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育经费与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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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46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教育经费与设施
分类号: G467.2;C46
页数: 3
页码: 953-955
摘要: 科举时代,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田租息收入。置田赡学自宋代迄清,旧志所载官置、民助学田先后共计岁修田26亩,赡士田300亩,地159亩,宾兴田590亩。清乾隆十七年 (1752),莲城书院学田1070亩,同治年间(1862—1874),圭山书院有学田705亩。
关键词: 莲都区 教育经费 教育设施

内容

第一节教育经费
  科举时代,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田租息收入。置田赡学自宋代迄清,旧志所载官置、民助学田先后共计岁修田26亩,赡士田300亩,地159亩,宾兴田590亩。清乾隆十七年 (1752),莲城书院学田1070亩,同治年间(1862—1874),圭山书院有学田705亩。光绪三十四年(1908),教育经费收入银3334两,其中产业租金收入银2735两,存款利息112两,官款拨给147两,学生缴费100两,派捐75两,乐捐165两;支出3224两,其中职员薪金346两,教员薪金1510两,仆役工食201两,租息粮税129两,服食用品402两,图书标本器具180两,营造修缮204两,杂用252两。民国时期,省立中学经费由省拨款。县教育经费列入县地方财政预算,在地丁项下附加县税,每两带收银圆9角5分,内提四成为教育经费。民国5年(1916),各区、乡小学就地自筹经费,教育款产由各区学务委员经理,后归劝学所经营,民国12年(1923),移交县教育款产委员会。县教育经费负担县立小学开支,区、乡小学拨部分补助经费。民国21年(1932),县级教育经费核定为13913元。实支小学经费15639元,民教馆669元,民校500元,细支2895元。据民国23年(1934)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学生《实习调查报告》:“全县全年财政岁收入预算90768元,教育经费收入仅12838元、且学田之租甚微,有一亩仅纳数斗者,有尚不足以缴纳田赋者,预算亏空数千元之巨,小学经费半年未发分文”。解决县教育经费之不足,民国24年(1935)以前实行征收田赋附税、营业税附税、屠宰税附税等,是年废止。民国29年(1940)起,开征学谷捐,每亩征谷2斤,每斤折法币5分。民国28年(1939),成立县教育款产整理委员会,始筹集教育特种基金,至民国32年(1943),合筹基金数法币358.62万元。民国33年(1944)统计全县学田1925亩。民国36年(1947),教育经费预算岁出28325万元,其中薪金14170万元,津贴3401万元,行政费2252万元,设备费7085万元,其他1417万元。县库空虚,纸币日贬,财政拨款徒有虚文,各校靠收取学生学米以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拨款。1950年土改后,学田不复存在,农村民办学校经费由乡村自筹。历年教育经费:1952年5.8万元,占县财政总支出16%;1956年45.1万元,占26.9%;1960年100.6万元,占23.45%;1966年89.2万元,占22.1%;1972年101.5万元,占10.3%;1982年268.82万元,占22.8%;1988年735.6万元,占21.39%;1990年920.4万元,占20.4%。1950—1953年,省立学校经费列入省预算计划,由省拨款,县教育经费由县随国家公粮征收附加解决,公立小学学杂费上交县统一分配使用。1954年起,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体制,县教育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专款专用。1980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管理体制,县直属中学和县属区管中学经费直拨到校,小学经费实行县教育局、区教办、乡(镇)中心学校三级管理。1984年后,教育经费由县市定额包干到乡镇和直属学校。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2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2年,成立教育核算中心,所有学校的财务核算统一纳入中心管理,实行校财县管。
  从2006年起,逐步减免了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柴火费等,不再向学生收取而由财政保障。2007年起,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全部由区财政安排。
  历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2001年10483万元,2002年16073万元,2003年18719万元,2004年22512万元,2005年20409万元,2006年26876万元,2007年27805万元,2008年29625万元,2009年30234万元,2010年31069万元。
  第二节教育设施
  自清末兴办学校以来,除处州中学、囿山小学等几所学校外,多利用庙宇、祠堂为校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期分批改造原有危房,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校舍。1952年,校数263所,校舍总面积22.25万平方米。1957年建筑校舍2241平方米,1959年建363平方米,1960年建2058平方米,1961年建596平方米。1982年,全县中、小学484所,校舍总面积21.97万平方米。1983—1990年投入危房、旧房改建资金1218.83万元,改造危房12.32万平方米。1990年共有校舍面积26.33万平方米,其中,中学5.57万平方米,小学20.36万平方米。
  民国时期,处州中学教学仪器、动植物标本等教学设备较为齐全,设有理化实验室和劳作、美术、音乐等专用教室,图书馆藏书上万册。省立处州小学、县立囿山小学教学仪器、图书、体育设施略有配置,其他中、小学教学设备简陋。一些农村小学学生自备课桌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办中学和中心小学的实验仪器、直观教具、体育卫生用具和图书资料等,逐年添置更新。“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教学设备毁损严重,1977年后逐步充实。至1987年,全县学校有图书资料13.81万册,教学仪器36.34万元。1988年,增建电化教学设施,市教师进修学校建成地面卫星电视教学接收站1个,丽水中学有语音实验室1个、电子计算机房1个、APPLE—II型电脑25台,丽水二中有LAM-BOA8300型电脑12台。1990年,全县中学均能做演示及分组实验,小学仪器配备按教育部规定经费标准,达一类标准(0.32万元)6所,达二类标准(0.20万元)17所。一般完小均达三类标准(0.06万元)。
  2010年,所有学校所有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共有多媒体设备902套,价值1353万元;所有学校配备学生计算机房,共57个。共有教师计算机和学生计算机3560台,价值1290万元;已建有区教育城域网,所有学校都建有校园网,并通过光纤接入区教育局网络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建网(不含终端设备)资金达250万元;所有学校都按标准设有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及其他专用教室,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级标准(城内各中小学、建制镇所在地学校均为省级I类、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为省级II类,完小为省级III类),教学仪器价值达210万元;所有学校均已配足常用音体美劳器材;所有学校图书资料达90多万册,价值700多万元。另外,所有学校都均有智能广播系统和安防系统,价值约300万元。
  第三节捐资办学
  1989年3月,成立丽水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市教委,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捐资助学统一纳入基金会。至1990年底止,向社会筹募资金546671.79元(包括有价证券),每年将利息用于教育。基金会收到的捐资助学款按章程规定,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扶持贫困学生就学、奖励先进学校及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等。历年基金会收到的捐资助学款情况:2003年365.52万元,2004年849.44万元,2005年746万元,2006年1123万元,2007年1373万元,2008年1276万元,2009年1170万元,2010年1310万元。
  2010年6月,"曾涛奖学金”颁奖仪式在大港头中心学校举行(2010年6月摄)
  “捐资助学行动”走进碧湖小学(2005年11月摄)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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