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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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52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医疗
分类号: R197
页数: 9
页码: 1043-1051
摘要: 明初,县设医学训科,为官方医学机构之始。清朝沿用明制,康熙十一年(1672年)七月至九月,时疫流行,郡守命章学诗设局,诊治耆民。
关键词: 丽水市 医疗

内容

第一节机构
  机构沿革
  明初,县设医学训科,为官方医学机构之始。清朝沿用明制,康熙十一年(1672年)七月至九月,时疫流行,郡守命章学诗设局,诊治耆民。雍正年间,丽水县医学在县治东。清代在知县之下设警务长,“掌县中之消防户籍巡警营缮及卫生等事项”。民国初,沿用清制。民国31年(1942),丽水县卫生院成立,为第一所县级卫生事业机构,负责掌理县内之卫生行政及业务事项。民国36年(1947)12月,省政府会议通过县政府组织规程规定:“卫生院掌理卫生行政及业务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丽水县人民政府卫生院管理全县卫生工作。1952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置卫生科,为全县卫生行政主管机关。1954年5月,卫生科与文教科合并,同年10月仍分设。1965年1月12日与文教局合署办公,统一领导,两块牌子,两本账。1969年3月10日,卫生科被撤销,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综合办公室主管卫生行政工作。1970年10月3日,建立丽水县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977年5月2日,改称丽水县卫生局,办公室借用防疫站房屋,1978年迁至卫生局宿舍楼办公。1986年4月2日,随着丽水撤县设市,改称丽水市卫生局。1988年8月,迁入城关镇城西路51-2号新办公楼。至1990年, 全市有专业医疗卫生机构42个,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医务室51个,村医疗保健站349个。全市有卫生工作人员118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74人,平均每千人有卫技人员3.04人,病床914张,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85张。2000年撤地设市建区,改名为莲都区卫生局。2002年办公地址搬迁至市区解放路288号。
  2010年,全区有专业医疗卫生机构154个,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医务室28个,村医疗保健站157个。共有卫技人员529人,其中执业医生345人,注册护士184人。共有开放床位180张。
  省级医疗单位
  民国26年(1937)12月24日,日本侵略军侵略杭州,省政府机关南迁,省战地救护总队辗转至丽水,附设诊疗所于天后宫,为丽水县境内第一所公立医疗机构。民国27年(1938),设临时时疫医院于城区东岳宫,由省救护队派员担任医务。是年省战时救护总队及其附设之省立诊疗所,改组为省医疗防疫总队,民国33年(1944)设医疗防疫队丽水分队。民国28年(1939),省民政厅卫生处在城区成立丽水卫生院门诊部,在碧湖松坑口设住院部,在碧湖镇设卫生所和九龙卫生分所。次年冬,松坑口住院部被日机炸毁。民国30年(1941),丽水卫生院并入永康方岩省会卫生事务所,所属城区门诊部改为第九区中心卫生院,负辅导处属各县卫生工作之职责。民国32年(1943)夏,改第九区中心卫生院门诊部为省立第二传染病院,同年10月撤消并成立丽水县临时防疫处,次年9月改为防疫委员会。民国34年(1945)9月14日,浙江省第一辅助医院迁至丽水城内继光街,省政府决定该院定点丽水。10月,改名为浙江省立第五医院,选址于继光街原处州小学建院,10月10日开诊。民国35年(1946)1月15日,浙江省立第五医院改名浙江省立处州医院,10月13日,处州医院恢复住院部。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时,该院有病床50张,分内、外、产三科,全院职工4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人。
