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疾病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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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5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疾病预防与控制
分类号: R197.2
页数: 4
页码: 1058-1061
摘要: 明万历六年(1578)、万历十六年(1588),清康熙十一年(1672)、康熙十四年(1675)、道光十四年(1834)秋、道光二十九年(1849),咸丰八年(1858)九月,同治元年(1862)八月、同治六年(1867),丽水皆发“大疫”。
关键词: 疾病预防 疾病控制

内容

传染病防治
  疫情明万历六年(1578)、万历十六年(1588),清康熙十一年(1672)、康熙十四年(1675)、道光十四年(1834)秋、道光二十九年(1849),咸丰八年(1858)九月,同治元年(1862)八月、同治六年(1867),丽水皆发“大疫”。民国29年(1940)至38年(1949年9月30日止),11种法定管理传染病总发病16286例,死亡1057人,其中,死于鼠疫最多。民国31年(1942)1月,碧湖镇发现死鼠,旋流行腺鼠疫。民国32年(1943)再度流行。民国33年(1944)5月,城区小水门发现自毙鼠,几日后鼠疫流行。民国36年(1947)9月疫止。计疫点48个村镇(大溪沿岸),先后发病1184人,死亡896人,病死率75.68%。其中,以九龙、下叶、吴圩埠一带疫情最重。吴圩埠80余户,发病94人,死85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鼠疫未发生。1950年后,霍乱、回归热未发生。1952年后,天花未发生。1989年后,疟疾未发生。1990年全市传染病患者1755人,其中死亡2例,年发病率万分之五十四点七七五。1999年监督检查351户,处罚47户,警告整改17户。2006年6月,抽查碧湖医院等3家中心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和网络直报情况。(抽查情况: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较规范,防保人员责任心较强;但门诊日志登记不够规范。检查的4家医疗机构均已开展网络直报系统,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基本能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直报,报告卡仍存在填写方面的问题,存在漏填、错填现象。除碧湖医院外其他3家中心卫生院还在使用旧的传染病报告卡。部分卫生院传染病报告卡没有及时填写,但网络疫情系统已上报。化验室登记,除碧湖医院较规范外,其他3家中心卫生院均没有配备传染病阳性专用登记本。)2010年,从全区4家医疗机构中共查病例数8104例,查出乙类传染病14例,报告14例,漏报0例。
  预防接种民国27年(1938),省医疗防疫队在天后宫免费种痘。民国33年(1944)6月,国民政府中央卫生署外籍专员伯力士博士,应浙江省卫生处之邀,到浙协导防治鼠疫,7月7日,丽水时召开防疫会议。省医疗防疫大队派第二分队、中央卫生署第四防疫大队第六分队在丽水协防鼠疫,实行逐保挨户预防注射,DDT消毒,撤毒鼠饼,隔离鼠疫病人等措施。民国29—35年(1940—1946),省县防疫医疗机构种痘15949人,注射霍乱疫苗58861人,注射霍乱伤寒混合疫苗7456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有17种菌疫苗实行免费预防接种。1950—1953年,进行鼠疫疫源检索。1953—1966年接种鼠疫菌苗。1976年始行计划免疫,确定开展卡介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糖丸,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制剂,麻疹疫苗等四种基础免疫试点。1984年10月起,普遍实行按月接种门诊制度,每月20日为接种门诊日。1953—1990年,累计接种各种菌疫苗6730610人次。1996年,全市“四苗”复益率99.74%,单苗接种率99.9%,乙肝疫苗接种率92.27%(全程),急性传染病得到控制,保质保量完成第四次强化免疫活动,脊灰连续13年、白喉连续15年无发病,碘缺乏病、疟疾达到基本消灭的标准。
