆、海口、船寮、温溪、桥头、梅岙、双屿互通16处;设武义、丽水、青田服务区3处。
  金丽温高速公路全线穿越崇山峻岭,地形复杂,环境优美。沿线结构物多,其中桥梁隧道占全线里程的47.5%,素有“桥隧俱乐部”之称。全线桥梁78235.399米/350座,其中特大桥46391.554米/18座,大桥23046.21米/78座,中小桥8797.635米/254座;隧道32998.66米/63座(单洞65997.32米);三高路段82068米/281处。
  全线分期实施情况为:金华至丽水段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起点为金华岭下朱(K12+687),终点为武义西田畈(K32+987),长20.3千米,于2001年12月18日建成通车。二期工程分为两段,第一段起点为金华二仙桥(与杭金衢高速公路K145+572相接),终点为金华岭下朱;第二段起点为武义西田畈,终点为丽水水阁(K113+223),两段合计长92.923千米,于2002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金华至缙云段工程采用平原微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为100千米/小时,整体式路基宽为26米,分离式路基宽为13米;缙云至丽水段工程采用山岭重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为100千米/小时,整体式路基宽为24.5米,分离式路基宽为12.5米,沥青砼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
  丽水至青田段为三期工程,起点为丽水水阁(K113+223),终点为青田花岩头(丽水与温州交界K188+930),长75.707千米,于2005年12月23日建成通车。工程采用山岭重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为80千米/小时(2006年12月31日提速为100千米/小时),整体式路基宽为24.5米,分离式路基宽为12.5米,沥青砼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总体布局,金丽温高速公路中金华至丽水(莲都)段列入长深高速公路网。长深高速公路,编号为G25,其中浙江境内长378.33千米。金华至丽水段长159.143千米,途经缙云、丽水(莲都);丽水(莲都)至温州段列为温丽高速公路,编号为G1513,线路长116.143千米,丽水市境内长70.535千米,途经丽水(莲都)、青田。
  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
  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全长127.728千米,途经缙云县、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共15个乡镇。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长38.895千米。分两期建设:牛岱岭至丽水(西)30.495千米列入金丽温高速缙丽段二期工程,于1999年1月动工,2002年12月建成通车。途经牛岱岭、洪渡、双溪、太平、林宅口、垟店。全线隧道17座,大中桥梁44座。桐岭岗至梁山隧道8.4千米列入金丽温高速公路丽青段三期工程,于2002年12月开工,2005年12月23日建成通车。途经坪店、桐岭岗、余庄前、下仓、大梁山进入青田境内。全线隧道5座。丽水市莲都区段为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市段中的一段,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时速80千米,后提高到100千米。设有服务区1处(长深线k2600+800丽水服务区)和2个互通出口收费站(丽水(西)收费站、洪渡收费站)。
  二、“两龙”高速公路
  “两龙”高速公路是丽水至龙泉高速公路和龙游至丽水高速公路的合称。是浙江省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二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中十八连之二连。其中丽龙线被纳入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网“7918网”长春至深圳主线的组成部分,编号为G25;龙丽高速公路被纳入省内龙丽温高速公路,编号为S33。“两龙”高速全长222.3千米,全线结构物占25%,共设互通式立交18处(含3处枢纽互通)、3个服务区和2个停车区,设计时速60~100千米,路基宽度22.5~26米,总概算105亿元。
  其中龙游经莲都北埠至龙泉段199千米于2006年12月底建成贯通。2007年12月,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及丽水连接线全线建成通车。
  (一)龙丽高速公路路线编号S33
  龙丽高速公路为龙丽温高速公路的一段,起于龙游吕塘角枢纽互通立交,与杭金衢高速公路和杭新景高速公路龙游支线37.110千米相接,途经龙游县、遂昌县、松阳县、丽水市莲都区,终于丽水市莲都区北埠枢纽与丽水至龙泉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56.692千米。其中,龙游段全长71.910千米,遂昌段全长28.980千米,松阳段全长52.815千米,莲都段全长3.278千米。
  龙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龙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是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5〕22号文件批复建设,并列为2005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起点为松阳与莲都交界,终于北埠村,路线长3.278千米。批复概算18789.14万元。工程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车辆荷载采用汽车超20级、挂车120。路基及大中小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全段有大桥2座,分别为北埠大桥和北埠分离立交。中小桥3座,涵洞通道13座,其中盖板涵3座,园管涵8座,倒虹吸2座。路基填方28万立方米,路基开挖9万立方米。
  工程于2005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6年12月23日建成通车。
  (二)丽龙高速公路路线编号G25
  丽龙高速公路为长深高速公路的一段,起自丽水市莲都区富岭互通长深高速K2613+175,经云和县到龙泉市,终点至龙泉市剑池街道周际村大猫亭,全长101.275千米,桩号 K2714+450。
  丽龙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丽龙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是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5〕20号文件批复建设,并列为2005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起点为丽龙高速公路富岭枢纽,终点为丽水市莲都区与云和县交界处的均溪村,路线长26.287千米,桩号为K2613+175~ K2639+462O批复概算125280.57万元。设计行车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车辆荷载采用汽车超20级、挂车120。路基及大中小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地震基本烈度六度。该段高速公路共有大桥2181米/7座,中桥1200米/15座,隧道1878米/9座,通道1101米/34座,互通式交叉3处。
  路段内有枢纽互通2处,收费站2处,养护站1处,管理中心所1处,管理所1处,停车区1处。工程于2005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07年12月25日建成通车。
  第四节国省道
  一、国道
  国道即国家干线公路,是公路网中具有全国性经济、政治意义的干线公路。丽水市莲都区境内现有国道一条,即330国道莲都段,全长29.721千米。
  温(州)寿(昌)公路(简称温寿线,编号G330),原称金丽温公路,自兰溪市寿昌经金华、永康、缙云、丽水、青田至温州,1982年被编号为G330国道,1989年改称温寿线。起点温州西站,终点寿昌。原全长299.65千米。2010年8月,经省公路局GPS重新测量后,全长改为290.894千米。其中丽水市里程130.343千米,桩号为K38+378~ K168+721。
  该国道始建于民国时期,其中缙云至丽水(莲都)路段于民国21年(1932)10月动工,民国23年(1934)11月建成通车。丽水(莲都)至青田路段于民国21年10月开工,民国23年(1934)9月建成。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1980年后,330国道经过数次改造。
  330国道莲都段原线路自风化入境,经塔下、水东大桥、奚渡、凉塘、岩泉、冷水、蒲岸、杉树坑至大庭庙桥出境入缙云,全长28千米。其中长岗背至大庭庙桥16.717千米段,后改为49省道(现为S333)0现线路为自莲都与青田交界的风化村入境,经塔下、水东大桥、市区开发路、凉塘、长岗背、铁丁桥(岩泉)、枫树湾、银场、余岭足、雨伞岗、林村、里佳源,至桃花岭隧道口入缙云县,全长29.721千米。桩号为Klll+161~K140+882米。其中水泥路面3.512千米,沥青路面26.209千米。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系山岭重丘二级加宽公路标准。
  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九里至桃花岭隧道段公路于1996年4月动工兴建,为330国道丽缙复线中的一段,全长19.8千米。该复线设计标准为山岭重丘二级加宽,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最大纵坡4.9%,本曲线最小半径110米,桥梁设计荷载汽-20,挂-100。主要构造物有大桥1351.04延米/6座,中桥482.6延米/8座,小桥64延米/4座,隧道4584.3余米/5座,其中1000米以上有3座,采用新辟通往字架桥。长隧道施工主便道共计36千米。是1999年前丽水地区有史以来公路建设地形最复杂、任务最艰巨、投资最大的工程,工程于1997年11月底竣工。
  20世纪90年代后,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新老线路经过数次改造。其中,1993年投资1926万元建造330国道莲都段冷水隧道,1997年投资584.3748万元,建设330国道丽缙复线,全长27.46千米(莲都段19.8千米),桩号为K0+000~K27+460。1999年投资506.68万元,实施330国道莲都段大修工程,同年还投资241.3658万元,实施330国道莲都段K119~K124水泥路大修和驳坎路肩等工程。2001年投资30.190836万元,实施330国道丽水至缙云段水泥路肩工程,桩号为K129+070~K139+000o2002年投资62万元,对330国道莲都段水泥路面破板进行修复,桩号为K119+500~K124+800,同年又投资37.5万元,修复K120+000~K126+100段水泥路面破板。2005年投资210.7057万元,对330国道莲都段路面进行大修,同时实施塔下隧道降坡工程。2008投资390万元,实施330国道莲都段K127+500~K128+000.K129+994~K131+206等处路面大中修。2009年投资322万元实施330国道莲都段路面沥青纤维封层。2010年投资约30万元,实施330国道丽水收费站完善工程;同年投资94.2万元对330国道莲都段桥头跳车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程;投资214万元对330国道莲都段K115挡墙塌陷进行修复;投资121.4万元对330国道莲都段边坡进行整治;投资45万元对330国道莲都段沿线实施整治工程。至此,330国道莲都段路面实现了高级、次高级化,为二级公路标准国道。通行能力大大提高,同时也为安全行车提供了重要保障。
  330国道莲缙段改建工程建设起点于丽水市莲都区330国道与绕城公路九里立交桥与分离式交叉口 K122+955处,经蒲岸、东溪、长坑,终点缙云县东渡镇49省道与兰石公路交叉口K147+500处。路线全长23.292千米,其中莲都段约16.453千米,缙云段约6.839千米。全线桥梁总长约10000米/23座(折成单幅计);隧道总长约6175米/5座(折成单幅计),其中原冷水隧道老洞695米左幅隧道利用。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该线路起点至好溪堰段,约2千米结合城市道路规划,设计时速60千米,实施主车道宽16米;其余路段为路基宽2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80千米,汽车荷载公路I级。项目总投资17.6亿元,其中莲都段10.5亿元,缙云段7.1亿元。该工程于2013年3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6年底建成通车。
  二、省道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经济、政治意义,连接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共有省道3条,计61.074千米。分别为:S328(53)省道丽浦线莲都段33.412千米;S222(50)省道龙丽线莲都段10.945千米;S333(49)省道六东线莲都段16.717千米。
  (一)丽(水)浦(城)公路(简称丽浦线,原称53省道,编号S328)起自丽水市区九里,终点于福建省浦城,途经丽水市莲都区、云和县、龙泉市,具体走向为丽水一桃山大桥一南山一大港头一小顺一云和(走改线)一赤石一安仁一龙泉一八都一上堆一花桥,进入福建境内。原全长224.345千米,其中浙江省境内原长185.05千米。2010年8月,经省公路局GPS重新测量后,全长调整为168.86千米,桩号为K0+000-K168+086,技术等级分别为公路一级和二级标准。
  S328(53)省道始建于民国21年(1932),是丽水市莲都区境内省际的一条重要省道。
  S328(53)省道莲都段起自九里,终止莲都与云和交界的均溪。途经桃山大桥、坪店、张村、沙溪、南山、十八都、大港头等,从均溪村出境入云和县,全长33.740千米,桩号53省道K0+000~K33+740。为一级公路。有桥梁1271.6米/13座。
  该段公路原来路窄、弯多、混合交通情况严重,交通事故频发。1999年10月和2002年6月,交通部门分两期对该路段进行了全面改建。第一期分两段实施:第一段为九里至大洋路口段,长2.24千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48米,行车道宽度14.8米,设计时速60千米。1999年10月动工,当年12月建成通车,现为丽阳街;第二段为坪店至大港头镇,经张村、水阁、沙溪、联合、南山、十八都,终点为大港头镇(桩号K30+850),长22.45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面宽度单幅12米,双幅24米,双向4车道,行车道宽度2x7.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千米/小时。桥涵设计车辆荷载:汽车-20,挂车-100。有大小桥梁9座,路面370千平方米。于1999年10月动工,2001年12月建成通车。第二期为大港头至规溪亭,长2.88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2002年6月动工,2004年6月完工。2001年12月,建成溪口大桥后,丽浦线从市区九里出发可经溪口大桥进入。
  2008年,S328(53)省道丽水市莲都区段33.412千米创建成文明样板路。
  (二)龙(游)丽(水)公路(简称龙丽线,原称50省道,编号S222)
  起自龙游(与兰贺线相接),途经龙游、遂昌、松阳、莲都,原终止丽水桃山,后调整为丽水南山。具体走向为;龙游一溪口一沐尘一北界一新路弯一上江一古市一松阳一象溪一碧湖一桃山(南山),原线路长153.7千米。2010年8月,经省公路局GPS重新测量后,该公路调整为全长132.113千米,其中丽水市里程96.277千米,桩号为K35+836~ K132+113。
  S222(50)省道始建于民国24年(1935),是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通市际的重要一条省道。
  S222(50)省道莲都段终点曾经有过3次调整:1939年10月,丽浦公路全线贯通,终点至上南山与丽浦公路相接,称龙南线。:1990年11月,龙丽线终点调整到丽水市桃山大桥北端,线路自碧湖镇堰后圩入境,经堰头、周巷、三峰、碧湖、石牛、苏港、联城至城区桃山大桥北端,原长33.73千米,桩号为K126+000~K159+730,称龙丽线。2000年浙江省第二次公路普查后,省公路局将龙丽线终点又调整为经碧湖大桥至南山,终点与丽浦线相交,莲都段全长10.945千米,桩号为K121+168~K132+113。其中水泥路面1.405千米,沥青路面9.54千米,为二级公路标准。可绿化里程10.945千米,绿化里程9.54千米。有涵洞57道,桥梁462.3米/4座。
  20世纪90年代后,S222(50)省道莲都段曾经过数次改造。1993年,投资432万元对该路段(K126+000~K135+458)9.46千米路基进行拓宽,将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沥青碎石路面。1998年投资400万元,将该路段联城桥至碧湖19.3千米砂石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2004~2005年,投资1200万元,对该线路莲都段路面进行大修。2009年投资163万元,实施该路段路面大中修工程。2010年投资427万元,对该线路进行大中修。至此,S222(50)省道莲都段交通状况大为改善。
  S222(50)省道莲都段改建工程建设经浙发改函〔2008〕188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2010年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该项目于2010年12月12日开工建设。
  S222(50)省道莲都段公路改建工程是省重点建设工程,也是碧湖平原通往市区的“主动脉”。项目起点为50省道碧湖镇保定村附近,路线基本沿碧湖平原西侧山脚布线,经岚山头、郎奇、港口、苏埠等28个行政村,终点为联城,与丽水市绕城公路西线相接,主线长20.853千米。另建碧湖镇连接线1.108千米和丽水市城北大道连接线5.361千米。建设里程全长27.322千米。工程征用土地122公顷(1829亩),拆迁面积30594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2.02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
  该项目主线起点至国师村段4.955千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宽12米;国师村至终点段15.895千米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城北大道连接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长5.361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9.5米;碧湖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12米。
  S222(50)省道莲都段公路改建工程完成后,将碧湖盆地、联城生活区组团与中心城市连为一体,同时,把市区的高速公路和其他干线公路有机连接起来形成网络,将大大推进丽水市城市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对碧湖平原改善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三)六(呑)东(渡)公路(简称六东线,原称49省道,编号S333)起点为温州六岙,终点为缙云东渡,途经温州、青田、丽水(莲都)、缙云,原长139.563千米。其中丽水市境内长115.987千米,桩号为K23+567~ K139+563。2010年8月,经省公路局GPS重新测量后,全长为86.089千米。其中丽水市里程62.709千米。此段线路原为330国道,330国道复线(包括丽缙复线和瓯青复线及其延伸线)建成后,复线改称330国道,而此段原330国道于2002年改称49省道。
  S333(49)省道莲都段起自长岗背,终止莲都与缙云交界的大庭庙桥,途经长岗背、岩泉、冷水、蒲岸、杉树坑、琯头等,长16.717千米,桩号为K111+834~K128+551。其中二级公路15.417千米,三级公路1.3千米,可绿化里程16.717千米,已绿化里程16.717千米。有桥梁137.85米/5座,涵洞87道,隧道693.1米/座。全部为水泥路面。该段公路原为330国道丽水段中的一段,于1996年创建成文明样板路。1999~2000年,省公路局投资2131万元,将S333(49)省道丽水至缙云段23.25千米的沥青路面改造为水泥路面。
  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S333(49)省道莲都段将并入330国道丽缙段予以改造。
  第五节高速公路连接线、绕城公路
  一、丽龙高速公路富岭互通连接线
  丽龙高速公路富岭互通连接线,起点为富岭互通收费广场,路线向东北延展,经富岭街道齐村、大坑口、中堂村等村庄,穿中堂隧道、少微山隧道,终于紫金大桥南端,与绕城公路南线十字交叉。路线全长5.94千米,宽32米。设计时速60千米,系一级公路标准,总投资2.12亿元(市政府出资1.5亿元)。该连接线是在原丽龙高速公路富岭互通连接线基础上加宽建成,工程于2006年8月底开工,2007年12月底建成通车。它是丽水连接南北城的第一条交通要道,是金丽温高速和“两龙”高速通往丽水城区的主通道,也是丽水作为“旅游胜地、休闲之都、摄影之乡”的迎宾大道。建成通车后,可以充分利用绕城公路紫金、塔下大桥的通行能力,对于中心城市的内外交通和东扩区块开发,展示丽水市的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丽水市绕城公路
  丽水市区绕城公路,起点始于溪口大桥桥头,自西南沿瓯江而下,经塔下大桥跨过瓯江,穿过芦埠村随330国道通达火车站广场前,然后沿好溪南岸防洪堤东上,北跨社后特大桥,经长岗背330国道互通立交后,沿白云山脚西进到丽阳殿与中山街北段相交,然后穿过五里亭、花街、周处等村,下穿金丽温高速公路后跨太平港,从太平港西岸南进,经官桥、苏埠等村,再次跨过瓯江,终点到达水阁53省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全长26.4千米。丽水市区绕城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25.5米(其中西线工程宽24.5米),设计时速80千米,中央设绿化隔离带,工程总投资约9.50亿元。根据路线位置和实施计划,分为绕城南线(一期工程,即53省道丽水市区延伸段,全长6.54千米)、绕城东线(二期工程,即丽水市绕城公路塔下至丽阳段,全长&82千米)、绕城西线(三期工程,即丽水市绕城公路丽阳至垟店段,全长11.04千米)。其中:一期工程2002年3月开工,2006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期工程2004年3月18日开工,其中塔下至长岗背段4千米率先于2006年底完工,整体工程于2008年12月完成交工验收;三期工程,主要控制性工程——白岩大桥于2008年3月18日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完工,其余工程2010年1月开工,整个丽水市区绕城公路2012年10月建成。
  (一)绕城公路一期工程(南线)
  一期工程(南线)为53省道丽水市区延伸段,起点始于溪口大桥南桥头,沿瓯江南岸东下,终点至塔下大桥接330国道,全长6.54千米。共有桥梁5座和1座栈道,其中大桥2座,分别为塔下大桥(连接金华方向桥长340米,通往温州方向桥长366米)和牛岭头栈桥(220米);中桥3座,分别为南明桥(60米)、中岸桥(20米)、岭田桥(20米);栈道1座长60米。标志性建筑为塔下大桥。
  (二)绕城公路二期工程(东北线)
  二期工程塔下至丽阳段,起点接一期工程终点塔下,跨过好溪经长岗背立交后西进,终点与中山街相交,全长&82千米。共有桥梁6座。其中:特大桥1座,为社后大桥1063米;大桥1座,为九里立交桥120米;中桥4座,分别为雅坑溪1#桥(16米)、雅坑溪2#桥(48米)、贺家桥(50米)、丽阳坑桥(20米)。标志性建筑为社后大桥。
  (三)绕城公路三期工程(西北线)
  三期工程丽阳至垟店段,起点接二期工程终点丽阳,终点至水阁开发区垟店,长11.04千米。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80千米。路基宽度24.5米,中分隔带2.0米,双向四车道。为省A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主要控制性工程白岩大桥于2010年底完工。
  第六节县乡公路
  县乡公路是县道公路和乡道公路的总称。县道公路是指对全县有政治、经济、文化意义和运输量较大、经济效益较高的公路。乡道公路主要为乡内经济、文化、行政服务,并与外部联系的公路。县乡公路是国家公路网的组成部分,对开发地区经济、活跃农村商品市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等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共有县道32条,计303.674千米,其中跨县际公路180.349千米,区境内县道123.325千米;乡道12条,计69.615千米。
  一、县道公路
  (一)丽水市莲都区境内跨县际县道公路
  1.港前线莲都段路线编号X004
  港前线起自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港口村,与桃碧线相连,终止武义县前湾,与上中线相接,全长40.451千米。其中港前线莲都段,途经昆濑、金弄口、陈村、瑶畈、周坦、老竹、黄弄、咸宜、畎岸、马村、白岸口、吾赤口等村庄至莲都与武义交界处,全长36.489千米。该段公路共分4段:(1)港口一周坦段。为四级公路标准,全长14.4千米,路基宽6.5米。线路从港口沿宣平溪逆流而上,至上显滩后沿虎迹溪至周坦,建于1984年。1994年,由老竹镇牵头,区交通局补助,此段公路由砂石路面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5.5米。2005年该段路面又进行了大修,大修后路面仍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5米,并适当增设了护栏墩、钢质波形护栏、安全警示牌等安全设施。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2)周坦一老竹段。长3.77千米,桩号K14+300~K18+070o原为丽水至老竹(犒岭)老公路的其中一段,路基宽4.5米,等外级公路标准。1998年进行了路基改造,路基宽7.5米,山岭重丘三级公路标准。2000年又进行了路面改造,现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6米。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3)老竹一畎岸段。长5.599千米,桩号K18+070~K23+669。该段公路为20世纪50年代大跃进产物,路基宽度4.5米,砂石路面,等外级公路。2001~2002年,按平原微丘区三级公路标准对路基进行了分段改造,改造后的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为7.0米。2003年,区交通局又投资300万元,将原砂石路面进行了改造,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公路部门再次投资230万元,加铺了沥青混凝土面层。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4)畎岸一赤圩(莲都与武义交界处)段。又名丽武公路,全长12.72千米。线路沿宣平溪逆流而上。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该段公路1990年开工,1995年完工,砂石路面。2004年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宽5.5米,并逐步完善了安全设施。该路段有大桥2座,长232.92米,中桥1座,小桥5座。鉴于使用年久,该路段中的赤坏桥桥面破损严重,桥墩多处受溪水冲刷损坏,其中朝丽水方向台侧墙又严重变形,故于2006年进行了大修。2008年7月,区交通部门投资360万元,对该路段路面进行了大中修。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2.外靖线莲都段路线编号X502
  外靖线起自缙云县新建镇外堰村,与330国道相连,终止松阳县靖居口,与S222(50)省道相接,全长89.601千米。其中外靖线莲都段途经牛岱岭、小桃、里东、雅里、洪渡、双溪、小安、城头、大畈、朱弄、沙河、彰口塘、徐庄、梁村、老竹、畎岸、外垟口,终至莲都与松阳县界相接处,全长48.999千米。外靖线莲都段共分6段:(1)牛岱岭一金竹口段。长11千米,原路基宽4.5~6.5米,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其中小桃至牛岱岭段因建金丽温高速公路,线路产生重叠,于2001年对该段公路进行了改线。2006年该路段又进行了全线改造,路线基本沿老线拓宽,改造后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里程比原来缩短0.5千米,2007年竣工。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2)金竹口一小安段。系丽雅公路中的一段,长10.47千米,与丽和线重叠。原老路为20世纪50年代修建的等外公路,路基宽仅4.5米,砂石路面。2004年改造为二级公路,路基宽8.5米。2005年又铺筑沥青路面,宽7.0米。其中金竹口至双溪段4千米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双溪至小安段6.47千米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3)小安一彰口塘段,又称安彰公路。长9.028千米。2003年建成路基,宽6.5米。2005年完成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0米,系四级公路标准。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4)彰口塘一老竹段。长14千米,路基宽4.5米,为20世纪50年代修建的等外级公路,原为砂石路面。2004年改造成宽4.0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5)老竹一畎岸段。长5.599千米,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为三级公路标准。2007年投资230万元对原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改造,改造后仍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与港前线重叠成为重复段。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6)吠岸一板桥(松阳境内)。长2.47千米,1991年建成,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砂石路面。2005年改造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宽5.0米。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3.丽和线莲都段路线编号X005
  丽和线起自市区中山街与丽阳路交界处(北廓桥),终止武义县和尚桥。丽和线莲都段起自市区中山街与丽阳路交界处(北廓桥),途经市消防支队、城西村、唐山脚、花街、林宅口、枫树号、太平、竹舟、长濑、小安、双溪、洪渡、金竹口、潘百、西溪、石蒙圩、鸭班等。莲都段全长48.468千米。有涵洞150道。该段公路分5大段:(1)北廓桥一雅溪路口(即消防支队)段。二级公路标准,与市政街道重叠,实为市中山北路。(2)雅溪路口(消防支队)林宅口段。系20世纪50年代建造,路基宽4.5米,等外级公路,原为砂石路面,后改建成沥青路面。上述两段公路长7.77千米,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3)林宅口一金竹口段。即为丽雅公路中的一段,长19.75千米。该段公路于2003~2006年改造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分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是丽水市莲都区北部的一条重要交通大动脉。其中林宅口至双溪15千米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双溪至金竹口4.75千米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4)金竹口一石蒙圩段。长11千米。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四级公路标准,建于20世纪70年代。2004年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5)石蒙圩一武义溪下段。长12.43千米。2003年动工兴建,2007年建成路基,2008年,交通部门投资385万元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现为准四级公路标准。
  2009年丽和线莲都段创建成丽水市首条农村文明公路。
  4.大大线莲都段路线编号X009
  大大线起自大港头河边村(大港头河边村丽浦线K28+780千米处),终止景宁县大顺乡新桥村,全长38.093千米。大大线莲都段途经下垵、茶子棚、柿树垟、下园、庞山、夏庄等。该公路分为两段,其中大港头一夏庄段,长31.093千米,路基宽4.5~5.5米,路面宽3.5米,最大纵坡12%,最小平曲线半径11米。有桥1座,长17.9米,涵洞132道。原为砂石路面,系等外级公路。由林业部门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修建而成。夏庄一新桥段,长7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系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由区交通局投资2900万元,于2007年建成路基,2008年11月底完成浇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有小桥4座,总长100余米,涵洞37道。
  大大线莲都段是丽水市莲都区最高峻的盘山公路,起点河边村海拔71米,至下垵海拔180米处开始上坡,几千米均在海拔800米左右。山高、坡陡、弯急、路窄,不仅严重阻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而且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改变这里的交通条件,区交通局于2005年投资1500多万元,对大大线大港头至夏庄31.093千米路段进行了改造,改造后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达到四级公路标准,并完成了全段水泥砼路面硬化,不仅提高了通行能力,而且也确保了行车安全。
  大大线大港头一大顺公路,不仅是峰源乡连接市区的重要通道,而且是丽水市莲都区通往景宁县的一条县际公路。大大线大港头至夏庄31.093千米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夏庄至大顺段7千米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5.兰石线莲都段路线编号X501
  兰石线起自缙云兰口,终止缙云石笕,全长40.69千米。该路段中下陆一刘西堂段为兰石线莲都段,长8.3千米,桩号为K24+916~ K33+216。线路走向,起自缙云与莲都交界处的下陆村,通过下陆隧道经李村至严溪,过刘西堂出莲都境,与缙云段相连。该段公路原砂石路面,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为四级公路标准。2002年,交通部门投资180万元,将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交通部门又投资60多万元,将该路段2千米破损的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水泥碇路面,同时还对长82.5米原为毛洞的下陆隧道进行了喷浆处理,提升了该隧道的安全性能。目前,该路段有沥青路面6.3千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千米。是丽水市莲都区通往缙云县东乡的一条县际公路。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二)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县道
  1.上冷水一李村公路路线编号X001上冷水一李村公路,又名上李公路。起点为上冷水,与S333(49)省道冷水隧道口相连,途经小处、黄泥墩、黄村、吴处等,终止李村,与兰石线相接,全长14.5千米。其中上冷水一黄村段7.1千米,建于1979年,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5.5~6.5米,原为砂石路面。2001年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5米。黄村一李村段7.4千米,建于1995年,为四级公路标准,砂石路面。因黄村供水工程建设需要,其中黄村一吴处4.5千米段被淹没,故于1999年进行了改建。2004年该段公路被改造为宽5米的沥青路面。全线建有冷水大桥和李村大桥两座公路桥。其中冷水大桥长136米,宽7米,系钢筋混凝土拱桥;李村大桥长74米,宽7米,系石拱桥。为确保黄李公路两座大桥通行安全,公路管养部门于2005年对冷水大桥桥面及栏杆进行了重建,于2008年对李村桥的桥面、栏杆,以及李村桥一侧桥台的侧墙进行了改造和加固修复。
  上李公路是黄村、严鸟通往市区的一条重要通道。为加强全线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县乡公路管理所专门在黄村设立养护站。
  2.杉黄公路路线编号X008
  起点为双黄乡杉树坑,与49省道相连,终点为黄畈村,与330国道相接,全长6千米。该公路分两段实施:(1)杉树坑一黄畈段,桩号K0+000~K4+500,长4.5千米,建于1975年10月,为等外公路标准,路基宽4.5米、5米,原为砂石路面.2005年改造为宽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为四级公路标准。(2)黄畈一330国道段,桩号K4+500~K6+000,长1.5千米,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为山岭重丘三级公路标准,建于2002年。2005年交通部门投资260万元将此段公路浇筑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杉黄公路是双黄乡连接外界的一条重要通道,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3.上水南一齐村一小水门(环形线)公路路线编号X002上水南一齐村一小水门(环形线)公路,又名丽富公路。起自上水南,与绕城公路南线相连,途经桐岭、余庄前、吴弄口、齐村、金山下、大坑口、中堂、中岸、下水南,终点与小水门大桥南端接线相接,全长16.96千米。建于1986年,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4.5~6.5米,原为砂石路面。其中齐村一小水门段,1994年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上水南一齐村段,2001年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因建设绕城公路南线,中岸一小水门段大部分线路与绕城公路重叠,故被新建的绕城公路南线所取代。2007年,又因建设丽龙高速公路富岭连接线,中岸至大坑口段公路大部分线路与连接线重叠,故被新建的连接线所取代。到目前止,该公路仅保存上水南一齐村一大坑口段约10千米左右。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4.黄碧线(黄山坑至碧湖)路线编号X003
  以碧湖镇黄山坑桥东端为起点,沿碧湖平原东北部山脚的高低级、丁埠头、土地窑折转南行,经纪店、蒲塘、大陈、河东至碧湖镇。长10.79千米,路基宽6.5米~8米,路面宽5~6米。其中黄山坑至土地窑段4.6千米,2005年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土地窑至碧湖段6.19千米原为泥结碎石路面,1998年投资158万元被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标准。该路段中郎奇村头曾有过水路面1处,因经常受洪水侵蚀,造成交通中止。2005年,交通部门投资170万元,将过水路面改为高水位桥。由于道路平缓,丽水至松阳、遂昌的车辆也常行此线。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5.滴水岩一双溪(双滴线)公路路线编号X006
  滴水岩一双溪公路,又名双滴公路。起点东接330国道桃花岭隧道口,向西延伸至南源、皂树、葛渡,终至雅溪镇政府所在地双溪村。全长16.05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四级公路标准。有涵洞304道。该段公路建于1997年。2004年,交通部门投资478万元将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桩号K0+000~K7+620,长7.62千米,即滴水岩一仙渡段,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桩号K7+620-K16+0.06,长8.43千米,即仙渡至双溪段,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
  6.武村一林宅口公路路线编号X007起点联城镇武村,接桃碧线K4+300处,终止林宅口村,与丽和线7千米处相连。全长3.06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6.0米,四级公路标准。鉴于该段公路交通流量极大,路面损坏严重,公路部门曾经过两次大修,现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7.柿树垟一大山峰(柿大线)公路路线编号X010
  起自柿树垟,与大大线相连,终止大山峰。途经小井、正岙至大山峰,全长17.52千米,桩号K0+000-K17+520o可绿化里程17.52千米,已绿化里程17.52千米。有涵洞57道。2005年,市直属公路段投资500多万元将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使其达到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四级公路标准。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
  8.桃碧线(桃山一碧湖)路线编号X015
  自市区桃山大桥北端起,终止碧湖镇。沿途经过路湾、敏河、联城、苏埠、港口、石牛、九龙、资福等行政村,全长24.331千米。该公路分为两段:(1)桃山大桥至平二段,长18千米,桩号K0+000~K18+000,路基宽6.5~8.5米,路面宽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为三级公路标准。(2)平二至碧湖段,长6.331千米,桩号K18+000~K24+331,路基宽6米,路面宽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四级公路标准。桃碧线曾经过多次改造:1991年,公路部门投资94.2万元,将K0+000~ K4+880、K7+280~ K8+180两段5.78千米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沥青表面处治。1994年,公路部门投资31.6万元,将K16+230-K18+230计2千米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沥青表面处治。1997年,公路部门又投资405万元,将K4+880~ K7+280、K8+180~K16+230,K18+230~K24+331三段16.55千米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沥青表面处治。2003~2008年,公路部门再次投资1466.5万元,对该公路24.331千米原沥青路面进行了大中修。2010年1月,公路部门还投资290万元,对桃碧线中的港口大桥进行了大修。使桃碧线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
  9.郎石线(郎奇一石牛)路线编号X025
  起自石牛大桥西侧连接线西端,与桃碧线平面相交,沿赵村北侧一条机耕路向东延展,跨新治河及郎奇溪,终止郎奇北侧与黄碧线相交处。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总长2.693千米。时速60千米,路基宽12米,路幅布置为3.5x2米砼路面+1.75x2米硬路肩+0.75x2米土路肩。路面结构为22厘米水泥砼+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砂砾垫层。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I级。有中小桥梁101.16米/4座,涵洞13道。投资3915万元。由区交通局组织施工,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12月建成通车。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0年7月12日对石牛至郎奇公路工程质量进行了鉴定,被评为优良工程。郎石线为新建县道,系市区连接丽水经济开发区、莲都工业区、碧湖平原的最新通道。建成后,极大地方便了沿线人民的生产生活,有效地缓解了桃碧线的交通压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10.丽武公路联城至老竹段公路
  该段公路经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08】124号批准,由区交通局负责,于2009年11月27日开工建设,为丽水市莲都区“十一五”期间最后一个县道建设工程项目。起点为桃碧线联城镇武村大桥至苏埠村路段,终点为老竹镇乌坛村,全长13.11千米。沿线经过联城镇、坑口村、界牌村、底金弄村,老竹镇、周坦村、红桥村、后坑村等。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0米,桥梁宽10.5米,隧道净宽10米,设计时速60千米。全线需建设中桥1座,长隧道2座,包括长2165米的联城隧道和长1065米的底金弄隧道。需征用土地25.06公顷(376亩),拆建房屋2427平方米。整个项目概算投资3.22亿元,工期30个月。
  该公路于2013年1月30日举行通车典礼。建成后,从老竹镇到市区通车时间仅需20分钟,将极大地改变老路弯多路险、通行不便的状况。同时为东西岩4A级景区建设提供交通保证,也为丽水市莲都区老竹、丽新,松阳县板桥,武义县柳城等4个畲族乡镇的11万多人口创造便利的交通环境,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乡道公路
  1.土地窑一高溪一碧湖公路路线编号丫006
  起自土地窑,经山根、缸窑、高溪、岑口,终止碧湖镇。全长8.91千米,桩号K0+000~K8+910。路基宽4.5~6.5米,路面宽4~5米,等外公路标准。有桥73.7米/5座, 涵洞50道。
  该公路原为泥结碎石路面,一遇雨天,公路翻浆极为严重,影响交通。1996年和2002年交通部门分两次共投资200多万元,将全路段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现为四级公路标准,促进了人流、物流和交通安全。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2.彰口塘一样后公路路线编号Y007
  起自彰口塘,终止样后。长1.56千米,四级公路标准。2001年交通部门投资20万元,将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3.夏庄一垟坑口公路路线编号丫004
  起自夏庄,经木寮至垟坑口。长11.75千米,桩号K0+000K11+750,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最大纵坡5.5%,最小平曲线半径20米。有桥6米/I座,涵洞47道。原为泥结碎石路面林区公路,系夏(庄)金(坑)公路之一段。按林区道路乙类三级标准和部颁四级公路标准,由原丽水县林业局于20世纪70年代组织测设并施工。2004年交通部门投资150万元,将其中K0+000~K8+000段8千米泥结碎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4.下园一郑地公路路线编号丫005
  起自庞山下园,经新村至原郑地乡政府所在地郑地村止。长6.06千米,桩号为K0+000~K6+060。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最大纵坡9%,最小弯道半径10米,为准四级公路标准。有桥梁24.2米/2座,涵洞31道。原为泥结碎石路面。2004年交通部门投资120万元,将原泥结碎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5.老鸦滩一莲房公路路线编号Y008
  起自老鸦滩,与丽雅公路相连,经周村、田弄源至原莲乐乡政府所在地莲房村止。长5.15千米,桩号K0+000~K5+150,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最大纵坡8%,最小平曲线半径15米。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原为泥结碎石路面。有桥梁长95.1米/5座,涵洞37道。2005年交通部门投资110万元,将原泥结碎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6.双港口一双源公路路线编号Y009
  起自双港口,与丽雅公路相连,线路自起点向北延伸,沿库川坑边经上陈、金竹、龙孔、浅要、库头至双源止。长11.08千米,桩号K0+000~ K11+080。路基宽4.5~5.0米,路面宽4.5米,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有桥长25.8米/2座,涵洞72道。2003年交通部门投资138.6万元,将原泥结碎石路面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7.煤场一三岩寺公路路线编号丫010
  起自城西丽阳路旁煤场,终止三岩寺路口。长1.005千米,原为四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现被丽阳街覆盖,成为城市道路。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
  8.联城桥一周坦公路路线编号Y011
  起自联城镇联城桥,终止周坦村。沿线经过官桥、张村街、高坑、木杓=、界牌、稿岭、周坦等村庄。全长16.743千米,桩号K0+000~K16+743o路基宽4.5~5.0米,路面宽4.5米,等外级公路。2005年交通部门投资360多万元,将原砂石路面改造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仍为等外级公路。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
  9.武村一白前公路路线编号Y012
  起自联城镇武村,接武林公路白前村口,终止白前。长1.557千米,桩号K000+000~K1+557。水泥混凝土路面,等外级公路,系联城镇内公路。由市直属公路段管养。
  第七节村道公路
  一、概况
  村道公路即为通村公路,作为我省交通建设“六大工程”之一的乡村康庄工程项目,于2003年6月30日正式启动建设。丽水市莲都区通过实施乡村康庄工程,2003~2010年期间,共完成通村公路建设项目180个,计691.8千米,完成联网公路项目3个,计3.7千米,总投资33726万元。全区368个行政村(含水阁)等级公路通达行政村365个(不含3个村下山脱贫),通达率从2003年的46.3%上升到100%;路面硬化行政村365个,硬化率从2003年的38.8%上升到100%;农村公路通班车率从2003年的69%提高到84.28%。
