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紫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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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7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紫金街道
分类号: D267.7
页数: 3
页码: 1368-1370
摘要: 地处丽水城区东南部,位于北纬28°2338一28°2851"东经119°5454—120°0140"。辖区面积60.04平方千米。2010年总户数29023户,总人口95558人(其中农业人口12836人,非农业人口48282人,流动人口34410人)。街道办事处驻地解放街288号。
关键词: 莲都区 紫金街道

内容

基本概况地处丽水城区东南部,位于北纬28°2338一28°2851"东经119°5454—120°0140"。辖区面积60.04平方千米。2010年总户数29023户,总人口95558人(其中农业人口12836人,非农业人口48282人,流动人口34410人)。街道办事处驻地解放街288号。
  岩泉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摄于2010年)2009年11月,市委书记陈荣高考察紫金街道塔下村白枇杷基地
  建制沿革清代,属喜康乡三十一都。民国成立,袭清末旧制。民国16年(1927),设乡、区、隅。原水东乡为东乡下属的喜康区,厦河、海潮、大众、新建、城东、古城隶属城区;永晖、金苑、万丰、大洋河、西银苑等社区都是该区域范围内。东升社区属原水东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区、乡(镇)机构和保甲制度,建立县、区、乡人民政权。1950年,水东乡属岩泉区管辖,厦河、海潮、大众、新建、古城、城东由城区管辖。1952年5月,城关区城内设丽阳、大众、临江三镇。1956年3月,撤区并乡、城区三镇并为城关镇。双扬、水东两乡合并为水东乡。1958年10月,推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以原有区建人民公社、乡为生产大队,行政村为生产队。水东生产大队属城关公社,厦河等6个行政村属城关公社、城关大队管辖。1961年9月,调整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建制,以生产大队为人民公社,原生产大队为大队,大队下设生产队。原水东生产大队建为水东人民公社。原城关、信孝公社合并建制为丽东区,水东公社由丽东区管辖。1978年政制为城郊区,辖原县属7个公社,水东乡归城郊区管辖。1983年3月开始,政社分设,恢复乡、村组织建制,改公社为乡,改大队为村。1984年全县设2个直属镇(城关镇、碧湖镇),5个区,水东乡属城郊区管辖,厦河、海潮、大众、新建、古城、城东行政村属城关镇管辖。1992年5月,撤销岩泉镇、枫树湾乡、水东乡,并入城关镇。扩镇后的城关镇设立紫金、水东、岩泉、万象、白云等办事处。2001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城关镇,设立紫金街道办事处,为莲都区政府派出机关。辖21个行政村,7个社区。
  农业境内平原及山垄地块相结合,有耕地面积94.6公顷。主要种植椪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高塘村80公顷“燕尾牌”优质无公害生态基地被确立为“浙江省椪柑优质栽培示范基地”。2010年,实现农业总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7%,农民人均收入7335元, 同比增长11%。
  紫金街道老年人体育运动大会开幕式现场(摄于2010年5月)工业有工业企业125家,主要产品有服装、玩具、金属制品等,2010年实现总产值5414万元。
  文教卫生辖区内有花园中学、梅山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文教卫生设施。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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