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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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44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旧学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3
页码: 922-924
摘要: 丽水县学在城西南=山。唐元和十二年(817),刺史李繁就州社稷坛遗址建孔庙,设讲堂,创为州学。宋景祐年间(1034—1038)州守席侯于城东迎秋岭另建州学。
关键词: 莲都区 旧学

内容

第一节县学
  丽水县学在城西南=山。唐元和十二年(817),刺史李繁就州社稷坛遗址建孔庙,设讲堂,创为州学。宋景祐年间(1034—1038)州守席侯于城东迎秋岭另建州学。宣和年间 (1119-1125),经兵火而毁,绍兴十三年(1143)知县王筠重建,三十二年(1162),知县赵谨修葺。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县尹韩国宣重修,以=山陡绝,不可展拓。前太学释褐进士吴海捐山下地,增筑与旧址平,以敞讲堂,改申义堂为明德堂,有永嘉林千之记。明因旧修葺。成化癸卯(1483)参议张敷华、佥事江孟纶观庙学圮坏而重为修治,乃徒棂星门于前甃石为阶,改明德堂为明伦堂。=山州学改县学,置学田。明成化(1465—1487)时,学官有教谕1名、训导2名,司吏1名。自元至清,旧志可稽者有教谕134人,训导125人。明清科举制度,凡经童试合格可入县学为生员(亦称庠生、秀才),有廩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之别。学额廩膳生20名(享有廩米),增广生20名,附学生无定额。生员受学官监督考核,修读经、史、律令、诏诰之外,兼习射及名人法帖、九章数学。考试分岁考与科考,三年间各举行一次。岁考按优劣补廩膳生、增广生,或递降、黜革,科考优列一、二等者,为科举生员,使应乡试(省试)。清康熙元年(1662),定丽水县学每试额取文生25名,武生15名。同治五年(1866),加增广生1名,永为定例。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县学遂废。教谕、训导任职,至宣统二年(1910)始废。旧志《选举志》载,丽水籍生员应举登科者,进士:宋327人,元3人,明44人(其中探花1人),清2人(皆武进士)。举人:元6人,明11人,清38人(其中武举人27人)。
  清光绪丽水孔庙图
  文昌宫图
  第二节
  书院
  紫阳书院为丽水最早见于记载的书院,建于明嘉靖三十四年 (1555),知府高超就城东府城隍庙改建。
  南明书院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城东圭山文昌阁东,延师裘世炎授徒于其中。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重建为府义学。雍正元年(1723)署总兵马璘,十一年(1733)知府曹伦彬重修。
  清光绪莲城书院图圭山书院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圭山文昌阁之西。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重建为县义塾。康熙五十年(1711),知县林竹重修。雍正元年(1723),署总兵马璘重修,延师梁天成训士授课。雍正五年(1727),知县郭朝瑞拨废寺田为膏火资。雍正八年(1730),知县王钧重修。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赋琏改为莲城书院。
  莲城书院清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赋琏以圭山书院改建易名,令合郡生童肄业其中,拨废寺田1070亩为脩脯膏火资。自此后,丽水无县书院。同治四年(1865)知县陶鸿勋、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议复立书院,未果。清同治十三年(1874),知县彭润章莅任后,分题课士捐廉为膏火资,虑不能继,因筹兴复,而邑人潘绍唐、徐元泰、何韵、颜增贤以次慨捐田亩,拨废寺田充之,而贡生陈凤锵以所建仓圣庙及=山西麓义塾相助,扩建廨宇为书院,仍取名“圭山",以存其旧。
  第三节学塾
  社学社学是地方官奉朝廷诏令在乡村设立的“教童蒙始学”的学校。明万历年间 (1573—1620),知县钟武瑞在县城六门及府前谯楼旁建社学7所,选教读7人。各拨废寺田20亩,完粮外充脩脯,以训民间子弟之贫者。初入社学,八岁以下者先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后再修读经、史、书、数,亦兼习射。优秀者可补县学附读。
  义塾清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设履端义学。同治十一年(1872),知县王绍庭改为养正义学。咸丰同治年间(1850—1874),城内有=山义塾,西乡高溪有育英义馆。光绪年间(1875—1908),北乡何宅有云峰幼艺学塾,碧湖有同仁义塾。义塾或系官设,或为乡族、个人捐资,置有学田,例不收费。
  私塾旧为民间识字教课的主要形式,殷富之家,延师坐馆授课,供膳,年给束脩。也有教师在家或借用祠堂、庙宇设塾招收生徒,每名年收束脩为五十钱、一百钱不等。私塾生徒年龄不限,程度不一。初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等,再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明清以后,私塾兴盛。清末民国初,县士人王湘舟、谭文卿、王韵阶等皆在城内设塾授徒。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维新变法后,推行新学制,私塾仍未革除,至民国29年 (1940),全县私塾仍有31所,教材大多采用新课本,设语、算两科。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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