  附:丽水市莲都区康庄工程建设平面图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公路图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村公路建设情况
  1.碧湖镇
  位于市西南部,东与青田县章村乡交界,南与大港头镇隔江相望,西接松阳裕溪乡,北与高溪乡、联城镇、水阁街道接壤。镇政府驻行基路,距市区20千米。辖区总面积133.2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513.3公顷,辖5个办事处,59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134个自然村,470个村民小组,人口46538人,其中农户15410户,农业人员43738人。
  自2004年以来,该镇掀起了建设康庄工程热潮,截至2010年年底,共建成磁埠至中溪4.7千米,丽龙公路至里河1.4千米,丽龙公路至泉庄0.9千米,沙岸至道士(=)1.4千米,桃碧公路至白河0.6千米,黄碧线至大陈2.7千米,黄碧线至下概头0.5千米,丽龙公路至里河(二期)2.1千米,三峰至前林0.9千米,桃碧线至白口2.1千米,桃碧线至红圩0.5千米,桃碧线至红叶村2.9千米,桃碧线至上黄0.6千米,桃碧线至下季村1.8千米,桃碧线至赵村3.6千米,50省道至岩头1千米,岩头至箬溪口1.3千米,50省道至堰后1.2千米,黄碧线至章塘0.5千米,松坑口至大坑4.1千米,松坑口至联济7.5千米,松坑口至中岙4.1千米,堰头至大林4.8千米,堰后至麦垵4.6千米,上沙溪至联圩4.2千米,松坑至中岙(二期)5.1千米,中溪至外斜9.4千米,50省道至下梁0.5千米,50省道至周巷0.6千米,共计29条康庄公路,总长75.6千米,总投资3515多万元。如今碧湖镇境内康庄路程星罗棋布,四通八达,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碧湖镇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碧湖镇堰后至麦垵康庄公路
  2.大港头镇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南部,东与峰源乡相连,南与云和县交界,西与碧湖镇隔江相望,北与松阳县交界。驻地大港头村,距市区23千米。辖区总面积94.22平方千米,耕地671公顷,大港头镇农村公路图
  大港头镇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大港头镇杨山至山回康庄公路
  辖1个居委会,22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140个村民小组,4010户,12256人。
  自2004年以来,大港头镇共建成大港头至小山4.9千米,栋村至利山1.9千米,53省道至黄田5.6千米,北埠至杨山5千米,杨山至张山5千米,张山至石桥5千米,大大公路至西黄1.8千米,大大公路至西坑口1.4千米,石候至栋村2.9千米,西坑口至河村4千米,小山至上庄3.3千米,杨山至山回5.5千米,53省道至玉溪0.5千米,杨山线至北石线0.7千米, 共计14条康庄工程,总长47.5千米,总投资2205多万元。
  如今大港头镇不论山区还是平原,通村公路四通八达,纵横交错,使大港头镇的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一个集生态、文明、休闲、旅游于一体,商贸、人居并重的生态卫星镇,呈现在人们面前。
  3.雅溪镇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北部,东与仙渡乡毗邻,南与太平乡相连,西与武义县交界,北与缙云县接壤。驻地双溪村,距市区22千米。辖区总面积156.65平方千米,耕地541.87公顷(8128亩),辖34个行政村,76个自然村,200个村民小组,7185户,20097人。
  该镇发扬自力更生、群策群力、顽强拼搏精神,短短几年,先后建成了老乌岗至马弄1.4千米,双滴公路至江弄0.5千米,库头至麻舍4.3千米,丽和线至潘百(上百步)2.3千米,北郑山至章山2.8千米,洪渡至北郑山5.3千米,莲乐线至季岭根1.3千米,长潭口至箬坑4.8千米,双源至岱后5千米,河辽至雅庄2千米,丽雅公路至小桃2.3千米,西溪至板染5千米,大石坑至泄下6.5千米,库头至上金竹2千米,上金竹至八石坑3.3千米,雅一电站至鸭班13.1千米,长潭口至陶坑4.3千米,丽和线至供山3.5千米,共18条长69.7千米的康庄公路,总投资3765多万元。
  这批康庄公路建成后,不仅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而且大大促进了雅溪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雅溪镇农村公路图
  图为雅溪镇大石坑至泄下康庄公路
  雅溪镇康庄工程平面图
  4.联城镇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北部,东与丽水市区相连,南与水阁街道隔江相望,西与丽新畲族乡、老竹畲族镇毗邻,北与太平乡接壤。驻地武村,距市区6千米。辖区总面积108平方千米,耕地1117公顷,辖27个行政村,104个自然村,167村民个小组,5416户,16317人。
  联城镇紧紧抓住实施交通“六大工程”的机遇,掀起康庄工程建设热潮,截至2010年底,先后建成了大桥头至花街1.8千米,下林至=峡1.6千米,瑶皈至竹道5.5千米,官桥至凤鸣2.2千米,丽雅线至赵源3.9千米,桃碧线至坑口1.7千米,下林至后弄6.9千米,高坑至下沈6.5千米,联周线至底金弄2.2千米,丽和线至金周3千米,港前线至陈村0.5千米,共11条,长35.8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1627多万元。促进了全镇社会经济健康、稳步、持续发展。
  联城镇康庄工程平面图图为联城镇联周线至下沈康庄公路老竹镇康庄工程平面图图为老竹镇梁村至高峰康庄公路
  5.老竹畲族镇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北部,东与太平乡接壤,南与联城镇毗邻,西与丽新畲族乡相连,北与武义县交界。驻地老竹村,距市区28千米。辖区总面积83.9平方千米,耕地495.93公顷,辖25个行政村,97个自然村,135村民个小组,5341户,14737人。
  老竹镇康庄工程分两期实施,稳步推进。第一期2004~2005年7月,实施曳岭脚、黄桂、东头、小黄弄4条康庄道路建设;第二期2005年7月后,实施浅田、后坑、高畔、黄弄、黄兰等康庄工程建设。截至2010年底,该镇共建成榴溪至赤坑5.7千米,榴溪至黄桂村1.9千米,曳巨线至东头1千米,曳巨线至小黄弄1.2千米,曳岭脚至大片村3.9千米,赤坑村至高畔3.2千米,港前线至后坑0.8千米,港前线至西岸1.3千米,黄弄至黄兰(沙溪)5.8千米,曳巨线至浅田4千米,沙溪至陶村3.5千米,陶村至新屋1.3千米,梁村至高峰4.5千米,共计13条,长38.1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1684.5多万元。至此,镇区内康庄公路四通八达,纵横交错,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6.紫金街道
  紫金街道地处丽水市区东部,东与青田县交界,南与瓯江防洪堤相连,西以大洋路为交界,北至丽青路。辖区总面积60.04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02.80公顷,辖21个行政村,7个社区,139个村民小组,26969户,总人口88736人,其中农业人口12673人,非农业人员48133人,流动人口27930人。
  紫金街道办事处,在区交通部门和区康庄办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狠抓康庄工程建设,通过5年多的不间断努力,全街道共建成水东至雅坑2.5千米,雅坑至祝村2.8千米,祝村至余庄5.4千米,上=至瀑泉2.7千米,水东至水岭根6.2千米,环城东线至河村1.9千米,绕城公路至开潭3.8千米,净水岭脚至杨梅岗6.5千米,水东至黄泥墩2.6千米,水东至金东0.5紫金街道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紫金街道水东至水岭根康庄公路
  千米,330国道至湾岙0.3千米,共11条康庄公路,总里程35.2千米,总投资1847万元。全街道康庄公路均已实现路面硬化,大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促进了山区、平原和城乡一体化。
  7.岩泉街道
  岩泉街道地处丽水市区的东北部,东与黄村乡相接,西以大洋路为界,南至丽青路,北与仙渡乡和双黄乡相邻。辖区总面积52.59平方千米,耕地371公顷,辖17个行政村,3个社区,常住人口26080人,流动人口25735人。
  自2005年以来,岩泉街道在区交通部门和区康庄办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克服重重困难,先后建成了330国道至余岭长2千米,岔路口及陈寮长10.9千米,330国道至大岭5.7千米,大岭至吴山6.4千米共4条康庄公路,总里程25千米,总投资1550多万元。促进了山区平
  岩泉街道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岩泉街道330国道至余岭康庄公路原一体化,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8.水阁街道
  位于丽水市区西南部,东与万象街道毗邻, 南与富岭街道相连,西至碧湖镇,北与联城镇、碧湖镇隔江相望。驻地张村村,距市区6千米。辖区总面积71.55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10.55公顷,下辖24个行政村,105个自然村。全街道7024户,总人口17500人。
  该街道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把辖区实施康庄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街道行政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截至2010年底,共建成丽水至旭光15千米,下章至松坑圩6.7千米,沙溪至岑山13.8千米,余庄前至朱弄口6.3千米,陈店至山根5.7千米,金山至章巷2.8千米,张村至叶岳(岙)1.3千米,陈店至丽周9.2千米,共8条长60.8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2426多万元,大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
  9.富岭街道
  位于丽水市区南部,东与紫金街道毗邻,南与青田县交界,西至水阁街道,北与万象、紫金街道隔江相望。驻地齐村村,距市区7千米。辖区总面积33.26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89.3公顷,下辖11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全街道4217户,总人口10426人。
  富岭街道为巩固“小康乡”的成果,自2004年以来,加大康庄工程建设力度,先后建成了黄府前至叶村1.3千米,南明山脚至大门
  水阁街道康庄工程平面图
  富岭街道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富岭街道黄府前至叶村康庄公路
  楼3.7千米,环城公路南线至小木溪1.8千米,丽富公路至中堂0.7千米,丽富公路至大坑口2千米,共计5条康庄公路,长9.5千米,并全部实施路面硬化,总投资396多万元。使全街道的优势和特色进一步提升,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10.高溪乡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中西部,东南与碧湖镇相连,西邻松阳县板桥乡,北与丽新畲族乡、联城镇接壤。驻地高溪村,距市区24千米。辖区总面积75.34公顷,耕地587公顷,辖15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123个村民小组,2145户,9578人。
  高溪乡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高溪乡吴源至郑山康庄公路
  峰源乡康庄工程平面图
  在康庄工程建设热潮中,高溪乡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后建成沙岸至南坑6.8千米,高溪至白岩5千米,白岩至龙潭5千米, 郎奇至大吴5千米,大吴至吴源5.3千米,高溪至岚山头1.3千米,吴源至郑山7千米,南坑口至岑峰寺5.8千米,共计8条,长41.2千米康庄公路,并全部实施路面硬化,总投资1875多万元。大大改善了乡内交通条件。
  11.峰源乡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南部,东与青田县、景宁县交界,南与云和县相邻,西与大港头镇相连,北与碧湖镇接壤,驻地庞山村,距市区58千米。辖区总面积189平方千米,耕地464公顷,辖20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107个村民小组,2619户,8135人。
  峰源乡虽然地处山区,但康庄工程建设不甘落后,他们克服资金短缺、工程难度大、政策处理难等诸多困难,做到康庄工程建设常抓不懈。截至2010年底,共建成高源至孙畲3.9千米,郑地至高源3千米,高源至新砀2.9千米,孙畲至郑张山3.1千米,大大线至横坑3.7千米,葑垟口至葑垟2.5千米,葑垟至赛坑6.6千米,庞山至西坑2.5千米,高源至毛山11.7千米,大大线至库坑2.4千米,郑地至尤源4千米,尤源至正呑3.5千米,大大公路至横山后7.8千米,库坑至上垟11.8千米,源头岭至小岭根14千米,共15条,长83.4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达4439.5多万元。
  这批乡村康庄工程完成后,加上大港头至峰源公路经过改造和全面实现硬化,峰源乡交通落后的面貌得到改观,促进了山区经济的发展。
  12.太平乡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北部,东与丽水市林场、仙渡乡交界,南与联城镇相连,西与老竹畲族镇毗邻,北与雅溪镇接壤。驻地太平村,距市区14千米。辖区总面积105.34平方千米,耕地498.6公顷,辖33个行政村,76个自然村,203个村民小组,7106户,21435人。
  太平乡在实施康庄工程建设中,不等不靠,充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先后建起了雾岭头至横岗2.4千米、沙河口至吴弄2.5千米,学坑口至学坑2.5千米,安彰公路至大坑3千米,丽雅公路至吾古0.9千米,吴弄至长乐2.1千米,留畈至汤山5.8千米,溪上至普爱3.9千米,太平至木后6.5千米,小安至谢山头4.4千米,下岙至吴山9.9千米,长乐至昌坑头3.7千米,高田至富山头13.6千米,桥头至龙门坑3.9千米,安彰公路至沙河0.2千米,曳巨线至里坑口0.5千米,共16条,长65.8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3608万元。这批康庄工程完成后,使太平乡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促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
  13.仙渡乡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东北部,东与双黄乡接壤,南与太平乡毗邻,西与雅溪镇相连,北与缙云县交界。驻地葛畈村,距市区28千米。辖区总面积65.8平方千米,耕地495.93公顷,辖15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130个村民小组,4233户,11423人。
  仙渡乡康庄工程平面图图为仙渡乡董弄至鲍店康庄公路
  丽新乡康庄工程平面图
  图为丽新乡竹道至黄岭上康庄公路
  仙渡乡是丽水市莲都区实施康庄工程起步最早的乡镇之一,乡村和群众建设康庄工程积极性空前高涨。截至2010年底,先后建成了葛畈至半岭4千米,葛畈至仙里3千米,葛畈至张山后1.8千米,半岭至岭头1.8千米,皂树至芦村4.3千米,梅田至周坑1.1千米,学坑至梅田3.7千米,皂树至董弄2.3千米, 董弄至鲍田3.9千米,大岭至梅田1千米,共10条,
  长26.9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1261多万元。从而改变了山区交通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
  14.丽新畲族乡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部,东与老竹镇接壤,南与联城镇毗邻,西与松阳县相接,北与武义县相连。驻地畎岸村,距市区35千米。辖区总面积82.3平方千米,耕地506.2公顷,辖10个行政村,70个自然村,99个村民小组,3127户,9834人。
  自2004年以来,丽新乡掀起康庄工程建设热潮,通过几年努力,先后建成了黄弄至山村3.8千米,丽武公路至吾赤口0.7千米,畎岸至双坑8.8千米,竹道至黄岭上2.5千米,共4条,长15.8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657多万元。改变了乡境内交通面貌。
  15.黄村乡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东北部,东面和北面与缙云县交界,南与紫金街道和青田县毗邻,西与双黄乡隔好溪相望。驻地黄村村,距市区20千米。辖区总面积99.14平方千米,耕地369.6公顷,辖19个行政村,72个自然村,141个村民小组,3714户,11242人。
  黄村乡不论在撤并前还是撤并后,始终把康庄工程建设作为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大事来抓。通过几年努力,共建成黄村至岭根2.7千米,黄村至磨黄村乡农村公路图
  图为黄村乡黄村至和垟康庄公路
  黄村乡康庄工程平面图
  石坑3.8千米,黄李公路至皂坑2.1千米,兰石线至黄坑1千米,李村至上金鸟1.1千米,水岭根至天堂10.1千米,黄村至和垟5千米,下郑至上郑2千米,鱼坑口至下郑5.4千米,岭根至池岭9千米,49省道至戈剳5.5千米,共计11条,长47.7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2578万元。大大改变了全乡交通落后的面貌,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
  16.双黄乡
  东与缙云县交界,南临黄村乡,西依岩泉街道,北与革命老区仙渡乡相邻。驻地黄畈村,距市区16千米。辖区总面积39.6平方千米,有耕地329.8公顷,辖8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76个村民小组,2309户,6750人。
  自2005年实施康庄工程以来,双黄乡先后建成330国道至沈村1千米,330复线至老鸦矿(雨伞岗)4.2千米,330复线至后弄6千米,后弄至贾坑2千米,黄畈至里佳源1.5千米,杉黄线至高山2.8千米,共计6条,总里程17.5千米康庄公路,总投资728多万元。至此,双黄乡所有行政村均通了农村公路,为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双黄乡康庄工程平面图图为双黄乡330国道至老鸦矿通村公路表1-1-1丽水市莲都区乡镇街道通村公路建设情况汇总表表1-1-2丽水市莲都区行政村通村公路情况续表续表续表
  第八节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通往林区、旅游、油库等并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养护的专用线路,全区有林场公路2条、变电所公路1条。
  丽阳坑至太山林区专用公路
  自丽阳坑原市实验林场门口,现为白云森林公园门口起,经丽阳坑林区、骑龙岗、捣臼窟至太山林区止。长18.633千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最大纵坡11%,最小平曲线半径12米,四级公路标准。其中3.5千米处为狮子坛至白云寺林区公路,16.5千米处为市
  电视转播台所在地。原为泥结碎石路面,后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根据《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7-2020 )》,经市发改委批准,市林业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分别将起点至快活林(白云度假村)4.9千米,狮子坛至白云寺2.47 千米两段公路进行了改造。改造后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与此同时,还新建了庵堂至 快活林4.45千米四级公路标准沥青路面的交通环线。
  丽阳坑至庵堂林区公路
  原起自市实验林场,现为白云森林公园门口起,终至庵堂林区止。长10.394千米,路基 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根据《丽水市白云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7-2020)》,经市发改委批准,市林业建设开 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将丽阳坑至庵堂林区公路进行全线改造。
  路弯至变电所公路
  2000年前起自50省道龙丽线158.4千米路湾村处,后改为桃碧线路湾村处,北上经寮 前市石油公司油库,终止区供电局路弯变电所。长1.22千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 四级公路标准。原为泥结碎石路面,现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中起点至0.9千米处为市石 油公司油库。此专用公路由电力部门按四级公路标准将原机耕路改建而成。
  表1-1-3 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各类公路情况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
  表1-1-4丽水市直属公路段管养的丽水市莲都区国省道续表
  表1 -1-5丽水市直属公路段管养的县乡道续表
  表1 -1_6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的县道续表
  表1-1-7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的乡道表1-1-8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的专用公路
  第九节简易公路
  截至1990年底,丽水市(县级)已建成农村机耕路510条,计852.3千米。这些农村机耕路分布在山区、平原,用于农业生产或短途客货运输。据统计,全市365个行政村,已通机耕路的有292个,占80%。但是,由于建设标准低、路况差,农村交通状况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山区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奔小康。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贫攻坚计划,在“九五”期间实现全市行政村基本通简易公路的目标,根据全省山区开发暨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丽水市实际,在丽水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丽水市(县级)从1997年6月中旬开始,掀起了建设农村简易公路热潮。
  “农村简易公路”,就是将原来的农村机耕路加以改造,使其能满足今后改建成等级(准四级)公路的初步基础。具体标准为:路基宽度3.5~4.5米,行车道宽度2.5~3米,并设置必要的错车道;最小平曲线半径15米以上,最小停车视距15米,最大纵坡9%。建设农村简易公路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资金采取“政府定额补助,群众投工投劳或集资”的方式。实施“农村简易公路”建设,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山区经济开发和脱贫致富奔小康。
  经过宣传教育、层层发动,一场声势浩大的建设农村简易公路攻坚战在全市全面展开。
  1996年,丽水市(县级)交通部门投资7万元,率先支援全市16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简易公路,为开发农业、促进山区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作出了一定贡献。
  1997年,丽水市(县级)建成简易公路207千米,使24个行政村通了简易公路。
  1998~1999年,丽水市(县级)又建成农村简易公路164.3千米。
  2000年,在前三年建设农村简易公路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丽水市(县级)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再建成农村简易公路137千米,通行政村16个。
  2001年,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农村简易公路工作步入扫尾阶段,当年最后建成农村简易公路45.1千米,通行政村9个。
  综上所述,丽水市(县级)1997~2001年5年时间,投入资金996.2万元(不包括行政村群众自筹),建成农村简易公路133条,计566.3千米,加上农村群众自行集资改建,共建成农村简易公路717.1千米,通行政村340个,使全市简易公路通村率达到92%以上。现基本已改建成通村公路并被取代。
  表1-1-9丽水市(县级)乡镇农村简易公路建设情况汇总第十节市区道路
  丽水市区(城关镇)民国时期有街巷50余条,街道狭窄,卵条石路面,高低不平。新中国成立后,部分街道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改造,截至1990年底,市区主要街道18条,计长24081米,大小巷弄38条,均已全部浇筑了水泥混凝土路面。1990年后,围绕“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思路,市区积极稳妥有步骤地推进了旧城改造,城市框架迅速拉开。市区旧城拆迁改造是以20世纪80年代初期实施的中山街拓建,打通华祠岭(中山小学至解放街段)、梅山背(解放街至中医院段),拆除丽阳门(丽阳门到灯塔街段)为标志的,以此揭开了丽水旧城改造的序幕。撤地设市后,市区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旧城改造也随之加速加快。重点是围绕城市道路框架的拉开和完善实施拆迁改造,相继拓宽了灯塔街、城东路、继光街西段、城西路、括苍路、大众街、囿山路中段等市区历史上最繁华的商业街道以及丽青路、花园路、宇雷路、寿尔福路、人民路、紫金路、江滨路。2008年又针对地处丽水市旧城老区的江滨区块,房屋破旧、布局零乱、生活配套设施不全,影响市民生活的实际情况,对江滨区块进行旧城综合改造。此次改造,北自囿山路,南至江滨路,西起万象山,东止大洋路。该区块共有拆迁户3452户,用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3.83万平方米。
  随着市区面积的日益扩大,市区旧街道得到改造,新街道不断拓展。截至2010年底,市区共有道路44条,总长81059.645米,总面积2368876.2平方米。其中,主干道道路10条,总长36161米,总面积937771平方米;次干道道路31条,总长43110米,总面积1082740平方米;支路道路3条,总长1788米,总面积31390平方米。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市区街道网络,大大方便了车辆通行和群众岀行。
  一、丽水市区城市主干道
  截至2010年底,市区主干道道路10条,总长36161.174米,总面积1286136平方米, 其中行车道总面积937771平方米。
  1.丽阳街东起九里,西至丽水学院附中。总长4497米,分4段:(1)九里一大洋路。长2476米,街道宽42米,面积10399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7923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2)大洋路一中山街°长614米,街道宽42米,面积2580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2012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3年建成。(3)中山街一括苍路。长547米,街道宽42米,面积2297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1750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4聒苍路一丽水学院附中。长860米,街道宽42米,面积3612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275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
  2.解放街东起丽青路,西至括苍路。总长2653米,分3段:(1)丽青路一花园路。长1388米,宽42米,面积5829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行车道面积4441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4年建成。(2)花园路一大洋路。长415米,宽30米,面积1245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0米,面积830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4年建成。(3)大洋路一括苍路。长850米,宽30米,面积255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0米,面积1689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87年建成。
  3.人民街西起括苍路,东至开发路。总长2957米,分4段:(1)括苍路一大洋路。长1058米,宽36米,面积38079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7米,面积28559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2)大洋路一花园路。长536米,宽36米,面积1929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7米,面积1447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3)花园路一紫金路。长700米,宽36米,面积252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7米,面积189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4)紫金路一开发路。长663米,宽36米,面积2386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0米,面积19507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建成。
  4.城北街西起中山街,终至东地路。总长2470米,分3段:(1)中山街一北苑路。长760米,宽30米,面积263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6米,面积200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北苑路一紫金路。长840米,宽30米,面积2644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6米,面积2108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3)开发路一东地路。长870米,宽34米,面积2958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6米,面积226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建成。
  5.大猷街东起丽青路,西至括苍路。总长3731米,分2段。(1)丽青路至寿尔福路段。长1307米,宽23米,面积40575.247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30563.247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2)寿尔福路至括苍路段。长2424米,宽36米,面积8726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1536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10年建成。
  6.丽青路西起花园路,终至水东路。总长2975米,分4段。(1)花园路一紫金路。长606米,宽42米,面积2545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1939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2)紫金路一开发路。长646米,宽42米,面积2713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2067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3)开发路一水东桥。长803米,宽42米,面积3372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2569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4)水东桥一水东路。长920米,宽42米,面积386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2944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
  7.花园路南起江滨路,北至人民街。总长3031米,分2段。(1)人民路一丽阳街。长572米,宽60米,面积3432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50米,面积286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丽阳街一江滨路。长2459米,宽36米,面积8852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6米,面积6393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
  8.括苍路南起南外环线,北至校前路。总长4797.474米,分5段。(1)南外环线一小水门大桥南引桥。长573米,街道宽29米,面积16617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3米,面积1310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建成。(2)小水门大桥北一解放街。长935.474米,街道宽30米,面积27161.27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7米,面积15903.058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建成。(3)解放街一丽阳街。长980米,街道宽30米,面积294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7米,面积1666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7年建成。(4)丽阳街一人民路。长655米,街道宽30米,面积1965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7米,面积1441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5)人民路一校前路。长1654米,街道宽32米,面积53279.6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4米,面积41875.63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8年建成。
  9.大洋路南起江滨路,北至北环路。总长4270米,分3段。(1)北环路一人民路。长1360米,街道宽27米,面积3877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9米,面积2789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人民路一囿山路。长2158米,街道宽30米,面积647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7米,面积36686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1986、1995、1996年建成。(3)囿山路一江滨路。长752米,街道宽30米,面积225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7米,面积1278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
  10.紫金路南起绕城南线,北至北环路。总长6179.7米,分8段。(1)北环路一庆春路。长1220米,宽29.5~40米,面积560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1~31.5米,面积451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2)庆春路一丽阳街。长281米,宽42米,面积1180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2米,面积899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3)丽阳街一丽青路。长998米,宽40米,面积43066.13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1.5米,面积34581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4)丽青路一解放街。长524米,宽36米,面积1884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6米,面积13611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8年建成。(5)解放街一华敦路。长325米,宽36米,面积117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6米,面积845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6)华敦路一江滨路。长880米,宽36米,面积3168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6米,面积2288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7年建成。(7)江滨路一绕城南路。长736.7米,宽30.5米,面积22469.3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0米, 面积14734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8)紫金路一北环路连接线,长1215米,宽13~21米,面积19209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3~19米,面积17289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
  二、丽水市区城市次干道
  截至2010年底,市区次干道道路31条,总长43110米,总面积10827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总面积823696.6平方米。
  1.中山街起始白云森林公园门口,终至江滨路。总长4525米,分7段。(1)白云森林公园门口一北环路。长458米,宽18米,面积824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1米,面积5038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09年建成。(2)北环路一人民路。长1630米,宽24米,面积3912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255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建成。(3)人民路一丽阳街。长677米,宽30米,面积2031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7米,面积11509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89年建成。(4)丽阳街一灯塔街。长226米,宽20米,面积452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2712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1978年建成。(5)灯塔街一解放街。长674米,宽21米,面积1415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1米,面积7416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1978年建成。(6)解放街一囿山路。长393米,宽20米,面积78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1米,面积4327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1978年建成。(7)囿山路一江滨路。长467米,宽26米,面积1214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5604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1986年建成。
  2.灯塔街起始括苍路,终至花园路。总长1495米,分3段。(1)括苍路一中山街。长502米,宽20米,面积100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602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2)中山街一城东路。长334米,宽20米,面积668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401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1年建成。(3)城东路一花园路。长659米,宽24米,面积1581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988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1年建成。
  3.继光街起始括苍路,终至城东路。总长887米,分3段。(1)括苍路一中山街。长430米,宽20米,面积86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5163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2)中山街一大众街。长277米,宽20米,面积554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332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0年建成。(3)大众街一城东路。长180米,宽20米,面积36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1米,面积189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
  4.城东路起始丽阳路,终至解放街。总长1122米,分3段。(1)丽阳街一灯塔街。长385米,宽20米,面积77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46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2)灯塔街一中东路。长362米,宽20米,面积72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4347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3)中东路一解放街。长375米,宽20米,面积75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45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
  5.城西路起始继光街,终至丽阳街。长717米,宽20米,面积1433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898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4年建成。
  6.中东路起始大众街,终至江滨路。总长2402米,分3段。(1)大众街一花园路。长756米,宽20米,面积1512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1米,面积809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5年建成。(2)花园路一解放街。长1190米,宽20米,面积238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1米,面积1309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8年建成。(3)囿山路一江滨路。长456米,宽20米,面积8841.7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547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8年建成。
  7.宇雷路起始丽青路,终至丽青路。总长4200.74米,分5段。(1)丽青路一解放街。长433米,宽20米,面积86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454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2)解放街一囿山路。长612米,宽20米,面积122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642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4年建成。(3)囿山路一江滨路。长778米,宽20米,面积155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9336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4)北苑路一丽阳街。长1587.74米,宽24米,道路面积37279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23636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5)丽阳街一丽青路。长790米,宽20米,面积158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948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
  8.寿尔福路起始庆春北路,终至江滨路。总长3077米,分5段。(1)庆春北路一丽阳街。长409米,宽20米,面积818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429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4年建成。(2)丽阳街一丽青路。长1213米,宽20米,面积242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15317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3年建成。(3)丽青路一解放街。长409米,宽20米,面积818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429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4)解放街一囿山路。长386米,宽20米,面积772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4053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6年建成。(5)囿山路一江滨路。长660米,宽20米,面积132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79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3年建成。
  9.囿山路起始大洋路,终至大洋路。总长2843米,分5段。(1)大洋路一花园路。长387米,宽24米,面积928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5418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2)花园路一寿尔福路。长840米,宽24米,面积201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126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3)寿尔福路一古城路。长571米,宽24米,面积1370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859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4)古城路一丽青路。长403米,宽24米,面积1069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709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5)中山街一大洋路。长642米,宽24米,面积1436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9452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
  10.大众街起始中东路,终至处州中学。长1060米,宽20米,面积212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127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3年建成。
  门.江滨路起始中山街,终至丽青路。总长3696米,分4段。(1)中山街一大洋路。长860米,宽24米,面积206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12040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大洋路一紫金路。长1050米,宽24米,面积252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14700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3)紫金路一
  古城路。长950米,宽24米,面积228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13300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4)古城路一丽青路。长836米,宽24米,面积2006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11704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