  2007年,全区出生儿童4845名,接种建卡率97.5%。对11304名入学新生进行查验接种证工作,査处无证接种867名,对无证学生全部进行补证,并按免疫程序进行补接种工作。开展乙肝查漏补种工作,2010年,共完成“五苗”常规免疫128828人次,其中卡介苗接种率100%、麻疹接种率96.7%、糖丸接种率100%、百白破接种率100%、乙肝接种率100%、五苗覆盖率96.9%。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全区应种人数21608人次,实种人数21357人次;接种率为99.08%。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应补种人数5076人,补种率99%。
  鼠疫监测2007年4月开始在碧湖开展鼠疫监测工作,鼠密度测定:室内鼠密度为4.3%,室外鼠密度为5.1%。捕鼠610只。鼠种以黑线姬鼠为主,占总数的76.07%,其次为臭鼩鼱和褐家鼠。媒介监测:染蚤率为5.53%,蚤指数为0.095。共检验鼠610只,培养结果均为阴性,IHA法对606只鼠的血清进行F1抗体监测,结果均为阴性。10个鼠疫老疫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月开展鼠疫“疫情三报”工作,共上报120次,全年无不明原因、死鼠(动物)、疑似鼠疫和急死病例报告。
  重点传染病报告率2007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3311例,发病率为869.88/10万,比2006年上升27.9%,乙类传染病以乙肝发病为首,发病率163.38/10万;梅毒105.8/10万;肺结核68.5/10万;淋病45.5/10万,其中麻疹23.1/10万,上升2775.02%。丙类传染病以感染性腹泻为首,发病率332.6/10万;流行性腮腺炎97.14/10万。全区35个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单位都有传染病报告,网络传染病报告及时率98.5%。
  艾滋病监测1987年、1988年,每年采集血清12份,送省艾滋病监测中心监测,无阳性。2002年7月29日,莲都区大港头镇XX村XX由丽水市中心医院确诊首例艾滋病病人。2006年,在大港头镇确诊一例女性艾滋病人。2007年,在碧湖镇确诊一例男性艾滋病人。2010年,新报告艾滋病患者45例,新确证时为AIDS21人。
  结核病1980年,进行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在曳岭区6个大队检查5451人,有结核病者60人,皆予正规全程抗结核化学治疗。1983年,建立结核病报告制度。1986年3月,建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1984—1990年登记病人1469例。对大多数患者随访,督促正规服药,定期复查。对儿童接种卡介苗,实行基础免疫。2007年,共发现新涂阳病人93例,治愈率91%。2010年,共诊治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92例,治愈率97.8%,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98.57%,病人转诊率98%,病人家属筛查率100%,均达到了标准要求。
  麻风1957—1967年,诊断麻风病例5人,均为男性。1983年前治愈3例,1例死亡,1例无下落。1967年后无新病人发现。1990年经自我考核,省复查验收,丽水达到基本消灭麻风指标。
  性病民国34年(1945),县卫生院初诊性病患者:梅毒78人,淋病46人,其他花柳病26人。复诊性病患者:梅毒111人,淋病54人,其他花柳病59人。
  1952年,省卫生厅作疾病调查,在城关厦河山村、岗林村血检157人,梅毒阳性者有55人,阳性率35.03%;有淋病症状和病史者25人,占15.9%。巨溪乡龙门坑村,性病患病率46%。1958年10月,普查6个区(镇)101056人,有梅毒患者2234例,患病率2.21%,现症梅毒175例,淋病患者274人。对部分患者施治。次年调查,全县有梅毒患者2334人,其中现症152例,皆进行治疗。1979年1月至6月,组织防治队在4个区15个公社普查少数民族性病,检查10886人,血检阳性者54人,梅毒症状者3人,共57人(患病率0.027%),皆以青霉素施治。1981年和1982年,对汉族3211人和畲族3435人作血清学调査。康氏反应阳性者汉族6人,畲族23人,阳性率分别为0.18%和0.67%。1990年,收到性病报告328例(淋病326例,尖锐湿疣2例),其中:男性占65.2%,职业比例以农民、工人、个体经营者居多。对患者皆行个案调査及正规治疗。
  2010年,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梅毒435例、淋病162例、尖锐湿疣159例、生殖器疱疹12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143例。