  地(市)级医疗单位
  1973年,建成丽水地区人民医院。2000年7月更名为市中心医院。1984年,建成丽水地区精神病防治院,次年1月更名丽水地区第二人民医院,2000年7月更名为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县)医院
  县卫生院民国31年(1942)夏,县政府拨款设于碧湖镇土地堂。民国32年(1943)夏迁至城区万象山前文化建设协会旧址,碧湖镇设卫生分院,分院翌年4月撤销。民国33年(1944)秋丽水县城再度沦陷,县卫生院迁庞山(今峰源乡庞山村),县城克复后迁回。1949年5月25日,县卫生院及省第二防疫大队并入处州医院。农民免费健康体检(摄于2008年)
  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49年8月成立,设城关镇泗洲楼生产救济院内,有职工4人。
  1950年4月随县府迁驻碧湖镇。1952年5月迁城内大猷街,设有医疗预防股、卫生防疫股、妇幼保健股、门诊部及产房。1956年4月撤销。
  县疗养院1961年6月建于万象山,10月1日始收病员。有职工9人,疗养病床40张。1962年4月撤销。
  岩泉医院1970年11月建于铁钉桥,为平时战时结合医院。有职工9人,设内、外、妇科,有简易病床11张,实行24小时门诊制。1973年1月撤销。
  市(县)人民医院1949年5月新中国建立后,县卫生院、省医疗防疫队丽水分队并入省立处州医院,直属省卫生厅。当时,全院职工42人,其中:主任医师、主任药师、副总工程师各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0人,有内、外、妇科病床50张。1954年1月,省立处州医院归丽水县人民政府领导,是年10月改为丽水医院。1956年4月,改为丽水县人民医院。1961年10月改为丽水县第三人民医院。1962年5月复改为丽水县人民医院。1973年10月,被确定为二级医院。1986年5月,与丽阳乡卫生院实行横向联合,建丽阳门诊部。1986年,市人民医院被省卫生厅定为丽水地区临床检验中心。1988年2月,丽阳门诊部设市人民医院急救站,9月改为市急救站。是年12月,丽阳门诊部改为市人民医院丽阳分院。1989年1月,市人民医院与市中医院及青田、遂昌、龙泉、缙云、云和、景宁、庆元等县医院联合建丽水体外碎石医疗中心,购置BD8828型超声定位干式体外震波碎石机1台,于市人民医院内开设碎石专科门诊,碎石室及碎石病区(1989年2月13日至次年底共碎石医疗泌尿系统和胆囊结石患者313人)。1989年8月15日,市人民医院承包海南省三亚市马岭镇卫生院,称丽水市人民医院天涯分院,1990年8月29日撤。1990年底,市人民医院占地21795.25平方米,有房屋建筑面积22575.22平方米。设有急诊、内、外、骨、伤、小儿、妇产、中医、传染、肿瘤、五官、口腔、针灸、理疗、推拿、保健、防保、皮肤美容、检验、病理、放射、功能检查、麻醉等科,有市机关医务、内窥镜、人工肾、制剂、手术、器械供应、被服供应等室和中、西及病区药房。妇科肿瘤、高危妊娠、妇女不育症、儿童保健遗传咨询、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脑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肺科、消化科、肝病科、老年病科、内分泌科、血液肿瘤科、心血管科、肛肠痔痿科、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等设定时专科门诊。住院部10个病区核定病床400张。全院职工529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技)师7人、主治医(中医)师43人、主管技(护、药)师26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37人。
  2000年6月撤地设市建区,市人民医院划归市人民政府管理。市(县)中医院1958年10月,成立城关人民公社医院,由城郊卫生所、城关联合诊所合并组成,地址设酱园弄谭宅。1978年1月13日,县革命委员会批准将城关镇联合医院扩建为集体所有制县中医院。是年12月16日,经省卫生厅批准,城郊卫生院、县中医院合并,建全民所有制县中医院。院占地4022.56平方米。1990年底,房屋建筑面积9433.8平方米。门诊部设有中医内、儿、妇、痔痿、伤骨、针灸、气功推拿,西医内、外、妇产、五官、口腔等科室。住院部4个病区,有病床160张。全院职工179人,其中中西结合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中医师9人、中西结合主治医师1人、主治西医师12人、主管中药师3人、主管药师2人、主管放射医师1人,主管检验师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16人。