  12.西出入口起始溪口大桥,终至客运西站。长1243.5米,宽48米,面积59688平方米,其中宽40米,面积5703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3年建成。
  13.东港路
  起始丽青路,终至长林路。长740米,宽36米,面积266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111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10年建成。
  14.天宁路
  起始开发路,终至和平路。长379米,宽20米,面积7580平方米,其中
  行车道宽12米,面积4548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1994年建成。15.三岩寺路起始丽阳街,终至螺丝田背。长350米,宽24米,面积84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8米,面积6298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
  16.和平路起始丽阳街,终至天宁街。长836米,宽24米,面积2006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1254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2年建成。
  17.文进路起始学院,终至括苍路。长386米,宽16米,面积617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370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3年建成。
  18.学院路起始三岩寺路,终至金桥路。长785米,宽24米,面积188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12814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3年建成。
  19.古城路起始解放街,终至江滨路。总长877米,分2段。(1)解放街一大猷街。长593.5米,宽24米,面积14240.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978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大猷街一江滨路。长283.5米,宽24米,面积6807.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4252.5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
  20.处州公园支路起始西路,终至东路。总长1199米,分3段。(1)西路。长356米,宽16米,面积573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2米,面积428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北路。长617米,宽20米,面积1150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5米,面积864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3)东路。长226米,宽16米,面积43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32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
  21.北苑路起始丽阳街,终至宇雷路北段。长1757.6米,宽24米,面积4218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4米,面积24606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
  22.长虹路起始寿尔福路,终至宇雷路。总长636米,分2段。(1)寿尔福路一开发路。长316米,宽24米,面积764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544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5年建成。(2)紫金路一宇雷路。长320米,宽24米,面积768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5120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6年建成。
  23.开发路起始北环路,终至丽青路。总长2705.631米,分2段。(1)北环路一丽阳街。长1190米,宽34米,面积42585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4米,面积2856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2)丽阳街一丽青路。长1515.631米,宽32.75~38.25米,面积6115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30~34.25米,面积51068.1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8年建成。
  24.市场路1#长545米,宽32米,面积1711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4米,面积13080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25.市场路2# 长290米,宽24米,面积676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8米,面积5220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
  26.水东路
  起始火车站,终至水东小学,为城市次干道道路。长815米,宽33米,面积26059.9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24米,面积20887平方米。为沥青混凝土路面,2007年建成。总长815米。
  27.火车站广场支路
  起始北路,终至东路。总长675米,分3段。(1)北路。长190米,宽20米,面积38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19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2)南路。长190米,宽20米,面积38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190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3)东路。长295米,宽20米,面积590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472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0年建成。
  28.庆春路
  起始大洋路,终至寿尔福路。总长1210米,分2段。(1)大洋路一花园路。长481米,宽16米和22米,面积9082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9米和15米,面积5700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09年建成。(2)紫金路一寿尔福路。长729米,宽24米,面积17496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7290平方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006年以前建成。
  29.职高校前路
  起始括苍路,终至教工路。长501米,宽24米,面积12024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8016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09年建成。
  30.寿元路
  起始宇雷路,终至紫金路。长390米,宽24米,面积9360平方米,其中
  行车道宽15米,面积5850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09年建成。
  31.好溪路
  起始丽青路,终至长林路。长765米,宽24米,面积18360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6米,面积12240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10年建成。
  三、丽水市区城市支干道
  截至2010年底,市区支路道路3条,总长1788米,面积31390平方米。
  1.丽青支路起始城东路,终至花园路。长696米,宽20米,面积1391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宽10米,面积6959平方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01年建成。
  2.天宁路东段支路起始紫金路,终至开发路。长705米,宽16米,面积11280平方米。设计行车时速30千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10年建成。
  3.山水嘉苑南侧支路山水嘉苑南侧支路位于城北区块范围内,北临山水嘉苑小区,南为城北新村。道路两侧的地块为已建山水嘉苑小区和正在建设当中的城北新村农户公寓安置小区。该项目西起中山街,东至大洋路,长387米,宽16米,面积6192平方米。为市区东西向城市支路。设计行车时速20千米。为水泥、沥青混凝土路面,2010年建成。
  表1-1-11 2010年丽水市城市道路概况续表
  第十一节区属镇道路
  碧湖镇
  碧湖镇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南部,距丽水市区20千米,53、50省道穿镇而过,“两龙”高速公路在镇区南部设有出入口,交通便捷,区位优越,是一个接受产业辐射和发展潜力强劲的千年古镇。
  截至1990年底,碧湖镇区内共有街道9条,总长4764米,街面最宽的14米,最窄的3米,且大多是断头路,泥结碎石路面。086 /莲都区交通志
  1990年后,碧湖镇在丽水市委、市政府(丽水市莲都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 支持下,以打造“活力碧湖、生态碧湖、和谐碧湖”为抓手,走岀了一条以经济建设带动城 镇开发,以城镇建设推动市场繁荣的新路子,出现了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安定团结,城镇面 貌日新月异的景象。碧湖镇对原有街道进行拓宽,并逐步形成环形,截至2010年底,镇区内 共有街道9条,总长10410米,它们分别是:
  大众街:起自碧湖大桥,终止碧湖中学门口。长992.6米,宽11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环西路:位于镇区西南方向,起自龙丽公路,终止碧中后门。长922.5米,宽7米,水 泥混凝土路面。
  人民街:起自文昌阁,终止环北路。长1394.1米,宽6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环北路:位于镇区北面,起自加油站,终止文一路。长1708米,宽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望江路:起自大众街,终止环北路。长1121.5米,宽28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江滨路(在建):起自文二路(在建),终止规划中的采桑路。长495.6米,宽18米。水 泥混凝土路面。
  文二路(在建):起自龙丽公路,终止江滨路(在建)。长174.7米,宽24米。水泥混凝 土路面。
  文一路:起自龙丽公路,终止碧兴街。长1814米,宽18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碧兴街:起自文一路,终止规划中的道路。长1787米,宽36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大港头镇
  大港头镇系丽云片党工委、古堰画乡所在地,位于丽水市西南部,距丽水市区公路里程 27千米,53省道一级公路和“两龙”高速公路穿镇而过。20世纪90年代,镇内仅有江南路、 峰和路、渡南路、通源路等街道,总长度2910米。:199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镇党委和政府围绕“浙江绿谷、绿色莲都、生态示范镇”的主题,在抓好全镇社会经济发展 的同时,努力抓好城镇街道建设,既保留着江南古镇自然古朴的风貌,又融入了现代城镇的 气息,使大港头镇生态、文化、休闲、旅游于一体,成为商贸、人居并重的丽水市生态卫星镇。
  截至2010年,大港头镇区内共有街道8条,总长度5578米,且全部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它们分别是:丽云路,长2420米,宽7米;渡南路,长615米,宽7米;江南路290米,宽 10米;港和路,长330米,宽5米;江滨路,长612米,宽5米;通源路251米,宽10米; 玉溪路,长760米,宽14米;玉河路(中段),长300米,宽9米。
  老竹镇◎第一篇 陆路交通/ 087
  老竹镇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西北部,距市区28千米,系曳岭片党工委、老竹镇所在地。 1990年前,镇内仅有镇前街、桥南路、东岩街等街道,总长2350米。1990年以后,特别是 东西岩景区的开发,镇区街道拓展步伐加快,街容街貌得到有效整治。截至2010年底,镇区 内共有街道9条,总长度2869米,且全部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它们分别是:新华路,长334米, 宽20米;丽竹路,长147米,宽9米;东岩路,长147米,宽9米;凌山路,长352米,宽8米; 镇前街,东段长250米,宽4米,西段长710米,宽8米;大众路,长448米,宽7米;镇中路, 长246米,宽6米;镇北路,长235米,宽3.5米。镇区内基本上形成了四通八达的街道格局。
  雅溪镇
  雅溪镇,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北偏西方向,金丽温高速公路洪渡互通出口处在镇区内。双 溪村为镇所在地,距市区20千米。1990年前,由于行政区域变化频繁,镇区内几乎没有什 么街道。1990年后,由双溪镇更名为雅溪镇,成为北部山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中 心镇地位日益突出,街道建设也随之加快。截至2010年底,镇区内有一条主街道,即丽雅公 路至变电所,全长1149米,宽6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联城镇
  联城镇由原来联城乡更名,地处丽水市莲都区西北部,驻地武村,位于县道桃碧线旁。 镇内桃碧线、武林公路环绕,取代了街道。其中桃碧线穿镇而过,武林公路、白前至武村公 路将镇区连成一片。
  第十二节桥梁隧道
  一、民间桥梁
  清同治十三年( 1874){丽水县志》记载:丽水(莲都)桥梁为111座;民国15年(1926 X丽 水县志》记载:丽水(莲都)桥梁174座。1956年丽水县交通建设科调查统计,全县有民间 木桥277座,石桥263座。此后,由于县乡公路的发展和城乡道路的改造,至1990年,全市 (莲都)5米以上的民间桥梁为320座.4799.7米。后来交通部门对民间桥梁均未作过调查统计。 现将区内颇具特色的民间古桥梁择要记述。
  观音桥观音桥位于雅溪镇上黄村,建于清代。该桥西北朝东南走向,由木构八字桥架 和廊屋组成。两端桥台块石砌筑,木构八字桥架。桥长26米,宽4.15米。伸臂架两边各四 根枋木,再置横林木,铺木板成桥面。廊屋12间,面阔3间,明间为通道,设木板凳,中心088 /莲都区交通志
  间西南侧设神龛。廊屋两侧铺设风雨板。
  普济桥 普济桥位于仙渡乡何金富村富村自然村,建于民国17年( 1928)。为木八字廊桥, 由八字拱和廊屋构成。南北走向。两端桥台块石砌筑,单孔八字形。桥长22.1米,宽3.2米, 净跨13.7米。廊屋8间,面阔3间,明间为通道,次间设廊凳。梁架5檩4柱,抬梁穿斗混合。 廊屋中心间设神龛,供奉观音、土地等。屋面方椽,小青瓦两坡顶。
  渥溪桥 渥溪桥位于老竹镇梁村。始建于北宋,清乾隆重修,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 )廊 屋重建。为单孔石拱廊桥,由石拱、廊屋两部分组成。桥长17.5米,宽3.2米,净跨10米。 石拱券以扇形块石砌筑,桥面以石板铺设而成。廊屋两坡悬山顶,小青瓦屋面,叠瓦屋脊。 梁架结构为抬梁式,桥廊当心间北侧设有神龛。
  佛堂桥 佛堂桥位于仙渡乡仙里村。建于清道光十九年(1839 )o为单孔石拱廊桥,由石拱、 廊屋两部分组成。石拱券以不规则扇形块石砌筑,桥面以卵石平砌。桥长6米,宽3.5米,高3.6 米,净跨5米。廊屋4间,置神龛。廊屋两侧铺设风雨板。廊屋两坡悬山顶,小青瓦阴阳铺合。
  清明桥 位于碧湖广福寺后,单孔净跨7.9米。宋绍熙( 1190 - 1194)进士纪邹卿建, 距今已800多年完好无损。
  河 桥 位于老竹镇永丰梁村水口。三边形拱,俗称八字撑石桥。长11米,宽1.7米, 高4米。桥柱每边4根条石,八字形撑于河中;桥梁3排,每排4块长石,呈三边拱于河上。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 )里人梁恳建。1988年7月被丽水市人民政府(县级)定为文物保护 桥梁。
  二、公路桥梁
  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共有各类公路桥梁402座、27436.883米。其中特大 桥1座,长1063米(为T梁结构);大桥66座,长8082.163米;中桥95座,长5173.26米; 小桥240座,长3118.46米。在66座大桥中,按结构形式分:空心板梁桥23座,T型梁桥24座, 其他(石拱、箱形梁等)19座。
  (一)高速公路大桥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有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国高网G25长深线金丽高速、 G1513温丽高速)、丽龙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G25长深线丽龙高速)、龙丽高速公路丽 水市莲都区段(S33龙丽高速)3条高速公路,共有大桥37座,计9266.92米。
  1.G25长深线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G25长深线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有大桥34座,计9028.71米。
  (1)桃坑口 2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76.1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第一篇 陆路交通/ 089
  跨径长160米,主桥8孔。于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 竹后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36.85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20米,主桥6孔。于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3) 双港口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06.80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00米,主桥5孔。于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4) 凉亭根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34.58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20米,主桥6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5) 汇后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268.6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250米,主桥10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6) 田里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64.12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50米,主桥5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7) 雅里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229.6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210米,主桥7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8)雅里港1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31.9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20米,主桥3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9) 雅里港2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28&25米,桥面宽24.5米,净 宽22米,跨径长280米,主桥8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0) 洪渡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76.12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50米,主桥5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1 )雅溪1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225.1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210米,主桥7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2)雅溪2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94.96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80米,主桥6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3)雅溪3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410.2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390米,主孔13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4)雅庄口 2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251.95米,桥面宽24.5米,净 宽22米,跨径长240米,主孔8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5 )雅庄口 3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境内。长197.1米,桥面宽24.5米,净 宽22米,跨径长180米,主孔6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6)新路高架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941.44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090 /莲都区交通志
  米,跨径长925米,主孔37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7) 学坑口大桥(左)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128.1米,净宽11米,跨 径长120米,主孔4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8) 学坑口大桥(右)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139.6米,净宽11米,跨 径长130米,主孔4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19) 小安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516.14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 米,跨径长510米,主孔16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0 )大观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102.44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 米,跨径长100米,主孔5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1 )直弯山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347.8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340米,主孔9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2 )八角井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165.65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50米,主孔5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3)太平大桥1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315.7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300米,主孔10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4 )太平大桥2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133.38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120米,主孔4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5)柴弄口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境内。长313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米, 跨径长300米,主孔12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6 )大溪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境内。长699.17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2 米,跨径长690米,主孔23孔。2002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7)沙溪3号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境内。长230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 跨径长225米,主孔9孔。2007年8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28) 松坑口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境内。长208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 跨径长200米,主孔8孔。2007年5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29) ±南山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境内。长130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 跨径长125米,主孔5孔。2007年5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30 )石候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境内。长105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 跨径长100米,主孔5孔。2007年10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31)河边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境内。长381.5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第一篇 陆路交通/ 091
  跨径长350米,主孔14孔。2007年10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32 )玉溪大桥(新)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境内。长394.5米,桥面宽24.5米, 净宽21米,跨径长382.5米,主孔11孔。2007年10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 龙管理处管养。
  (33 )北埠分离立交桥(玉溪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境内。长167.06米, 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跨径长162米,主孔8孔。2006年11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 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34 )北埠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境内。长518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米, 跨径长510米,主孔12孔。2006年11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丽龙管理处管养。
  2.G1513温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G1513温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共有大桥2座,共长251.04米。
  余天弄分离桥位于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境内。长146.5米,桥面宽24米,净宽21.5米, 跨径长125米,主孔5孔。2005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小叶分离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富岭乡境内。长105.04米,桥面宽24米,净宽21.5米, 跨径长100米,主孔5孔。2005年竣工。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3.S33龙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S33龙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有大桥1座,长405米。
  堰后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境内。长405米,桥面宽24.5米,净宽21.5米,跨 径长400米,主孔16孔。2006年11月30日竣工。由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龙丽管理处管养。
  (二)国道、省道、绕城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1.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段共有大桥6座,总长1351.04米。
  (1 )湾岙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湾岙村。长140.04米,净宽9米,跨径长120米, 主桥6孔。2006年12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2 )水东大桥(又名好溪大桥)位于丽水市区东出入口丽青路,横跨好溪与水东区块连 接,为32孔简支梁桥,长473.5米,桥面宽31.5米,两边机动车道各7.5米,非机动车道各4.5 米,人行道各3.25米。水东大桥不仅为330国道大桥,而且也是市区重要道路桥梁,由丽水 市市政工程处管养。
  水东大桥改建工程于2002年3月开工,2005年5月22日建成通车。工程由丽水市城市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任业主,由丽水市绕城公路指挥部代建,施工单位为绍兴市交通工程公092 /莲都区交通志
  司,设计单位为杭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监理单位为绍兴市交通建设监理咨询公司。
  该处原低水位桥始建于民国24年(1935 ),全长179.20米,宽4米,系钢筋混凝土 T梁 漫水桥。由于桩基入水浅,几经水毁。1953年、1964年和1974年曾先后三次进行了修理, 但终因桥低且窄,阻车时间长,无使用价值。1983年在原桥上游20米处又曾建造过新桥, 是年11月动工,1985年4月底通车。新桥全长234.54米,高3.77 - 5.4米,桥面净宽9米, 两侧人行道各1.5米。后因交通流量与日俱增,新桥被废弃,予以重建。
  (3 )里山大桥 位于330国道温寿线丽水市莲都区双黄乡境内。长260米,桥面宽12米, 净宽11米,跨径长220米,主桥11孔。1997年10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 公路管理段管养。
  (4)水口殿大桥 位于330国道温寿线丽水市莲都区双黄乡境内。长148米,桥面宽12 米,净宽11米,跨径总长140米,主桥7孔。1997年12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 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5)泉墩大桥 位于330国道温寿线丽水市莲都区双黄乡境内。长145.4米,桥面宽12米, 净宽11米,跨径长140米,主桥7孔。1997年12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 公路管理段管养。
  (6 )滴水岩大桥 位于330国道温寿线丽水市莲都区仙渡乡境内。长184.1米,桥面宽 12米,净宽11米,跨径长180米,主桥9孔。1997年10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 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2.S328 ( 53 )省道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S328省道丽水市莲都区段共有大桥2座,总长866.763米。
  溪口大桥 位于瓯江小水门大桥和桃山大桥之间,北端系溪口,跨瓯江,南端为琵琶坏。 长666.763米,桥面净宽26米,车行道宽15米,桥下净高12米,引道线型为缓和曲线。设 计荷载汽超-20、挂车-120,弯坡斜度为纵坡-0.5%,横坡为2%。桥面铺装采用8厘米中 粒式沥青砼+100cm40#水泥砼,是市区连接金丽温高速公路的重要桥梁。2000年1月6日动 工建设,2002年12月完工。工程总投资2083万元。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上县头桥 位于S328省道碧湖镇境内。长200米,桥面宽11.5米,净宽10.5米,跨径 长180米,主孔9孔。2001年12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3.S222 ( 50 )省道龙丽线丽水市莲都区段大桥
  S222省道丽水市莲都区段有大桥1座,长421米。
  碧湖大桥 位于原龙(游)南(山)公路碧湖渡口下游约800米处。大桥全长421米,◎第一篇 陆路交通/ 093
  接线长1245米。大桥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面净宽9米+2x1.5米人行道。接线工程 按平原微丘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为水泥混凝土结构路面。设计预算大 桥主桥工程造价为533.3万元,接线工程造价254.7万元,合计788万元。于1992年5月破 土动工,1994年1月正式完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4.绕城公路大桥
  丽水市绕城公路有特大桥1座,长1063米;大桥4座,长1530.27米;总长2593.27米。
  (1 )社后特大桥 位于紫金街道黄泥墩村,北跨好溪和社后村,终点到达青林村境内。 长1063米,桥宽25.5米,分双向四车道,中间设防撞隔离带。桥梁设计35孔,跨好溪段11 孔,跨好溪北岸社后村和青林村段的24孔则按城市立交桥要求设计。桥面采用混凝土现浇结 构。设计防洪标准为300年一遇。大桥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千米。
  该桥是丽水市区绕城公路二期工程的主要控制性工程、也是丽水市区最长的公路桥和丽 水地区超千米以上的少数特大桥梁之一。大桥工程概算投资4557.5万元。工程于2004年3 月18日开工,2007年1月31日完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2) 牛岭头栈道 位于绕城公路南线牛岭头村。长230米,宽12.75米,跨径长220米, 栈道主孔11孔。2004年10月30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3) 塔下大桥 位于绕城公路南线终点塔下村,横跨瓯江。大桥由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 计研究院设计,设计造型独特,自西向东成“Y”型结构,长411.77米,其中连接金华方向 桥长340米(含引线),通往温州方向桥长366米(含引线)。主桥跨径90米。为丽水市第一 座下承式、哑铃型系杆钢管拱桥。拱梁钢拱管直径1.1米,拱顶距水面净高40米。大桥融交 通功能和观赏价值于一体,与瓯江及其两岸景观相互辉映,是绕城公路主要标志性建筑。大 桥建成后,山、水、桥、塔自然融合,是丽水一道靓丽的景观。
  塔下大桥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桥宽25.5米,主车道为单幅8.5米双向四车道,中央设1.5 米隔离带,两边非机动车道各1.5米;设计时速60千米;大桥灯光工程按城市亮化工程标准 设计;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投资概算2075万元。2002年6月开工,2004年9月15 日贯通。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4 )白岩大桥 位于联城街道,水阁街道境内。与桃碧公路平交,经丽建预制场,跨大溪, 过黄渡村至终点,与白岩至四都公路相交。长426.5米,桥面宽23.5米〔2 x ( 0.5+10.50+0.75)米〕。 桥涵设计荷载标准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o桥 梁跨径为25米(边跨)与35米(中跨)的组合。大桥工程概算2736万元。于2008年3月动工, 2010年1月完工。为绕城公路西北线大型桥梁,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094 /莲都区交通志
  (5)太平港大桥位于市绕城公路联城镇境内。长462米,桥面宽23.5米〔2x (0.5+10.5+0.75)米〕,跨径长450米。主孔15孔。设计水位60.15米。2010年1月16日开工, 工期20个月。为绕城公路西北线大型桥梁,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5、高速公路连接线大桥
  市区高速公路连接线有大桥1座,长526.7米。
  紫金大桥 起于绕城南线与高速公路连接线交叉口,终点为紫金路与大猷街交叉口,是 城区车辆通过城市主干道紫金路出城的快速通道,是连接丽水市区南北区块的重要桥梁,同 时也是连接丽龙高速公路的大桥。长736.7米,其中桥梁长526.7米。桥宽30.6米(6车道), 两岸接线长210米,路幅宽4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一级,设计时速40千米。路基宽 48米,桥梁宽30.5米。设计荷载为汽超-20、挂-120o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抗震按7度 设防,通航净空按V级航道要求设计。大桥设计年限为100年。由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担任业主,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设计单位为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 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监控单位为中南 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该工程于2002年上半年启动,2003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06年1月 25日全面建成并通车。由丽水市市政工程处管养。
  (三)县乡公路、通村公路大桥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县乡公路有大桥10座,总长2925.6米,通村公路大桥5座,总长 775.54 米。
  1.县乡公路大桥
  (1)小水门大桥 位于城区西南,横跨大溪,北起括苍路,南连大桥路,为7孔跨径46 米钢筋砼肋拱桥。长338米,宽26米,设计21米车行道,两侧各设人行道和栏杆2.5米。 荷载标准汽-20、挂-100,人群荷载3.5千牛/平方米。设计洪水频率为1/50o引道纵坡小于2%, 主桥纵坡为0.5%。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保留老桥通行,在下游拼一幅新桥。在完成新桥的 施工并通车后,实施二期老桥改建工程。老桥改建工程在利用老桥基础上进行,于2002年1 月开工,2004年4月完工。桥梁造价3017万元。由丽水市市政工程处管养。
  小水门大桥改建工程由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任业主,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 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杭州市城建设计院、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设计, 监理单位为杭州市政公用监理有限公司。
  原小水门大桥位于小水门外,煤场至水泥厂公路1.675千米处,桥长351.7米,桥面宽 10.74米,设置7米车行道,两边人行道各1.62米,0.25米的栏杆。设计荷载汽-20、拖-150
  (150吨平板车可安全通过)。主孔5孔,每孔净跨42米,加两悬半波组成。跨瓯江,桥下可 通航。桥面吴淞高程60.00米,带1.6%纵坡,河床吴淞高程42.31米,墩底吴淞高程35.81米, 设计洪水位(1/50 )为56.50米。桥北西侧建有钢筋混凝土蘑菇式碑亭,丽水县人民政府立桥 碑于此。该桥于1981年11月14日开工,1983年12月25日竣工,1984年元旦通车。桥梁 造价234.7万元。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流、物流不断上升,原小水门大 桥越来越不适应,故予以拆除改建。
  (2)石牛大桥 起自水阁工业区主干路进城连接线与水阁中二路交叉口,向西布线,在 东岸村附近傍依低山丘,正交跨越大溪,经石牛村与桃碧线相接。长1408.38米,其中主桥 长328.04米,大桥东岸接线长460.98米,大桥西岸接线长619.36米。道路等级采用城市主 干道标准,设计行车时速50千米,路基宽33米,桥梁宽度按六车道设计,设计荷载城市-A级, 人群3.5千牛/平方米,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通航净空标准按VI级航道要求设计,设计 通航水位为58.15米(黄海高程),通航净高大于等于4.5米,通航净宽大于等于22米。
  主桥宽31.5米,桥幅布置为2 x 2.25米人行道+2 x 12.0米车行道+3.0米绿化带。为水 泥砼路面,工程投资6492.20万元。于2004年1月开工,2007年11月完工。为丽水市经济 开发区内重要桥梁。
  (3 )联城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敏河村桃碧线上,跨小安溪。主孔5孔,每孔 净跨25米,为实腹式石拱高水位桥。长155米,净宽7米,高9.9米。设计荷载汽-15、挂-80。 桥面吴淞高程58.325米,墩底吴淞高程45米。设计洪水位56.5米(1/50 )o 1978年2月动工, 1980年3月建成通车。造价27万元。原系50省道丽水市莲都区段重要桥梁,现为桃碧线大桥。 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4) 港口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港口村桃碧线上,跨宣平溪。主孔3孔,每孔 净跨35米,为空腹式石拱高水位桥。长135.4米,净宽7米,高1429米。设计荷载汽-15、挂-80。 桥面吴淞高程63.90米,墩底吴淞高程47.50米。设计洪水位57.160米(1/50 )o 1978年12 月开工,1982年1月建成通车。造价36.3万元。2008年,交通部门对该桥面、栏杆等进行 了全面修建。2010年,公路部门投资300多万元对该桥进行加固维修。原系50省道丽水市 莲都区段重要桥梁,现为桃碧线大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5) 桃山大桥 位于丽水市区桃山原53省道上。原系钢筋混凝土双曲拱高水位桥。主 孔8孔,每孔净跨30米,长278米,桥面净宽8米,桥高20米,横跨瓯江。设灯柱、栏杆。 荷载汽-15、拖-60。桥台和1号墩基础为支承灌注桩承台,其余墩台为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砌体。 上部为钢筋砼双曲拱,7肋6波。桥面吴淞高程59.91米,平坡;墩底吴淞高程40.75米。设096 /莲都区交通志
  计洪水位(1/50 )为56.00米。该桥于1968年11月20日开工,1970年1月25日建成通车。 工程造价84.32万元,投工11.153万工,耗用钢材62吨,水泥1590吨,木材498立方米。
  1994年12月9日,桃山大桥因拱筋上部移位坍塌,交通中断,车辆改经小水门大桥通行。 据此,1995年2月19 日,对大桥进行修建。将原双曲拱桥改为T型桥,桥面宽由9米增加 到10米,至1995年8月8日修复通车。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6) 冷水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黄李公路上,跨好溪。长136米,净宽7米, 安全带各0.5米。为2孔,每孔净跨45米。系钢筋混凝土双曲拱高水位桥。桥面吴淞高程 82.21米,纵坡3%,墩底吴淞高程60.14米。设计荷载汽-10、验算拖-30。1976年9月开工, 1979年10月1日建成通车。2005年8月,交通部门耗资28万元对桥面和栏杆进行了铺装改 造。为黄李公路重要桥梁,由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7) 白岸口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境内港前线上。长126.92米,宽7.6米,净 宽7米。跨径长112米,主桥7孔。于1995年6月建成。是港前线丽武公路的重要桥梁。由 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8)赤圩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境内港前线上。长106米,桥面宽7.6米,净宽7米。 跨径长75米,主桥3孔。于1995年6月建成。是港前线丽武公路的重要桥梁。由丽水市莲 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9) 小安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外靖线上。长92.5米,桥面宽8.8米,净宽7米。 跨径82米,主桥3孔(2x16+1x50米)。于1993年5月建成。系外靖线的重要桥梁。由丽 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10) 畎岸大桥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外靖线上。跨宣平溪。长149.4米,桥面宽9米, 净宽7米。跨径140米,主桥7孔。于1990年10月建成。是外靖线的重要桥梁。由丽水市 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
  2.通村公路大桥
  (1)北埠大桥位于大港头镇北埠村,大桥南端与S328省道相接,跨越龙泉溪,北端 与北埠村相连。大桥全长210米(1 x 10+5 x 35+1 x 8米)。大桥接线全长0.502千米,其中: 南端丽水、云和方向接线0.231千米,北端北埠村接线0.271千米。设计标准:山岭重丘三级 公路标准。设计荷载:汽-20、挂-100级;桥面净宽:7+2x0.75米人行道,桥头接线路基 宽度8.5米,路面与路基同宽。工程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和当地政府、乡、村自筹组成。 投资432万元,中标价为375万元。1997年11月12日开工,1998年12月24日完工,工程 质量经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为优良。为通村公路桥梁。
  (2 )凤山前大桥 位于联城镇林宅口至赵源通村公路上,系乡村道路桥梁,为8跨石拱桥, 桥梁长190.5米,桥面总宽5.28米,车行道宽4.4米,桥面采用水泥混凝土铺装层。1999年建成, 投资80多万元。由丽水市莲都区通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管养。
  (3) 陈村桥 位于联城镇港前线至陈村通村公路上,为乡村道路桥梁,长119.50米,桥 面宽3.12米,10孔,采用水泥混凝土铺装层。1988年12月建成,投资20万元,民办公助 性质修建。由丽水市莲都区通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管养。
