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经营机构
中西药店(房)清嘉庆年间(1796—1820),兰溪人诸葛文则在城内府前大街开设生生堂药店。光绪十年(1884),天良堂开业。后又有长春堂、济仁堂、回生堂等相继开业。民国2年(1913),瑞安人林葆初在城内三坊口“致中和”中药店开业,民国22年(1933)3月17日,县国医公会成立,民国25年(1936)改称县中医师公会。是年,县国药业同业公会成立,城内处州药房开设,专营西药。民国22年(1933)有中药店36家。民国25年(1936)12月,华美药房从杭州迁至丽水。其后相继有“万利”“环球”“体健”“国泰”“卫生”“国华”“福音”等药房开设。民国29年(1940)有中药店74家,西药房3家。
1949年,全县有中西药店136家,城内有中药店26家、西药房7家,碧湖镇有西药房2家。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城内26家中药店,2家西药房改造为公私合营国药商店,设5个门市部。碧湖镇中西药店(房)改造为合作国药商店。农村药店并入联合诊所。2010年,全区有中西药店40多家,规模较大的有生生堂、老百姓大药房、处州大药房、便民药店等。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丽水城内26家中药店,2家西药房改造为公私合营国药商店,设5个门市部。碧湖镇中西药店(房)改造为合作国药商店。农村药店并入联合诊所。
医药公司1953年,县百货公司设西药、医疗器械批发部。1955年5月,设浙江省供销合作社温州中药材站丽水经营组,次年9月改为县供销合作社中药材釆购批发站。1957年9月,改称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中药材经营管理处温州采购批发部丽水县营业部。1960年6月,中药材营业部和西药械批发部合并成立县中西药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中西药械购销业务,1964年5月改称县医药公司。1980年4月,成立丽水县医药管理局,和县医药公司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归口县经委领导。1984年3月,机构改革,撤销县医药局,县医药公司为直属县政府领导管理的局级公司。1986年4月,撤县设市,改称丽水市医药公司。1994年,市医药公司经改制,成立丽水市中强医药有限公司为股份制企业。其下属主要企业为处州大药房,有连锁店15家。
第二节药材生产、收购
药材生产
清光绪三年(1877)《处州府志》载,丽水县有草木藤本中药材58个品种。民国时,生生堂和致中和药店各养鹿50余头,年繁殖小鹿均在10头以上,每年农历三月三日、九月九日绞鹿制药。1957年9月普查,丽水县有野生中药材440余种,雅溪区西溪、洪渡等地有人工培植芍药、山药。
1958年,引种外地药材,试验家种家养野生药材。是年,丽水地区林场庵堂林区种厚朴30亩,杜仲20亩。1962年试种紫苑。1966年6月,县卫生科在丽水地区林场磨刀坑建百草园,植药材100余种。1971年种米仁成功。1973年试种三七成功,三年生三七最大单支重28克,亩产48千克,省医药公司在丽水县召开全省重点县三七栽培现场会。1967—1977年,全县建中药材生产基地1300亩,种有怀山药、川芎、云南木香、云南三七、白术、白药、浙贝、枳壳、白菊花、白芷、玄胡、玄参、北沙参等。1979年,全县种生地、川芎、白术、紫苑、米仁、板蓝根、白芍、丹皮、厚朴、黄梔等药材1584亩。1988年有药材基地1404亩,1990年有920亩。2000年以后,全区开发建设以铁皮石斛为主的名贵中药材基地,2010年,面积达535.05亩。
莲都区地产中药材共有282种。其中野生资源有187种,家种家养资源95种。按类分为植物类247种,动物类25种,菌藻类6种,矿物类4种。
野生资源
根茎类58种:威灵草、草乌、前胡、黄精、百合、天门冬、七叶一枝花、龙胆草、草白前、申姜、石菖蒲、半夏、虎杖、何首乌、香附子、防己、商陆、白茅根、黄连、天葵子、独活、大蓟根、百部、奇良、黄河车、薤白、玉竹、土牛膝、红木香、紫金皮、大活血、地榆、南沙参、山海螺、青木香、徐长卿、乌韭、贯仲、金毛狗脊、小春花、天南星、葛根、金雀根、苦参、红茜草、仙茅、白药脂、乌药、黄药脂、棉草薢、粉草薢、黄独、白芨、常生、白茄根、三叶青、青蒿梗、仙灵脾。
花叶类17种:石苇、紫苏叶、侧柏叶、野菊花、艾叶、葛花、金雀花、苦丁茶、夏枯花、必澄茄、臭梧桐叶、风茄花、闹阳花、白槿花、山茶花、松花粉、乌柏叶。
果实类16种:苍耳子、覆盆子、山楂、黑白丑、女贞子、路路通、海金沙、金英子、马兜铃、苏子、芡实、黄荆子、车前子、朝天子、柏子仁、无花果。
皮壳类5种:苦楝皮、桂皮、牙皂角、海桐皮、乌桕皮。