  2000年6月撤地设市建区,市中医院划归市人民政府管理。
  碧湖医院民国32年(1943)建立丽水县卫生院碧湖分院,翌年4月撤销。民国36年(1947)9至12月,于碧湖镇设诊所。1952年5月,成立碧湖区卫生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换药室、西药房等。有观察病床5张,职工9人。1958年7月改称碧湖区医院,8月改称碧湖区人民医院。1986年3月,经省卫生厅批准,升为县级医院,称丽水县碧湖医院。1990年底,房屋建筑面积9794.12平方米。门诊部设有内、外、儿、妇产、中医、伤骨、口腔、五官、皮肤、传染病、针灸理疗等科室。住院部3个病区,有病床114张。全院职工129人。2010年,开放床位125张,开设临床、医技、职能等37个科室,在职职工172人,其中高级职称50余人。
  中心镇医疗机构
  民国33年(1944)2月,于大港头筹设三平区卫生分院,修房同时开诊。7月,院舍建成,日本侵略军进犯,停诊未复。1952年,建碧湖、雅溪、凤山、江南4个区卫生所。1958年7月,区卫生所改称区医院,8月改称区人民医院,10月改称公社医院。1961年改称区卫生院。1980年1月,复称区医院。区级卫生机构随行政区划变化或建或撤或与其他机构合并的有:江南、凤山区卫生所和城郊、信孝、丽东区卫生院及碧湖区医院。至1990年底,全市有丽云、曳岭、雅溪3个区医院。2000年6月,浙江省卫生厅发文:区级医院统一改名为中心卫生院,从原来的“以医为主”,改为“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模式。2000年,丽水乡镇撤并,中心卫生院进行调整,至2008年底全区有雅溪中心卫生院、曳岭中心卫生院、丽云中心卫生院。2010年,有中心卫生院3所。2010年,曳岭中心卫生院住院楼、集体宿舍楼、门诊楼、防保楼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605万元。
  1985年和1988年,省卫生厅先后授予曳岭和雅溪区医院“文明卫生院”称号。
  乡镇医疗机构
  1952年,碧湖镇、九龙村、高溪村、金竹村等四地民间医生分别成立联合诊所,至1956年,全县有联合诊所28个。1957年,城郊区、雅溪区、碧湖区各联合诊所实行全区联合。次年5月,联合诊所转为乡卫生站,1962年复称联合诊所。1972年,公社联合诊所由小集体所有制改为县集体所有制,1980年1月改称公社卫生院。是年,碧湖镇联合医院并入碧湖区医院。1983年,双溪、崇义公社卫生院分别并入雅溪、曳岭区医院。1984年2月,公社卫生院改称乡卫生院。是年,港和乡卫生院并入丽云区医院。至1990年底,全市有乡卫生院29所,用房面积12132平方米,简易病床134张,职工118人,均系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有主治中医师4人、主治医师2人,主管中药师2人。1984—1989年间,省卫生厅分别授予高溪、丽阳、黄村、仙渡、郑地、水东、新合、水阁、枫树湾、巨溪、龙江等11个乡卫生院“文明卫生院”称号。
  2003年5月,水阁卫生院划市中心医院管理,2003年5月皂村卫生院并入仙渡卫生院,2003年5月石蒙圩卫生院并入西溪卫生院,2000年12月陈村卫生院并入联城卫生院,2008年12月张村街卫生院并入联城卫生院,2004年12月严鸟卫生院并入黄村卫生院,2004年12月永丰卫生院并入曳岭中心卫生院,2004年12月,新合卫生院并入碧湖医院,2004年12月郑地卫生院并入峰源卫生院,2004年12月北埠卫生院并入丽云中心卫生院。2007年共争取中央国债资金30万元、省长资金50万元、省发改委卫生院建设资金65万元及区财政配套资金等360余万元先后投入用于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争取移民资金50万元等共250余万元用于设备购置。乡镇卫生院“新5件”(B超、心电图、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半自动生化仪)配置率达100%。2010年乡镇卫生院16所、公开招聘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4名。
