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居民收入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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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63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居民收入与消费
分类号: F014.4
页数: 13
页码: 1266-1278
摘要: 城镇居民收入民国25年(1936),大米每百斤4.95元,时为法币。民国26年,船工年薪5元,漂染工年薪80元,铁工、造船工、木工、泥水工日薪0.4元,蔑工、缝衣工日薪0.2元,教员月薪4—12元。抗日战争时期,物资奇缺,物价飞涨,币值急剧下降,巨额票上出现顺口溜:“捐税又抽丁,要钱又要命,官儿都刮饱,又苦老百姓。”1943—1945年,职工工资改发实物,一般职工月工资1-2担大米,多数职工家庭生活不得温饱。
关键词: 莲都区 居民收入 居民消费

内容

第一节收入
  城镇居民收入民国25年(1936),大米每百斤4.95元,时为法币。民国26年,船工年薪5元,漂染工年薪80元,铁工、造船工、木工、泥水工日薪0.4元,蔑工、缝衣工日薪0.2元,教员月薪4—12元。
  抗日战争时期,物资奇缺,物价飞涨,币值急剧下降,巨额票上出现顺口溜:“捐税又抽丁,要钱又要命,官儿都刮饱,又苦老百姓。”1943—1945年,职工工资改发实物,一般职工月工资1-2担大米,多数职工家庭生活不得温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供给制和工薪制,国营工厂供给制和工薪制并存。1956年起,实行统一的工种职务等级工资制。此后,历经4次地区类别升级、13次个人工资调整,职工工资收入逐步增加。
  1957年末,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均年工资447元。1959—1962年,职工生活水平有所下降。1963年,全民职工人均年工资536元,比1961年增长19.4%。1967—1976年,全民职工工资收入只增长5.1%,年递增长0.6%。
  1978年后,就业面扩大,工资增加,职工生活有较大改善,职工年平均工资增加到563元,和1957年相比22年间仅仅增加116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只有1.05%。1983年,全民和集体职工人均年工资778元。1985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1150元。1988年,全市职工人均年工资1764元,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均工资1853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均工资1527元。
  1990年,全市职工人均年工资2121元,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209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850元。1993年,经过机关事业工资改革以及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职工工资稳定提高,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3397元,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506元,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2917元。此后,政策性调整、物价津贴等使职工收入不断增长。1994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18元。
  2002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57元,突破万元大关,从向往万元大户到人均收入过万元,仅用14年时间,年平均增长16.2%。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446元,与1978年相比,增长了67.7倍,年平均名义增长22.2%;人均工薪收入为12493元,比1981年的469元增长了26.6倍。
  2010年末,城镇集体以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697元,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256元,城镇集体所有制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438元。
  1981—2010年莲都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一览
  表32—1—1
  2000-2010年莲都区职工平均工资一览
  表32-1-2单位:元续表32-1-2
  农村居民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莲都多水旱灾害,耕作技术条件差,历代为缺粮县。
  民国22年(1933),全县粮食产量1968.23万千克,年耗粮食2325万千克,缺356.77万千克。30年(1941),全县缺粮食51.6万千克。占农村总户数60%以上的佃农、雇农靠租种田地为生,每亩要交地租50—150千克不等,占亩产60%以上。青黄不接之际,佃农、雇农及部分中农均以告贷为主。遇荒年灾月,无以果腹,“火笼当棉袄,竹蔑当灯照”是其时莲都山区农民贫困日子的真实写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居民的生活逐步发生了质的变化。1949年,莲都农民人均占有粮食150千克,人均收入53元。经过土地革命、农业合作化,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农业合作化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从集体分配得到。1957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06千克,人均收入71元,比1949年增长34.0%。1961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282千克,人均收入47元。1963年,全县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29千克,人均收入85元。1978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60元。
  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济发展呈多元化、特色化,逐步形成了以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禽畜、笋竹、茶叶为七大支柱产业的农业生产格局,实现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协调发展,农民每年增产增收。乡镇企业的兴起,使农村居民致富门路增多,收入来源从原来的以农业为主向多元化转变,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的收入比重不断提高,成为收入主要来源。呈现出现金形态收入比重逐渐大于实物形态收入的新特点。198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有300元。1988年,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31千克,人均纯收入增至646元,比1978年增长4.03倍。
  1989年,开始新一轮高速增长阶段,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1989年的730元增加到1998年的3005元,增长3.1倍,年均增长17.0%。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加上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扬,促进了农村居民增收,农村经济进入活跃期。
  1999年,开始稳定增长阶段,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农产品供给相对充裕,农村居民增收制约因素增多,收入增幅趋缓。2007年,全区生猪存栏9.10万头,羊存栏0.64万头,家禽存栏136.50万头,肉类产量达到1.82万吨,禽蛋产量2112吨,水产品产量4467吨。农副业成为农民的一大收入来源。是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5624元,比1978年增长35倍。至2010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8032元,比1978年增长49倍。
  1983—2010年莲都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情况一览
  表32—1—3
  第二节消费
  城镇居民消费支出1981—2007年,市区居民的消费水平从426元攀升到12045元,消费结构也经历了从贫困型向温饱型和小康型消费转变。20世纪80年代初,以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老三件”为代表,以满足温饱为目标。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为代表的家电普及为标志,进入发展型消费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以汽车、住房、通讯、教育为主导,进入享受型消费新阶段。
  据抽样调查,1990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用支出120.34元,非商品支出11.88元,城镇居民家庭每年用于商品购买量:粮食(成品粮)133.3千克,食用植物油6.2千克,肉类24.4千克,食糖3.6千克,鱼类9.9千克,家禽5.12千克,蛋7.2千克,瓜果48.3千克。在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得到极大地提升。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596元,比1981年的426元增长46倍,平均年增长18.7%,城镇居民生活改善有着质的飞跃。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0.1%快速下降到2008年的37%。1981-2010年莲都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一览
  表32-1-4若干年莲都区城市居民平均每百户年底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一览
  表32—1—5