  (4) 黄村水库桥 位于黄村乡黄村至磨石坑通村公路上,为乡村道路桥梁。系8跨简支 桥梁,长117.46米,宽4.52米,车行道宽4米,2001年建成,投资60万元。由丽水市莲都 区通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管养。
  (5 )竹舟桥 位于太平乡竹舟至上跃通村公路上。为乡村道路桥梁。长138.08米,桥面 宽5.0米,车行道宽4.40米。为8跨。桥面采用水泥混凝土铺装层。于1990年建成,投资 25万元。由丽水市莲都区通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管养。
  三、公路隧道
  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莲都区境内有各类公路隧道44座,20139.4米。其中长隧道7座, 11581.7米;中小隧道37座,8557.7米。在7座长隧道中,按公路类型分,高速公路2座, 4123.5米;国省道3座,4228.2米;县乡道2座,3230米。现择各类公路长隧道简述。
  (一) 高速公路隧道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有高速公路长隧道2座,总长4123.5米。
  (1)大梁山隧道(左)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境内,G1513温丽高速公路隧道。长2057.5米, 全宽10.5米,净宽10米,净高5米,人行道宽0.5米。2005年12月19日竣工。由金丽温 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2 )大梁山隧道(右)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境内,G1513温丽高速公路隧道。长2066米, 全宽10.5米,净宽10米,隧道净高5米,人行道宽0.5米。2005年12月19日竣工。由金 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管养。
  (二) 国省道隧道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有国省道长隧道3座,总长4228.2米。
  (1 )余岭隧道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330国道温寿线上。长1203米,净宽11米, 净高4.94米,人行道宽2米。1997年8月19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2 )大湾山隧道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双黄乡境内330国道温寿线上。长1610.1米,净宽 11米,净高5.32米,人行道宽2米。1997年12月12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098 /莲都区交通志
  路管理段管养。
  (3 )桃花岭隧道 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仙渡乡330国道温寿线K139+899处。长1415.1米, 净宽11米,净高5.32米,人行道宽2米。1997年12月12日竣工。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 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三)县乡道隧道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有县乡道长隧道2座,总长3230米。
  (1 )联城隧道 位于丽武公路联城街道境内。长2165米,净宽10米,净高5米。2009 年11月开工,2012年建成通车。
  (2)底金弄隧道 位于丽武公路联城街道境内。长1065米,净宽10米,净高5米。 2009年11月开工,2012年建成通车。
  表1 -1-12丽水市莲都区高速公路中小桥梁一览◎第一篇 陆路交通/ 099
  续表100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续表102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表1 -1-13 丽水市莲都区国省道中小桥梁一览
  NO2
  续表104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第一篇 陆路交通/ 105
  表1 -1-14 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中小桥梁一览
  NO3106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第一篇 陆路交通/111
  续表112 /莲都区交通志
  表1 -1-15丽水市莲都区通村公路中小桥梁一览
  N04
  续表114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表1 -1-16丽水市莲都区各类公路中短隧道一览续表◎第一篇 陆路交通/ 117
  第十三节交通安保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防护栅、标柱、平曲线反光镜、分隔带、隔音墙、减速带、 避险车道等,这些设施是车辆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
  标志标线公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传递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保证公路 交通安全、协助车辆顺利通行的安全设施。标志包括警示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 标志等主标志和为表示时间、车辆种类、区域或距离、警告、警令理由等辅助标志及其他标 志。公路交通标线是管理和引导交通的安全设施。标线包括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 突起路标和路边线轮廓标等。标志标线工作1987年10月曾一度移交公安管理.直至1998年 7月才重新移交公路管理部门管理。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路面的高等级化改造,公路管理 部门逐步完善了各种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护栏 护栏按结构和用途分为梁型、拉索型、刚性墙型、柱型、网型及弹性型等。通常 使用的主要有护栏柱、护栏墙、护栏墩和钢质波形护栏4种。护栏柱是钢筋碇方形立柱。安 装后,加刷红、黄2种漆,醒目警示。一般用地形比较平坦公路高填方路段。护栏墙,在险 要地段公路外侧以浆砌块片或水泥碇结构的连续性挡墙,外墙水泥砂浆粉刷,并用红、白、 黄漆斜条状涂刷,以醒目警示。一般用于傍山高崖或临溪高崖路段。护栏墩,浆砌块片石或 水泥砼墩状,护栏长1.5米,高0.9米。一般设置于山区农村公路。钢质波形护栏,是一种铝 合金钢(波形栅栏和钢立柱组合的连续型护栏),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应用广泛,近 年来丽水市莲都区在农村公路路基比较狭窄的路段也有设置。
  防护栅 防护栅是为防止牲畜、行人、非机动车等进入高速公路,在路基以外设置的栅栏。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3条高速公路全部设置。
  标柱标柱分为警示柱和道口标柱两类。警示柱一般在高路堤的两端的危险路段,如漫 水桥和过水路面两侧及平原地区路堤高4米以上,山岭地区高6米以上路段和危险路段。道 口柱设在公路沿线的较小交叉路口两侧,用来提醒主线车辆提高警觉,防范小路口车辆突然 岀现造成意外,标柱材质一般为无缝钢管。莲都农村公路较多,一般农村公路路口都设置有 标柱。
  平曲线反光镜 亦称凸透反光镜,一般安装在视距不足的急弯和路线平面交叉处。丽水 市莲都区范围内县乡公路和部分通村公路均有安装使用。
  分隔带分隔带分为中央隔带和分隔带两类,分别设置至道路中间和两车道之间,一般 由路缘石及绿化带组成,主要是为了车辆分道。丽水市莲都区境内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以118 /莲都区交通志
  及少量高等级的路段和城市道路上均设置了分隔带。
  隔音墙隔音墙主要是为了减轻行车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而设置。丽水市莲都区境内 3条高速公路在少量沿线近距离居民居住路段设置了隔音墙。
  减速带 用钢质、橡胶、陶瓷或热熔漆划线等,在路面上设置的一种类似搓板、门槛等 形式,用以警告驾驶人员减速的安全设施。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各种公路均有设置。
  避险车道是指设在下坡急弯或事故多发地段,当车辆失控时供驾驶员紧急逃逸的避险 措施。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境内枫树湾路段设置这种避险车道。
  本节以城市道路交通安保设施、公路交通安保设施和避险车道加以记述。
  一、丽水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安保设施
  改革开放前,丽水城区街道狭窄,车辆不多,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很少。直到20世 纪8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车辆增多,城镇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才被重视起来。市区交通安保 设施包括红绿灯、电子警察、各类交通标志标牌、漆画线、减速带、隔离栅、护栏带。
  红绿灯安装 丽水城区第一座红绿灯交通岗亭于1991年在丽阳门十字街头边建立,当时 红绿灯依赖岗亭执勤民警指挥,此后在车流量大的十字街口陆续安装了红绿灯。
  2004年,市区人民路、囿山路、和平路、寿尔福路增设了 4组路口红绿灯。市区路口交 通红绿灯总数达到20组。
  2005年,全年完成丽水市区新设置路口交通红绿灯13组,使市区路口交通红绿灯总数 达到42组(含水阁开发区)。
  2007年,市交警支队加大交通科技经费投入,在新建道路路口安装红绿灯11组,在车 流量较大、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新增移动式交通信号灯5组,至2010年底,市区已安装红绿灯 共计72组。
  电子警察系统安装2003年,市交警支队建立4组车载流动电子警察系统。
  2006年,市交警支队投入科技经费,修建了 4组市区路口电子警察系统。
  2007年,增加电子警察系统9组。
  2008年,在丽阳街与大洋路、解放街与大洋路、绕城东路与水东大桥等3个路口安装了 3组电子警察,至2010年底,在丽水市区共安装电子警察66组,实行路口交通动态全程监控, 进一步严格了驾车人员和广大行人执行交通安全法规,遵守交通秩序,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
  标志标牌设立1988年,丽水城区增设各种标杆105根,各种交通标志牌183块,指路 标志牌12块。2002年,新设标志牌390块,2003年新设标牌68块。
  2004年,在新建的开发路、学院路、城北路、中山街北段等道路新增各类交通标志牌430块。
  2005年设置指路标志36块、禁令标志55块、警告标志31块、道口标志320块、单列柱82支、 导向标志F杆23支、指路标志F杆76支。重新设置限速标志44块、危险品禁令标志43块、 机动车行驶标志34块、非机动车行驶标志34块、人行横道标志12块。
  2006年,设置标志牌83块、突起路标450颗、道口标柱24支。
  2007年,在江滨路、长虹路、北苑路等新建路程设置指路、限速、禁停、辅助、人行横 道等各类标志牌408块,设置道口标柱72支。
  市区各类标志牌包括道口标柱的设立,确保了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隔离带和人行护栏 市区街道增设隔离带和人行护栏,是使车、人各行其道,确保车行 有序、人行安全。
  1991年,开始在城镇繁华地段设置人行横道线(又称斑马线)、人行护栏和隔离带。
  2002年,市区增设隔离护栏1200米。2004年更新交通安全护栏1500米。
  2005年增设隔离护栏1500米,橡皮警示柱50支。
  2006年设置隔离护栏8400米。
  2007年购置安装隔离护栏1000米。
  施划标线、震撼标线、减速带1988年丽水城区漆划安全线45千米。
  2002年6月13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城区道路投资建设计划,将维 护经费列入城市维护费中,为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理顺了经费渠道。全年,丽水市区施划 交通标线22300米。
  2003年,施划市区交通标线3700平方米。
  2004年,对新建的开发路、学院路、城北路、中山街北段等道路新划交通标线13千米, 重新漆划大洋路、解放街、丽阳街等道路交通标线共7500平方米。
  2005年,施划交通标线14500平方米,同时,重新施划标线14000平方米。
  2006年,施划震撼标线490米,热熔标线2250平方米,设置橡胶减速带60米。
  2007年,在江滨路、长虹路、北苑路等新建路段设置橡胶减速带200米,施划热熔标线 21983平方米。同时在其他街道补标线18799米,清除1154米。
  其他安保设施建设为了提高市区交通安全系数,为路面民警执勤执法提供保障,市交 警支队于2006年给路面一线民警增添了 6F测速仪1台、酒精测试仪4套、数码相机6台、 车载移动照明设备1套、步话机等科技装备100台、购买巡逻摩托车2辆、6F测速用车1辆。
  为使车辆和行人左右转向有序,2002年,市交警支队新增多相位交通信号灯10组,改
  选6组,至2010年底,在市区共安装了 87组。120 /莲都区交通志
  此外,根据近几年市区私家车逐年增多的情况,交警支队先后在街道边划定临时停车位, 至2010年,共划定临时停车位3000多处,初步扭转了乱停车的状况。
  二、公路交通安保设施
  表1 -1-17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标志一览
  表1 -1-18龙丽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标志一览
  表1 -1-19丽龙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标志一览◎第一篇 陆路交通/ 121
  表1 -1-20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国省道、县乡道交通标志一览122 /莲都区交通志
  三、避险车道
  330国道避险车道 位于330国道K126处。避险车道总长174米,制动坡床长度102米, 宽度5.25米,坡度10%。垫层采用10厘米厚沙砾,面层采用60厘米厚豆砾石(规格为4 ~ 6 厘米)。服务车道路面宽度3米,厚度46厘米,结构为:24厘米水泥砼面层+22厘米水泥稳 定碎石基层。砼护栏高度1.1米。是针对330国道K126 ~ K128丽缙段枫树湾路段,长达6 千米多的连续下坡加急弯路段,地形复杂,弯道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车辆和人身安全而 设立的。主要功能是:当车辆行驶在该路段发生险情时进入避车道即可避险。
  330国道K126避险车道工程,是经省公路局《关于330国道避险车道设计方案及预算批 复》(浙公路复〔2006〕22号文)立项的,总投资179.15万元。后来,省公路局下达《关于 330国道K126 ~ K128避险车道工程经费调整的批复》(浙公路复〔2006〕192号),变更追 加经费72万元;丽水市公路管理处下达《关于下达2007年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补充计划的通知》 (丽市公〔2007〕242号),又追加80万元,合计投资331万元。设计单位为中国公路工程咨 询集团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投标由丽水市莲都公路养护中心中标承担施工。工程于2006年7 月20日动工,2007年12月20日完工。2010年7月,丽水市直属公路段又给该避险车道安 装上了出险救援监控系统,通过电子眼可将整条避险车道及周边情况纳入眼帘,实行24小时 监控,确保能在车辆岀险第一时间快速出警,同时打开录像回放资料,可以对出险过程和事 故原因进行全面准确地掌握,以便于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2010年底,该避险车道有记录在案的就已成功避险车辆20余辆,保障了 30余人的 生命安全,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被驾驶员亲切地称作“救命道”。
  第十四节站场
  随着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市区各类交通运输服务站场迅速崛起,形成了运输、管理、 服务一条龙的体系。本节择市区主要站场予以简述。
  一、火车站
  丽水火车站 位于丽水市区东部水东村附近,距市中心3.5千米。中心里程位于金温 线K118+646,系二等客货运站。兼管辖小处、石帆、祯埠、南岸4个中间站,站辖里程: K113+100 - K138+800,计25.7千米。车站占地面积38.66公顷(580亩),站房建筑面积 6300平方米,造价1100万元,为二层框架水泥结构大厦。一层北首为出口、行李房,中间 供商业用房,南首为售票厅;二层北端为北上旅客候车室,中间供商业用房,南端为南下旅
  客候车室。可同时容纳800人候车。客运站台两座计1000米,站线9股道,其中正线1股, 到发线3股,存车线1股,货物线4股,专用线3股。货运仓库3座,雨棚1座,36吨门吊 1座,工程总投资5700万元。
  丽水中心站下设运转、客运、货运、小处站、石帆站、祯埠站、南岸站及运输服务分公 司8个作业区、现有在编职工59人,分公司19人,装卸工95人,共计173人。
  1997年6月开始办理丽水至金华南站的客运业务。现日办理温州经丽水至哈尔滨、北京、 广州、汉口、贵阳、南昌、南京、阜阳、镇江、亳州、上海、杭州、金华共16(含临客3对) 对旅客列车和15对货物列车,年运输收入超亿元。
  丽水火车站2003年4月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7年1月被评为市级文明示范窗口。
  丽水火车站广场 位于丽水火车站门前北端。占地4万平方米,包括硬地17825平方米, 道路6263平方米,停车场2座,绿化9260平方米,公厕一座,管理房一座,连廊及施工合 同外(2号路半幅、广场南路)道路等。由丽水市土地局负责建设,后移交丽水市建设局负 责管理。工程于2001年1月20日竣工,同年7月1日正式由市建设局市政管理处接管。市 政管理处成立广场管理所,对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场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管理,使广 场成为市民游览休闲、锻炼的好场所。整个广场宏伟、气魄、简洁、大方,成为丽水市的标 志性建筑。
  表1 -1-21丽水火车站北上旅客列车时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124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续表
  表1 -1-22丽水火车站南下旅客列车时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续表续表
  二、汽车客运站
  丽水客运站 地址在丽水丽阳街(路)2号。建于民国22年( 1933 )11月,民国27年( 1938) 5月26日被日本侵略军飞机炸毁,迁址中山街52号。1955年12月又迁址中山门外82号(今 丽阳路2号)o 1968年丽阳路2号建造新站房,建筑面积4328平方米,1981年9月,丽水县 城关镇拖拉机站面积3800平方米转让给汽车站作为停车场地之用。汽车站占地面积11900平 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295平方米,其中站房建筑面积4328平方米,办公室、驾驶员公铺等 辅助房屋建筑面积1967平方米,候车室491平方米,售票室433.44平方米。1990年,营运 客车67辆始发班车96班次,其中跨省5个班次,跨地(市)26班次,跨县39班次,社会 车辆在站发车3个班次,农村过夜点5个。
  2002年8月7日,顺利通过北京世标认证中心审核认定,取得IS09001 : 2000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
  2003年客运西站建成投入运营后丽水客运站撤销。
  丽水客运中心 创建于1992年12月。位于丽阳路(街)北面,与丽水客运站隔街相望。 初由丽水地区运管处与丽水市(县级)运管所联办,后由市运管所主办。中心场地租用丽东 村丽东旅馆(其前身称红旗旅馆)。主要从事客运业务。车辆由本地区非国有专业运输单位客 运车辆、社会个体车辆和外地挂靠车辆共200多辆组成。营运广东深圳、江苏盐城、福建石狮、 上海、杭州、温州和丽水地区各县市等线路。其中跨省班次3个,跨地(市)班次20余个, 跨县班次30多个,以及丽水市(县)内部分客运线路,始发90个班次。中心实行“统一售票、 统一发车、统一管理”,弥补了丽水客运能力的不足,深受群众欢迎。
  1998年6月26 0,丽水公路客运中心(公路客运东站)建成开业,位于丽阳街2号的 丽水客运站和丽水客运中心的班线班车整合后进行调整。两个站凡经丽青路上330国道,包 括发往丽水市(县)内和缙云、青田方向的班线班车划归公路客运中心经营,其他班线班车 归丽水客运站经营。跨地(市)、跨省(市)班线龙游、宣平、武义和福建松溪、建阳、政和、 南平、石狮方向班线归客运站经营;其他跨省(市)、跨地(市)班线划归公路客运中心经营。 丽水客运中心的设施和人员并入公路客运中心,丽水客运中心撤销。128 /莲都区交通志
  丽水客运东站丽水公路客运东站原名为丽水公路客运中心,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市区东 大门,丽青路399号。南沿330国道,东邻浙西南农贸城,与火车站隔溪相望,地处丽水经 济商贸城的黄金地段。站内设施先进、布局合理,为二等客运站。
  1995年4月,由丽水市汽车运输公司、丽水地区汽车运输联合总公司、丽水地区交通投 资开发公司3家共同筹建。1996年11月25日动工建造站房。1998年6月26日建成投入使用, 由丽汽联合总公司和丽水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经营(后丽水市汽车运输公司并入丽汽集团)。 2001年12月4日更名为“丽水客运东站”。占地面积3.66公顷(55亩),主站房12222平方 米,共投资2800多万元,集停车、修理、加油、站务、餐饮、住宿、商贸、娱乐为一体,其 中候车大厅1870平方米。停车场可同时停靠大客车200辆,是丽水地区首家面向社会开放的 公用型车站。站内配有电脑售票、电视监控、发车电子显示屏、条形码检票、售票动态显示屏、 X射线危险品检测仪等。2010年有职工110人,拥有进站班车213辆,日发客运班车382班次, 最高日发送旅客近万人次。客运班线覆盖7省,包括丽水至山东省济南、青岛,河南省郑州, 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盐城、南通、淮安,安徽省石台、定远,福建省福州、石狮,广 东省深圳、湛江,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等城市,省内各地级市以及市内缙云、青田两县。目 前已开通省际班线19条,跨市班线43条,市区班线17条,丽水市莲都区内班线6条,共计 85条班线。是外省、市(地)出入丽水的主要交通枢纽。
  开业10多年来,客运东站始终遵循“安全第一、诚信为本、旅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坚持“将 需要给我,把满意给您”的服务理念,强化内部管理,突出服务,积极推行科学管理,致力于“三 优三化”建设,先后荣获丽水市莲都区文明单位、市级文明车站、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 2002年8月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10年2月1日,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三星级 客运站。
  表1 -1-23 丽水客运东站历年客运班线续表表1 -1-24 2011年10月丽水客运东站班线里程132 /莲都区交通志
  表1-1-25 1998 ~ 2010年客运东站主要经济指标
  丽水客运西站 位于丽水市区西南吕埠坑下村、市南环西路109号、金丽温高速公路丽 水入口连接线与53省道交叉处,是丽水市道路客运高速、快速向外辐射的最主要站点。2001 年12月29日动工,2003年6月28日建成投入试运行,9月17日正式投入运行。总投资 6700万元。占地面积&156公顷(122.34亩),总建筑面积18365平方米,由主站房、沿街辅楼、 维修车间、仓库、停车场、广场等组成。停车场可同时停放大型客车220辆,候车厅2146平 方米,售票厅377平方米。广场内建有游步道,种有多种花木、绿树、草坪,与车站有机结 合一起,从西南方向展现了丽水的新形象。生态公厕、出租车停车位、港湾式公交车终点站, 可以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要求。
  2010年,车站有班线29条,营运客车121辆,职工106人,主要担负着丽水市西南方 向7个县(市)和上海、杭州、宁波、金华、温州、苏州、龙游、武义、泰顺、建阳、松溪、 政和、南平及市郊农村班线220个日发班次的旅客运输任务,可满足年发送旅客490万人次,
  日均发送旅客13500人次的需求。是丽水市目前功能最全、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公用 型车站。车站配有电脑售票、电视监控、发车电子显示屏、条形码检票、售票动态显示屏、 X射线危险品检测仪等设施、设备。2009年11月30日开通网上售票。全站领导、员工竭诚 为广大旅客提供购票乘车、中转换乘、行包快件托运、上门接送货物、小件寄存等服务。
  2003年8月,获得IS09001 : 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05年10月获中央文明委颁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06年1月,被省交通厅授予“三星级汽车客运站”,同年9月,又被省交通厅授予“全 省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2008年3月,被交通部授予2006 ~ 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 文明示范窗口”。
  表1 -1-26 丽水客运西站历年客运班线134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表1-1-27 2010年12月丽水客运西站班车里程
  跨市班次◎第一篇 陆路交通/ 135
  续表
  市内跨县班次
  表1 -1-28 1998 - 2010年丽水客运西站主要经济指标136 /莲都区交通志
  五、 加油站
  丽水市区(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共有中国石化集团浙江丽水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公司 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两家企业在境内东西南北方向设有大小加油站16个,大大方便机动车辆 加油需要。
  中国石化集团浙江丽水石化分公司加油站中国石化集团浙江丽水石化分公司在丽水市 莲都区范围设有大小加油站13个,它们分别是:三岩寺加油站(丽阳路212号)、凉塘加油 站(330国道128千米处)、风化加油站( 330国道114千米处)、奚渡加油站(330国道123 千米处)、南山加油站(50省道23千米处)、九里加油站(53省道丽浦线1千米处)、南明加 油站(丽青路399号)、汽运加油站(丽阳路86号)、碧湖加油站(碧湖环西路1号)、330 加油站( 330国道岩泉铁丁桥)、城南加油站(吕埠坑村)、丽青加油站(丽青路38号)、紫 金南路加油站(囿山路629号)。
  中国石油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在丽水市莲都区 范围设有3处加油站,它们分别是:水阁沙溪加油站(53省道丽水水阁公路收费站旁)、水 阁2号加油站(水阁吴垵村)、北苑加油站(北苑路口与城北路交叉北侧>o
  上述加油站均供应0#柴油,90#、93#、97#汽油,并实行24小时昼夜服务。
  六、 货运停车场
  1.南明物流货运场 位于丽阳街514号,原丽水汽运集团公司修理厂内。占地面积1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5260平方米。2010年,该场共设有广州、义乌、杭州、龙泉、遂昌等货 运专线7条,年货运量约7万吨。
  2. 诚信大型综合停车场 又名丽阳街长岗背停车场。位于330国道长岗背村。建于2003 年4月,占地面积31亩,可停放汽车250辆。主要功能为停车、汽修等。由长岗背行政村出 租给私人经营。
  3. 丽南大型停车场位于绕城公路南线客运西站对面,由丽南行政村组织开发,与丽水 客运西站同步建成。占地面积2.47公顷(37亩),可供300辆汽车停放。因地处金丽温高速 公路丽水出入口,停车场功能齐全,站内设有20多家联托运调度室、4家汽车修理店,集停车、 维修、货运于一体,是目前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最大的停车场。
  4. 步步高凉塘停车场 位于330国道凉塘村6号,即岩泉街道办事处对面。占地面积1.47 公顷(22亩),其中停车场0.93公顷(14亩),交通事故施救中心0.533公顷(8亩),可各 停车100辆和60辆。由凉塘行政村组织建造承包给私人经营。主要功能为停车、维修等,本 地车辆大多也在此场停放。◎第一篇 陆路交通/ 137
  5. 牛头岭停车场位于绕城公路K4+100处,又名丽水市联合车辆施救服务中心,专供 事故车辆施救停放。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可停放车辆50辆,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6. 丽水市平安高速公路车辆施救有限公司位于原丽水市水阁公路收费站对面堆店村。 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米,2002年12月23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功能为:高速公路事故 车辆清障施救、事故车辆停放、货物装卸等(需法律法规审批后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 经营)。可停放30吨大货车20多辆,无修理。隶属丽水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处。
  七、农村港湾式客运停靠站
  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311个行政村,通达率为84.28%。与 此同时,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交通部门共配套建成农村港湾式客运停靠站53个。港湾 式客运停靠站一般坐落在行政村起始点或中间点,建立式雨棚,配有候车椅,面积约十平方米, 便于旅客候车及客车转弯调头,每个停靠站投资约1万元左右。
  表1 -1 -29丽水市莲都区港湾式停靠站情况138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八、市区公共停车场
  截至2010年12月底,市区共有公共停车场15个,用地面积69500平方米,有停车泊位
  1452 个。(详见表 1-1-30)
  根据《丽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确认单》(丽发改价确〔2010〕2号),市区个 私经营的停车场按以下收费标准,摩托车1元/车次;小型车1元/车•小时;中型车2元/车•小 时;大型车3元/车•小时。每次停车不超过15分钟免收;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 计算;车辆连续停放8小时以上,在24小时以内的,一律按8小时计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 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以上市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已经丽水市发改委丽发改价管〔2010〕361号《关于丽 水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核准确认,并于2010年10月27日正式实施。
  表1 -1-30丽水市区公共停车场情况140 /莲都区交通志
  第二章公路运输
  第一节工具
  一、非机动车
  自行车 又名脚踏车,一种简便的交通工具。人力踩踏,既方便,又环保,还可锻炼身 体,深得人们喜爱。截至1990年底,全市(县级)有累计登记发证的自行车127120辆,大 多为黑色永久、凤凰牌26寸、28寸男、女式自行车。20世纪90年代后,自行车取消上牌登 记,市场上销售的自行车,不论款式、颜色不断翻新,技术含量也逐步提高,而且价格也随 之上涨。普通型的自行车逐步被山地车、公路赛车所取代,折叠型的自行车也粉墨登场。自 行车的材质也由原来的普通钢改用锰钢、合金钢,因此价格从原来的200元、300元上升到 400元、500元,甚至千余元、几千元。至2010年,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共有自行10万余辆, 有自行车销售商店20余家,年销售量达5000 ~ 10000辆左右。
  三轮车 又名黄包车、人力三轮车。以脚踏启动行进,用于乘人或捎货。以车代步,前单轮, 后双轮,骑车人在前,乘车人坐后,一般乘3人(含骑车人)。始发旧社会,由黄包车(人力 拉车)演变而来,新中国成立后几次改进,沿用至今。由于它具有灵活、方便、价廉、安全 等特点,深受市民青睐。截至1990年底,全市(县级)已发展近500辆。随着城市的不断扩 容,1994年,市内(县级)三轮车拥有量达1738辆。经过更新淘汰,截至2010年,市区共 有人力三轮车1760辆。三轮车经营原来为公司化管理,后改为由个人经营,政府相关部门实 行分类管理。如工商局主要负责营业执照发放、三轮车夫业务培训;公安交警主要负责安全; 运管处主要负责营运资格审批等。为确保三轮车安全、有序运营,近年来,市区内还实行了 单双日营运制度。
  电动车 又名电瓶车,用电瓶代替动力,较自行车先进的一种非机动交通工具。市区◎第一篇 陆路交通/ 141
  始于2000年后,因电动车省力、环保、经济、便捷,又无须上牌登记,深受市民欢迎,而 且发展极为迅速。目前市区有销售商店数十家,年销售量约在2万辆左右,价格一般在 2000 ~ 4000元之间,车型和品牌有北京新日、永康小飞哥、金华绿源、上海钻豹、山东轻 骑、重庆嘉陵等。截至2010年市区共有电动车近10万辆。为防止电动车失窃,市公安部门 于2010年开始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电动车终于有了 “户口”,深受市民欢迎。
  二、机动车
  汽车包括客、货车和各类小车。截至1990年底,原丽水市有大小客车387辆,6318 座。其中营运的103辆,3829座。货车787辆,4166吨位,其中营运的668辆,3715吨位; 挂车206辆,1042.5吨位,其中营运的205辆,1036.5吨位。20世纪90年代,丽水响应“放 开搞活运输市场”,把客车承包给个人经营,直至1998年,为改变无序的竞争状况,交通部 门收回部分线路的客车统一经营。截至2010年底,市区共有各类汽车56437辆。其中,客车 707辆,11165座;货车5749辆,18365吨位;小车49981辆。小车为单位和私人拥有。家 庭私人小车品牌有奔驰、宝马、凌志、奥迪、海南马自达、别克、桑塔纳、北京现代、福特、 尼桑等,排量一般为1.1 - 4.8升之间。单位用小车品牌有丰田、奥迪、尼桑、大众、帕拉丁、 猎豹、现代和三菱等,排量一般为1.8 ~ 3.0升之间。
  摩托车 以汽油为燃料动力,以冲程计算功率,两轮驱动,一般为家庭个人所有,用于 出行。原丽水市1987年登记发证270辆,1990年发证241辆。截至2010年市区本级共计 76386辆。为确保摩托车行车安全,市公安局专门设立摩托车培训考试基地,经严格考试合 格由公安部门发给驾驶证,方能上路。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规定,新购摩托车每两年 年审一次,四后每4年审一次。
  拖拉机开始用于田间作业,1970年后,参与公路短途运输,1984年以后数量逐年增 多。原丽水市1990年统计2468辆,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统计为3000辆。有的用于农业生产, 有的用于公路短途运输。
  机动三轮车1964年,县搬运公司改装机动三轮车3辆,用于短途搬运。1985年,丽水 县拥有个体户客运机动三轮车75辆。1990年底丽水市拥有643辆,其中从事营运的(客货运) 的452辆(个体户442辆)。截至2010年底,市区本级拥有3000余辆,属个人所有,分别用 于家庭生产生活或从事短途货运。142 /莲都区交通志
  第二节运输
  一、公路货运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市区共有私营商车60辆和数百辆手拉车参加货运,其中手拉 车货运量占50%以上。1953年,汽车货运量10.56万吨,私营商车运量占66.7%O 1955年3 月,公私合营丽水汽车运输公司成立。是年,汽车货运量36.96万吨,国营占69.8%,公私 合营占5.70%,私营占24.46%O 1956年,公私合营改造后,公路货运归国家汽车运输部门专 营。1967年起,社会车辆重新参加货运。1970年后,手扶拖拉机投入公路货运。1978年后, 个体汽车参与货运。1982年,丽水县搬运公司、丽水县第二搬运公司等13家单位组成浙江 省丽水汽车货运联合公司,呈现国营、集体和个人参与公路货运的多元化格局。截至1990年底, 市区公路货运量119.21万吨,周转量11702.91万吨千米。2001年11月27 日 ,丽水汽车运 输公司改制,成立“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拥有货车227辆,373.76吨位,一度成 为市区货运的“龙头”企业。但随着货运市场经营体制变革,公有车辆以承包经营形式分散 到社会(个人),丽汽集团货运车辆逐步减少,到2010年,仅有车辆66辆,运量36万吨左右。 截至2010年底,市区(本级)共有大小货车5749辆,年货运量3122万吨。市区除了丽汽集 团货运以外,尚有汽车货运企业200余家,具有一定规模和运输能力的企业共30家。具体情 况见下表:
  表1-2-1市区具有一定规模运输能力的货运企业
  续表
  以上30家企业共有货运车辆1744辆,占了市区货运半壁江山。2007年12月,省政府 召开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包括“建设大物流”在内的现代交通“三大建设”的战略决策, 全省掀起了大物流建设高潮,物流产业蓬勃发展,丽水市也不例外,交通物流业得到了长足 发展。丽水市区许多传统运输业,转型为现代物流业,如先后成立的丽水南明物流有限公司、144 /莲都区交通志
  浙江光年物流有限公司、丽水市兄弟快运有限公司、浙江鸿汇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等。丽水市 区的物流基地也正在启动建设,如正在酝酿筹建设丽水水阁工业物流园区、丽水鸿汇医药物 流中心等。
  二、公路客运
  新中国成立前夕,因县境内多处公路桥梁破坏,1949年6月恢复丽水至永康间客运, 1950年5月开通丽水至金华客运联营,1952年7月省交通公司丽水分公司成立,统一经营 丽金(丽水一金华)、丽龙(丽水一龙泉)、丽松(丽水一松阳)等线客运业务,1953年10 月恢复丽水至温州汽车客运。截至1955年,县境内汽车客运量达87.25万人,周转量611.58 万人千米。1956年,公私合营丽水汽车运输公司10辆客车并入国营丽水运输处,使国营丽 水运输处客运业务不断扩大。1959年4月~ 1966年3月,丽水县境内先后开通雅溪、老竹、 庞山等线路客运业务,沟通了城乡客运。1970年丽水汽车运输公司客运站日发客车26班次, 次年增至42班次。1980年11月,县汽车运输服务公司成立,有客车4辆参与客运。1983年 后,个体机动三轮车投入县境内短途公路客运。1985年,丽水客运站汽车客运量387.45万人, 周转量14757.40万人千米。1986年秋起,个体客车纷纷投入客运。1990年9月,市属各运 输单位成立客运联合运输服务站,日发往杭州、柯桥、瑞安、温州、青田、义乌、金华、缙 云、庆元、龙泉、云和等地客车共35班次。是年,丽水客运分公司日发客车108班次,其中 直接发往上海、南京、杭州、金华、宁波、温州及福建等地共13个班次,发往邻县23个班次, 年客运量达350.56万人,周转量19149.47万人千米。1992年12月,由丽水地区运管处与丽 水市运管所联办,创办丽水客运中心,共有大小客车200多辆,6000多座位,线路分布广东 深圳、江苏盐城、福建石狮、上海、杭州、温州和丽水地区各县(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 公路客运不能满足需求的状况。
  199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来民工的大量流动,汽车客运事业迅猛发展。 1992年12月~ 1998年5月,全市有丽水客运中心、长运客运中心、丽水市运输总公司、地 区客运中心等4家企业投入客运,拥有营运客车711辆,9907座,营运线路涉及周边省市和 本省有关县市,基本适应了客运市场的需要。
  1998年6月26日,丽水公路客运中心(2001年12月4日更名为公路客运东站)开业, 位于丽阳街丽水客运站(中心)往北、往东的客运线路、包括省外、地区(市)外、地区(市) 内青田、缙云及其县内班线划归东站。当年客运覆盖7省市,有班线17条;省内跨市班线44条, 共计经营班线76条,有力地促进了公路客运业的发展。2003年6月28日“丽水市公路客运 西站”投入试运行,位于丽水市丽阳街的丽水客运站的业务和人员整体迁入西站(除1998年◎第一篇 陆路交通/ 145
  6月,汽车东站建成投入运行,划拨给东站的客运线路外)。两个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用型车站, 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实现了将其他运输企业车辆和社会个体车辆纳入两站管理的 目标,达到了 “车进站、人归点、站管车”的客运要求。截至2010年,市区两个公用型车站, 拥有进站高中档大小客运汽车295辆,6168座位,开通151条运行线路,日发送旅客602班次, 日发送23500人次,年发送20万班次,年发运量达292万人次。
  2010年丽水客运东站行车时间
  一、省际班车
  表1-2-2146 /莲都区交通志
  、省内班车
  表1-2-3
  三、区内班车
  表1-2-4表1-2-5 2010年丽水客运西站行车时间◎第一篇 陆路交通/ 149
  三、出租车客运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工具之一。1994年以前,丽水市区没有出租车,仅有的是停靠 在丽水汽车站旁边的几辆待客租用的小轿车,生意清淡,很少有人问津。1994年8月,原丽 水地区汽车配件公司和丽水地区联运公司合作率先提出市区出租车营运的设想,并全面开始 丽水岀租车规模化经营的筹备工作。通过反复磋商,经征得丽水地区运管处的同意,成立了 丽水第一家规模化专业经营城市出租车的企业——丽水地区岀租汽车有限公司。
  1995年初,丽水市区首批由丽水地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的30辆黄色面包车正式投 入城市运营,为丽水第一代出租车。从此结束了丽水没有城市出租车的历史。当时的出租面 包车颜色为黄色,据说是参照北京的做法。出租面包车起步价一律为5元,营运范围为当时 的城区,无计价器,每辆乘客最多为5人,一次性计价。为界定是否是城区范围,每辆岀租 车还配置了一张城区简易地图。当时城区范围划分如下:一、东南面:以丽青路至紫金山交 界的丽水砖瓦厂门口为界;二、东北面:以丽阳街至地区农科所(或丽水地区联运公司)门 口为界;三、南面:以小水门大桥北桥头为界;四、西面:以三岩寺(三角纪念碑)路口为界;五、 北面:以北廓桥北桥头为界。出了城区价格由旅客与出租车司机共同商定。深受广大市民欢迎。
  到了 1995年6月,丽水市岀租车行业发展极为迅速,岀租车一下子增加到368辆,共有 6家公司经营,它们分别是:丽水地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80辆.丽水地区长运旅游岀租汽车 有限公司110辆,丽水地区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40辆,丽水市侨声旅游有限公司6辆,丽 水市汽车运输公司50辆,丽水市个体经营出租车82辆。同时从1998年起出租车使用计价器, 凭计价器计价。
  到了 2000年5月,因自然淘汰和转户公交公司等诸多原因,出租车减少了 20辆。同年 7月,市政府将减少的20辆出租车用公开投标的方式,以每辆17.3万元的价格标出19辆, 标出的出租车由中标者自行选择公司挂靠。同年9月,因第一代出租黄色面的经营期限已到, 故被出租轿车所取代,使用富康、捷达等车型轿车,车身喷紫红色,为丽水市区第二代出租 车。此时侨声旅游公司管理的出租车及个体户经营的岀租车并入丽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 司,又因企业改制原因丽水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管理的出租车并入丽水市长运集团旅游岀租汽 车有限公司,故当时丽水市区共有出租车367辆,分别为丽水市大通联运有限公司87辆,丽 水市长运集团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61辆,丽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19辆。
  2004年11月,根据市政府〔2004〕61号文件,残疾三轮车置换为出租车42辆,后分配 给丽水市大通联运有限公司25辆,丽水长运集团旅游岀租汽车有限公司17辆。到了 2008年 7月底,因部分第二代出租车运营期限届满,故局部进行了更新换代。此次换代,轿车种类150 /莲都区交通志
  有捷达、畅达和东风爱丽舍三种车型,颜色也由原来的紫红色更改为“幻想绿”,为丽水市区 第三代出租车。
  从2008年8月开始,市区共更新出租汽车324辆,其中丽水长运集团旅游出租汽车有限 公司捷达161辆,丽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畅达76辆,丽水市大通联运有限公司东风爱 丽舍87辆。截至2010年,丽水城市出租汽车总数达409辆,其中丽水市大通联运有限公司 112辆,丽水市长运集团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78辆,丽水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19辆。
  市区出租车运价按以下规定执行:起步价:5元/2千米;单价:起步价后2元/千米; 燃油附加费自2009年9月20日起开始,单程加收一元钱的燃料附加费;空驶补贴:单程超 过8千米以上(不含8千米)的,超过部分可按每千米运价的50%加收返程空驶费。夜间补 贴:夜间零时至凌晨5时,可按基本运价(含起步价和每千米运价)加收20%的夜班加收。 等候产生的运费:营运中因旅客的原因要求车主等候的,可以免费等候3分钟,超出3分钟后, 每3分钟折合1千米计费,时间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过桥过路费:出租车通过收费站点, 其车辆通行费由旅客负担。非旅客原因不能将旅客送达目的地的,不能收取费用。
  丽水市城市出租车行业,从2000年5月开始,由集体、个体经营改为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具体做法是:车辆由公司按揭贷款统一购买,然后承包给个体经营,车款及有偿使用费由承 包人分期付清。承包人除按月缴纳由公司代缴代付的各种规费外,向公司缴纳每月300元的 管理费。车辆维修、运营、事故风险等一切经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公司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如组织驾驶员学习出租汽车营运知识、政策法规,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负责对驾驶员的资格 审核并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职业道德教育,为驾驶员办理各类有关 证件,参与事故处理并负责事故的连带责任等。
  出租汽车不仅是城市公共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城市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的“窗 口”。一直以来,作为岀租车行业主管部门的丽水市运管处,始终以开展岀租车行业的文明 创建为抓手,全面提高丽水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打造和谐、稳定的出租车服务行业。几年来, 出租车行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如每年“3 • 5”组织出租汽车学雷锋树新风 活动、每年“3・15”开展答谢消费者活动,每年高考组织高考志愿者车队免费接送考生活动 和开展“八荣八耻”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积极参加省运管局和交通之声组织的橙色风尚服务 月特别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租车文明驾驶员评比活动等等。尤其是2006年、2007年市运 管处连续两届与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举办的“十佳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明星”活动,更是将创 优活动推向高潮。为了更好地引领岀租车行业创文明,市运管处还引导成立了 “丽水市客运 岀租车汽车绿谷文明车队”,并且通过文明车队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文明创优活动。通过系列创
  建行业文明活动的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15年来, 市出租汽车行业中涌现出了大量的好人好事,有救死扶伤的,有拾金不昧的,有助人为乐的 等等,为创造和谐行业、文明行业和维护行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创造丽水市良好的 经济、人文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截至2010年,丽水市区出租车汽车从业人员约有800余人,人员来源以下岗失业人员及 城郊失地农民为主,也有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及边远山区的劳动力,按月出车率26天计算,月 营运收入11700元/辆左右。
  四、公交车客运
  公交车,城市一种主要的交通工具。丽水市区公交车客运始于1997年6月。由于贯彻“公 交优先”政策,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截至2010年底,市区公交车客运已形成市区公交和城乡 公交两种形式,共有10家公交公司参与经营,营运线路共计26条,里程372.56千米,营运 车辆185辆。其中市区公交线路17条,里程148.16千米,营运车辆131辆;城乡公交线路9条, 里程224.4千米,营运车辆54辆。公交网络已覆盖市区东南西北。
  公交车营运车辆,城市公交80%以上的车辆为18座以上车型,部分线路根据客流特征 选择五菱9座车型,还有少量双层观光客车,并设立城市公交站点369个。公交车客运,由 于有政府的资金支持,车辆更新上符合要求,车辆的硬件设施较好,日常维护也比较到位。 在车内设施上,公交车大部分安装空调、无人售票机、IC卡以及语音报站系统。执行的票价: 城市公交均为1.5元,城乡公交票价为3元,同时实行60岁以上老人优惠30%和70岁以上 老人免乘的待遇。
  市区公交 截至2010年底,城市公交共有线路17条,里程148.16千米,营运车辆131辆, 分别由丽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路、5路、6路、7路、9路、10路、11路、12路、13路、 15路、16路、19路、Y1路)、处州公交营运有限公司(2路)、华通公交营运有限公司(1路)、 顺达公交营运有限公司(3路)、长运公交营运有限公司(8路)等公交公司负责营运。客运 量为52293人次/日。具体营运线路见下表:
  表1-2-6 2010年12月丽水市区公交线路续表
  续表
