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66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电信机构
分类号: F626.11
页数: 4
页码: 1320-1323
摘要: 电报局中国电报始于清光绪初年。浙江省于民国5年(1916年)设立电政监督处,民国16年(1927)改称为浙江省电政管理局,统管全省电报业务。民国9年(1920年)4月,丽水电报局成立,局址租用花园弄34号民房。民国11年(1922),丽水电报局改由温州电报局管辖。民国17年(1928),丽水为三等乙级电报局。
关键词: 莲都区 电信机构

内容

第一节电报局与电话局
  电报局中国电报始于清光绪初年。浙江省于民国5年(1916年)设立电政监督处,民国16年(1927)改称为浙江省电政管理局,统管全省电报业务。民国9年(1920年)4月,丽水电报局成立,局址租用花园弄34号民房。民国11年(1922),丽水电报局改由温州电报局管辖。民国17年(1928),丽水为三等乙级电报局。民国23年(1934)6月,根据电政训令:三等以下电报局应与邮局合设,丽水电报局遂与丽水邮局迁址槐花树下26号合设一处营业。民国27年(1938)7月,碧湖开设电报收发处。民国29年(1940),日军南侵,丽水成全省电报转报中心之一。报房迁小水门对岸水南村,营业处仍设在槐花树下。由于丽水城经常遭受日军飞机轰炸,报房多次临时迁移。民国30年(1941)4月,电报局迁水阁村,报房设林氏祠堂,无线电报设彭城庙,办公室在戏台后面。民国31年(1942)1月,丽水改为一等电报局,大港头设电报代办处。6月24日,日军占领丽水城,电报局从水阁迁至大港头。9月10日,收发处回城迁址继光街186号复业,报房仍迁回水阁村。民国32年(1943)1月,丽水电报局降为二等电报局,2月,电报收发处迁陈诚街与电话局合并营业,改名称为报话营业处。
  电话局民国19年(1930)12月,丽水开设电话支局,局址设府前,后迁牛塘坦(三府衙门前),民国20年(1931),迁枣树荫弄。民国22年(1933)10月,改称为电话分局。11月,岩泉开设电话代办所。民国23年(1934)3月,丽阳门开设电话代办处。是年4月,丽水为全省七处电话交换中心之一。6月,南明山设电话代办所;12月,莲城设电话代办所,电话分局迁址三衙弄。民国25年(1936)3月,设太平电话代办处。是年,丽水电话局隶属第三管理区永嘉(温州)电话局。民国28年(1939)12月1日,为适应军政通信需要,碧湖成立临时电话支局。民国31年(1942)6月24日,日军侵犯丽水,电话分局迁至云和局村,9月1日迁回。民国32年 (1943)2月2日,丽水电话分局与电报局合并。
  第二节电信局
  民国23年(1934)6月,电报局与电话局合并后改称为交通部丽水电信局,为二等电信局。民国32年(1943)3月30日,日军飞机连续三天对丽水狂轰滥炸,电信局市内电话交换室被炸毁。31日,营房弄营业处被燃烧弹击中烧毁。4月2日,日机继续轰炸丽水,城内电话线路多处被毁。4月23日,观音岩设机务站。民国33年(1944)4月24日,水阁报房部分人员迁碧湖汤村设临时报房,形成水阁、汤村两处报房。18日,电信局办公室从水阁迁汤村,9月仍迁回水阁。8月25日,日军第二次入侵丽水,电信局迁大港头,在规溪亭设临时长途台、在大港头设临时报房,9月11日回城复业。23日,观音岩机务站恢复报话通信。民国35年(1946)11月,观音岩长途台、报房迁回城内营房弄工作,机务站撤销。是年,丽水调整为四等电信局。民国36年(1947),电信局按业务成分划定等级,丽水为三等乙级电信局。
  1949年5月10日,丽水解放。5月21日,丽水县军管会派军代表接管丽水电信局。6月,丽水定为三等甲级电信局,碧湖、大港头为电信代办处。8月,丽水电信局下设话务班、报务班,会计和佐理员。第三节邮电局
  1950年12月1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与邮电部杭州电信管理局合并,成立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统管全省邮电工作。1951年9月1日,丽水邮局从西园庙弄迁至营房弄42号与电信局合并,成立丽水邮电局。邮电局实行两级管理。在局长、副局长领导下设主办财务、文书、人事等11个班组。是年,丽水邮电局有代办所60处、通信站27处。1952年10月,成立碧湖邮电支局。