  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据抽样调查,1983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用支出240.5元,1988年为565.58元,1990年为763.91元,1990年比1983年增长217.6%。其中生活消费品支出,1990年为713.97元,比1983年234.5元增长204.6%。1990年,农民家庭人均年收入812.87元,人均生活费支出763.91元,其中生活消费品支出713.97元,文化、生活服务支出49.94元,人均消费粮食(原粮)305.1千克,食用动植物油7.1千克,肉类12.5千克,家禽2千克,蛋1.4千克,鱼类3.5千克,食糖4.6千克,酒18千克,水果32.3千克。生活消费结构序列由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一吃二穿三住”向大幅度提高其他更高层次的享受性支出转变,消费结构明显表现出生存资料比重减少、发展和享受型资料比重提高的趋势。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1983年的58.1%下降到1998年的48.0%、2010年的38.2%,农村居民生活开始向宽裕、富裕的生活迈进。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95元,比1983年增长25.34倍, 年平均增长15.7%。
  1983—2010年莲都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一览
  表32—1—6若干年莲都区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年底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一览
  表32-1-7
  生活质量生活质量主要体现在衣着、食品、住房、日常用品及医疗保健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2年,人们买服装、棉布和日用纺织品都要凭票购买,购买的服装标准为耐磨和耐脏,灰、黑、蓝色为主,布料大多是老粗布、尼龙、棉布,时流传有“新三年,旧三年,补补缝缝又三年”之民谣。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消费观念的更新,衣着成为城乡居民的消费重点,由低档、耐用型趋向成衣化、品牌化、个性化、舒适化。1983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3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2.1%;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39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6.3%o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6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4.1%;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1589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0.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乡居民生活贫困,人们对一日三餐只求温饱。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注重饮食的多样化和营养价值,食品消费结构也发生很大的变化。植物性食品消费减少,动物性食品消费增加。1993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40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58.1%;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2345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39.8%。人均消费食用油76.6千克,肉、禽、蛋、奶类525.9千克,水产品72.6千克。2010年,农村居民在外饮食为443.9元,比1983年的2.2元增长了2020倍。城镇居民的消费观念的更新,超市、农贸市场的净菜、速冻和绿色食品日益受到青睐。人们对粮食消费比重下降,与此同时更具有营养的肉、禽、油、奶、水果等副食品消费显著增加。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227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53.3%o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4687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37.8%。2010年,城镇居民在外饮食消费人均达到1556.3元,占食品支出的比重达33.3%。
  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支出16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6.6%o1983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支出2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8.7%。在较长的时间里,农村居民住房条件较差,房屋比较简陋。20世纪90年代起,逐步为宽敞、明亮、样式考究的砖瓦房、楼房替代。2010年,市区房地产投资额265660万元,竣工面积36.6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6.82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支出1196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7.9%。火车站广场、防洪堤、繁多的公园等公益性广场建成,成为丽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是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支出1635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28.7%。人均住房面积也由1983年的18.4平方米增至2010年55.7平方米,增长3.0倍。
  20世纪80年代,城乡居民把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四大件”视作家庭高档用品。90年代起,城乡居民家庭耐用品消费开始向舒适便捷、个人化、需求化方向发展。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基本普及。使用组合音响、消毒柜、微波炉、移动电话、家用电脑、家用汽车的家庭逐渐增多。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支出5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2%。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支出765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5.0%。1990年,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63台、黑白电视机55台、冰箱80台、洗衣机60台。至2010年末,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空调172台、移动电话215部、家用电脑89台、家用小汽车16辆、电冰箱100.6台、洗衣机84.8台、彩色电视机180.9台、微波炉74.34台。1990年,农民平均每10户拥有自行车13.1辆、缝纫机7.1架、钟表27.2只、电视机4.8台、电风扇10.7台、电冰箱0.6台、大型家具29.5件。2010年,每百户家庭拥有洗衣机20台、电冰箱63台、空调27台、彩色电视126台、固定电话57部、移动电话163部。
  1983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9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3.7%。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61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9.5%;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8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9%。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469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10.3%。随着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城镇居民的保险意识也日益增强,不仅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而且也得到广泛的支持和认同,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快速增长,提高了自身的保障能力。2010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74万人,比上年增加1.19万人。其中,参保职17.10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6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4.5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8.40万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职工分别有7.43万人和5.02万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0年,参保人员达23.03万人,占市区农业人口的90.45%,共筹资3341.44万元,支出2755.98万元。
  1949-2010年莲都区市区历年社会消费品总额一览
  表32-1-8单位:万元
  1957—2010年莲都区市区就业人数一览
  表32-1-9续表32-1-9
  若干年莲都区市区居民健康保障情况
  表32-1-10续表 32-1-10续表32-1-10
  2009年,大港头坛头嘴村开展电力施工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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