  城乡公交2008年12月,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主营丽水南城城市公共 交通,并逐步向其他中心镇延伸,截至2011年1月1日,有营运线路9条,长224.4千米, 营运车辆54辆,2010年输送旅客909.81万人次。具体营运线路见下表:
  表1-2-7 2011年1月丽水市区城乡公交线路表154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五、旅游客运
  2004年前,市区没有专项旅游客运业务,是年,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后,
  正式营运旅游客运业务。截至2010年底,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拥有旅游客运车辆 23辆,764座位。开辟红色之旅1.“温馨淳朴家乡短线篇”——燃情岁月,遂昌激情飞扬之 行一日游线路1条;2.“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旅”“朴实成就典范,精神创造奇迹”——滕头村 杭州湾跨海大桥二日游、“新农村典范,中国第一村”一一苏州无锡华西村三日游线2条;3.畅 游天下飞机长线篇:“红色太阳升起的地方”——长沙张家界韶山红色游;“观北国风光,游 革命圣地”——陕西西安延安壶口红色胜地游、“尝贵州风情,思革命转折”——贵州黄果树 息烽遵义红色遗迹游、“走进神秘北乡,追寻伟大足迹”——广西南宁德天百色红色游、“重 返西柏坡,笑看百洋淀”——河北石家庄西柏坡红色游共5条线路;4.轻松休闲汽车短线篇: “重走长征路,心系华夏情”一一东阳卢宅镇横店红色之旅一日游;“海霞精神,百岛风情”—— 百岛洞头一日游;“新中国起点,党的诞生地”——上海嘉兴南湖二日游;“浙南革命圣地”—— 温州雁荡山红色之旅二日游;“走进新时代,重温红色梦”——江山经典红色之旅二日游;“脚 踏三清仙山,回忆皖南事变”——三清山上饶集中营二日游;“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漂阳 天目湖南山二日游;“永不磨灭的记忆”——南京中山陵大屠杀纪念馆雨花台二日游;“新四 军军部旧址”——安徽绩溪黄山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三日游;“共和国的摇篮”——井岗山、 南昌三日游;“中国革命第一枪”——南山、庐山三日游;“红军街”——泰宁大金湖三日游 等线路13条,共计16条。除此之外,市区本级还开通至老竹、畎岸、界牌、松阳板桥等4 条旅游专线。年平均收入达880万元。
  截至2010年底,市区有丽汽集团控股企业——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丽水市杭 外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和丽水市处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从事旅游客运业务,有旅游 汽车64辆,2356座位。
  六、学生接送运输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优化师资资源,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 全区中小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中小学生就读的学校发生了变化。为解决家住农村的学生周 末回家乘车难,保障学生往返途中及时、安全回家和返校,丽水市莲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非 常重视,2004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开通了 8所中小学校学生接送专车,开通线路24条, 惠及1090名学生。2010年,市、区二级政府共补贴390多万元,又开通天宁中学(天宁一 双黄、天宁一黄村、天宁一严鸟)、碧湖一小、碧湖二小等学校接送车,至此全区共计开通 19所中小学校学生接送车(包括2004年开通的8所学校),每天接送学生2000多人,政府 每年投入补贴费用50多万元。156 /莲都区交通志
  第三节机动车修配
  一、市区机动车维修业概况
  截至1990年底,丽水市汽车修理业发展到193家,从业人员1305人。其中大修级5家, 522人;三保级9家,238人;二保级19家,234人;一保级小修的个体户160户,311人。 全市专营和兼营摩托车修理的厂(店)有18家,从业人员37人(其中集体3家,14人;个 体11家,23人),简易机动车修理店11家。1990年后,随着汽车、摩托车等各种机动车辆 拥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维修经营户日渐增多。截至2010年底,市区本级共有机动车维修 企业(户)332家,从业人员2956人。其中汽车维修一类21家,二类45家,三类专项修理 110家,摩托车修理114家,汽车装潢、快修42家(汽车快修4家)。至此,市区机动车维 修业门类齐全,基本上满足了机动车维修保养的需要。机动车维修业情况见下表:
  表1-2-8 2010年丽水市区汽车维修企业情况
  维修企业(一类)◎第一篇 陆路交通/ 157
  续表
  维修企业(二类)158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续表
  维修企业(三类)160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续表续表续表
  摩托车维修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
  汽车装璜、快修续表
  二、市区机动车维修业管理
  根据国家经委、交通部1986年12月29日印发的《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汽车维修行业归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据此,2000年7月前,市区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维修 行业一直归口丽水运输管理部门管理(地辖归丽水地区公路运输管理处、市辖归丽水市公路 运输管理所管理)。具体管理内容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实施开业歇业、开业条件的审核和技 术条件的考核、维修质量和技术标准执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档案的健全、按级别修理和修 理价格的执行等方面的管理,并进行年度审验。对经营一年后,开业条件的人员、设备、资 金、场地及技术质量有无变化的审核;对技术规范是否按作业范围进行,修理质量好坏,有170 /莲都区交通志
  否出现修理事故的审查;对明显降低开业条件的单位、个人店户进行重点审验或进行降级考 核;对明显提高开业条件的单位、个人店户,要求升级,并经考核同意后升级考核;对以前 漏考或要求开业的单位、个人店户,经同意的开业考核。还担负起对修理工人的技术培训和 技术等级的考核。根据修理工人不同的专业工龄,进行长短期培训,应知应会考核,及格者 报请劳动人事部门发给初、中、高技术等级证书。通过以上严格管理,市区初步形成了以一 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为龙头,二类维修企业为骨干,三类专项维修为辅助的经营网络,基本上 能满足市区各类机动车的维护和修理。
  为建立一个健康、有序,适应运输市场的机动车维护保养修理市场,撤地设市后,市运 管处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
  1. 规范维修企业各项服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检查考核,依法监督、严格管理。
  3. 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素质。
  4. 成立汽车急修抢修援救网。为给急修抢修的车辆提供优质、快速救援,建立诚信维修 服务体系。◎第一篇 陆路交通/ 171
  第三章业务管理
  公路业务管理以建设管理、公路改造、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为主要内容来展开。包括公 路计划的安排、建设资金的筹措、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和施工过程的管理。现从管理制度的建立、 管理措施的到位及管理方法的探究各方面、各层次研究莲都公路管理的特点。
  第一节工程建设管理
  一、项目计划
  原丽水县境内的公路建设计划,民国初期,由省统一管理。民国9年(1920 ) 12月,省 道筹备处成立,民国11年(1922 ) 3月改称省道局,民国17年(1928) 4月改称公路局,并 规定凡通行汽车的省道、县道统称公路,公路建设计划均由其负责。同年5月,全省公路网 的制定、规划转由省建设厅公路设计委员会负责。民国21年(1932) 11月,省公路工程处 成立(隶属建设厅),公路计划安排由其负责。
  筑路方案拟定后,均通过省办、县办、商办和省县合作等形式修筑,并鼓励地方团体或 商人筑路(时商营公司筑路仍须依照统一制定的公路网,并经省公路局或县政府转报建设厅 批准发给执照后进行,仅有个别支线属计划外建设)。抗日战争期间,省公路工程处撤销,与 省公路管理局合并迁至金华,后迁至丽水,当时境内及整个浙江未沦陷区的战时交通规划由 其直接管理。战后,根据光复计划,以国民义务劳动或服役名义征用民工,修复了丽水部分 干线路线。
  新中国成立后,20世纪50年代初,公路修建计划以修复原有公路为主。1953年后,陆 续制定公路网建设规划,公路建设基本纳入地方经济建设轨道(干线公路按国家、省统一规 划执行)。在规划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路线,由当地交通部门通过广泛的调查 研究,提岀年度计划安排,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查和地区交通局批准后,由县政府或计委将建172 /莲都区交通志
  设项目、规模、投资及主要材料下达各有关区、乡。基本形式是:计划县里下达,资金国家 适当补助,由县主办、区乡包干、乡社自建。在这个阶段,丽水县境内县际、县内区镇间以 及农业基地、山区、林区间先后建成一些对恢复发展经济有着重要作用的公路。
  1958年“大跃进”期间,贯彻“地、群、普”方针,“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上”, 公路交通建设审批制度受到冲击。1966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公路建设审批制度更 为混乱。20世纪70年代后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程计划管理逐步走上正轨, 行之有效的各种制度得到贯彻执行。1983年2月17日,交通部颁发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 管理办法》,据此,省交通厅制定下发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这两个文 件明确规定了公路建设计划的报批及基本程序。
  1990年后,丽水市(县级)公路工程建设计划,一般由市人民政府按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向交通部门提出,交通部门经过可行性研究分析论证后,提出年度计划安排,通过计委报请 市人民政府审查和地区交通局批准后,正式立项,而后交通部门作为建设业主,具体负责组 织实施。
  1992年3月,地区交通局设立工程管理科,专门负责计划审批、预算审查、政策处理、 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管理工作,凡丽水地区范围内的公路建设、改 造工程计划均由其负责。
  2002年,丽水市莲都区交通部门结合丽水市农村公路实施方案和丽水市莲都区社会经济、 交通事业发展状况,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适当超前”的原则, 2003年编制出台了《丽水市莲都区公路规划》(2003 ~ 2010), 2010年编制出台了《丽水市 莲都区公路、水运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从此,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的规划性逐 步增强,基本上以公路网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项目。
  在强调规划统领年度计划的同时,丽水市莲都区还采取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适度安排公 路建设计划的方法,如2003年之后全面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其工程计划一般程序为:应先 由村委形成要求建设通村公路决议并提岀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查,分年度报丽水市 莲都区康庄办,区康庄办经统筹安排后上报省、市康庄办(国债项目会同区发展计划局共同 上报),省康庄办下达进度计划后实施。计划上报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整 的,在省康庄办未下达计划前由乡镇(办事处)以书面的形式向区康庄办说明并提出调整计划。 未列入年度省康庄办下达的计划项目,如确有必要,并且经区康庄办审核同意后,其测设和 图纸审查以及开工,可先行组织实施。否则,不能列入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计划,资金不予配 套补助。同时做到,乡村康庄工程建设计划的安排,结合市区城乡一体化规划和“十村示范、
  百村整治”工程的实施。本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鼓 励先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实施群众积极性高、人口较多、资源共享性较高、政策处理 工作得力、资金筹措到位的行政村。
  二、资金筹措
  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的款源,新中国成立前有国家拨款,私营公司联合投资和征民夫、 派民役等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发扬“修桥铺路做好事”的优良传统,提倡“人民交通人民办, 人民交通为人民”,实行国家补助、多方集资,“民办公助、民工建勤”的原则。在农村经济 以队为基础“按劳动工分分红”时期,国家负责材料、技术工工资及运输等方面的补助,土方、 路面材料采运,以发动受益乡村民工建勤的方法完成。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民办部 分由投劳改为筹款集资。建设用地视项目性质而定,国家项目则由国家予以征用,民办公助 项目则由受益乡、村自行调整处理。房屋、晒场、坟墓等建筑物的搬迁则以资金补助的方法 处理。资金以自筹为主,各方资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桥修路的要求越来越多,但国 家补助资金有限,群众集资承受能力有度。在具体实施“民办公助、民工建勤”原则时,丽 水市莲都区先后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办法,由“独家办交通”逐步转到“多家办交通”,路 面工程改由懂行农工养护人员承包建设,由“铺摊子”转到“保重点”,由“重建轻养”转到建、 养、改相结合。资金使用上精打细算,严格审批制度。做到工程有设计、施工有预算、竣工 有决算等一整套管理办法和措施。
  20世纪90年代后,公路建设经费的筹措越来越呈现多样化,来源多渠道、多模式。通 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丽水市莲都区将公路作为一种商品来开发,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把公路建设主要靠国家、省、市投资转向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单纯依靠交通部门建设的局面, 走“谁投资、谁受益”和“以路养路、以桥养桥”的路子。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深入,由单 纯依靠交通专项投入转变为通过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由无偿使用公路设施转变为有偿使用; 由过去的无偿集资转变为集资有偿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建设,鼓励外商直 接投资,积极争取国内外贷款,将先进的建设模式引入公路网建设中。同时继续抓好各项交 通规费和通行费的征收、稽查工作,建立奖励和激励机制,做到应征不漏,坚持以交通养交通。 在政府指导下,丽水市莲都区还专门成立“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为交通 建设投融资。
  纵观近20年来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资金筹措的方式,主要有:①高速公路、收费“四 自”公路、桥梁隧道,主要通过国家补助和业主投资、贷款及招商引资筹资等多种办法解决。 如金丽温高速莲都段、“两龙”高速莲都段等,均以业主投资为主,地方负责配套20%基本174 /莲都区交通志
  金。丽缙复线、冷水隧道、53省道丽水至大港头段等“四自”工程,则以建设段收费权作抵押, 向银行贷款,然后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予以逐步还贷。②不收费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及重要 县道,主要由国家投资为主,地方筹集部分配套资金。③其他县乡公路、通村公路和简易公路, 以国家定额补助,地方“民工建勤”的形式解决。最为典型的是2003年以后实施的乡村康庄 工程。2003 ~ 2005年,乡村康庄工程建设省交通厅补助路基每千米10万元,路面每千米10 万元。2006 ~ 2007,省交通厅补助路基每千米14万元,路面每千米10万元。2008 ~ 2010 年,省交通厅补助路基每千米14万元,路面每千米15万元(其中5万元为以奖代补)。丽水 市莲都区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全区掀起建设康庄工程热潮,通过仅7年时间的不懈努力, 全区共投入康庄工程建设资金3.42亿元,其中省交通厅补助1.5亿元,建成183条,计695.5 千米康庄路。④地方财政适当补助,以弥补交通建设资金不足。据2004 ~ 2010年7年统计, 在地方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丽水市莲都区政府2004 ~ 2007年,每年补助区交通建设资 金约500万元,2008 ~ 2010年,每年补助区交通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计约5500万元。
  三、质量安全
  1990年以前,公路工程质量,一般以企业自检、业主监督为主,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安 全管理以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为目标。随着时代变迁、社会不断进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得到强化,各种管理制度、措施逐步完善。
  1992年6月,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1993年8月,浙江省交通厅发布《交通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把交通施工企业 资质审核和准入纳入管理。
  1995年12月,区交通局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意见》,落实“政府监督、 施工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1997年,丽水地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1997年2月,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 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丽水市(县级)就交通建设工程的政府监督、项目监理、 工程招投标、检测试验、交(竣)工质量等级评定验收工作等作了相关规定。其中,政府监 督规定:凡本市1997年1月2日以后在建或新开工的交通建设工程,都应向省、地交通工程 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按丽水地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监督费;项目管理规 定:所有交通建设工程均实行施工监理制度;工程招投标规定:按照“公开、开放、竞争、有序” 的原则进行招投标;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验收规定:按工程的投资款项确定由省或地区 申办鉴定手续,工程质量鉴定证书由地区质监站统一制发。
  2000年7月,丽水市莲都区首次组织了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察大检查。
  2002年,丽水市莲都区以“加强全区监理市场管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 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社会监理在六大工程中的作用。
  2004年3月交通部印发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丽水市莲都区于2004年10 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规定:公路工程竣 工验收前,其竣工决算必须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计(审批);未经审计建设单位 核准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工决算。三级(含)以上公路 或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省道、县乡公路,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为一次性竣工验 收。
  2004年6月,交通部印发的《关于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确保质量的通知》,做到 路基工程避免在冰冻期及雨季施工,桥涵等混凝土工程避免在冰冻期施工,路面工程避免在 雨季和低温季节施工,从而保证了公路建设质量。
  工程质量。丽水市莲都区交通部门从公路建设工程实际出发,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进行了一系列创新。2003年11月,区交通局成立丽水市莲都区通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小组。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实施的监督、监理组织机构,确保监督、监理工作到位,加强程序报 批工作,强化试验检测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举报制度。对每个工程现场在显眼的位置,设立 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公布工程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和质量控制指标,举报管理电话等内容, 接受社会监督等一系列要求。
  在实施康庄工程上,坚持根据设计、施工规范及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强化质量管理, 实行“政府监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政府监督:在市质监站的监督指 导下,区交通局一名副局长兼职监督工程师负责监督。工程监理:规定有条件的项目委托有 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也可由村民委员会公开推选村民代表负责现场监理工作,但 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作指导。企业自检:各中标施工单位均要建立企业质量自检体系,确 保工程质量。通过努力,全区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严格实行“省站指导、市质监站管理、 区质量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的原则,从而保证了通村公路质量,工程质量合格率一直保持 100%。
  工程安全。1.层层建立安全工作机构。各单位均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施工 单位配有安全分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从上到下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且职责明确, 任务落实到人。2.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业主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生产班组、生产班组 与个人签订,签订率达100%。3.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 在萌芽状态,促进安全生产。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每项工程安全资金,做到按比例提取,176 /莲都区交通志
  专款专用。5.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
  四、工程招投标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前期工程,事关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1993年前丽水市(含丽水地区)交通局管辖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取内部议标的方式 确定施工队伍,没有采取招投标确定。
  1996年5月,浙江省交通厅发布《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该《细则》明确规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工作按工程项目的隶属关系, 分别由省交通厅和各市(地)交通局(委)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地)交通局(委) 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据此,1997年后,丽水市公路工程招投标 工作步入了正常轨道。
  1997年9月,丽水市(县级)公路工程项目招标形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所 采取的公开招标方式,具体为,每一标段参加投标的单位为3 ~ 8家。对个别施工难度大、 工期特别紧迫以及情况特殊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经报请地区交通局批准同意后,可采用 邀请招标形式,对邀请招标的每一标段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为3 ~ 5家。
  2000年5月撤地设市、撤市设区后,丽水市莲都区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在市交 通局的行政监督管理下,均通过丽水市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进行。
  2004年,根据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要求,丽水市莲都区切实加强 了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具体为:①招标公告做到按有关规定制定招标条件,在规定的 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前征求主管部门市交通局的意见。②招标资格预审查,必须成立 专家审查组(一般由5 - 7人组成),专家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70%以上,同时通知 主管部门市交通局派员指导,并邀请区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③对自身技术力量 薄弱、自行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不高的实际情况,及时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技术咨询后方 可报备。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一直严格按以下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文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交通 部《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投标暂行 办法和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省交通厅《关 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评标 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的若干意 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施工管理
  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之后,进入工程实质性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安全、 优质、按时完成的最关键问题。
  (一) 施工组织的分级管理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的大小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建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施 工管理。同时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级管理,主要有四种形式:①以群众自筹资金为主的小桥、 乡村公路,由受益乡、村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交通部门负责测量和不定期地派员指导及验收 结算。②中型桥梁、联网公路与县乡道,由交通部门实地踏勘、测设,拟定施工方案,指派 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指导管理。施工管理班子以乡、村为主,指派得力干部组成。 ③百米以上的桥梁及主要县道工程建设,以交通局为主,当地乡镇、村领导配合,由交通局 负责工程建设进度、技术、财务、安全质量及政策处理等管理工作。④省、市确定的重点工 程项目,均由区交通局负责实施,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专业工程队负责施工。竣工后,由上 级交通部门负责验收再交付使用。
  (二) 施工许可管理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八十一条,《浙 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条,《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0 号令,《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6 号令,丽水市交通局扩大县(市、区)交通管理权限项目运作方式(建管部分)。
  2. 申报条件:项目已列入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计;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施工、 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3•工作流程:建管科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区交通运输局发文,法定办理期限为20工作 日,承诺办理期限为5工作日。
  (三) 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含工程变更)应属于项目业主的管理范畴,行业主管部分对合同双方履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1.合同签订: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不得背离招投标文件条款,合同签订前办理好履约保 函等手续,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丽水仲裁委员会进行178 /莲都区交通志
  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报局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备案(100万元以上的合 同报区法制办备案)。
  2. 合同管理检查:一年两次。
  3. 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以后至通过竣工验收 为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的活动。设计变更分为一般、 较大和重大三类,一般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审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根据级别分级审批。 交通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审查意见后,将根据工程变更的复 杂程度决定是否组织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说审,一般就应在20个工作日完成批复(若需要评 审,则评审时间不计在2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 批复的,视为同意。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 并应每半年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工程设计变更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工程设计变更 经批准后其工程费用的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工程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在工程项目正式施工前,交通部门代表业主严格按“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检查督促施工 队管理人员和各类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施工过程中,全程监督施工计划、进度、计量、质量、 安全。进一步规范施工合同,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工程计量管理
  工程建设指挥部每月按各项目部上报的工程进度、产值进行认真审核,并按实际完成工 程量发放工程款。但当月工程量未完成50%的有权拒付工程款。
  六、竣(交)工验收
  根据《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路工程竣(交)工验 收由项目法人组织,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一)交工验收应具备条件:
  1. 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已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 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 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4. 项目法人按质量评定操作办法(见附件1 ),对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合格,并出具工程交 工质量评定报告;已按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
  5. 质量监督机构已受理项目法人的质量备案,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交工质量监督 情况报告。
  6.竣工文件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第一篇 陆路交通/ 179
  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 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在交工验收前,项目监理单位已向项目法人提交项目档案质量 审核意见。
  7.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8. 项目法人已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项目接管养单位。
  (二) 交工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 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2. 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 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将申请资料报送项 目法人,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按照《浙 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交工质量检测,并对 交工质量进行评定,及时将交工质量评定报告报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备案后且合同段 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4. 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 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5. 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
  6. 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7. 项目法人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验收报告报交通运输部门备案。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报告后10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 交通进入试营运期,试营运期不超过3年。
  (三)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2. 交工验收提岀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3. 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4. 竣工文件已按照《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根据项目档案组卷要求, 经系统整理并归档。
  5. 档案、环保、水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6. 各参建单位已完成工作总结报告。180 /莲都区交通志
  7.项目法人对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完成工程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并已向相应 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质量监督机构已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内业资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竣工质量评 定备案,并完成竣工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四)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1. 项目法人应在拟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前6个月内按照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竣工质量评 定工作,完成竣工质量评定报告,并及时向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2. 质量监督机构完成工程竣工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时对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初步评价结果,一并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公路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竣工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其项目法人应 按要求及时制定竣工验收组织方案和竣工验收文件资料,于竣工验收前15日内报送相应的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
  4. 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 告和接管养单位使用情况报告。
  5. 项目竣工文件:(1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2)(较)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3)档案、环保、水保等单项验收意见;(4) 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5)竣工决 算的核备意见和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等。
  6. 项目竣工数据表格。
  7. 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要求项目法人推迟验收,待完 善后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节公路养护
  一、养护体制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公路养护分专业公路养护、县乡公路养护和通村公路养护三种养护体 制。其中高速公路、国省道、绕城公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及部分县乡公路等为专业公路养护, 由所属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和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负责管养,部分县乡公路由区县 乡公路管理所负责管养,通村公路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养护,区通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监管。 按此划分具体分工是:
  (一)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市莲都区段(G25长深线金丽段、G1513温丽段)38.895千米、◎第一篇 陆路交通/ 181
  龙丽高速丽水市莲都区段(S33龙丽高速)3.278千米、丽龙高速丽水市莲都区段(G25长深 线丽龙高速)26.287千米,共计68.46千米,分别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和龙丽丽龙 高速公路龙丽管理处和丽龙管理处管养。
  (二) 莲都境内330国道29.721千米,S222 (50)省道10.945千米,S328 ( 53 )省道 33.412千米,S333 ( 49 )省道16.717千米,共计90.795千米(其中省道61.074千米),由市 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
  (三)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县道33条计303.674千米,乡道12条计69.615千米。分别由丽 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和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其中:1.丽水市莲都区县 乡公路管理所管养县道16条,计152.293千米;乡道9条,计50.31千米;专用道19.853千米; 管养里程共计222.456千米。2.市直属公路管理段管养县道17条,计151.381千米;乡道3条, 计19.305千米;共计县乡道170.686千米。
  (四)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183条,695.5千米通村公路由所在乡镇(街道)、村负责管养。 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通村公路的管养有“一人一路、一人多路、多人一路”等多种承包形式。 通过竞标、委托等多种方式落实到人,全区现共有158名沿线村民承包通村公路养护工作。 区通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管养的落实。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各乡镇街道通村公路养护 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定,确定养护补助标准等级给予下拨养护资金。
  二、养护内容
  (一)小修养护
  小修养护是指对现有公路及设施进行保养和对轻微损坏的道路进行修补,使其保持畅通 完好的状态。按照路面等级可分为:泥结碎石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小修养护; 按季节可分为:春运养护和雨季养护。小修养护工作分别由市直属公路段和县乡公路管理所 所辖的公路站(道班)实施,也是各公路站的日常工作。小修养护经费从正常养护经费中列支。
  1.按路面等级划分的小修养护
  泥结碎石路面养护泥结碎石路面是由磨耗层和保护层两层部分组成。磨耗层经雨水渗 透车辆碾压经常会出现波浪、坑洞、车辙及松散、翻浆、磨耗层减落等“病害”。具体养护方法: 路面岀现波浪时一般采用铲削、填补的方法,以保持路面完好。出现车辙、松散、磨耗层减 落时采取洒水加浆及碾压等措施。岀现道路翻浆时常用的方法是将泥浆挖出回填片石,修补 磨耗层。另外修补坑洞是泥结碎石路面养护的重要工作。通过长期管养工作,公路管养部门 总结岀“小洞不补、大洞叫苦”的工作经验,始终坚持“路面无积水、洞不过三天”的养护 要求,从而确保了泥结碎石路面安全畅通通。182 /莲都区交通志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公路等级不断提高,如今丽水市莲都区境内 国省道和县乡公路泥结碎石路面已逐步消失。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属高级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主要采取预 防性、经常性的养护和局部的修补,使路面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此,根据1991年8月交 通部工程管理公司发布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公路管养部门积极做好 公路路面清扫保洁,保持路容整洁、交通标志、标线完整;做好排水设施的维护,保持系统 的排水功能;做好冬季冰雪地段的养护,重点是除雪、除冰、防滑;做好公路绿化,路面病 害的处理;做好局部路面损坏的修复,路面较大损坏的维修和整治。始终保持水泥混凝土路 面整洁、安全、畅通。
  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 沥青路面是以道路石油沥青、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乳化石油 沥青及改性沥青等为结合料黏结各种石料修筑的路面结构。沥青路面面层的主要类型有沥青 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及上拌下贯式、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路面。针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的 特点,公路管养部门养护一般采取预防性、经常性和周期养护等几种形式。
  预防性养护。即公路管养部门加强日常巡视与检查及小修保养。一旦路面发现坑槽、裂缝、 拥包、沉陷、松散、车辙、泛油、波浪、麻点、冻胀、翻浆等病害,立即采取小修保养措施。
  周期性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必然要进行(中修),如沥青路面整段 铺装,罩面或封面(稀浆封层),沥青路面严重病害处理和整段更换路缘石,整段维修路肩等。
  经常性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小修经常性的工作就是补洞,公路管养部门一直把它作为 重要工作来抓,同时不断改进修补工艺,以提高效率和稳定修补质量。
  2.按季节划分的小修养护
  春运公路养护 春运是指春节期间的运输,一般为春节前15天至节后25天共计40天。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外岀务工者和读书的学生都赶在节前回家与家人团聚,是一年 中客流和物流最集中的运输繁忙时期,其间又正值冬春之交,处于雨雪、冰冻天气,加之交 通量大,因此,确保春运安全畅通,是公路养护的重中之重。
  春运公路养护可分为预防养护和突击抢修两项工作。每年春运前,公路管养部门根据上 级指示精神,及时召开春运工作会议,下发通知。针对气候特点,布置春运工作任务,做到 春运道路养护工作思想早动员、物质早准备、任务早落实。对易发生冰冻、雪阻、塌方、滑 坡的路段及危桥预先制订应急预案,并事先采取必要的养路措施;同时建立24小时春运值班 制度,做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按时上报。春运期间一旦发生公路险情,立即组织春运应急 小分队随时突击抢修,确保春运车辆安全通行。
  雨季公路养护 雨季是多雨季节。以梅雨季节为中心,一般在每年的2至6月之间。丽◎第一篇 陆路交通/ 183
  水市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每年8至10月间,时受台风袭击,洪暴频发,公路屡遭洪水侵 害,水毁十分严重。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公路绝大部分是沿溪依山而建,抗灾能力差,雨季养护, 水毁防治,是公路养护工作的重头戏。
