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语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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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66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语法
分类号: H14
页数: 2
页码: 1317-1318
摘要: 词法在构词上,与普通话比,有两点不同:一、语素反序,词义相同;二、“儿”作“后缀”,没有虚化,更没有“儿化”,含有小的意思。
关键词: 方言 语法

内容

词法在构词上,与普通话比,有两点不同:
  一、语素反序,词义相同,如普通话的热闹、客人、砧板、萤火虫,在丽水话中分别讲成闹热、人客》板砧、火萤虫等。
  二、“儿”作“后缀”,没有虚化,更没有“儿化”,含有小的意思。
  如普通话小猪,丽水话叫猪儿,普通话小碗,丽水话叫碗儿。
  例句中“小”这一形容词,在丽水方言里,都成了自成音节的“儿”这一“词缀”。
  句法(1)“儿”没有虚化,没有儿化。普通话“好好儿走”(形叠+儿+动),丽水方言说成“好好格(地)走”(形叠+地+动)。
  (2)表频率副词出现在动词前,在动词后必须加补语“添”:再唱添(副十动+“添”);再添一碗添。
  (3)程度单音节副词作补语,以“显”代“得很”,如:好显(好得很);甜显(甜得很)。
  (4)形容词可以用在当名词用的量词前面,还可以在量词后面加补语,补它前的形容词,如:大担显(很大的一担)。
  (5)副状词可后置,亦可前后并用,如:你讲先(你先讲);你先讲先(你先讲);你唱起先 (你先唱);你先唱起先(你先唱)。
  (6)表提顿的文言助词“者”和表取消句子独立性的助词“之”的用法,如:你调辛我者,我便对他不客气。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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