全草类55种:稀苋草、墨旱莲、绵茵陈、一枝黄花、仙鹤草、半边莲、凤尾草、淡竹叶、益母草、草茵陈、半枝莲、筋骨草、鹿衔草、伸筋草、马鞭草、车前草、鱼腥草、卷柏、天葵草、落得打、草蒿本、铃茵陈、佩兰、大蓟草、刘寄奴、蒲公英、青蒿、千里光、翻白草、杜细辛、萹蓄草、苏梗、泽兰、土藿香、细叶香菇、瞿麦、白花蛇舌草、淫洋藿、石斛、鲜铁兰、鲜铜兰、鲜爪兰、谷精草、浮萍草、地丁草、竹叶地丁、大青草、小青草、血见愁、败酱草、老贯草、透骨草、对坐草、甜茶、垂盆草。
藤木类11种:天仙藤、夜交藤、钩藤、青风藤、白毛藤、络石滕、海风藤、皂角刺、功劳木、桑寄生、红藤。
菌类4种:雷丸、灵芝、竹黄、松萝。
动物类17种:蜈蚣、蕲蛇、乌梢蛇、瓦楞子、龟板、鳖甲、穿山甲、青龙衣、豹骨、猴骨、水獭骨、水獭肝、蝉衣、水蛭、蜂房、天龙、望月砂、夜明砂。
矿物类4种:紫石英、白石英、寒水石、金炉底。
药材收购
1955年前,中药店收购地产中药材。1955年5月起,中药材由丽水中药材经营组收购调拨,委托基层供销社代收购。1960年6月起,中药材由县中西药公司专营,委托基层供销社和区乡卫生院代收购。1964年,区乡卫生院停止代购,有45家基层供销社代购中药材。1986年,市医药公司设府前和大水门2个中药材收购点。1988年,有40余家基层供销社代购中药材,小三类药材收购总量244872千克,品种102个。1990年,地产中药材收购点(基层供销社)14个,收购专业户3家。是年收购品种61个,收购65079.5千克/药材年收购量最大达677800千克(1962年),品种最多年269种(1970年)。2000年后,各类药材的收购都进入本地或外地的交易市场,具体数据无法核实。
第三节药品制作、供应
药品制作生生堂、致中和等大药店制剂中药,产品有全鹿丸、八珍丸、十全大补丸、补中益气丸、六味地黄丸、杞菊地黄丸、明目地黄丸、知柏六味丸、参桂养荣丸、桂附八味丸、天王补心丸、小儿回春丸、香砂六君丸、藿香正气丸、牛黄益宝丸、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丸、行军散、紫雪丹、三两半药酒、养血愈风酒、十全大补酒、五加皮药酒、万应宝珍膏、小儿八仙糕、黑药油、六神丸、杜神曲、午时茶等200余种。
民国26年(1937)至34年(1945),碧湖浙江省手工业农业制造场和桃山七七酒精厂生产医用酒精。
1960年,县中西药公司办药材加工场,加工中药饮片,生产八仙糕、三两半药酒等。1971年6月,更名为丽水县医药公司制药厂,生产中西成药及中药材饮片。1978年底,中西成药停产。1980年,改名丽水县医药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厂,加工炮制中药材饮片有250余个品种。1988年,加工品种231个,加工饮片59643千克。1990年,加工品种295个,加工47900千克。
市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碧湖医院均设有药品制剂室,配制部分西药,加工炮制中药饮片。
药品供应1949年,全县有中药零售供应点136个(城内26个),西药零售供应点9个(城内7个)。1953年始,有西药批发供应。1955年,有中、西药批发供应点各1个。1960年,中西药品由县中西药公司统一经销,设有1个批发供应点、4个药品零售门市部。1963年,有51个基层供销社和129个代销店兼售部分成药。1987年,设抗肿瘤中草药零售专柜。1988年,有药品批发供应点:医药公司3个,供销合作社4个,卫生部门4个;专业药品零售点:医药公司7个,供销合作社3个,个体3个;区乡供销合作社有27个门市部设专柜,兼营药品零售。1988年,药品供应品种1972个。1990年药品批发供应点:医药公司3个,卫生部门4个,供销社3个。专业药品零售点:医药公司8个,供销社3个,供销社兼营药品零售专柜13个。是年,药品供应品种1820个。2000年以后,莲都区范围内的中西药店,不仅在数量上有大幅度增加,各门店的经营规模也不断扩大;至2010年,全区范围内有中西药店40多家(不含连锁门店),其中规模较大的有老百姓大药房、处州大药房、便民药店等。第四节药政药检
机构民国34年(1945),医药行政改民政科管理为县卫生院管理。
1952年7月后,医药行政由县人民政府卫生科管理,1964年卫生科配备专职药政干部。1978年7月,县药品检验所成立,兼管药政。1986年,药品检验所改为药品监督检验所。1985年起,药政工作由卫生局管理。2000年6月,药政药监划归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
医药市场管理民国36年(1947),医药、药商向县卫生院申请注册者44人,医药人员17人,药商12人,经审查合格,发给开业执照。
