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电报局与电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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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6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电报局与电话局
分类号: F626.5
页数: 2
页码: 1320-1321
摘要: 电报局中国电报始于清光绪初年。浙江省于民国5年(1916年)设立电政监督处,民国16年(1927)改称为浙江省电政管理局,统管全省电报业务。民国9年(1920年)4月,丽水电报局成立,局址租用花园弄34号民房。
关键词: 电报局 电话局

内容

电报局中国电报始于清光绪初年。浙江省于民国5年(1916年)设立电政监督处,民国16年(1927)改称为浙江省电政管理局,统管全省电报业务。民国9年(1920年)4月,丽水电报局成立,局址租用花园弄34号民房。民国11年(1922),丽水电报局改由温州电报局管辖。民国17年(1928),丽水为三等乙级电报局。民国23年(1934)6月,根据电政训令:三等以下电报局应与邮局合设,丽水电报局遂与丽水邮局迁址槐花树下26号合设一处营业。民国27年(1938)7月,碧湖开设电报收发处。民国29年(1940),日军南侵,丽水成全省电报转报中心之一。报房迁小水门对岸水南村,营业处仍设在槐花树下。由于丽水城经常遭受日军飞机轰炸,报房多次临时迁移。民国30年(1941)4月,电报局迁水阁村,报房设林氏祠堂,无线电报设彭城庙,办公室在戏台后面。民国31年(1942)1月,丽水改为一等电报局,大港头设电报代办处。6月24日,日军占领丽水城,电报局从水阁迁至大港头。9月10日,收发处回城迁址继光街186号复业,报房仍迁回水阁村。民国32年(1943)1月,丽水电报局降为二等电报局,2月,电报收发处迁陈诚街与电话局合并营业,改名称为报话营业处。
  电话局民国19年(1930)12月,丽水开设电话支局,局址设府前,后迁牛塘坦(三府衙门前),民国20年(1931),迁枣树荫弄。民国22年(1933)10月,改称为电话分局。11月,岩泉开设电话代办所。民国23年(1934)3月,丽阳门开设电话代办处。是年4月,丽水为全省七处电话交换中心之一。6月,南明山设电话代办所;12月,莲城设电话代办所,电话分局迁址三衙弄。民国25年(1936)3月,设太平电话代办处。是年,丽水电话局隶属第三管理区永嘉(温州)电话局。民国28年(1939)12月1日,为适应军政通信需要,碧湖成立临时电话支局。民国31年(1942)6月24日,日军侵犯丽水,电话分局迁至云和局村,9月1日迁回。民国32年 (1943)2月2日,丽水电话分局与电报局合并。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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