  1953年10月20日,县政府电话所并入邮电局。翌年1月,设立大港头邮电所。1956年5月,设立双溪、黄村邮电所。12月,设立庞山邮电所。1958年6月25日,云和县与丽水县合并,云和县邮电局亦并入丽水县邮电局。原云和县城所在地邮电局改称为丽水县邮电局云和邮电支局。8月15日,宣平县撤销,原宣平县所辖曳岭区邮电所划归丽水县邮电局。1959年1月,邮电管理体制由省局垂直领导改为由驻地县委、县人委和省局双重领导,以地方领导为主。县以下农村邮电支局、所下放到人民公社。是年,丽水有云和、碧湖、丽云、雅溪、梅源、信孝、曳岭7处公社邮电局;赤石、庞山、局村、小顺4处公社邮电所;仙渡、太平、平原、巨溪4处社办邮电所。
  1960年2月17日,景宁县撤销,景宁县邮电局随之并入丽水县邮电局,原景宁县城所在地邮电局改为丽水县邮电局景宁邮电分局。1961年5月25日,因建瓯江水电站,丽水县邮电局迁址云和,原丽水县城所在地邮电局改为丽东邮电支局。1962年4月25日,瓯江水电站停建,云和县恢复(含景宁县境),丽水县邮电局迁回丽水城关办公。6月1日,县以下分支机构全部收回县邮电局统一领导。碧湖、丽云、雅溪、曳岭4处分支机构定为邮电支局,其余均为公社办邮电所,自负盈亏。9月,丽东区政府迁岩泉,增设丽东邮电所1处。是年,丽水有自办邮电局所7处,其中县局1处、支局4处、邮电所2处,代办所25处。
  1964年4月,为战备需要,在丽阳坑设303机务站。翌年4月,调整部分支局所,确定雅溪、曳岭、丽东、庞山为邮电所。1967年12月,雅溪、曳岭复改为邮电支局。
  1969年12月6日,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69)40号文件,邮、电分设,撤销丽水县邮电局,分别成立丽水地区电信局和丽水县邮局,不设丽水县电信局,丽水县的电信业务由地区电信局承担。地区电信局归丽水军分区领导,实行半军事化管理。1973年3月6日,中共中央(1973)
  13号和5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丽水邮件处理中心(摄于2007年8月)委(1973)60号文件通知:“电信工作由军事部门领导,给开展业务和对外交往带来很多不便,邮政、电信分开增加了机构和人员,也不方便群众,因此决定调整体制,再次予以合并”。是年10月24日,成立丽水县邮电局。1983年12月,根据上级在同一城市只设一个邮电机构的指示,省邮电管理局决定撤销丽水县邮电局,将丽水县邮电局的所有职能并入地区邮电局,使地区邮电局成为既领导管理全区邮电机构又担负丽水县境内具体邮电业务的双重职能的现业局。
  1998年9月,根据国务院决定,全国邮电体制再次改革:邮、电分开经营。丽水市不再设邮政和电信机构。9月10日,地区电信局正式挂牌。
  第四节电信公司
  2000年7月5日,根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电信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批复》,丽水地区电信局变更为浙江省电信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其职能与原地区电信局基本相同。2006年3月10日,省公司批复同意丽水市分公司组织架构方案,成立丽水市电信公司莲都分局和水阁分局,作为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负责莲都区的电信业务工作。2008年4月11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了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原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亦随之变更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莲都分局和水阁分局亦改为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莲都分局、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水阁分局。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