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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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5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力培训
分类号: F241.3
页数: 2
页码: 1194-1195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商店、工厂、手工业作坊收用学徒,学徒期一般三年,只供伙食。满师后,或有雇主留用,计给工资,或自谋出路,以从师学艺获得就业技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企业单位从社会招用新工人,均需经二至三年学徒工期。1989年,丽水市职业技术培训站成立,与丽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合署办公,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前培训。
关键词: 劳动管理 劳动力培训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商店、工厂、手工业作坊收用学徒,学徒期一般三年,只供伙食。满师后,或有雇主留用,计给工资,或自谋出路,以从师学艺获得就业技能。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利用织布实业学堂培训一批织布、调纱、染色技术工人。宣统三年(1911),贫民习艺所延师找徒教习毛笔、毛巾、蓖箕制作工艺,后改习竹工、金工、雨伞工艺,因经费欠缺,成效甚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企业单位从社会招用新工人,均需经二至三年学徒工期。按工种传带操作技能,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工,评定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技术培训另一途径为技工学校培养技术工人。1979年4月成立商业技工学校、工业技工学校,招收城镇初、高中毕业生,经过培训,由劳动部门统一分配。商业技校1985年停办。工业技校于1985年改为技工学校,设有机械、电工电器、化工、缫丝、钳工、车工等专业,至1990年末累计招生484人。1988年市劳动服务公司建立就业培训中心,至1990年培训3139人。
  1982年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对1968—1980年间初中、高中毕业,实际文化水平不到初中毕业程度青壮年职工和未经专业培训三级工以下青壮年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课。技术工种职工,除补习语文、数学外,根据需要可另选补一门,普通职工主补语文、数学两科。至1985年底,文化补课合格6038人,占应补数86.78%,技术补课合格4665人,占应补数79.55%。
  1989年,丽水市职业技术培训站成立,与丽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合署办公,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前培训。1990年8月开始,丽水市实行新的待业登记制度,待业青年必须参加就业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培训证后再领待业证,然后凭两证报告招工。同年9月,配备专职教师3名,新建教室2个,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设备。同年12月,更名为丽水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制订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规章、统一考核发证等培训制度,成立教研组和考评组,建立培训学员档案。当年全市共举办了14期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前培训班,经培训考核结业617人,其中自培209人。
  1992年,国家的就业制度和企业用工制度改革,企业自主招工,就业培训进入市场竞争机制。1989—1993年,共培训待业青年3008人。1993年,培训中心被浙江省劳动厅评为“优秀就业训练中心”。
  1996年以后,主要配合“再就业工程”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2000年起,开设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班,要求登记失业人员参加。
  2003年,丽水市莲都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立。开设10多个工种专业,同年8月投入使用。失业人员参加培训费用全免,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政府补贴60%,个人自费40%。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通过相关机构对其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并依托山海协作工程形成“订单培训、定向就业”新机制。
  2003年12月,莲都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成立,2007年前归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监察科,2008年后归属教育培训科,核定事业编制人员3名。同时,鉴定中心建立相关的培训档案,提供相关的证书服务工作。
  2004年开始,莲都区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全免。2007年,将省外到莲都务工农村劳动者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2004年以后,每年年初制订全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和奖励办法。
  2008年,因旧城改造,丽水莲都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被拆迁,6月上旬停止办班。后由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确认莲都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丽水市山海技工培训学校等12家培训基地和31个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专业。
  2003—2010年莲都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统计
  表30-1-1单位:人
  1989-2010年莲都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统计
  表30-1-2单位:人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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