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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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51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
分类号: G112
页数: 10
页码: 1030-1039
摘要: 2007年,莲都区开展民间文艺普查,共普査到民族民间造型艺术10类,共148件,民间表演艺术3类,共39项,民族、民间、生活习俗、历史发展的实物25件,民间传统文艺制作9项,民族民间代表性民俗事项5项,并公布了莲都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关键词: 非遗 文化遗产

内容

2007年,莲都区开展民间文艺普查,共普査到民族民间造型艺术10类,共148件,民间表演艺术3类,共39项,民族、民间、生活习俗、历史发展的实物25件,民间传统文艺制作9项,民族民间代表性民俗事项5项,并公布了莲都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1月,莲都区被确定为浙江省民族传统节日“畲族三月三”保护基地之一。是年,莲都区开展“非遗”普查,共收录代表性项目2652项,编印乡镇街道卷17卷。公布了莲都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4项被命名为丽水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年,莲都区文广新局被评为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公布了莲都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处州乱弹”项目入选第一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普慈寺庙会”等2个项目入选第三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莲都区积极挖掘抢救2008年“非遗”普查中发现的具有1500多年历史、中断50余年濒临失传的民俗活动“翻龙泉”,10月,“翻龙泉”等4个项目入选第四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年7月,成立莲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股级职数1名(该中心成立之前,均由区局文艺科和区文化馆兼职负责该项工作)。
  2007—2010年莲都区列入省级非遗名录名单
  表26—6—5
  2007—2010年莲都区被列入市级非遗名录名单
  表26—6—6续表26—6—6
  2007—2010年莲都区1-3批区级非遗名录(部分)
  表26—6—7续表26—6—7续表26—6—7
  历代志书载列名胜古迹、祠祀、坊表等
  续表26-6-8
  旧志书载列楼阁亭园宅续表26—6—8
  旧志书载列坊表
  坊表,在历史上有古表宅里,树风声之义也。名山胜迹,因地而建。丰功伟烈,硕望巍科,乐善好施,完贞全节,因人传也。坊门是古时街市里巷之门和官署名,坊表牌坊具有旌表、尊崇、标志、空间引导和纪念性功能的建筑物。历代修志,不管存废,均俱列于后。明成化十八年(1482)《处州府志》载有已废的十九坊,仍保存的有六十二坊之多,清雍正、光绪《处州府志》共载有六十七坊续表26-6-8续表26—6—8
  旧志书列祠祀
  旧志云:社祀五土,稷祀五谷,民所以厚其生也。崇德报功,遍于群祀。其有不在祀典,而民间崇奉,久历年所,则有举莫废,亦附列焉。承其事者,尚其凛鉴,观之赫而敷神惠求民瘓哉!续表26-6-8续表26-6-8
  旧志书列冢墓续表26—6—8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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