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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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62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慈善事业
分类号: C913.7
页数: 4
页码: 1249-1252
摘要: 育婴堂清乾隆二十年(1755),知县陈谐建育婴堂于县治东南城隍庙右,置田地若干亩,咸丰八年(1858)毁。同治三年(1864),知府清安加以整理,改为收养、寄养两种。同治九年(1870),知府潘绍诒陈请大府得盐厘津贴岁若干,广设求养一等,并种痘,给衣,初收养20人,后增至200余。民国初,盐厘裁撤,经费顿减,大水冲毁墙屋。民国11年(1922),经县议会提议,修葺大门,添增收养名额。民国15年(1926)有田地塘668.196亩,除招雇乳妇外,雇管堂男女各1人。
关键词: 莲都区 慈善事业

内容

育婴堂清乾隆二十年(1755),知县陈谐建育婴堂于县治东南城隍庙右,置田地若干亩,咸丰八年(1858)毁。同治三年(1864),知府清安加以整理,改为收养、寄养两种。同治九年(1870),知府潘绍诒陈请大府得盐厘津贴岁若干,广设求养一等,并种痘,给衣,初收养20人,后增至200余。民国初,盐厘裁撤,经费顿减,大水冲毁墙屋。民国11年(1922),经县议会提议,修葺大门,添增收养名额。民国15年(1926)有田地塘668.196亩,除招雇乳妇外,雇管堂男女各1人。
  保婴社清道光年间(1821-1850)由叶庭辉、王荣生、叶文涛等捐设于碧湖。兵燹后,知府清安复饬县幕王光祖、协董林永年等就西南二乡殷富各户凑金权子,凡家贫抚养无力者,每婴一名给钱二干。清光绪四年(1878),叶瑞荣购地独建育婴堂,前后各三楹,堂内乳妇、男役各1名。民国15年(1926),有田租二百三十三石六斗,店屋1间。民国18年(1929)改为碧湖保婴委员会,民国33年(1944)停办。
  救济院民国元年(1912)设,有租田400余石,院下附属有育婴所、孤贫所、贫民习艺所等。救济院对贫民、残疾人施衣施食。
  儿童福利院1949年6月,县人民政府接收救济院,改办育儿所(址设城关镇泗洲楼局弄),接收婴儿27名。1950年1月,移交给丽水专署民政科改办生产救济院,内设育幼部。1952年5月,专署撤销,交回丽水县政府。1956年9月撤,在院8名儿童移送温州市教养院。1957—1959年,收容的弃婴寄养农村。I960年,县办托儿所,将收养的弃婴集中教养。1961年,建县儿童福利院(址设城关镇文昌路),1983年,拨款5万元建一座三层楼房。至1990年,共支出经费42.44万元,收容弃婴1210人,其中女婴约占82%,残疾者约占20%,群众领养655人,送回原主233人,抚养长大后参加工作14人。1990年底,儿童福利院有工作人员9人,在院儿童66人。1991年,征地1899平方米,建造市综合社会福利院。1995年8月,位于解放街207—1号的新院建成,9月,孤儿全部迁入新院。至2003年,免费为33位孤儿做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骨科等大手术40次。2006年,筹资110万元,对全院住房进行全面修理、改造并添置了院内设施,全院面貌焕然一新。2007年3月,中国收养中心、冰岛收养协会向儿童福利院捐赠价值4万多元的康复器材。是年,被评为“优秀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08年4月,被评为“浙江省第四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1月,被评为“莲都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12月,由旅意华侨捐资2万元,建电脑室,有5台电脑供孩子们学习、娱乐。2009年在南楼东边的1一3层修建消防楼梯,配备消防灭火器。5月,派员到重庆参加民政部收养中心举办的脑瘫康复师培训,康复室改造项目验收合格,6月1日投入使用。2010年,在北楼顶加盖一层,面积150平方米,设有康复室、电脑室、阅览室,改善孤儿的生活和学习环境。4月15日,寄养在农村的23名孤儿除1人不愿回院外,其他全部接回院里养育。通过“爱无国界”爱心组织资助江丽赞,在上海复旦儿科医院成功做了心脏手术;通过医疗救助和社会赞助,为丽丹做了双耳膜修补手术,恢复了听力。
  敬老院1959年,全县办8所五保老人敬老院,收养152名老人,其中公社办的3所,收养69人;大队办的5所,收养83人。1960年3月,全县敬老院12所,收养300位老人。1961年,国家经济发生暂时困难,敬老院全部停办。
  1983年5月8日,新合乡办敬老院1所,收养5名老人。1984年,对入院老人国家补助每人生活费60元。为鼓励乡镇办敬老院,制定奖励办法:办院1所,补助开办费1000元,送黑白电视机1台。是年12月29日,崇义乡办敬老院1所,收养4名老人。1987年,城关镇丽东村办敬老院1所。1988年起,对入院老人的补助费提高到100元。1991年,省民政厅、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向部分敬老院赠送毛毯,丽水市接收10床,全部下发敬老院。1994年11月,全省十四次民政会议提出大力兴办普及敬老院。1995年4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筹措扶持敬老院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各地新办一所乡(镇)敬老院原则上补助1.5万元。是年,丽水市新办敬老院7所,入院老人41人。1996年,新办乡镇敬老院9所,入院老人86人。同年,市民政局投资60万元兴建市级示范性敬老院1所,接收自费老人。1997年,新建敬老院2所。1998年,全市乡镇敬老院21所,市级自费收养敬老院1所。是年,地区民政局组织敬老院验收评比,双溪、碧湖、水阁、老竹镇和双黄乡五个敬老院被评为先进敬老院。2003年5月7日,省民政厅提出开展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试点工作的意见。2004年6月3日,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的通知》,全区划为5个片,分别在碧湖镇概头建设郑榴娟第二敬老院、在老竹镇沙溪建设老竹敬老院、在雅溪镇双溪建设雅溪敬老院、在双黄乡黄畈建设双黄敬老院、在城区租用丽水市邮政培训中心建设幸福敬老院等5所敬老院,至2005年10月19日全部竣工。其中,碧湖敬老院由台胞梁岳先生资助250万元,扩建面积2635平方米,床位120张;老竹敬老院投资170万元,扩建面积1907平方米,床位84张。全区542名五保“三无”对象有499名实行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为92%,为全市前列,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集中供养率80%的任务。2006年,区民政局设立敬老院专职会计,加强了五保集中供养资金的管理。2007年,对城区幸福敬老院(青林中学)和双