  村级医疗机构
  1954年,在城关镇海潮乡组织培训农业社保健员18名。次年,普遍培训农业社保健员。1965年,保健员改称卫生员。1969年9月,新合公社堰头大队开办第一个合作医疗站。是年建合作医疗站51个,培训“赤脚医生”500余名。1978年,有合作医疗站346个。1979年,有“赤脚医生”622名。是年起,农村合作医疗站陆续被“赤脚医生”承包,称医疗保健站,合作医疗站逐渐减少。1982年起,经考核具有相当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水平的“赤脚医生”,称乡村医生。是年,有乡村医生129人。至1984年底,全县有328个村医疗保健站,被承包321个。1985年,“赤脚医生”改称卫生员。至
  1935年,丽水天主教圣心医院修女在救治伤员
  丽水市中心血站(2010年7月摄)1990年底,全市有农村医疗保健站347个,合作医疗站2个(丽东、丽光),乡村医生257人,卫生员194人。2008年底,全区乡村医生人数126,参加卫生厅考核合格人数126(占总数的100%),村卫生室120家。20世纪80年代改称村卫生室,全区有个体医疗机构17家,荣誉规范化村卫生室30个。2010年,改造卫生室84所,新设巡回医疗点25个”2010年底,有村卫生室等其他医疗机构108所。
  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
  民国22年(1933),丽水天主教会在城关镇大猷街办诊所,后称圣心医院,设内、外、妇产等科,能施行难产手术。1949年有医务人员12人,中外籍各半,设病床50张。1950年,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城区卫生所。1952年5月撤。
  民国时,省立处州中学设有医务室,有医师、护士各1人。1950年,国营劳改雨伞厂建医务室,有医务人员4人。至1962年,有11个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医务室,有医务人员18人。1979年,有医务室31个,医务人员47人。至1990年底,全市有医务室51个,其中机关7个、厂矿企业36个、学校8个,医务人员7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3人、主治中医师4人。
  2000年6月,撤地设市、撤市设区,城区内单位医疗机构划归市卫生行政部门管理。2010年底,莲都区仅碧湖中学等4个机构设医务室有医务人员6名。
  个体医疗机构
  私人从医向为自由执业。民国时期,城区有康复、德彰、福民、梅邻等私立西医院(所)。民国34年(1945),县卫生院始办理医院、诊所、药商及从医人员登记、发照。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城乡有中、西个体医务人员226人,其中18人有开业许可证。
  1949年后,吸收部分个体医疗机构参加公立医疗机构工作。1952年起,一批个体医疗机构陆续参加联合诊所。1954年,有个体医务人员187人。1965年,考核个体医务人员,104名合格,并获开业许可证。“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医疗机构被批判否定。1983年,县卫生局制定《个体开业人员管理办法》,有19名个体医疗机构获得开业许可证。1985年,重新登记、审查、考核有照个体医疗机构。至1990年底,有开业许可证个体中西医73人、草药医12人。至2010年底,2家中医骨伤门诊转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有个体诊所20家。
  第二节设备
  民国时期,医疗设备简陋。民国36年(1947),省立处州医院始有30毫安X光机、冰箱。至民国37年(1948),主要设备有X光机、冰箱、手术台、蒸汽消毒锅、手术灯、显微镜、孵卵箱、雪球计算器、牙科器械包、电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备陆续添置医用装备。1965年,县人民医院添有万能手足床、超声波诊断机、超短波治疗机、麻醉剂、救护车等。1990年底,市人民医院有单价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296件、设备39件,单价一万元以上的器械46件。主要医疗器械有B型超声波、扇形心脏超声波、动态心电监护仪、人工肾机、Y一闪烁仪、血气分析仪、钻60放疗机等。市中医院有心电图、X光机、胃镜、B型超声波、电脑诊疗仪等单价一千元以上的器械及设备68件。区医院均有X光机、超声波心电图、胃镜及化验设备和腹部手术器械。乡卫生院均有冰箱及三大常规化验设备,3个乡卫生院有X光机,4个卫生院有心电图机。