  自1991年以来,公路管养部门在每年雨季,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以排水为重点,加 强上路巡查,发现问题早处理。同时,对公路桥梁和高护坡、高挡墙以及易塌、易滑坡路段 进行定期检查,及时修补路面坑洞,确保路面、路基平整。积极做好公路施工现场长度、宽度、 平整度和排水工作,以确保施工路段车辆安全通行。并确保雨季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洞、路基 无缺口、路肩整洁无长草、边沟无淤积、涵洞无堵塞、桥涵两端无跳车。按照公路专业养护 的质量要求,定期进行雨季公路养护检查评比,以确保雨季路况的稳定。
  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公路畅通无阻。丽水市莲都区地处山区,雨季公路毁坏极其严重。 据此,公路管养部门针对路面毁坏及小塌方,及时由各公路站自行清理和修复。对工程量较 大的水毁工程,则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抢修,做到边编制预算争取经费,边组织力 量抢修,尽量减少阻车时间,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二)大中修改善工程
  1. 大中修工程公路的大修工程,是指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较大损坏处 进行全面综合大修,使其恢复到原设计标准,并对原设计等级范围内的公路进行局部改善或 个别增建,以提高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大修工程的内容主要有,重新铺筑砂石路面的磨耗 层和保护层,按原标准铺设水泥路面及沥青路面翻修、补强及其设施大修、更新等工程项目。
  公路中修工程,是指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处进行 定期的修理加固,使其恢复原状的小型工程项目。公路中修主要是对砂石路面、沥青路面的 翻修及水泥板块的更换等。
  对公路大中修工作,公路管养部门极为重视,据2003 ~ 2008年统计,丽水市莲都区范 围县乡公路(农村公路),共完成大中修项目17项,总里程达140.871千米,总投资6768.8 万元。其中市直属公路段组织实施的11项,总投资3937.8万元;区交通局组织实施的6项, 总投资2831万元。
  2. 改善工程 公路改善工程常称之为改建工程。公路的改善工程,指的是对公路及其工 程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载重的需要,分期逐段提高技术等级的公路工程。
  改善工程具体为,对整条或某一段不适应交通发展的道路拓宽改建、弯道改线、降 坡、桥梁加宽升高等工程。330国道莲都段,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按平均日交通量 500 ~ 1000辆进行设计的,路面使用年限为6年,路面宽度为7 ~ 9米,油表处厚度为2.5 厘米左右的早期油渣路面。随着改革开放,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该路段难以承受平均日184 /莲都区交通志
  交通量上万台的沉重压力。故此,市公路部门于80年代后期开始对330国道分多期进行拓宽 改建为12 ~ 15米。其中缙云东渡至塔下段又于1998年由沥青路面改为水泥路面。53省道 莲都段,初建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虽然经过几次改造,但由于原来设计标准低,改革 开放后交通运输量猛增,混合交通现象凸现,通行能力受到极大影响。为此,在省交通厅的 关怀和重视下,市、区交通局分别于2001年12月和2004年6月,对该段公路分两期进行了 全面改建,使其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大大提高了通行能力。
  三、公路绿化
  公路绿化是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被列入新建、改建项目,成为道路管 养的必要措施。
  新中国成立后,丽水市莲都区各级政府及交通、公路部门,对公路绿化非常重视,投入 了大量资金、精力。他们一方面紧紧抓住每年“植树节”的有利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发 动和带领公路沿线干部、群众在公路两旁植树;另一方面为使绿色通道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了绿化通道建设管理。具体为增加绿化品种,建立苗木基地,提供树苗、花草;再 一方面对公路沿线绿化实行专项专人管理,确保“种一片、活一片、成一片”。与此同时,在 创建公路文明样板路活动中,把公路绿化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数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丽 水市莲都区境内所有公路都披上绿色的盛装,不仅成为公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而且使公路 达到“洁、畅、绿、美”的要求。
  至199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绿化里程达63千米,其中330国道温寿线莲都段29.65千米, 绿化22千米,共栽植乔木5065株,灌木658株,草坪1800平方米;53省道丽浦线莲都段 34.5千米,绿化29千米,栽植乔木10866株;50省道龙丽线莲都段33.73千米,绿化10千米, 共栽植乔木4646株。县道奚渡至丽阳门段2.89千米,绿化2千米,共栽植乔木1196株。
  1991 ~ 2010年,在前些年公路绿化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公路管养部门丽水市直 属公路段、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两家单位,更加重视绿化通道建设,一如既往抓好 公路两旁绿化工作。其中市直属公路段,共耗资506万元,绿化公路659千米,有的用于补 植、新植乔灌木、花草,有的用于边坡绿化。特别是2008年,他们又投资近100多万元,重 新打造53省道丽浦线莲都段公路“景观长廊”,使公路绿化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县乡公 路管理所,近10年来,共投资99万元,绿化公路223千米,新植、补植乔灌木和植被。截 至2010年底,莲都境内高速公路绿化率达到100%,国省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村公路 绿化率达到90%以上。
  表1 -3-1丽水市直属公路段历年绿化情况汇总表1-3-2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历年绿化情况汇总表
  四、文明公路创建
  创建文明建设样板路,是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反腐败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社 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一起抓,促进全省主要干线公 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公路畅、洁、绿、美的标准,为全省社会 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而作出的重大举措。
  1996 ~ 2009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丽水市莲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建设◎第一篇 陆路交通/ 187
  样板路活动,交通、公路、公安、林业、环保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关公路沿线干部、群 众大力配合支持,整个创建活动,经过建立组织、宣传发动、制订规划、分步实施等各个阶段。 通过14年时间,丽水市莲都区共创建文明样板路国道1条、省道1条和农村公路1条,总里 程达95.1千米,占全区公路里程数的20.1%。创建文明建设样板路,不论公路类别,还是数量、 总里程,均居全市之首。与此同时,全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文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
  (一) 330国道原莲都段创建文明样板路
  1996年,以治理公路“三乱”为宗旨,G330国道原莲都段,全长28千米,起点为丽水 与青田交界的风化,终点至丽水与缙云交界的大庭庙桥,途经弯岙、塔下、芦埠、水东、奚 渡、开发路、九里、长岗背、岩泉、秋塘、冷水、蒲岸、琯头、大庭庙桥,涉及丽水市莲都 区2个街道、2个乡和10个行政村,其中50%以上的路段地辖城乡接合部,情况相当复杂。
  鉴于1996年是首次开展创建文明建设样板路活动,330国道丽水段创建文明建设样板路 小组,把宣传发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从当年4月初开始,出动固定宣传车每周二、四上路 来回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1次,在市广播站宣传50次,张贴省市通知、通告1360份,张贴 自制塑料标语1100份,制作大型横幅宣传标语15幅,自办简报4期,在报刊、电台、电视 台上宣传样板路建设文章29篇。真正做到创建活动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报上有名、墙 上有标语。由于宣传力度大、面广、影响力强,达到创建文明建设样板路活动,全线发动、 全民发动的目的,为创建样板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创建330国道原莲都段文明建设样板路活动中,交通、公路等 部门,紧紧围绕实施意见,真抓实干,共完成油路大修9.06千米;砼路面换板4746平方米; 沥青硬路肩9.5千米;全开挖边沟4848米;小路暗沟109米;砼石砌明沟17740米;增设护 栏柱1679根;建片石挡土墙2088立方米;挡土墙封顶2000米;新建涵洞9道;路基拓宽2处; 修复护栏墩60多座;新增护墙3处;修复涵洞一字头60多只;隧道人行道换板21块。顺利 通过了省政府的验收,特别是沿线边沟整治,受到省检查组的一致好评,为稳定和提高今后 路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S328 ( 53 )省道莲都段创建文明样板路
  2008年,以“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为目标,S328(53)省道莲都段为一级公路(收 费公路),是市区通往云、龙、庆及福建省的重要通道。莲都段全长33.74千米,涉及丽水市 莲都区的2个街道、2个乡镇和9个行政村,穿过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该公路于2008年被省 政府列入文明公路创建路段。188 /莲都区交通志
  在创建活动中,丽水市莲都区创建小组职能部门——市直属公路段,将S328 ( 53 )省道 莲都段文明创建活动贯穿所有工作当中,念好“六字诀”,实施好“六工程”,合力攻坚,推 进文明公路创建。
  一是心系一路,实施好“畅通工程”。共投入895万元,开展了 “创优良、树形象”为主 题的S328 ( 53 )省道大中修工程建设。念好一个“畅”字,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是围绕生态,实施好“美化工程”。一方面投入100多万元,将S328 ( 53 )省道莲都 段打造成“绿色长廊”、“景观长廊”;另一方面在路面大中修工程当中采用新技术——沥青冷 再生技术,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念好一个“美”字。
  三是以人为本,实施好“安保工程”。共投入资金70万元,进一步规范S328 (53 )省道 莲都段沿线的标志设置,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使创建路段安全设施、标志标线达到规范、清 晰、醒目、完好的要求。另一方面全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管理。 念好一个“安”字。
  四是突出特色,实施好“文化工程”。在创建活动中做到3个结合,即把创建工作与当地 实际结合,把公路文化和绿谷文化有机结合,把文明公路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念好一 个“和”字。通过“畅、洁、绿、美、安、优、廉”的文明公路建设,将公路与自然和谐统一, 建设服务型公路,大大改善丽水和莲都的投资环境,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推进了丽水旅游市 场的开发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是稳步推进,实施好“廉政工程”。各参建单位,年初岀台廉政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 推进自身队伍健康发展;并突岀重点,紧密联系实际,先后出台《小额工程管理规定》等规 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程序,同时根据廉政保障工程的各项要求,落实工程 建设项目的廉政建设责任人,明确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念好一个“廉” 字。
  六是齐心协力,实施好“共建工程”。在创建活动中,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 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化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门、发改委 和创建路段沿线乡镇、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并就共建文明公路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 通,创建共建工作机制,落实配套资金,形成合力,推进创建。念好一个“合”字。
  (三)丽和线农村文明公路创建
  2009年,以“打造文明路、建设新农村”为主题,将丽和线33.36千米打造成丽水市首 条文明公路。丽和线是丽水市莲都区北部交通大动脉,属二级县道。起点位于联城镇,与桃 碧线相接,终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与缙云县交界的牛岱岭,全长33.36千米,途经联城镇武
  村、白前、常宅、林宅口,太平乡枫柴、太平、竹舟、长濑、小安,雅溪镇双溪、洪渡、雅 里、里东、小桃等2镇1乡14个行政村。是丽水市区连接联城镇、太平乡、雅溪镇的县道公 路,同时也是丽水市区通往缙云县、金华市武义县的一条重要通道。沿线村镇人口达4万多, 是革命老区。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09年,丽和线被规划为丽水市首条农村文明公路创建路段。
  丽和线农村文明公路创建,是一件惠民、利民、富民的“民心工程”。从年初规划确立 开始,在市、区、乡三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沿线广大群众的支持下, 创建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穿便民惠民、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经济实用、生态 和谐、长效管理的创建理念,在畅通、安全、生态、美化、文化上做足文章,努力提高路况 质量,优化公路环境,提升综合品质,丰富文化内涵,在和谐创建中求实效、寻突破、促创新、 谋特色。
  在创建过程中,为了真正实现丽和线“畅、洁、绿、美、安、优、廉”的目标,公路部 门花了许多“巧心思”。主要内容为:(1)路政整治方面:共拆除违章房屋210平方米;临 时棚1030平方米;厕所2处,101平方米;非公路标志牌17块,205平方米;清理堆积物、 种植物10880立方米;电线杆52根;饮用水管道500多米。(2 )公路改建方面:对部分路 基边坡采用挡土墙加固,边沟进行改造;对全线沥青路面加铺面层、水泥路面破坏进行修 复;对全线土路肩进行硬化,增设钢质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更换标志标线;对全线路肩和 边沟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有:砌挡土墙4150立方米;改造片石混凝土边 沟5158立方米;铺筑沥青路面63490平方米,水泥路面2630平方米,硬路肩24900平方米; 增设钢质护栏17400米,钢筋混凝土护栏640米,标志牌149块,标线10770平方米;绿化 公路28560平方米;置设宣传字画35幅,1610平方米,共投入专项资金1002.14万元,于年 底通过省、市两级验收。
  丽和线通过农村文明公路创建,最终实现了 “畅、安、舒、绿、美、谐”、“五型公路” 的品位目标。不仅成为一条名副其实的农村文明公路.而且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 村建设。
  第三节路政管理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法定授权组织、法定委托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的合法权益,发展公路事业 所进行的有组织的行政管理。
  一、 路政管理法规
  国家律法规:
  1987年10月13日,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1989年10月,由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试行)》;
  1997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9年10月和2004年8月,两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
  2002年11月,由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文件、办法、法规):
  1984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划定公路用地和用地范围的通知》;
  1989年5月,浙江省交通厅颁发的《浙江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试行办法》;
  1996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2005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 公路管理机构以及法规授权的形式,在公路及公路用地、附属设施、超限运输、公路两侧建 筑控制区等方面,全面开展路政管理工作。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根据路政管理工作“统 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其路政管理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路权,实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护公路养护作 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 章案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是浙江省第一部公路路政管理地方性法规。
  2009年9月,丽水市政府出台了《丽水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2009年12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试 行)》。
  二、 路政管理形式
  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先后经历过委托授权和法律授权两种管理形式。 其中:1985 ~ 2005年1月前,丽水市(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分别由丽水地区、 丽水市交通局,丽水市(县级)、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委托丽水市公路段路政管理队、丽水市 直属公路段路政管理大队管理。2005年1月13日后,根据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颁布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由法律授权丽水市公路 管理局、丽水市直属公路管理段和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局行使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不论采取何 种管理形式,路政管理内容一直为:“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依法查处
  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公路路产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审理跨越公路其他 设施建筑事宜,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超限运输,维持公路渡口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 的正常秩序,保护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等。”
  目前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共分以下3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由丽水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髙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 该大队创建于2002年11月。现有正式路政队员54人,下设1个办公室、6个中队(一中队、 富岭中队、二中队、云和中队、西屏中队和壶镇中队),分别分布在莲都、青田船寮、云和石 塘、松阳西屏和缙云壶镇。管理“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段、“两龙高速”丽水段、“台金高 速公路”丽水段共计333.23千米。大队驻地水阁街道垟店村,拥有占地面积7308.08平方米, 建筑面积1594平方米的综合大楼一幢。该大队有着高度的时代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到责 任在肩、蓝图在胸、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始终贯彻“三个代表”的精神,坚持“以车为本、 以人为本”的工作中心,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全面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依法治路, 切实维护了高速公路路产路权,同时也塑造了一支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的文明执法队伍。 为丽水经济的腾飞保驾护航。
  第二层次为丽水市路政大队。该大队依据1990年11月丽交字〔90〕76号文成立。起初 为丽水市路政管理队,有专职路政人员4名。1997年6月更名为丽水市路政管理大队。隶属 丽水市直属公路段。2002年后又更名为丽水市直属公路段路政管理大队。隶属丽水市直属公 路段,驻桃山大桥南端。其下属有丽水市330线路政中队和丽浦线路政两个中队,在职在编 路政管理人员13名。主要负责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国省道、部分县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全大队以“服务公路,献身交通”为理念,以“以人为本,保畅通、保安全”为原则,以保 护路产、维护路权为主线,以建筑控制区管理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 为宗旨,积极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使丽水市莲都区境内的各条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维 护,一直保持安全畅通。
  第三层次为丽水市路政管理大队莲都县乡中队。该中队于2005年3月1日,经丽水市公 路路政管理支队批准成立,属法定授权组织,隶属区交通局。有专职工作人员4人,工作用 车一辆,驻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主要负责区县乡公路管理所管养的县乡公路及丽 水市莲都区新建的183条、695.6千米通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莲都县乡中队虽是一支公路 路政新生管理队伍,但工作富有成效,具体为:以法治队,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重视媒体宣传, 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路产路权;改革创新、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加强路政管理;变管理为服务,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全区县乡公路和通192 /莲都区交通志
  村公路安全畅通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公路用地管理是公路路政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早有明确规定:1951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公路用地保留实施办法》;1984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 府下发《关于划定公路用地和留地范围的通知》,对国家干线公路、省级干线公路、县级及县 级以下公路留地范围作了规定;1987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1990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公路两侧建筑管理的通知》规定,在建筑 红线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未经批准也不得搭建临时性建筑物;1996年11月通过的《浙 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1997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 国省道沿线建设管理意见》;1998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2年11月 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等,都明确了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距离, 对违法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处理。2005 年1月浙江省颁布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建筑控制区又作了具体规定。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外缘(高速公路隔离栅栏)向外一定距离内,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历史上曾进行过多次调整,最后一次是2005年1月颁布的《浙 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它对建筑控制区具体规定是: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 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形桥梁不少 于50米,公路弯道内侧及平交道口附近的建筑控制区还须依照国家规定,需满足行车视距或 者改作立体交叉的需要。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划定办法为:新建、改建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自公路建设 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30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公路管理机构在划 定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缘设置标桩、界桩;需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事先须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高速公路的许可由省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审批,国省道许可 由所在的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审批,县、乡道的许可由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审 批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结构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拆除,不予补偿。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依 法修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因公路建设或者交通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在依法补偿后 予以拆除。对公路建设及交通安全无影响的,可以暂时予以保留。◎第一篇 陆路交通/ 193
  根据上述规定,丽水市莲都区路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切实加强了管理,2000 ~ 2010年, 丽水市路政大队共拆除公路违章建筑物计28417平方米,处理公路违章摆摊设点7889处,处 理公路非法标志标牌5265块,收取罚款6495340元(其中超限罚款3938132元),收回路产 路权损失5277105元;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路政中队共拆除公路违章建筑4517平方米,清 理公路非法标志标牌124块,收回路产路权损失993000元。有效地加强了公路用地管理,依 法保护了路产路权。
  表1-3-3 2000 ~ 2010年丽水市路政大队执法情况统计
  表1-3-4 2005 ~ 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县乡路政中队执法情况统计194 /莲都区交通志
  四、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公路安全设施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路路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 面,也是道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其要求是统一、规范、齐全、醒目、牢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通过立法形式规定了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标志 标线的管理职责与权限。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公路标志标线管理,于1998年7月1日起, 由公路管理机构接管,具体责任单位为市直属公路管理段和丽水市莲都区县乡公路管理所。 两家单位接管后,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对于公路交通禁令标志的设置和更改则由市交警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会同市公路管理处实地 勘察后,由市公路管理处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安交警部门参加验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级公路沿线非法标牌标志纷至沓来,严重影响了交通标志 标线的使用和效果,以至造成鱼目混珠的后果。为此,公路管理机构,把清理非法标志标牌 作为维护交通标志标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0 ~ 2010年,11年间,市路政大队共清理 非法标牌标志5265块,区路政中队共清理非法标牌标志124块。
  五、 超限运输管理
  超限运输管理,是指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根据交通部2000年4月1日颁布的《超限运输车 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浙江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对在公路上行驶 的,装载货物超过规定的机动车辆的管理。
  超限运输主要是指超高、超宽、超长装载货物以及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规定值的运输车辆。 个别装载不能分解的大型货物,确需超限运输的车辆,在上公路行驶前,须向公路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并由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经过路线勘测,选定运输路线、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 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能行驶。确需超限运输的车辆过桥 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且应匀速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确需超限运输的车辆在公路 行驶时,在货物突出处挂明显标志(小红旗)等,警示其他来往车辆注意避让。四级公路、 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公路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对其他总载质量、轴载质量 超过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货等方法,并补办有关手续。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采取固定或流动设检查站(点),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检查。
  超限运输检查设备,一般为便携式轮轴称重仪和动态称重系统,主要是通过计算处理, 自动完成对轴载质量、总载重量、超限质量、速度、车辆识别和轮轴判别等内容的检测。便 携式轮轴称重仪机动性较大,一般都在临时上路检查时使用;动态称重系统一般安置在固定 检测点。
  截至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境内设有330国道丽水超限运输检测站和金丽温高速公路丽 水联合治超检查点两个超限运输检测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治超工作。
  330国道丽水超限运输检测站
  330国道丽水超限运输检测站,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省21个超限运输检测站之一, 经丽编委〔2007〕19号文件批准,于2007年7月31日登记成立,为丽水市公路管理局下属 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 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载和保管载货物;负 责检测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超限运输管理中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提 供超限运输动态信息等。
  该检测站位于330国道丽水市莲都区风化村,占地面积1.33公顷(20亩),建有办公楼 1幢,共计3层1300平方米,总投资1500多万元。检测站下设两个治超中队,内设综合办 公室和案件处理中心。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正式在编路政执法人员20名,全部大专以上 学历,协管人员7名,后勤服务人员4名。实行2中队4班运转,24小时监控。站内配有执 法车辆5辆、公务车2辆,固定式高速动态检测系统(DCS—H)和动态称重仪各2套,电脑、 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像机和照相机等装备齐全。
  2008年1月27 日 ,检测站正式启动治超工作,主要工作流程为:
  ① 执法人员拦截超限嫌疑车辆;
  ② 对超限嫌疑车辆进行称重;
  ③ 对未超限的车辆予以合格放行;
  ④ 责令超限车辆自行卸载;
  ⑤ 对经卸载的超限车辆进行称重复检;
  ⑥ 对复检不合格的车辆进行再次卸货载再次检测;
  ⑦ 对超限车辆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⑧ 责令超限车辆将卸货物自行驳运;
  ⑨ 对未驳运货物妥善保管并做好善后处理;
  ⑩ 放行车辆。
  该站自启动治超工作以来,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 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宗旨,坚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方针,扎扎实 实地对超限车辆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保护并鼓励合法经营运输行为,促进了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96 /莲都区交通志
  2008年1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该站共查处超限车辆2090辆,卸货物19978.8吨, 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约550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促进了货运市场健康发展。
  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联合治超检查点
  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联合治超检查点成立于2004年6月,工作人员由路政、交警及业主 共同派员组成,主要负责进出高速公路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按照工作分工,高速路政部门 负责超限车辆的处罚,对超限货物进行卸载并对卸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高速交警部门负责 拦车,并维持治超点的治安秩序;业主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管理处主要负责协助及做好治超 后勤保障工作。
  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联合治超检查点设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进出口处,治超工 作主要由丽水市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一中队及富岭中队负责开展。现有路政人员(含协管员) 78人。办公地点设在水阁垟店村,用地面积7308.08平方米,建筑面积1594平方米,包括综 合楼1438.62平方米,餐厅133.63平方米,门卫22.62平方米,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 停车场、停车棚、篮球场、绿化工程、挡土墙、围墙等。
  该治超检查点是丽水联合治超最早成立的检查点,曾多次荣获省交通系统治超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31日,该检查点共查处超限车辆5095辆,卸货物68154吨, 收取公路赔(补)偿费87.193万元。
  六、交通量调查
  交通量调查是为公路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的工作。丽水市(莲都)公路交通量调查始于 1971年,当时属于临时性,1983年改为长期性,开始定点观测。具体观察方法:国省道为月 度观测,每月5日与29日的早上6时至次日早上6时进行昼夜观测登记。县乡道为季度观测, 但330国道长岗背观测站于1983年开始昼夜连续观测。交通量调查内容为汽车和其他车辆混 合交通。
  丽水市莲都区范围交通调查站点设置情况
  330国道温寿线长岗背连续式观测站 建于1983年。1983 ~ 1995年用人工观测,1995 年开始时用TAM—JB型交通流量收集仪检测。随着城市的拓展,2007年该站移至330国道 枫树湾村,调查线路为330国道丽水至金华段。
  S222 ( 50 )省道龙丽线周巷间隙式观测站 建于1983年。开始时用人工观测,1996年 起用TAM-JB型交通流量收集仪检测。该站设在碧湖周巷村,调查线路为50省道丽水至龙 游段。
  S328 ( 53 )省道丽浦线张村间隙式观测站1984年开始时用人工观测,2004年起用 TAM-JB型交通流量收集仪检测。该站设在水阁张村,调查线路为53省道丽水至浦城段。
  S222 ( 49 )省道六东线冷水间隙式观测站2003年开始观测,同时启用TAM-JB交通流 量收集仪检测。该站设在冷水村,调查线路为49省道丽水至缙云段。
  根据省交通厅通知,从2005年开始,交通流量情况调查对车型分类及车辆折算系数进行 了调整,2005年前以中型货车为标准,从2005年起以小型客车为标准,故2005年起有新旧 对比数。
  表1-3-5 1991〜2010年丽水市国省道交通流量调查情况198 /莲都区交通志
  第四节运输管理
  抗战胜利后,民国34年(1945 ) 10月,省交通管理处在丽水设立办事处,负责公路运 输管理工作。
  1949年5月丽水解放,至1951年5月,由“特设金华办事处,指挥监督金华至丽水、 江山至浦城运输业务”。其管理的重点是整顿交通运输秩序,组织公私车辆实行统一调派。 1951年6月,由丽水中转出口的物资剧增(每月由三四千吨增至八九千吨),当时虽有公私 汽车200多辆,但仅能出运半数。经整顿交通运输秩序,实行公私车按比例调派,基本完成 了出口物资的运输。1952年开始,对所有公私车辆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三 统”管理,初步将私营汽车运输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1952年9月27 日,省公路局在丽水设立的办事处与丽水分公司合署办公,加强了运输 管理。1953年1月1日省公路局下发《华东区公路汽车客货运输暂行通则》,为贯彻执行《通 则》,同年7月16日在龙遂松线试行五日计划调车法。1959年4月省交通厅决定在丽水运输 段进行以定时为中心的“五定运输”试点。1964年起,在转轨支农,面向“山(山区)、短(短 途)、支(支线)、轻(轻泡)、长(长杆)、零(零担)”六字的服务方向上做了不少实事,收 效显著。1965年7月20日省汽车运输公司在丽水运输段召开支农经验交流会,并进行了表彰。
  县市短途运输管理,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是手拉车运输管理。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关 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和《关于设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 业中封建把持制度之建议的决定》。同年6月,丽水县搬运公司成立,统揽了搬运业务,废除 了封建把持制度。9月,丽水专署召开各县手拉车工人代表会,成立丽(水)金(华)长途 手拉车运输联合办事处,对长途手拉车运输进行管理。1953年3月,中共丽水县委派出工作组, 对县搬运服务站(即搬运公司),进行民主改革补课。1955年1月31日,县人民政府根据省 交通厅1954年6月29日颁发的《浙江省手拉车管理通则》,制订了《丽水县手拉车管理实施 办法》,整顿运输市场,解决专、副业争揽业务的矛盾,并严格控制手拉车的发展。1963年5 月16 日,城关、碧湖两镇设立交通管理站,主要任务也是管理手拉车运输。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使交通运输事业加快发展。依据浙江省革命 委员会〔78〕170号文,1979年5月19 日 ,丽水县公路运输管理站成立,开始对辖区内公路 运输实行全面管理,同时开始承办“跨省运输许可证”,对汽车跨省运输实行管理。
  1983年7月,国家经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管理的通知》(经交〔1983〕 594号)中规定:“公路运输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实行多种经营,发展多种经
  济形式,允许城乡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辆、拖拉机从事运输。”由此,丽水县开始形成国营、 集体、个体运输业相互竞争的局面,运输市场管理任务加重。
  1986年12月,交通部、国家经委发布了《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对公路运输业的“开 业和停业管理,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监督检查和处罚”等,都作了全面规定。丽 水市交通主管部门及运管机构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实施对公路运输市场的全面管理。
  1987年10月,省计经委、省交通厅联合下达《贯彻〈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结合浙江情况,对“关于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关于营业性范围、关于运输经营分工与范围” 等工作作了补充规定,使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公路运输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 必究,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 精神,车辆监理部分划归公安部门管理,公路运输管理工作由复置的丽水市(县级)公路管 理所管理。
  1990年9月24 0,交通部颁发第23号令——《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自 1990年10月1日起执行。这是交通部以部令形式颁布的全国统一处罚规定。从事道路运输 经营的业主均自觉执行公路运输管理及其他规定,违章者由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按本规定给予 相应处罚。该《处罚规定》经交通部1998年3月、2001年两次修改后执行至今。
  1993年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6号令——《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2001年4月1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 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5年9月30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经修订 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上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领导本行政 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授权县级以下道路运输道路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 作。据此,撤市设区前,丽水市(莲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一直由丽水市(县级)公路运输 管理所负责。
  2000年7月,丽水地区撤地设市,原县级丽水市撤市设立丽水市莲都区,原县级丽水市 公路运输管理所并入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从此,丽水市莲都区范围内的公路运输管理工 作由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直接管理。
  不论是丽水市(县级)公路运输管理所,还是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输管理主要抓 了开、停业管理、道路客运经营管理、道路货运经营管理、岀租车行业管理、道路运输站(场) 管理、机动车维修经营管理等六方面工作。
  一、开、停业管理
  市运管部门严格按以下规定,切实加强开、停业管理。200 /莲都区交通志
  开业申请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及站(场)服务经营、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业的单 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开业手续。申请人向县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交开业申请书及相应的开业 经济、技术条件资料,经县运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经营范围、规模、能力、经济、技术条 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并经技术考核、综合平衡,符合条件的发给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或个 人凭“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营业执 照。再凭营业执照向税务部门、保险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和保险事宜。对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 由市运管所按其注册的营业车辆数,发给“道路运输证” 一车一证,随车携带。
  停业许可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停业,应提前30天向辖区公路运输管 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清理国家税费后,缴销道路经营许可证,同时向工商部 门缴销营业执照后方可停业。