  2009年12月,后庆社区爱心超市黄敬老院改造建设,青林幸福敬老院投资150万,改建3600平方米,床位120张;双黄敬老院投资10万元,增床位20张。2008年,集中供养资金标准由2007年的每人248元/月提高到每月281元。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生活不低于当地农村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2009年,集中供养资金标准提高到每人315元/月,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立消防安全等五项制度。2010年,设立莲都区幸福敬老院、郑榴娟第二敬老院、老竹敬老院、双黄敬老院,确定4所敬老院为区民政局下属纯公益事业单位,各核定了3名事业编制。4所敬老院的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管理为主改为由区民政局直接管理为主。是年,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和商调12名工作人员。
  省第一儿童保育院民国27年(1938),省第一儿童保育院在丽水碧湖镇成立,收容杭、嘉、湖等沦陷区难童百余人。是年底开始建院舍,次年建成平房数十间,占地33333平方米。爱国华侨陈嘉庚曾多次捐款。民国28年(1939)底,院童近千人,工作人员60余。民国31年(1942)夏,日军入侵丽水,保育院撤至云和县河上村,3个月后,返回碧湖。民国32年(1943),日军再扰丽水,保育院再度撤到云和河上。民国33年(1944)秋,河上一带发生鼠疫,保育院迁平阳顺溪。民国35年(1946)6月,省社会处接管第一保育院,改名慈幼院。
  慈善捐助2006年4月,丽水市慈善总会莲都区分会成立。当年即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共捐爱心款39.96万元。浙江中烟工业公司免费为全省生活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实施摘除手术,共有30名患者受惠。97名贫困学生得到慈善助学。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慈善医疗救助卡400户,每户500元,计20万元。
  2007年,继续开展慈善捐赠月活动,共募捐33万元。为31名生活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发放慈善医疗卡400户,计20万元。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有200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莲都区慈善分会开展赈灾募捐,全区共有535个单位,66895人次参加捐款,共募集救灾款482万元,全额送往灾区。为40位生活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开展“慈善助学”为309名贫困学生解决入学难问题,共发放助学款50.58万元(其中万象集团定向助学款26.57万元)。省、市慈善会启动“爱心彩电,欢乐奥运”项目。莲都区慈善分会共向低保等困难家庭送彩电100台。发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卡400张,计20万元。是年,市、区慈善机构开始探索“造血型”扶贫项目,区慈善分会核定100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给予扶持,共投入扶贫资金15万元,发展家庭种植业和养殖业。
  2009年,开展全民慈善捐赠活动。共收捐款94.33万元(其中30万是南山工业园区欧宝实业有限公司用于定向助学捐款)。春节期间,安排困难群众“慈善年夜饭”和慰问集中供养敬老院老人等共支出20万元。发放283名贫困学生助学金65.16万元。
  2010年3月,莲都区慈善分会撤销,建立莲都区慈善总会。3月29日,成立莲都区慈善总会筹备委员会。7月27日,莲都区慈善总会成立。有团体创始会员47个,理事会理事47人,召开莲都区慈善总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莲都区慈善总会章程》等三项制度。是年慈善捐赠月,共募捐72.9万元。为13名生活困难的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开展“慈善助学”,为259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款68.5万元。开展“造血型”扶贫项目,扶持120户困难户,投入资金12万元。“助医"14.6万元,“助困”12.95万元。为玉树地震等灾害募捐17万元。
  红十字会莲都区红十字会工作原归口区卫生局。2005年,累计发放救助款物19余万元。2007年,先后派出医疗队5次深入山区各地,义诊1500余人次。2008年7月,莲都区红十字会经区编委批准设立,核定编制3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2010年1月,区委配备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同年7月人员到位,区红十字会正式独立,并选址双渠弄4号二楼作为办公场地。是年春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分别在丽新、老竹、大港头等乡镇进行走访慰问,共慰问困难家庭100多人次,价值3万余元。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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