  1990-2000年,由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未到位,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增加缓慢。2000-2008年,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了陆续发展,全区17个乡镇卫生院配齐了升华检验、B超、心电图、X线检查,中心卫生院有了胃镜等设备,基本满足农民求诊需求。
  2010年,莲都区投巨资对曳岭、黄村、雅溪、丽云、双黄、联城、高溪、太平等卫生院进行改造扩建,使农村的医疗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三节技术
  中医技术
  元末,祝定、字伯静,医术闻名,明洪武(1368-1398)初,被授予处州府医学提领转正科之职。明代戴聪、字德卿,从医,救疫病者无数;聂莹,得湖州凌汉章针法,按穴定针,针至病愈,时称“神医”;陈应元、字菊庭,善医,救疫病者甚众。民国时期,城内有中医20余人。
  1962年,吴庚伯被省卫生厅定为地区级名中医,黄叔文被评为省名中医师。1978年,县中医院为全县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基地。1983年,王以文被评为省名老中医师。1990年,市中医院有中医专科9个,内科研制的“桑尊止咳冲剂”治急慢性支气管炎、上感咳嗽,有效率达80%以上;儿科擅长治麻疹、脾胃病、肺炎喘咳及惊疳等多发病;妇科以补肾等法治子宫出血、崩漏、流产、更年期综合征见效;骨伤科能施行正骨复位治疗椎间盘突出、鱼鳞针内固定治疗老年股骨颈骨折、板式牵引架治疗股骨干骨折、钳夹治疗胫骨斜形骨折、小夹板固定治不稳定型双踝三踝骨折、骨折畸形愈合矫正、先天性马蹄足和腕内外翻畸形矫正等术;针灸科有激光针灸、水针、子午流注、头针、腕踝针等疗法。中药治疗精神分裂症、癔病震颤获满意效果,治男女不育不孕、急慢性肾炎见效。2004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均设有中医科,浙江省卫生厅通过验收有中医重点县建设标准。2008年,由于群众经济生活提高,交通便利,已有近1/3卫生院中医力量减弱,撤销了中药房。
  西医技术
  内科民国时,省立处州医院能诊治一般疾病。1951年,治愈1例热带性嗜伊红多核白血球性哮喘症,属国内第二例。后相继诊断出丽水县首例恙虫病、肺吸虫病及地方性斑疹伤寒。20世纪70年代,县人民医院传染科、肺科,心血管、消化道和神经内科等诊治技术有较大提高。1972年7月,抢救16名农药中毒,出现心衰、肺水肿、呼吸停止、抽筋等症状的患者,获得成功。1980年,县中医院抢救一例有机磷农药中毒呼吸停止14小时病人,获成功。1985年,县人民医院抢救一例被电击伤,心跳停止65分钟重危病人,获成功,次年首次诊断出血吓啉病。1987年,开始施行B超引导下注射无水乙醇治疗肝癌,注射胎肝细胞治疗再障及重症肝炎等疗法。20世纪80年代后期,市人民医院具备心脏超声负荷试验、心脏起搏、超声造影、食道调搏、各种纤维内窥镜检查、心肺脑复苏、半身化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钴60放疗等技术,能进行抢救各种危重病人。2010年,碧湖医院内科开展心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神经、感染性疾病等多学科临床诊治工作,人员、设备、软硬件方面都进行大量的投入。儿童保健诊疗(2008年3月摄)
  外科民国时,省立处州医院能施行切开排脓,外伤缝合等小手术。1952年,省立处州医院能做气管切开、胃切除等手术。是年,为杨某割除长于脸部40年、重4.375千克大瘤。20世纪50年代,县人民医院能做胆囊摘除、脾切除、良性肿瘤切除、胃次全切除、股关节结核病灶清除、柳枝接骨等术。20世纪60年代,县人民医院能做直肠代膀胱、盲肠、胰腺头癌、腰交感神经节切除等术。20世纪80年代后期,市人民医院能做二尖瓣狭窄式分离、缩窄性心包炎、动脉导管结扎、食道癌根治、纵隔肿瘤摘除、肺叶切除、胸椎结核病灶清除、脊椎结核病灶清除、断指再植、断掌再植、髋造盖、股四头肌替代、人工股骨置换、胭绳肌腱移植、椎骨巨细胞瘤切除、肾部分切除、同种异体肾移植、全膀胱切除加代膀胱、大脑半球肿瘤摘除、肝左外叶切除、闭孔神经加内收肌切断、矢状窦处凹陷粉碎性骨折治疗、大隐静脉移植吻合右颈总动脉与颈内动脉、开颅清除脑内血肿、脑立体定向术治疗帕金森氏综合征等手术。2010年,碧湖医院能开展普外科、肛肠科、甲状腺乳腺外科、泌尿科、脑外科、骨科等项目。