  地方病防治
  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1958年调查有患者1445人。1984年受检65606人,甲状腺肿7217人,其中I—IV度病者695人。1985年9月普查普治,受检193737人,甲状腺肿大率11.94%,患病率1.45%,服药者63956人。1987年10月,市人民政府推广食用碘盐。1988—1990年,6个食盐加工点加工碘盐7799.63吨。1990年12月16日,经省地考核,丽水市基本控制地甲病达标。此后各医疗机构都无接诊地甲病的报告。
  地方性氟中毒简称地氟病。1983年5月,在水阁公社汤庵村调查100人,氟斑牙发病率63%。1984年抽样调查37个乡镇65834人,有氟斑牙患者124人,患病率0.18%,双黄乡贾坑村、北埠乡杨山村水口、永丰乡东头村为中病区,水阁乡汤庵村、叶垵村为轻病区。1985年起以改低氟水进行防治。至1988年,除贾坑村外,各病区皆已改水。2004年,对改水后的贾坑村进行地方性氟中毒普查,未发现病人。
  寄生虫病防治
  肺吸虫病1961年10月,在峰源公社库坑进行肺吸虫病流行病学调查,12月,在水东公社祝村剖检石蟹124只,发现肺吸虫囊蚴。1976年,对庞山213人作肺吸虫抗原皮试,阳性率76.3%。1979—1983年,勘查5个区、22个公社的38条溪、河,证实肺吸虫第一中间宿主是放逸短沟蜷,第二中间宿主是浙江华溪蟹,对6个公社9个点的1533人作肺吸虫抗原皮试,阳性576人,阳性率37.6%。宣传不食生石蟹以防感染。此后,医务部门没发现此类病例。
  丝虫病1952年,岩泉区丝虫病感染率高达46.6%。1976—1978年,普査历史流行病区14个公社、118个大队的94952人,有微丝蚴感染者294人,流火、象皮肿者369例。微丝蚴为斑氏丝虫。1955—1981年,普查11次,检查109507人次。经多年灭蚊、反复治疗,丝虫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1981年9月29日经省地考核小组考核验收,丽水基本消灭丝虫病。
  钩虫病1953年调查,农村人群感染率70%。1956—1979年,累计检査200280人次,钩虫阳性者73779人次,阳性率36.84%。经中西药物治疗和农业生产减少施用鲜人粪,钩虫病患者逐年减少。1981年,25个公社卫生院检查31135份粪便,钩虫卵阳性2591例,阳性率8.32%。1988年,全国人体寄生虫分布调查中,抽样大港头镇、上南山村、路湾村、五石弄村、长乐村等5个点,调查2061人,其阳性率:原虫10%,蛔虫60%,钩虫25%,蛲虫30%,鞭虫9.8%。调查中发现7种原虫。近年,钩虫病患者已近绝迹。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莲都区作为国家公共卫生监测区,全面开展出生监测、死亡监测和慢性病监测工作。2007年,共上报死亡2123例,死亡率为566.7/10万,死因前5位为肿瘤、脑血管病、损伤与中毒、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
  其他
  头癣、疥疮1979年9—11月检查153899人,其中各种头癣患者219人,患病率万分之十四点二三,疥疮患者484人,患病率万分之三十一点四五,对患者皆予药物治疗。1982年普査55682人,有头癣107例,疥疮450例,均予以治疗。之后,每年在学校结合学生体检予以查治。
  健康教育
  2007年,对352个行政村安装统一健康教育宣传栏,刊出健康教育宣传版面1404次,有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栏22个,刊出健康教育宣传版面264次。新建立15所农民健康教育学校,累计建立农民健康教育学校24所,其中省级健康教育学校1所,市级健康教育学校2所,实现每个卫生院所在的乡镇都建立1所以上农民健康教育学校的目标。2007年,听课农民达1万人次。对各行政村健康教育专题讲座66次,5280名农民受教育。对农村学校学生上卫生知识课118次,6000名农民学生得到卫生知识教育。2007年,发放《丽水健康教育》、结核病防治及艾滋病防治、乙肝、麻疹、脊髓灰质炎、鼠疫等防治资料与宣传画共计14.4万多张,达到每户家庭1份。2010年,区卫生局印发《丽水市莲都区农民健康教育学校工作规范》,明确农民健康教育学校的标准、内容、形式,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规范工作。通过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8个行政村480名农民抽查,健康教育资料到户率98%,卫生知识知晓率92%。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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