1949年后,统一管理监督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查处游医药贩非法贩卖伪劣药品。198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90年,对全市药品经营单位及医院制剂室检查验收,给29家药品经营单位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给3所医院发放医院制剂许可证。1979—1988年,共查获游医药贩假药片27万余片,伪劣药品3461千克,查获蛇贩活蛇411条、蛇皮1032张、蛇胆7.3千克、蛇毒0.03千克,取缔无证经营药店、药贩23家,没收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单位和个人非法所得83&18元,罚款360元。1985年,查处制卖假药531人,罚款10061元。2000年以后,莲都区不断加强对医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一是以巩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创建成果为抓手,深化了药品供应网建设。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继续深化“双无村”的药品供应问题,通过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农村卫生室扩建工作、推行联医生代购药品、鼓励连锁经营向无店村延伸等形式不断扩大药品供应网络,2010年新开办便民加盟店一家,实现了连锁比例比2009年度增加5%的目标。二是继续深化 “小药店”整规工作。全面开展“小药店”回头看检查,通过近3年的努力,整规工作取得明确实效,全区共关停不合格的“小药店”4家,其余119家通过整改后全部通过验收,硬件设施、软件管理明显提升,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的整规对象中93%达到B级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小药店”整规长效机制,建立了“小药店”协管协查等4项工作制度和“小药店”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整规工作的常态化。
药品质量管理民国22年 (1933)起,国药业同业公会设有药物检查组,检查药店的药物制作。
1965年,首次进行全县药品质量大检査。1985年,设置药品监督员4人。是年,办真伪药品展览,制定《中药加工炮制守则》《配方守则》《煎药守则》,制作“药品有效期限表”发至各单位药房使用。1987年,市、区、乡、村各医疗卫生单位及个体医组织,共设药品质量监督员及检查员191人。医药局设药品质
2010年8月,药监管理人员开展药品质量大检查量管理科,下属部门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各操作组设兼职药品质量检验员。1979—1990年,进行15次较大规模检查,报废处理个体开业医和医疗、医药、商业、供销等单位的过期变质中西药品,计金额22310.74元,举办中药加工炮制、药品管理、中药真伪鉴别等培训班24期,累计培训1302人次。1986年,中药加工炮制质量考核,丽水市中药加工炮制质量,居全地区之首,市中医院居全地区县级医院之首。
1981年至1990年底,药检所抽(送)检药品1378件,合格率80.68%,抽检率93.43%。2000年后,莲都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麻醉、毒、剧药品管理民国18年(1929),德彰医院代办戒烟所,査禁种植罂粟及运、售、吸“乌烟”。民国36年(1947)县卫生院登记管理诊所、药商经营的麻醉、毒、剧药品。
1949年后,专员公署卫生科核发麻醉药品印鉴卡,限县级以上医院使用。1963年起,麻醉、毒、剧药品由县卫生科管理。1970年,规定区卫生院可使用麻醉药品,处方需有主治医师签名。
1979年7月,给全县26个医疗卫生单位及4个工厂医务室换发新印鉴卡。
1982年,查处仙渡公社私种罂粟者,铲除罂粟植株500多千克,摘罂粟果125千克。1983—1987年,查处私种罂粟者19户,铲除罂粟植株2203株。1986年,查获贩卖“乌烟”者1人,交司法部门依法判刑。1989年11月,授予乡及乡以上医疗单位具有医师以上职称、考试合格者258人以麻醉药品处方权,发给麻醉药品使用合格证书,1990年元旦起用。
2000年6月,药政药监划归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
2010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碧湖医院严格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区全年采购总金额的92%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有效遏制了医疗单位收受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
浙西南农贸城中草药商行(摄于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