  二、道路客运经营管理
  市运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道路客运经营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岀租客运。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 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分别情况向有审批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岀申请。即:从事县级 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省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 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共同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岀申请;从事省内跨2个市级区域客运 经营的,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跨省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省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提出申请。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供求情况、普遍服务 和方便群众的因素。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客运班线实行经营期限制度,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 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运输质量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此,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市客 运站设点,对客运站客运工作实行现场监管,并组织人员开展路检路查。监管和检查的主要 内容是:客运营运车辆是否按核准的线路定班、定时、定点准时发车,是否按定员载客,是 否严格按核定运价售票,是否做好车辆门检例检工作,客运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及车辆 技术状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等。
  三、 道路货运经营管理
  市运管部门依法行政,强化道路货运经营管理。
  2004年4月14 日,经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条例》,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道路运输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它在 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等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崭新的道路运输法律制度。2005年9 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基本健全,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依法行政。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 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 输专用车辆、设备;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须配有必要的通信工具;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岀申请;从事危 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岀申请。
  货运站(场)经营包括货物集散服务、货运配载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仓储理货服务。
  1983年7月21日,国家经委、交通部联合颁发《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管理的通知》,要求 公路运输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实行多家经营、发展多种经济形式。首 次明确允许城乡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辆、拖拉机从事运输。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丽 水市的道路货物运输市场逐步放开,货物运输无专业货运单位、车队,现有货运车辆大多为 个体车主所有,少数为单位所有。货运运力投放、货运价格、货源组织等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
  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主要是通过审核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道路运输证”、 考试核发“从业资格证”和车辆技术状况、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测检验及道路运输证年审等手 段进行管理。同时通过对货运车辆上门检查与路检路查进行监督管理。其内容是:查货运车 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否超载运输、危险品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货运驾驶员是否具有 从业资格证、车辆技术状况、车辆是否按规定维护、检测、有否擅自改装车辆等方面进行检 查监管。
  四、 出租车行业管理
  市运管部门大力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202 /莲都区交通志
  2004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出租车客运管理权限未作明确规定。 在此以前浙江省出租车客运经营由交通部门管理。2005年9月颁布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 条例》,明确将岀租车客运经营管理纳入道路运输管理。
  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按规定取得出租车营运权;有符合规定要求的 驾驶人员和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市、县道路运 输管理机构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予以许可,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 申请人投入的营运车辆配发营运证。
  1997年,丽水地区行署制定的《丽水地区客运岀租汽车管理办法》(丽地政〔1997〕7号), 这是丽水地区首次发布客运出租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规范丽水地区客运出租车行业管 理工作,繁荣客运市场,促进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11月27 日,丽水市政府颁发 的《丽水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丽政令〔2001〕18号),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的管理。
  为加强丽水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正常的道路客运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 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市运管部门严格按2008年6月25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丽水市客运岀租车管理办法》执行,
  通过管理,市区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市区出租车客运自1995年初起步,开始为30辆 黄色面包车投入城市营运,至当年6月底,市区岀租车增加到368辆,由6家公司经营。为 第一代城市岀租车。至2000年5月届满,367辆黄色面包车更新为富康、捷达等轿车,车身 喷紫红色,为第二代城市出租车。至2008年7月,因第二代城市出租车运营期限届满,故又 对出租车型进行了更新换代,市区岀租车统一使用捷达、畅达和风爱丽舍三种轿车,颜色也 由原来的紫红色更改为“幻想绿”,为第三代城市出租车。截至2010年,市区共有出租车 409辆,基本上满足市区岀租用车的需要。
  五、道路运输站(场)管理
  市运管部门加强道路运输站(场)管理,促进了道路运输站(场)安全、有序。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有 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经营道路运输站(场)业务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岀申请。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 检查的车辆出站;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清洁卫生,
  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 公布运输班线、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等,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 维持上下车秩序。
  按省交通厅《浙江省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和考核管理办法》(浙交〔2000〕170号) 及省交通厅《关于开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浙 交〔2001〕117号)要求,丽水市运管部门经过严格考核评定,并报请省交通主管部门批 准确定市区丽水客运东站和丽水客运西站为市区两大客运营运车站。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管理
  市运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管理,满足了机动车维修需要。
  根据1986年12月交通部颁发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交公路字〔1986〕956 号),丽水市首次将汽车维修业纳入公路运输管理范畴,后来又扩大到摩托车等机动车维修内 容,由此,市区机动车维修业一直由公路运管部门管理。
  公路运管部门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一是严把准入关。公路运管部门规定: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相应机动车维修场地;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只有具备以上条件,并经运管部门严格考核合格,方能开业。同时 还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因此, 撤市设区前,向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申请,撤市设区后,向丽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申请。
  二是分门别类,严格限制超范围经营。运管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按经营项目 分成以下4类:具体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可从事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也可 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可从事汽车一级、 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范围: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维护),即车 身修理(含涂漆、电子电器修理、轮胎修补、空调器、汽车快修等);摩托车维修业户,经营 范围:专门从事摩托车修理、维护、小修。与此同时,还严格规定各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得 超范围经营。
  三是实行质保制度。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运管部门对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 度,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 返修。
  四是督促合理收费。运管部门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
  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接受社会监督。204 /莲都区交通志
  由于公路运管部门切实加强了机动车维修管理,市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得到健康、有序发 展。截至2010年底,市区本级共有机动车维修企业(户)332家,从业人员2956人。其中 汽车维修一类21家,二类45家,三类专项修理110家,摩托车修理114家,汽车装潢、快 修42家(汽车快修4家)。除此之外,市区还拥有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 反馈”于一体的上海大众(桑塔纳、斯柯达)、丰田、雪佛兰、标致、马自达(一汽)、奥迪、 福特、尼桑、东风雪铁龙、现代、奇瑞、一汽大众(宝来)、奔驰、铃木、宝马、本田等4S 店21家,基本上能满足各类汽车维修保养的需要。
  第五节运价管理
  1987年9月21 日,交通部、国家物价局颁发《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交公路字〔1987〕 681号),自1987年12月1日起执行。《规定》明确了公路定价的确定和调整实行按质论价、 分等定价的原则;公路运价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格、市场调节价格3种形式,以国家 定价为主;国家定价的公路定价是由各级交通部门和物价部门按照运价分级管理权限所规定 的基本运价。国家定价公路运价是统一性定价;国家指导的公路定价,是由各级交通主管部 门和物价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在一定控制幅度内调整的运价和收费,是统一性和灵活 性相结合的价格形式;市场调节的公路运价,是在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以外,允许随运输 市场的运车、运量供求的变化而灵活变动的运价或收费。市场调节价一般可由承托双方协议 定价。
  一、货车运价
  新中国成立后,丽水货运价格参照外地做法和规定,自行定价,其中1952年12月21日 规定,丽水至金华每吨千米2800元(旧币),金华至丽水(回头货)为2200元(旧币);丽 水至龙泉每吨千米3600元(旧币),龙泉至丽水为2200元(旧币)。 1956年2月规定,丽水 至金华每吨千米为现行人民币0.20元,金华至丽水0.19元,丽水至龙泉0.20元,龙泉至丽水0.16 元。1965年2月22日规定,县境内丽水至曳岭、大港头,至峰源每吨千米为0.24元。零担 增 10%0
  1966年省物委147号文转发了《国家物委、交通部关于调整汽车货运价的意见》规定: 货不分等级,路不分远近,车不分种类,一律按车吨千米0.17元,零担车吨千米0.185元, 支农物资车吨千米0.14元计费,此规定一直执行到1984年。
  1984年8月18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下达了《浙江省公路汽车货物运价实施细则》,◎第一篇 陆路交通/ 205
  并从当年12月1日起试行。《细则》对现行运价结构作了适当的改革,对不同运输条件的计 价有升有降。确定最高限价,运输企业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0%的幅度内自行决定 向下浮动。此后,运价一直按货分等级,车分种类,路分远近,分别计费。
  1988年12月20日起,执行丽水地区汽车货物运输长途限价费率规定;整车的每吨千米, 一等货国营单位0.23元,其他单位0.27元;二等货国营单位0.24元,其他单位0.28元;三 等货国营单位0.25元,其他单位0.29元。
  1989年8月26日,丽水地区物价局、丽水地区交通局联合发出《关于当前公路货运价 格整顿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自当年9月1日起,交通部门主管的国营运输企业和林 业车队承运普通一、二、三等货,吨千米基本运价为0.23元、0.24元、0.27元(不包括公路 建设基金,下同);承运特种货物、零担货物和短途运输时运价按《通知》规定的标准上浮 40% ;集体运输企业、社会车辆(含个体运输户)货运普通一、二、三等货物,吨千米基本 运价0.27元、0.28元、0.29元;承运特种货物、零担货物和短途运输时,运价按《通知》规 定的标准上浮65%。
  为加强汽车客货运输价格管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省汽车运价计算办法,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价细则》(交运字〔1991〕134号),1992年12月25日,省物价局、 省交通厅联合发出《关于颁发〈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价费〔1992〕57号、 浙交〔1992〕308号),明确规定汽车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以国家定价为主。该 运价从1992年12月25日起执行(详见表1-3-6 )。同年3月23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又 下发了(浙价费联〔1993〕23号、浙交〔1993〕74号)《关于调整公路客货运燃料差价补贴 的通知》,《通知》决定自1993年4月10日起,调整我省公路客货运输费燃料差价补贴,货 运燃料油差价补贴从现行的每吨千米3分调整为7分。
  1998年8月7日,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交公路发〔 1998〕502号文颁发了汽 车运价规则。本《规则》规定了汽车货物运价、汽车旅客运价等。汽车货物运价方面还规定 了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车辆类别、货物类别、营运类别、普通货物运价、特种货物运价等等。 之后,由于公路货物运输市场呈现多元化格局,供大于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货运价 格基本放开,目前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制定的货运价格仅作为指导参考,在实际运作中随行就 市,均由承运双方商议确定。表1-3-6浙江省货物运输长途费率
  (单位:元)表1-3-7浙江省汽车货运短途运价、吨次费率及21至39千米递减费率 单位:元
  计算公式:
  (1)5千米以内运价按不同货物、不同车型计价,不计吨次费
  (2 ) 6 ~ 20千米 运费=费率X周转量+吨次费
  (3) 21 ~ 39千米 运费=费率x周转量+(吨次费-(里程-20千米)x吨次递减费〕
  (4) 40千米以上 运费=费率X周转量
  注:运价单位:元/吨千米;吨次费率、吨次递减费率单位:元/吨208 /莲都区交通志
  二、客车运价
  新中国成立后,汽车客运运价由省里统一规定。1952年1月10日规定,木炭车每人千 米为350元(旧币)o 1953年1月1日规定,木炭车每人千米320元(旧币)。3月28日规 定,货车代客车每人千米300元(旧币)o 1954年7月规定,汽油车每人千米320元(旧币), 木炭车每人千米290元(旧币)o 1956年5月规定,汽油车每人千米为现行人民币0.0256元, 木炭车0.0232元,代客车0.0216元。1966年7月1日起,执行汽油车每人千米0.024元,代 客车每人千米0.019元标准。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客运基本票价一直未变。随着车辆 设施的改善,省里作了多次补充规定,自1988年4月起,执行《浙江省公路汽车客运运价实 施细则》规定:
  宽座客车0.028元/人千米至0.033元/人千米;
  空调客车0.04元/人千米至0.05元/人千米;
  中型客车无空调0.035元/人千米,有空调0.05元/人千米;
  小型客车无空调0.05元/人千米,有空调0.07元/人千米。
  1989年1月4日,丽水地区物价局、地区交通局,根据省交通厅浙交〔1988〕425号、 省物价局浙价〔 1988〕208号《关于整顿公路客运运价的通知》精神,规定在丽水地区范围 内普通客车一类线路每人千米不得超过0.04元,二类线路不得超过0.045元,三类线路不得 超过0.05元,跨省跨地区执行全省统一价每人千米不得超过0.033元,高靠背软座客车运价 为每人千米0.043元。
  1992年12月25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以(浙价费〔1992〕57号、浙交〔1992〕308号) 颁发了《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了旅客运输计费里程、运价单位、旅 客运输基本运价、客车客运票价、直达班车客票价、城乡客运班车票价、跨省旅客运价、旅 游客票价、岀租车客票价、旅客包车运价等等,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表如下:
  表1 -3-8浙江省公路客运运价
  续表
  票价计算公式:客票票价=运价费率x计费里程+公路建设专用基金。
  1993年3月23 日 ,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以浙价费〔1993〕23号、浙交〔1993〕74号文, 下发了《关于调整公路客货运燃料油差价补贴的通知》。《通知》规定:鉴于车用燃油价格上 涨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自1993年4月10日起调整我省公路客货运输的燃油差价补贴。公 路汽车客运燃油差价补贴从现行每人千米4厘调整为1分2厘。
  1996年1月23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下发浙价费〔1996〕16号、浙交〔 1996〕25号,
  《关于调整和整顿客运运价的通知》。
  具体标准如下:
  表1-3-9浙江省公路客运运价
  2005年8月22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下发了浙价服〔2005〕213号《关于调整浙江省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的通知》,具体标准如下:
  表1 -3-10浙江省跨省、市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
  (2005年9月15日起执行)
  2005年8月24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交通厅下发浙价服〔2005〕214号关于印发《浙 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营运客车的类型及等级、计费里程、班车 运价、班车客票价等等作岀了规定,本办法自2005年9月15日起施行。省物价局、省交通 厅下发的《浙江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浙价费〔1992〕57号、浙交〔1992〕308号),《关 于调整和整顿公路客运运价的通知》(浙价费〔 1996〕16号、浙交〔 1996〕25号,《关于制定
  豪华客车运价的通知》(浙价费〔1996] 436号、浙交〔 1996〕458号),《关于公路快速客运 票价问题的通知》(浙价费〔1999〕3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路客运价格管理有关事宜的 通知》(浙价服〔2002〕397号、浙交〔2002〕498号),《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浙价服〔2003〕427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据此,2005年9月14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丽发改价管〔2005〕177号《关 于调整丽水市跨县(市、区)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的通知》,于2005年9月20日起执行。 具体标准如下:
  表1 一3-1 1丽水市跨县(市、区)道路班车客运基准运价
  2008年1月9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交通局又下发了丽发改价管〔2008〕
  12号《关于丽水市内跨县(市)道路客运班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批复》,具体内容为:
  (一)根据市内跨县(市)道路班车客运企业的平均人千米耗油量及0号柴油价格变动情212 /莲都区交通志
  况,同意从2008年1月15日起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0.01元/人千米。
  (二) 今后燃油附加费加收标准随成品油价格调整适时联动。以2007年11月1日国家调 整的丽水市0号柴油零售价为基价,每升累计上调达到0.50元及其倍数并持续两个月时,可 以加收燃油附加费0.005元/人千米及其相应倍数,依此类推。反之则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 加费。
  (三) 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具体票价的计算公式为:
  基准客票价=班车基准运价x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行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旅客 站务费+燃油附加费x计费里程;
  实施运价浮动的客票价=班车基准运价x (1±浮动幅度)x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 行费+千米客运附加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x计费里程。
  2009年4月20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浙价服[2009] 119号文《关于修订〈浙 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实行(以下简称《通知》)。 截至2010年,全省公路客运价格均按《通知》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按《通知》第四条营运客车的类型及等级规定,设备设施划分等级为:座席客车的大型 客车分为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二级、中一级和普通级;中小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 一级、中二级、中一级和普通级。
  按《通知》第六条班车运价的规定,跨省、市道路班车的基准运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 同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市内跨县(市)道路班车的基准运价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工 作由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承担。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客运经 营者可根据运输成本变化和市场供需等情况,对运价实行浮动,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基准运价 的20%,下浮后运价不得低于运输成本。县(市)境内道路班车运价授权县(市)人民政府 制定,具体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承担。
  按《通知》第八条班车票价的规定,客车运价由班车运价、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燃 油附加费(根据省级部门关于完善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停收时,该项 费用相应不计入公式)、旅客站务费等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实施运价浮动的客票价=班车基准运价x (1±浮动幅度) x计费里程+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行费+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x计费里程。
  按《通知》第九条构成班车客票价的规定,构成班车客票价的每客票车辆通行费是指客 运班车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由旅客负担的车辆通行费用。车辆通行费具 体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每客票车辆通行费按营运车辆实载率60%测算。计算公式为:每客票车辆通行费=车辆
  通行费总额÷
  (核定座位数x 60% )。
  为避免客车由于车型相同,但座位数不同而造成的运价差异,统一确定中小型客车按20 座、大型客车按35座作为核定座位数计算通行费。
  按《通知》第十条客票价单位的规定,客票的票面金额以元为单位,每张客票起码票价1元。 尾数处理为:票价不足10元,以五角进整,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票价超过10元,以元进整, 四舍五入。
  按《通知》第十一条全票和半票的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价票。 身高1.10 - 1.50 (含)米的儿童半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按国家有关规 定享受优待的乘车人员,凭有效证件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均按客票价的50%计算。
  ▲举例说明
  丽水至云和快客
  2009年5月1日起丽水至云和快客的票价为22元。
  丽水至云和快客的车型为中小型高二级,班车基准运价为0.245元/人千米,该线启用了 浮动运价政策,浮动幅度为基准运价的6.05%,丽水至云和总里程为59千米;
  一级车站站务费为2元/人(西站属于一级车站);
  车辆通行费全程60元,按20座的60%分摊,即60÷
   ( 20 x 60% ) = 5元;
  丽水至云和票价计算公式如下:
  票价=0.245元/千米(1+ 6.05% ) x 59千米+ 5元+ 2元=22.33元〜22元。
  2009年11月18 0,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以浙交〔2009〕239号文转发了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的通知》,丽水市公路客运价格管理又同时按该《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旅客行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运价为:0.15元/100千克千米,上浮幅度不 得超过基准运价的20%,下浮幅度不限。
  旅客行包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每1千克行包的体积 超过0.003立方米的轻泡行包按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二) 浙江省跨省、市、县(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班车基准定价 +浮动幅度”。
  (三) 车型分类仍按《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浙价服〔2009〕119号) 执行。
  (四) 其他浙江省有关汽车运价管理的政策与国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从2009年12月7日起,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通知精神,将儿童半价票标准调整为“身高1.2〜1.5米“。
  第六节规费征收
  公路规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 路养护、修建、改善公路和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各地规费征收工作,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统一领导,市(地)、县(市)稽征部门征收,按规定及时全部解缴省稽征机构养路费收入专 户;省稽征机构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省财政金库,实行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一、养路费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的原则,规定由交通部门向有关单位、个人征收, 用于养护和改善公路的事业费。按省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丽水市养路费 的征收,自1987年9月,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道路管理的通知》规定开始执 行的,直到2009年1月1日取消征收为止。此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曾经经过数次调整。
  1990年11月1日,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 1990〕18号《关于开征摩托车养路费和调 整部分车辆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执行。《通知》规定自1990年11月1日起开征收摩托车 养路费,其标准为:侧三轮每辆每年150元,二轮每辆每年100元,轻便摩托车每辆每年50元。 同时,调整部分车辆养路费征收标准,即营运车辆按吨位计算征收养路费,由每月每吨105 元调整为120元;手扶拖拉机的养路费,由每月每台30元调整为50元;天目山等手把式后 三轮机动车,由每月每台30元调整为60元。
  1994年4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第42号令发布的《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养路费征收标准如下:
  表1 -3-12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
  单位:元
  1998年9月29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8〕14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公 路养路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下达后,依《通知》第六条规定,养路费按车辆不同情况 分类计征:(一)营业性客车,按营运收入总额15%的费率标准核定费额计征,每月每吨不 低于230元。(二)货车(包括营运货车、其他机动车)、非营业性客车,按核定吨位按月计征, 每月每吨165元。(三)拖拉机(包括方向盘式和手扶式),按核定吨位按年计征,每年每吨 540元。(四)侧三轮摩托车,每年每辆150元,二轮摩托车,每年每辆100元,二轮轻便摩 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容积不超过50毫升、只供单人乘骑),每年每辆50元的规定标准严格执行。
  2003年12月17 日,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2003〕538号《关于调整公路养 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下达后,又从2004年1月起,将货车和非营业性客车的公路养路费征 收标准,由原来每月每吨165元调整为每月每吨200元。
  根据2007年8月1日浙江省交通厅转发的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 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当年8月13日起,对新增车辆公路养路费当月按剩余数计征,滞纳金 按交公路发〔2007〕111号文规定的新计算公式计征,同时还根据国办发〔2006〕103号文件 规定,从2007年1月6日开始,将每月缴费时间从上月月底前返正至当月10日前,滞纳金 标准从按日加收1%改为按月加收5%。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37号《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市 区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同时取消公路养路费征收。
  二、运管费
  全称为运输管理费,是根据国家经委、交通部1983年7月21日下发的《关于改进公路 运输管理费的通知》精神,开始对从事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征 收的一种管理费,当时标准为按其营运收入计算最高不超过1%0
  1986年9月10日,交通〔86〕交公路字633号文发布了《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 并自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运管费按经营者的 营业收入计征,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一。其征收办法:客货运输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部门按应 收运费计征,搬运装卸由运输服务生产作业地的运管部门按营业收入计征。营业额难以计算 的,可核定年度的营业收入,按月定额征收。
  1990年11月16 0,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印发的《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费征 收和使用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运管费是根据国家规定,由运管部门向从事营业性公路 运输业者征收并用于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事业费。其征收范围为:1.从事营业性公路客、货 运输(包括旅游、出租汽车运输以及部队车辆参加地方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2.从事216 /莲都区交通志
  营业性搬运装卸(包括人、畜力车)和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3.从事营业性汽车维修的单 位和个人。其征收标准为:(1)客、货运输车辆按应收运费的1%计征;搬运装卸、运输服 务按营业收入的1%计征;(2)汽车维修按不超过营业总额的1%计征;(3)对应收运费、 营业收入确实难以计算的,也可核定按月定额征收。市区均按上述规定一直执行到1998年4 月 30 日。
  1998年4月17日,丽水地区物价局、丽水地区财政局、丽水地区交通局联合下发丽地价 费〔 1998〕30号《关于重新核定丽水地区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费的定额征收标准的通知》,此 文件于1998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为:(1)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费财综字〔1997〕170 号文精神,取消在汽车维修行业按不超过营业总额0.5%计征的运管费。原丽地价〔 1995〕31 号文核定的修理业定额征收项目标准停止执行。(2)按新核定的丽水地区公路运输管理费定 额收费标准征收运管费。详见下表:
  表1-3-13 1998年丽水地区公路运输管理费定额征收标准
  2005年7月1日起,按2005年5月31日,丽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 水市交通局下发的丽计费管〔2005〕149号《关于调整部分客货运输附加费和管理费定额征 收标准的通知》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表1-3-14 2005年丽水市公路客货运输车辆运管费调整征收标准◎第一篇 陆路交通/ 217
  续表
  注:运输服务业(客运站、货运站)按营业额的0.8%征收运管费。
  2006年12月31 0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交通局联合下 达改费管〔2006〕568号《关于重新公布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和管理费定额征收标准的通 知》,决定原丽计费管〔2005〕149号文停止执行,故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丽发改费管 〔2006〕568号征收标准,具体详见附表:
  表1 -3-15 2006年丽水市公路客货等运输管理费定额征收标准
  注: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业(客运站、货运站)按营业额的0.8%征收运管费。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37号《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市
  区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同时取消公路运管费征收。218 /莲都区交通志
  三、 车辆购置附加费
  1985年4月6 日,交通部、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85〕交财字760号文颁布《车辆购 置附加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决定自1985年5月1日以后购买的机动车均须缴纳车辆购置 附加费,其标准进口车辆为购置金额的15%,国产车辆为购置金额的10%,手扶拖拉机按拖 斗部分的购置金额征收。按此规定,市区自1985年5月1日起开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征 收分两块:汽车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直接由丽水地区稽征处征收;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购 置附加费由丽水市(县级)稽征所征收。按当时规定,第一年车辆购置附加费由生产厂家代征, 地区稽征处验证后,在发票上加盖印章,再去交警部门上牌照,代征时间一年。第二年由地 区稽征处直接征收车购费。
  根据2000年10月22 日,国务院第294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 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并改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为便于过渡,市国税局暂时委托市稽征处代征,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统 一为10%。2005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交通部有关文件精神,市区的 车辆购置税征收工作正式划归市国税局负责征收,从此,交通部门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 公路建设专用基金
  该基金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86〕51号《关于建立客运汽车站和公路专用基金 的批复》和浙政发〔88〕87号《关于征收公路建设专用基金的批复》所建立的两项基金的统称, 又名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或公建金。它是为了尽快改变公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 状况,扩大公路建设资金来源,征收的客、货运输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的专用基金。
  丽水市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公建金,先是从旅客中征收,按客票里程每人千米征收 3厘,作为建立客运汽车站和公路设施专用基金。
  1988年8月8日,浙江省计经委、财政厅〔1998〕财工字205号、省物价局浙价费 〔 1988〕132号、省交通厅〔 1988〕226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公路建设专用基金征收实施办 法的通知》规定:自1988年7月1日起,公建金征收标准为:客运每人千米征收1分,货 运每吨千米征收1分。征收款作为省建设高速公路专用。在征收客货运输车辆公建金的同时, 丽水市对其他车辆也于1989年9月1日开始征收。
  2005年5月31日,丽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交通局下发《关于 调整部分客货运输附加费和管理费定额征收标准的通知》(丽计费管〔2005〕149号),《通知》 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其公建金征收标准如下:◎第一篇 陆路交通/ 219
  表1-3-16 2005年丽水市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调整征收标准
  注:货运车辆包括所有集装箱专用车和农用货车。在非城区运营的出租车,按调整前标准收取客运附加费。
  2006年12月31日,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交通局联合下发《关于重新公布公路客货运 输附加费和管理费金额征收标准的通知》(丽发改费管〔2006〕568号),重新公布了公路客 货运输附加费征收标准。其标准如下:
  表1 -3-17 2006年丽水市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调整征收标准
  备注:货运车辆包括所有集装箱专用车。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37号《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从
  2009年1月1日起,市区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同时取消征收公路专用建设资金。表1-3-18 1987-2008年市本级规费征收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根据国务院通知,2009年1月1日后停止有关规费征收,故不再作统计◎第一篇 陆路交通/ 221
  五、“四自”工程费
  所谓“四自”工程,即指“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工程。这在 交通发展史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说没有当年解放思想,没有搞“四自”工程,就不 可能解决20世纪90年代初发生的大堵车情况。所谓“四自”工程费,就是“四自”工程完 成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交通部门(建设业主)向车辆单位、个人征收的一种通行费, 仅用于还贷。
  丽水市区实施公路建设“四自”工程,起于1994年先后竣工的碧湖大桥和330国道冷水 隧道,后来又于1997年和1999年实施330国道丽缙复线和53省道丽水市段。由此开始征收 “四自”工程费。
  1994年4月1日,“四自”工程碧湖大桥建成通车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 办发〔 1994〕55号函,碧湖大桥征费管理所开始征收过往碧湖大桥的机动车辆“四自”工程 通行费,一直征收到1999年12月31日碧湖大桥征费管理所被撤销为止,共征收“四自”工 程通行费2265.2478万元。
  1994年12月19 0, “四自”工程冷水隧道竣工通车后,根据丽水地区编制委员会《关 于成立丽水地区冷水隧道收费管理所的批复》(丽地编委〔1994〕19号),设立浙江省丽水地 区冷水隧道收费管理所,1995年2月8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自”工程 330国道丽水冷水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浙政办发〔1995〕15号),丽水地区冷水隧 道收费管理所开始征收过往330国道丽水冷水隧道的机动车辆“四自”工程通行费。1997年底, 由于330国道丽缙复线建成通车。丽水地区冷水隧道收费管理所迁至长岗背,根据丽水地区 机构编制委员会丽地编办〔1998〕1号批复,该所更名为330国道丽水地区收费管理处。
  1998年1月10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自”工程330国道丽水至缙云段(复 线)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浙政办发〔1998〕8号),从1998年1月18日起,330国 道丽水地区收费管理处对通过330国道丽水至缙云段(复线)公路的机动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 具体收费标准附下表:
  表1一3-19 330国道丽水至缙云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222 /莲都区交通志
  2000年丽水撤地设市后,330国道丽水地区收费管理处更名为330国道丽水公路收费管 理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全省取消政府还贷二级 公路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330国道丽水公路收费管理处于2010年2月28 0 23时58 分起取消收费。