  妇产科民国时,省立处州医院能处理一般难产。20世纪60年代,县人民医院能做剖腹产、输卵管结扎、子宫广泛性切除等术。20世纪70年代后,高溪卫生院县人民医院能做阴式和腹式子宫切除、子宫颈癌盆腔清扫、子宫卵巢动脉结扎、阴式复杂尿痿修补、输卵管吻合、人工阴道皮瓣形成等术及宫颈糜烂激光治疗、晚期宫颈癌和卵巢癌局部化疗、羊水栓塞抢救等。区医院能做下腹部手术,难产手术及四项节育手术,乡卫生院能进行放取节育环,人工流产等术。截至2010年,乡镇卫生院产科相继撤销,仅曳岭卫生院保留产科。
  五官科(含口腔科)1953年,省立处州医院为一失明几十年病人施手术,术后复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县人民医院能做上颌窦穿刺、齿龈翻瓣、鼻中隔、鼻黏膜下塑料填塞、白内障、青光眼、眼球摘出、耳下腺管痿修补、单乳突凿开、中耳根治、鼓室形成、白内障囊内摘除、牙槽修补等术。70年代后,能做扁桃体快速摘除、白内障冷冻摘出、青光滤帘切除、硅胶珠白内障摘出、视网膜剥离环扎、眶内巨大肿瘤摘除、角膜板层移植、玻璃体切割置换、腮腺全切除、鼓膜修补、内耳成形、下颌骨切除、叉齿矫形装钻修复、腭裂修补、电测听和支气管检查、眼底照相、支撑喉镜声带显微手术等。市中医院能做后牙大面积缺损充填修复、错蚜畸形矫正、松动牙内夹板固定、冷冻一次干髓、颌骨骨折复位固定、颌骨囊肿摘除、上颌前牙前突畸形外科矫正等手术。1984年,埋伏牙移植术应用于临床,1988年6月,直接粘接斜导面矫正前牙反齖获满意疗效。2010年,种植牙技术在临床上运用。
  化验、放射、功能检查民国时期,省立处州医院化验项目主要有血、大小便常规和康氏反应。县人民医院在20世纪50—60年代,能做蛋白试验为主的简单肝功能检查、一般细菌培养、少数生化项目、结核杆菌培养,放射科能做透视、摄片、腮腺和胆囊造影。70年代起,化验项目增有血清学检验、细胞学检查、乙肝三系和甲肝分型检查、内分泌功能检查、放射免疫抗原抗体测定、凝血因子检查等,生化项目增多;放射科能做静电摄影、脑血管造影、后腹膜充气造影、经皮穿刺肝胆道造影、椎管碘油造影、子宫输卵管造影、胃肠双重造影、支气管造影、脊碘造影、选择性动脉造影、膀胱气钡双重造影、肾动脉造影等;功能检查有扇形心脏B超、腹部B超、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内窥镜检查、脑血流图、B超穿刺、肺功能测定等。现有1个区医院能进行纤维胃镜检查,有1个乡卫生院能胸透拍片,12个乡卫生院有心电图检查。2010年,碧湖医院底能开展CT全身扫描、X线摄片、床边摄片、术中摄片、胃肠道造影、“T”管造影、浅静脉造影、泌尿系造影、子宫输卵管造影等。
  中西医结合技术
  市中医院内科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肾炎、尿毒症、风湿性心脏病致二尖瓣狭窄伴关闭不全、心源性休克,效果明显,研制的“桑葶止咳冲剂”治急慢性支气管炎、上感咳嗽,有效率达80%以上。1980年,收治一例曾在杭州、上海等地治疗过的晚期慢性肾炎并发尿毒症病人,经中西医配合治疗,自觉症状与血液生化检査均有好转。1981年10月,一例瘫痪、二便失禁伴大面积褥疮、蛛网膜下腔再度出血病人,深度昏迷18天,经中西医结合治疗6个月能自理生活。眼鼻喉科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角膜炎、角膜溃疡、中心性视网膜炎、色盲、眼外伤及眼底出血等症,效果显著。一例中心性视网膜炎病人,西药治一年多无效,经中西医结合治疗半个月,视物变形症状消失,视力从0.3提高到0.8。
  碧湖医院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对以内科为主的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及研究,特别是在中医肝、肾疾病的临床诊断治疗及研究有显著特色。2010年,医院有中西医结合科,有副主任中西医结合医师一名。
  2008年7月,丽水抗震救灾队在四川灾区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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