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5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管理
分类号: D523.2
页数: 4
页码: 1207-1210
摘要: 党、政干部,实行分级、分系统管理。“文化大革命”初期,干部管理制度无法执行。干部选拔,按德才兼备原则,由党政领导机关考核任免。“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人事考核工作停顿,县级干部由省、地革委会批准任免,以下各级干部均由县革委会直接任免。副科、局、区级干部经县委审定,由县人民政府任免,股级以下干部,由主管部门考核任免。
关键词: 人事管理 人事制度

内容

公务员管理
  管理权限党、政干部,实行分级、分系统管理。
  县级领导干部由省委管理,副县级干部由地委管理,正、副科、局、区级干部,较长时间内归地委管理,1957年起由县委管理。
  “文化大革命”初期,干部管理制度无法执行。
  1968年起,由省、地、县革命委员会分别管理,具体事务由各级政工组织办理。1977年5月后,恢复由县委管理。1979年后,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府人事局分工管理。1984年机构改革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县委书记、县长由省委管理,县委常委、副县长由地委管理。其他各级干部,在县委统一管理下,由各主管部、委、局、办党组织管理。干部选拔,按德才兼备原则,由党政领导机关考核任免。
  1954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副县长,由县委常委组织考核、推荐,地委审批、核定候选人,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正、副乡(镇)长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科、局、区级干部,由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推荐,报地委批准任免。“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人事考核工作停顿,县级干部由省、地革委会批准任免,以下各级干部均由县革委会直接任免。1974年,恢复干部考核制度。1982年起,正科、局、区级干部经县委考核审定,由县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任免。副科、局、区级干部经县委审定,由县人民政府任免,股级以下干部,由主管部门考核任免。2000年撤市建区以后,区委书记、区长属省管干部;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副区长等属市管干部;乡镇党委书记由区委任命,乡镇长由区委提出人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局长由区委提出人选,区人大常委会任命;股级干部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任命。
  公务员考试录用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至2010年底,莲都区进行全省公务员考试5次,通过考试录用159人;另外新增选聘制干部58人,军转安置15人。
  若干年莲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情况一览
  表30-2-10单位:人
  公务员考核2006年以后,全区有6289人次参加各年度考核,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906人次,称职等次的5226人次,基本称职等次的13人次,不称职等次的14人次,未确定等次的130人次。具体见下表:
  若干年莲都区公务员考核情况一览
  表30-2-11单位:人
  公务员奖励惩戒干部奖惩依据国务院1957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执行。年终对全体干部进行考查、评比,先进工作省授予奖金、奖品、奖状,对忠于职守,有显著攻绩者,按成绩给予记功、记大功、升级、提职、通令嘉奖等奖励。对违反政策法令,玩忽职守、贪污盗窃、泄露机密、腐化堕落,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1984年,实行干部岗位责任制,年终按干部各自职责进行考核。1988年,开始对区乡干部进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干部的奖励和惩处,分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干部开除处分经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执行。“自2006年以来至2010年止,莲都区共1373人受奖励,其中1170人获得嘉奖,198人记三等功,5人记二等功。受各种处分共53人。”
  若干年莲都区公务员奖励情况一览
  表30—2—12单位:人
  若干年莲都区公务员惩戒情况一览
  表30-2-13
  单位:人
  公务员培训自2006年起,莲都区共组织5727人次培训,其中初任培训171人次,专门业务培训2480人次,更新知识培训3076人次。
  若干年莲都区公务员培训情况一览
  表30-2-14单位: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980年6月,成立丽水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后改为领导小组),开始工程、农业、会计、统计、卫生、经济等六个系列技术人员职称套改、评定、晋升工作。自1980年6月起至1983年9月止,共套改、评定、晋升1189人,其中获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07人,初级职称1080人。1986年11月,对在1983年9月职称评定暂停之前未能及时批准、“待批”“待授”职称技术人员进行核定。至1987年10月止,核定授予职称99人,其中工程师12人,助师级以下87人。
  1986年1月,技术职务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至2010年底,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7093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476人、中级2861人、初级3756人。
  1990-2010年莲都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一览
  表30-2-15单位:人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

相关地名

莲都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