  2002年7月5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函〔2002〕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四自”工程53省道丽水桃山至大港头段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53省道 丽水水阁公路收费站建立并开始对通过53省道丽水桃山至大港头段公路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 费。具体标准附下表:
  表1-3-20 S328 ( 53 )省道丽水桃山至大港头段车辆通行费标准
  2008年1月29日,浙江省交通厅、浙江省物价局下达浙交复〔2008〕18号《关于调整 丽水水阁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费统缴标准的批复》,调整后具体标准如下:
  表1 -3-21丽水水阁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费统缴标准◎第一篇 陆路交通/ 223
  第七节驾培管理
  一、驾驶员培训
  1970年前,丽水县无驾驶员专门培训机构,驾驶员的来源除从浙江省汽车培训学校培养 外,主要依靠“以师带徒,跟车传教”的方法培养。
  1971年6月,浙江省汽车驾驶技工学校丽水分校(小梅汽校)创办。后经教育部门批准, 改为“丽水地区汽车培训驾驶中等技术学校”,为丽水地区培养驾驶员。
  1985年6月,丽水县推行“以运代训”的办法进行培训,时间一般为半年,期满后,经 丽水县车辆监理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发给实习证,一年后换以正式驾驶证。
  1989年8月23 日,丽水地区公安处创办了 “丽水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借用公 安干校房子,以短训班为主。至1992年,共培训学员3333人次,其中有初训驾驶员1307人, 社会复考班516人,交通管理学习班1510人次。1993年3月1日,经丽水地区教育委员会批准, 培训中心改为“丽水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简称公安汽校),有教职工编制12人,校 址设在桃山大桥南岸,总面积63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每期500人。办学之初仍以短训班为主。 1994年开始招收初训班,学员逐年增多。至2000年,学校已发展成为拥有各类教练车68辆, 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文化娱乐中心、教练场等设备齐全的驾驶员培训基地。先后为社会 培养了各类机动车驾驶员7313名,同时还举办各种短训班,共培训学员班、理科考试班、违 章复训班等学员26489人。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自1989年起,丽水地区公安局根据国家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学校(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区驾驶员培训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顿,对不具备办 学条件、教学质量、管理问题多的培训单位,责令停办。同时,要求教练员必须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或5万千米以上安全行车经历,高中文化程度,驾驶基本 理论知识和一定教学能力等条件。根据上述要求,至2000年底,市区保留的培训单位有市机 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即市公安汽校)、丽水市(地)农机培训学校、丽水市汽车技术学校、 丽水军分区驾驶员培训班等4家。
  2001年7月,按照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的规定,市区驾校与全省同步,统一换发了由道 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自此,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驾驶培训工作开始 正式纳入交通运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2001年接管之际,市区范围共有驾校4家,4家驾校 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不齐全,教练场地不固定,有些甚至达不到开业条件及教学环境差等 问题,而且驾校布局不合理。2001年驾校纳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后,运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224 /莲都区交通志
  使市区驾培行业逐步迈入健康发展的轨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升,驾培市 场秩序逐渐规范,目前,市区共有驾校8家。
  凡要求学习汽车驾驶技术的学员必须经过驾校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学习内容为应知 应会,应知即为理论,应会为实际驾驶,学习培训结束后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统一考试,经 理论和路考两门考试合格后,由公安交警部门发给正式驾驶证,方能上路驾驶。
  2000年,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当 场补考,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全年有4300余人通过无纸化考试。
  2002年,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驾驶人考试尺度标准,对考试成绩当场公布,以保 证考试质量和监考的公正性。
  2004年4月1日起,全市驾驶人道路考试增加了实际道路和城市道路的考试,新购置了 桩考仪投入使用。并建立了考试员资格认证制度。考试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其中市本级有 7961人通过汽车驾驶、摩托车驾驶考试。
  2006年3月22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对新报名学习汽车驾驶的学员实施科目3场内道路“9 选6”考试项目,规范“9选6”考试程序,增加考试难度,提高考试质量。
  2007年,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91 号令)在“9选6”考场增加“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 3个考试项目, 调整大型车辆“曲线行驶”曲线半径,在实际道路考试路段安装标志牌,增加考试难度,以 提升考试质量。
  2008年,在驾驶人考试中,推行责任倒查制,对因把关不严引发交通事故的考核员实行 责任追究,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驾驶人上路。
  二、驾校管理
  截至2010年底,市区范围共有各类驾校8家,拥有教练车236台,专职教练员264人, 培训场地面积98110平方米,年均培训人数达到13300人,基本上满足了市民学习驾驶车辆 技术要求。
  市运管部门从实际出发,推行各项制度管理。
  (一)严把驾校准入关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观念也随之改变,私家车逐渐进入 寻常百姓家,要求学习汽车驾驶技能的人也随之增多,原来市区4家驾校已远远不能满足培 训需求,社会反映强烈。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市运管部门通过市场调查分析和鼓励联合办学 等措施,依照浙江省驾驶培训开业条件,严把准入关,从2002年开始先后核准了 8家驾校开
  业,满足了社会需求。
  (二) 调整驾校管理职能
  根据国家《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省运管局的布置,市运管处在2004年4月实施《道 路管理条例》之时,顺利地进行了驾校管理职能的调整,将原来的“三级管理二级审批”改 变为“三级管理一级许可”,许可权限下放至属地的县级运管机构,理顺了驾培管理,方便 了群众。
  (三) 规范驾培市场
  根据浙公通字〔2004〕108号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联合发布的《全省机动车 驾驶员队伍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省运管局《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整顿工作座谈会纪要》的 相关规定,市运管处于2004年对驾培市场进行了一系列整顿。
  1. 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统一纳入行业管理
  按“三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文件规定,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机动车 驾驶培训教练员实施统一资格管理,教练员凭省级道路管理机构颁发的“教练员证”持证上 岗。市运管部门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在省运管局规定的时间内,对市区所有教练员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教练员证”,才允许执教。同时督促驾校不得聘用无“教练员证”人 员执教,教练员必须持证上岗,接受监督,把教练员队伍纳入了道路运输部门管理。
  2. 建立制度,规范教学行为
  市运管处把规范驾校教学行为作为大事来抓,督促驾校制订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教学大 纲,规范教学行为,同时要求驾校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教学规定、教练车情况、教学 管理”等制度逐一上墙公布,接受监督。
  3. 启用“培训记录单”
  市运管处根据省运管局布置,及时指导驾校启用了 “培训记录单”。按“三厅”(省公 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文件规定,公安部门根据“培训记录单”受理科目考试,使公 安与交通建立了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这为规范教学、落实大纲、计划、提高质量和驾驶员 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4. 统一使用教练日记
  “教练日记”是反映学员学习和教员施教的整个过程,记录教学最原始的资料,也是检 查驾校落实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重要凭证。市区原有驾校原先并没有使用“教练日记”, 有的虽然使用,但内容也不完全符合要求。为此,市运管处统一了 “教练日记”的内容和格式, 规定每个驾校每辆教练车必须全部使用,而且把驾校的培训教练日记作为核实“培训记录单”226 /莲都区交通志
  的依据。使用后,既增强了教练员的责任心,又进一步提升了教学质量。
  5. 严格结业考核,保证送考质量
  市运管处为每一个驾校培训了结业考核员,学员结业前,须经考核员考核合格,签署意 见后方能送考。为此,要求考核员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对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学员, 各驾校不得送考,以此保证了每位送考学员的质量水平。
  6. 严格质量考核,促进规范教学
  省运管局为保障学驾人员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公共服务水平,贯 彻落实国家5部委《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在全省统一部署实 施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考核,确定了考核标准和办法。根据省运管局的意见,市运 管处组织召开了市区驾培管理人员会议,转发省局文件,布置了具体工作。按照各级运管机 构的管理权限,对各个驾校从“考试合格率、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情况、规范教学、经营行为、 媒体曝光、表彰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考核,逐条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根据各 扣分形成排行榜,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有力地促进了驾校的规范化建设。
  7. 加强教练车管理,保证教学安全
  为保持教练车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教学安全,市运管处要求对教练车1年不少于1次 的技术等级评定,未达到2级教练车标准的不得从事驾驶员培训。通过努力,市区所有的驾 校教练车都参加了技术等级评定,使教学安全得到保障。同时要求教练车辆车门两侧喷印培 训机构名称和监督电话,以便检查和核对。
  8.实行IC卡计时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为保证培训质量,省运管局要求驾校教练车必须安装IC卡计时系统,否则不能继续进行 培训教学,培训学时未到的,不得送考。根据这一规定,市运管处认真贯彻落实,督促所有 驾校如期完成了安装并进行了功能的升级,使用后,促进了培训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9.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部新大纲,规范教学
  2006年起全面使用交通部的新教材,落实新的教学大纲,同时对各驾校按新的教学计划 和大纲实施工作进行培训。从2009年开始,按照相关规定,市区各驾校又相继配置了驾驶模 拟器,相关科目实现了模拟器教学,使培训工作更趋规范。
  (四)开展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
  自2002年以来,市运管处切实加强了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1)严把营运驾驶 员资格审查关。特别是严查客运从业驾驶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对不符合条 件的驾驶员决不让进入营运驾驶员队伍。(2)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培训。教学大纲规定
  的课时一节不能少,每期培训学员按一定数量。市运管处还对培训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发现 参加培训而未到课者,一律不给予安排考试。(3)严格考试制度。规定从业资格考试必须要 有2名以上考核员参加,成绩须2名以上考核员签字才有效。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考核 环境。这些年来,共培训考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24377多人。
  (五)对驾驶培训教练员进行诚信考核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教学行为,加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管理,提高机动车驾 驶培训教练员综合素质,根据浙江省交通厅〔2007〕32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 训教练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市区从2008年开始对市区驾驶培训教练员进 行诚信考核管理。通过考核评定,进一步提高了机动车教练员们的危机意识及责任意识,促 进了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表1-3-22 2010年丽水市(本级)各类驾校情况228 /莲都区交通志
  第八节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领导责任重于泰山。丽水市莲都区交通部门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自1990年后,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 “政府抓、部门管、 人人关注”、“谁主管、谁负责”、“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氛围。与此同时,从实际 岀发,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工程建设、公路管养和道路车辆交 通安全三大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强化重点防范、强化监督 检查、强化落实整改、强化现场管理、强化安全资金投入,坚持安全教育、执法、治理齐头 并进,确保各项安全指标稳中有降,促进了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宣传教育
  安全教育工作是整个安全管理工作的先导,是预防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文明有序、高 效的治本措施,是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防范工作的立足点。
  认真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这对交通部门从业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许多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不强有 关。一些员工不懂得违规操作的后果,不懂得预防事故,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针对这些实 际情况,丽水市莲都区交通部门各单位、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中重点突岀对典型事故案件 的分析教育,每年举办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班,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育。并在开展全员 安全培训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岗位操作规程学习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 强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 各单位均能做到每年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周”、“安全隐患治理整顿专项活动”等 不同主题活动,精心策划,全面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始终突出各种丰富、 新颖的综合宣传活动,管好用好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如悬挂大型安全教育宣传标语口号、设 置劝导牌、提示牌、标语牌和安全宣传栏,出动安全教育宣传车等。在教育形式上,尽量采 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力求形象生动,平等对话,富有人情味,紧扣受教育对象的心 理。在宣传内容上,以主题明确、内容翔实、语言生动感人的案例,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力求打动人心,使参与者从内心深处领悟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促使自觉主动遵守安全法律、 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到安全教育与消除事故隐患、事故苗头相结合,与安全责任追 究相结合,与完善安全措施办法、设备相结合,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提高职工技术水平、
  职业道德素质相结合等五个结合。
  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区交通部门每年与各单位、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责任书》,并按建设资金1%的比例提取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基金。
  二、 安全活动
  1991 ~ 2001年,国务院决定每年的5月份全国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1994年 起交通部又决定每年5月全国交通系统开展“反三违月”活动;从2002年起,全国“安全生 产周”活动改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交通系统的“反三违月”与全国的“安全生 产周”改为在每年6月同步进行。至2010年,区交通部门共经历数十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安 全生产月”活动、“反三违月”活动。每次活动,各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和交通 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另一方面精 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活动,使之达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安全生产 常抓不懈的效果。
  三、 安全检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排除影响安全生产 的各种不利因素。区交通部门各单位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重中之重任务来抓,每年均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力求把好“三先”(行动在先、预防在先、整改在先)、“三 查”(查制度落实、查事故隐患和整改意见、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账)、“三关”(人员到位关、 上岗培训到位关、技术操作规范到位关)和“八谁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 谁检验,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尤其是重大节日运输前,各单位均进行重点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安全隐患 整改书》,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及时有效地遏制和消除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确保了 安全生产。
  四、 春运安全
  春节旅客运输,简称春运,为期40天。此间,市区每年需完成道路运输量约400万人左右, 周转量约14000万人千米左右。节前节后,天气变化无常,严冬腊月,雨雪交加,加之广大 旅客扶老携幼回家团聚心情迫切,因此,做好春运安全事关重大。为确保春运安全,几年来, 从市区政府到交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均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层层建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措施到位。每年市区两级政府在春运前 均建立市区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副区长任组长,交通、公安、运管、230 /莲都区交通志
  公管等部门配合参与。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建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带头、部门 参与、组织落实、形成合力。
  二是提前安排,确保运力。市运管稽征处在每年春节前,对春节期间旅客流动人次进行 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前编制运力计划,并落实到各客运企业,从而确保了春节期 间运力充足,使旅客走得了、走得好。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春运安全提供保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全力做好春运安保工作。公路管理部门,春运期间,一方面加强公路巡查,切实全面做好公 路养护工作,特别是积极做好防冻防滑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另一方面,认真制订应急 抢险预案,组织抢险小分队,一旦公路发生险情立即投入抢修,全力保障各条公路畅通无阻。 路政管理部门,春运期间,及时清理各种公路路障和违章占道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侵 犯路产路权的现象,为春运安全提供重要保证。交通部门切实加强春运安全生产检查,确保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运输企业,从实际岀发,扎扎实实抓好春运安全工作。重点是抓好 “人、车、站”。在“人”的管理上,重点抓好驾驶员的管理。在做好春运期间驾驶人员的“准 入关”和“续聘关”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春运期间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持续教育工作,提升 技术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在“车”的管理上,春运期间重点突出车辆的日检、周检、月检 制度的落实,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车辆投入春运,重点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在“站”的管理上, 春运期间重点把好车辆出站门检关,严格按照门检程序进行检查,不让任何一辆不符合要求 的车辆出站;同时加强站场现场管理,规范站场秩序,确保站场安全;重点加大对学生接送车、 超长班线客运、山区班线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这4个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
  1991年〜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故案例(部分)
  ▲ 1991年2月11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太平乡长濑李寿伟无证驾驶“天目山”载客 9人从丽水驶往太平,途经枫树圩地方,与另一辆由同村李国华无证驾驶的“天目山”交会 时碰撞,致使李寿伟驾驶的“天目山”坠落到小安溪,造成死亡3人、伤6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 1992年8月19日16时20分,温州市供销储运公司陈文兴驾驶大货车从温州驶往上海, 途经330国道琯头村处,与丽水市检察院涂增华驾驶的吉普车相撞,造成吉普车上3人死亡、 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 1993年3月28 日,安徽省利辛县侯超驾驶的大货车,在330国道弯呑路段与一辆农 用三轮车碰撞,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 1994年4月27日6时20分,河南省商丘公安处驾驶员郭合斌驾驶黄河牌大货车从金 华开往丽水,因疲劳驾车,在330国道老鼠梯路段翻入好溪,造成车辆报废、3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
  ▲ 1994年6月27日6时30分,安徽省涡阳县一辆大货车,装载20吨水泥由金华驶往温州, 在330国道老鼠梯路段驶出路面坠入好溪,造成3人死亡、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 1999年3月3日23时30分,上海驾驶员潘文海驾驶解放牌小货车载客31人,因疲 劳驾车,在330国道丽缙复线桃花岭隧道路段碰撞路边水泥栏,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
  ▲ 2000年2月31 日 , 330国道丽缙复线枫树湾处浙C03713号解放牌10吨大卡车与浙 K1761号中巴车相撞,造成死9人,伤12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 2005年6月22 日 23时许,330国道K136+260 (丽水市莲都区双黄乡雨伞岗村)地段, 赣E10275号王牌CDW231O型低速载货车与浙GC7271号金龙KLQ6120QW型大型卧铺客车 交会时发生刮擦,致浙GC7271大客车冲岀道路右侧波型钢质护栏,翻坠落差24米的山岙, 造成浙GC7271大客车上7人当场死亡,11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货物及公路设施损 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 2006年10月25日19时10分,浙GCD212号轿车行经49省道K119+620 (丽水市莲 都区冷水地段)右转弯时,车辆驶出右侧路面,坠落11米高的路坎下,造成驾驶员和乘客两 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 2007年9月5日0时15分许,程某驾驶浙K63635号小轿车,搭乘王某、林某两名乘客, 从黄村驶往丽水,途经49省道K115+500处(秋塘岭路段)单方面碰撞路边的行道树,造成 林某受伤,王某、程某等2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 2007年12月3日7时09分,马某驾驶皖J52612号农用自卸车沿330国道由汽车东 站往火车站方向行驶,途经浙西南农贸城路段时,与对面行驶由刘某驾驶(后座搭乘陈某) 的浙K54000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陈某受伤,经抢救无效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 2008年4月4日16时26分许,章某驾驶市公交公司浙KA6356号大客车,从丽水火 车站驶往丽水市区,途经330线K119+250 (丽水市莲都区水东大桥西端)时,和郑某驾驶的 浙KB1091号大客车发生碰撞,浙KA6356号大客车碰撞后车尾发生横向侧滑,车厢右后角 与其同向行驶的由孙某驾驶的赣GB1008号重型直卸货车左后角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
  ▲ 2008年7月30日1时55分,曾某驾驶浙A100K1号小型普通客车从金华驶往丽水, 行至丽和线K20+600隧道处,追尾碰撞由薛某驾驶停放在隧道内的浙KJ1318号中型自卸货车, 造成两车损坏,曾某受伤,浙A100K1号小型普通客车内乘客杨某、虞某2人当场死亡的交 通事故。▲ 2010年10月14日凌晨1时10分许,330国道K126+100处,一辆车牌号为苏 CP1918的江苏大型货车在下坡急弯时撞上路边山体,车上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严重,被 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货车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里,后死亡。事故造成车毁、死亡4人的 重大损失。第四章公路规划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丽水市莲都区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仍属经济欠发达地区, 而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是推动丽水市莲都 区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对于进一步发挥丽水市莲都 区区位优势,促进产业集聚和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 意义。
  为了使莲都交通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之更加适应莲都社会经济发展,做到以规划统 领和指导莲都交通事业的发展下,丽水市莲都区交通部门分别于2003年和2010年先后出 台了《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规划》(2003 ~ 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路水运交通运输 “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将两个“规划”的主要精神简述如下:
  第一节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规划》(2003 ~ 2010年)
  该《规划》于2003年制订,同年11月12日,丽水市莲都区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对《丽 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规划(2003 ~ 2010年)》,进行了专题审议和讨论,并以莲政函〔2004〕 3号下达批复:认为该《规划》的编制基本符合《县际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县际 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规划纲要(2003 ~ 2010年)》、《公路 网规划编制办法》、《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大纲》等有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同 意批准《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规划(2003 ~ 2010年)》,并要求区交通部门加强宣传,提 高群众的规划意识,依法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一、《规划》的依据
  1.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基础
  〔2003〕410 号)o234 /莲都区交通志
  2. 交通部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206号)o
  3. 省计委、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2003 ~ 2010年)》 的通知(浙计规划〔2003〕780号)。
  4. 省交通厅关于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X 2003 ~ 2010年)的通知(浙交〔2004] 133号)。
  5. 《丽水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 ~ 2010年)》。
  6. 《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7. 《丽水市莲都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8.《丽水市区城乡一体化规划》(2004 ~ 2020年)。
  9.交通部颁发的《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编制大纲》等相关文件。
  二、 《规划》的指导思想
  1.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中心。
  2. 以“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丽水特色 制造业基地,以增总量、强质量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平台建设和招商 引资为突破口,为实现“工业强区”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3. 以2003年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省 政府提出的“实施六大工程,实现浙江交通新跨越”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于发 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和建养并重、优化结构的原则, 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加大对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投入的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 界的积极性,尽快形成一个快捷、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开创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业的新局面。
  三、 《规划》的区域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建设规划(2003 - 2010年)》,规划范围为丽水市莲都区所辖行政区域, 路线包括县级干线公路(含通乡公路)和乡村通达公路两个层次。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 在丽水市莲都区境内的项目,本次规划仅作阐述并作示意图体现,其投资也不列入本次规划 的范围。
  四、 《规划》的年限
  农村公路的规划年限为2003 ~ 2010年。规划特征年为2005年、2007年、2010年。规
  划基年为2002年。
  根据“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将规划分为三个阶段:2003 ~ 2005年、 2006 ~ 2007年和2008 ~ 2010年。至2020年按远景规划进行阐述。
  五、 《规划》的目标
  ——提出丽水市莲都区2005、2007、2010年交通发展目标及2020年的交通发展设想。
  ——建立和完善公路、铁路、水运构成的综合运输体系,满足并适度超前于莲都经济社 会发展的需要。
  ——依托金丽温、龙丽和丽龙高速公路及330国道、53省道和丽水市绕城公路主骨架, 构筑丽雅公路、港靖公路、大大公路、桃碧公路、黄李公路的二级路网,完善通村公路网。
  ——根据丽水市区城乡一体化规划,形成丽水市南部中心城镇一碧湖镇交通网络。
  ——加快全区农村公路的技术改造,提高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和通达深度以及抗灾能力, 以满足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完善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整体水平、服务水平和 提高综合效益,逐步缩小莲都交通与先进县(区)的差距,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建立统一、 完善、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
  六、 《规划》的原则
  坚持从丽水市莲都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市、 工业强市、绿色兴市”这一发展战略,与当地扶贫开发,山、水、林、田综合治理,旅游发展, 小城镇建设及资源利用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妥善处理近期与 远期的关系;坚持连接主干线,改善公路网,扩大覆盖面原则,并与丽水市总体公路网相衔接;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科技进步,注重交通安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贯彻“平战结合、 军民兼用”原则。
  七、 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规划原则,农村公路网的实施方案的安排,丽水市莲都区公路从2002年的445 千米,上升到2005年的847千米,2007年的1012千米和2020年的1121千米。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至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网中:高速公路达到67千米,一级公 路达到87千米,二级公路达到210千米,三级公路达到139千米,四级和准四级公路达到 618千米。公路网密度从2002年的29.6千米/百平方千米,至2005年的56.4千米/百平方千米, 至2007年上升到67.4千米/百平方千米和2020年的73千米/百平方千米。通乡镇公路全部 达到四级以上公路,通行政村准四级公路达到100%,路面硬化率达到92%以上。236 /莲都区交通志
  至2010年,丽水市莲都区公路网形成等级配置合理,与外部公路干线相衔接,桥涵和交 通附属设施较完善的公路网,以满足未来农村和社会经济现代化发展需要。
  八、分步规划(农村公路建设目标)
  二OO五年规划——至2005年,全面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全面完成全区县乡公路砂石路 面改造工程,全面提高高级路面的铺装率,实现乡乡公路等级化和乡乡公路硬化,逐步提高 通行政村公路等级的目标。
  表1-4-1 2005年前丽水市莲都区重点建设项目
  续表238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注:改建二级路30千米,改建县乡道砂石路面硬化134千米,改建准四级公路402千米,共需资金36380万元,省补资金 12191万元。
  二OO七年规划——至2007年,进一步实施乡村康庄工程,基本完成通行政村公路等级 化改造,对通行政村的公路进行路面硬化,使通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全面提高 交通运输能力,开创丽水市莲都区农村交通事业新局面。
  表1 -4-2 2006 ~ 2007年丽水市莲都区重点建设项目
  续表
  注:改建二级公路20千米,改建准四级公路102.1千米,共需资金13630万元。
  二O二O年规划一一至2020年,使全区公路的发展水平基本能适应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要 求,所有乡镇能有一条便捷的通道上高速,县道达到四级以上标准,所有行政村通等级公路, 并实现铺装高级、次高级路面率达到100%,形成等级结构配套合理,附属设施完善的公路网。
  表1-4-3 2008 ~ 2020年丽水市莲都区重点建设项目
  注:新建一级公路2千米,改建二级公路76千米,新建二级公路10千米,改建三级公路51千米, 新建三级公路70千米,改建四级公路46千米,新建四级公路4千米,共需资金81900万元。《丽水市莲都区2020年公路网规划图》
  第二节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水运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该《规划》于2010年制订,已经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莲发改〔2011〕219号文批准, 列入丽水市莲都区区级“十二五”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牢 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落实省委“两创” 总战略,紧紧围绕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战略目标,按照“接轨主干线,拓展县乡道,提升 乡村公路网,连接边际线”的总体思路,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县乡公路网络化 建设,坚定城乡交通一体化的目标,推进丽水市莲都区交通项目建设,为丽水市莲都区经济 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
  二、 规划原则
  ——坚持连接主干线,改善公路网,扩大覆盖面原则,并与丽水市总体规划公路网相衔接。
  ——坚持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立足中心城市,培 育产业高地,加快城镇发展,建设生态强区”这一发展战略,与当地扶贫开发,山、水、林、 田综合治理,旅游发展,小城镇建设及资源利用相结合。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优好、生态 和谐的交通运输行业,大力倡导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完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体系,努力 推动“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交通行业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妥善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坚持综合交通发展的原则,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与其他行业规划相衔接,实现各种 运输方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集中管理,实现“建、养、运、管”四位一体发展, 促进交通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着力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城乡交通一体化。
  三、 规划范围与年限
  规划范围为丽水市莲都区全区。以2009年为规划基年,以“十二五”期间(2011 ~ 2015) 为规划年限,部分内容适当展望到2020年。
  四、 规划内容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评价242 /莲都区交通志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战略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布局
  ——“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重点
  ——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五、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浙江省公路水运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提纲》(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丽水市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丽水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丽水市水上康庄工程规划》
  —《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2001 ~ 2020年)
  ——丽水市莲都区已完成的各类相关专业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
  六、 规划目标
  ——加快实施区域干线公路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丽水市莲都区对外交通运输能力
  ——县乡公路网改造工程和农村公路联网工程,初步形成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大环线”, 大幅提升城乡交通服务水平
  建立和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稳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公交发展,构筑中心城市一中 心乡镇一行政村的三级公交网络
  ——全面实施“水上康庄工程”,做好陆岛交通码头建设,加快撤渡建桥(路),更新升 级渡船和渡埠实施,改善农村渡运条件,方便库区和农村涉渡地区群众出行
  ——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推进科学养护,强化道路运输支持保障系统,不断提高公路养 护质量和科技水平,稳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路网使用效率,实现“建、管、养、运”协调 发展
  七、 重点项目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区域空间发展新格局,并结合“十二五”发展形势和目标,通过规划 建设——区域对外干线交通网络、城乡快速交通网络、农村交通网络、水上康庄交通网络、 运输枢纽站场系统、运输服务保障系统,为丽水市莲都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 保障。
  规划丽水市莲都区国省道及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布局方案为“四纵四横八联”,总规模
  321.94千米。规划等级为一级公路52.77千米,二级公路222.17千米,三级公路47.0千米。 规划丽水市莲都区新建库区码头4处,渡埠改造10处,撤渡建桥7处,渡船改造5艘。
  规划建设3个一级客运站(客运东站、客运西站、客运南站),综合运输货运枢纽站场规 划建设1个省级物流园区——丽水水阁国际物流园区。一般客货运输站布局规划建设丽水水 东公铁联运物流中心、丽水客运西站配送中心。
  规划建设5座中心公路站,分区域和层次对公路进行养护工作。
  “十二五”期间丽水市莲都区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49.78亿元。
  表1 一4-4 丽水市莲都区公路"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
  表1244 /莲都区交通志
  续表
  表1-4-5丽水市莲都区水上康庄工程项目

知识出处

莲都区交通志

《莲都区交通志》

出版者:西泠印社出版社

新编《莲都区交通志》是在原《丽水市交通志》(县级)基础上续编而成的,它是一部记述丽水市莲都区交通事业的地方性专业志书,如实记载了丽水市莲都区境内交通行业的历史和现状,全面反映了莲都交通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真实面貌,进一步突出了丽水市莲都区的区域特点和交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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