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丧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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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6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丧葬
分类号: K892.3
页数: 2
页码: 1359-1360
摘要: 畲族的葬俗,不断变迁。明代至清朝早期,曾行火葬,尔后改为土葬,又盛行“拾骨重葬”。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及一些地方志书上都有所述。
关键词: 畲族 丧葬

内容

畲族的葬俗,不断变迁。明代至清朝早期,曾行火葬,尔后改为土葬,又盛行“拾骨重葬”。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及一些地方志书上都有所述。如卞宝第《闽峤輶轩录》中说:畲民“丧者……焚禾拾骨,置诸罐浮葬林麓间,将徙则取以去”。福建《贵溪县志》载:畲民“遭亲丧,鼻棺至山麓化之,拾其骨,请于祈求隙地葬之,不起坟”。浙江《龙游县志》载:畲民“葬者亦需停棺于野数年,然后举火烧化,贮以瓶而埋之”。由于“一路搬来一路种,官府欺人难生养”(畲族《高皇歌》),在迁徙中,不能弃下“太公骨”,故而形成了“荷骨迁徙择地重葬”之习,沿传到近代。
  清代以后,畲族在闽东北和浙南一带定居,葬俗也仿效汉族改为土葬,并吸收当地汉族的丧葬仪式,如报丧、买水、入殓、行棺、祭材头、放子孙石、送火种、转山等等,又保持了畲族特色,如接娘家、讨位数、蒸孝饭、唱哀歌等,及“做功德”中的许多特殊的丧俗仪式,最具畲族特色的是“以歌代哭”的畲族哀歌。在行土葬和“拾骨重葬”等葬俗前,畲族亦行“悬棺葬”。悬棺葬源于畲族始祖忠勇王龙麒。龙麒狩猎不幸坠窒身亡后,子孙认为他是天上星宿降世,生为圣身,死不落土,故而即行 “悬棺葬”。畲族族谱载:其始祖安在“会稽山七贤洞”。
  1968年,丽水水阁旭光村南望军山前的悬崖半腰,土名“大毛楼洞”中(此洞穴高约6米多,宽5米,深为14米,面积200多平方米,洞内通风干燥),发现两具棺木,棺内为一男一女两具干尸,经确认为畲族人。后被焚化。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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