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5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编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4
页码: 1201-1204
摘要: 1952年10月,设县政府人事科。1979年10月,设人事局。2000年,撤地设市建区后,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丽水市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由区长兼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劳社保局内,负责日常工作。
关键词: 莲都区 机构编制

内容

1952年10月,设县政府人事科。1979年10月,设人事局。2000年,撤地设市建区后,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丽水市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由区长兼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劳社保局内,负责日常工作。
  部门机构编制2001年机构改革前,莲都区委设置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管理机构1个: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不计算机构个数。2001年,党委部门进行了如下调整:撤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将其职能并入组织部,并在组织部挂牌;新设信访局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区委办管理;纪律检査委员会机关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区委办公室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增挂台湾工作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政法委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改革后,党委设置工作部门6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此外,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挂靠在人劳社保局。
  2001年机构改革前,莲都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2001年以后,设置工作部门17个,部门减少了7个。撤销了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物价局、乡镇企业局、外贸局、法制局、文化局和科委等单位,保留政府办(挂外事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牌子),监察局、民政局、卫生局、审计局、统计局。发展计划局挂物价局、粮食局牌子;经贸局挂中小企业局牌子;农林局与农村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监察局与纪检委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公安分局既是政府组成部门,也是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区政府机构个数。教委更名为教育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人事劳动局更名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此外,设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后,莲都区机构变化有:撤销法制局,其职能并入司法局,撤销文化局和科委,组建文化科技局:区经贸局增挂对外贸易合作局牌子;区委办挂政策研究室牌子;新设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从区经贸局内部调剂;区法制办与区府办合署办公。区党政群行政编制在市区事权划分前为808名,市区事权划分后上划编制101名,剩下编制707名,改革后党政群行政编制由707名减少为566名,减少141名,精简20%。
  2009年12月底,莲都区委设置工作部门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议事协调常设办事机构1个,事业局2个。对比2001改革时,新增工作部门1个,即区委、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扶贫工作办),莲委办(2009)50号文件对区农办和区农业局进行了分设。莲都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事业局4个。其他机关11个,其中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1个,民主党派6个,群团机关1个。
  2010年,制定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若干年莲都区机构编制情况一览
  表30-2-1单位:人
  说明:以上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中未含市管干部编制
  乡镇机构编制2002年,莲都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城关镇、水阁镇设岩泉、白云、紫金、万象、水阁街道办事处,乡镇划转水阁街道24名行政编制。2007年,撤销富岭乡建制,设立富岭街道办事处并划转28名乡镇行政编制。2007年,制定了《莲都区乡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乡镇分类设置4一5个综合办公室,确定碧湖镇、大港头镇、老竹镇、雅溪镇、太平乡、仙渡乡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综合性办公室;确定联城镇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综合性办公室;确定黄村乡、双黄乡、峰源乡、高溪乡、丽新乡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等4个综合性办公室。对现有365名行政编制预留了5%,即预留18个行政编制,并将319名编制核定到了各乡镇。
  整合事业站所功能,对乡镇事业站所的机构和职能进行了适当整合。组建乡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虚拟化设置,同时挂计划生育服务站,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管理事务所牌子,现有人员关系、编制转入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岗位落实到乡镇各相关综合办公室。
  2010年,全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数为391人,实有人数378人;事业编制数为84人,实有人数为58人。
  若干年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一览
  表30—2—2单位:人续表30-2-2
  若干年莲都区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表30-2-3单位:人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2007年,《关于完善市区事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设立莲都区风景旅游局,与区东西岩管委会合署办公,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在建设规划管理职能、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农村交通管理职能和农畜产品安全检测等职能上的分工。将市疾控中心的农村工作科调整为莲都区疾控分中心,丽水市疾控中心增加副主任职数1名,莲都区疾控中心主任由丽水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兼任,同时兼任莲都区卫生局副局长,列入莲都区干部管理序列。设立市城市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既是市局的派出机构,又是区政府的直属机构,同时设立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区行政执法分局合署办公。
  2007年底,经广泛调查研究,确定监督管理类10家、社会公益性186家、生产经营类6家,暂不列入分类40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7家,在分类过程中,撤并、整合了一批事业单位,基本划清了政事、事企的界限,进一步理顺了事业单位的职能。
  2008年4月和2009年7月,莲都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撤销了莲都区特产场、莲都区郎奇水库管理站两家事业单位。
  2010年度,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调整,丽水城区(不含水阁、富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交由莲都区负责,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街道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由莲都区管理。完成区卫生局下属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至2010年,全区共有23家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核定编制652名。
  若干年全区事业单位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一览
  表30-2-4单位:个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