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编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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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443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编 教育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39
页码: 922-960
摘要: 境内教育自古繁盛。宋景祐四年(1037年),建县学。历代饱学之士,经史、音律、工画、体育代不乏人。自宋代至清代,见于文献著录的经、史、子、集各种著作232种,其中诗文集85种,作者62人。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城东城隍庙改建紫阳书院,为丽水最早书院。
关键词: 莲都区 地区教育

内容

境内教育自古繁盛。宋景祐四年(1037年),建县学。历代饱学之士,经史、音律、工画、体育代不乏人。自宋代至清代,见于文献著录的经、史、子、集各种著作232种,其中诗文集85种,作者62人。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城东城隍庙改建紫阳书院,为丽水最早书院。至清代,有南明书院、圭山书院、莲城书院等。同时还有社学、义塾、私塾等。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改莲城书院为崇正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名处州中学堂,1957年改名浙江省丽水中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创办囿山小学,后又创办利用织布学堂,处州中学堂附设速成师范科,为莲都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之始。新中国成立后,发展各种教育形式,其中普通教育、专业教育、业余教育成为教育的主要形式。普通教育中又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专业教育有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高等教育、业余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为业余高等教育的新形式。1993年2月,根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先后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学校布局改革。2008年巩固提升省教育强区中提高“两高普九”实施水平。2010年底,全区共有中小学47所,初中13所(其中民办中学4所),在校学生11687人;小学34所(其中民办小学7所),在校学生25464人;幼儿园115所(其中民办幼儿园86所),在园幼儿13065人。
  第一章旧学
  第一节县学
  丽水县学在城西南=山。唐元和十二年(817),刺史李繁就州社稷坛遗址建孔庙,设讲堂,创为州学。宋景祐年间(1034—1038)州守席侯于城东迎秋岭另建州学。宣和年间 (1119-1125),经兵火而毁,绍兴十三年(1143)知县王筠重建,三十二年(1162),知县赵谨修葺。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县尹韩国宣重修,以=山陡绝,不可展拓。前太学释褐进士吴海捐山下地,增筑与旧址平,以敞讲堂,改申义堂为明德堂,有永嘉林千之记。明因旧修葺。成化癸卯(1483)参议张敷华、佥事江孟纶观庙学圮坏而重为修治,乃徒棂星门于前甃石为阶,改明德堂为明伦堂。=山州学改县学,置学田。明成化(1465—1487)时,学官有教谕1名、训导2名,司吏1名。自元至清,旧志可稽者有教谕134人,训导125人。明清科举制度,凡经童试合格可入县学为生员(亦称庠生、秀才),有廩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之别。学额廩膳生20名(享有廩米),增广生20名,附学生无定额。生员受学官监督考核,修读经、史、律令、诏诰之外,兼习射及名人法帖、九章数学。考试分岁考与科考,三年间各举行一次。岁考按优劣补廩膳生、增广生,或递降、黜革,科考优列一、二等者,为科举生员,使应乡试(省试)。清康熙元年(1662),定丽水县学每试额取文生25名,武生15名。同治五年(1866),加增广生1名,永为定例。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县学遂废。教谕、训导任职,至宣统二年(1910)始废。旧志《选举志》载,丽水籍生员应举登科者,进士:宋327人,元3人,明44人(其中探花1人),清2人(皆武进士)。举人:元6人,明11人,清38人(其中武举人27人)。
  清光绪丽水孔庙图
  文昌宫图
  第二节
  书院
  紫阳书院为丽水最早见于记载的书院,建于明嘉靖三十四年 (1555),知府高超就城东府城隍庙改建。
  南明书院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城东圭山文昌阁东,延师裘世炎授徒于其中。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重建为府义学。雍正元年(1723)署总兵马璘,十一年(1733)知府曹伦彬重修。
  清光绪莲城书院图圭山书院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知府任可容建,在圭山文昌阁之西。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府刘廷玑重建为县义塾。康熙五十年(1711),知县林竹重修。雍正元年(1723),署总兵马璘重修,延师梁天成训士授课。雍正五年(1727),知县郭朝瑞拨废寺田为膏火资。雍正八年(1730),知县王钧重修。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赋琏改为莲城书院。
  莲城书院清乾隆十七年(1752),知府赋琏以圭山书院改建易名,令合郡生童肄业其中,拨废寺田1070亩为脩脯膏火资。自此后,丽水无县书院。同治四年(1865)知县陶鸿勋、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议复立书院,未果。清同治十三年(1874),知县彭润章莅任后,分题课士捐廉为膏火资,虑不能继,因筹兴复,而邑人潘绍唐、徐元泰、何韵、颜增贤以次慨捐田亩,拨废寺田充之,而贡生陈凤锵以所建仓圣庙及=山西麓义塾相助,扩建廨宇为书院,仍取名“圭山",以存其旧。
  第三节学塾
  社学社学是地方官奉朝廷诏令在乡村设立的“教童蒙始学”的学校。明万历年间 (1573—1620),知县钟武瑞在县城六门及府前谯楼旁建社学7所,选教读7人。各拨废寺田20亩,完粮外充脩脯,以训民间子弟之贫者。初入社学,八岁以下者先授《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后再修读经、史、书、数,亦兼习射。优秀者可补县学附读。
  义塾清同治九年(1870)知县刘履泰设履端义学。同治十一年(1872),知县王绍庭改为养正义学。咸丰同治年间(1850—1874),城内有=山义塾,西乡高溪有育英义馆。光绪年间(1875—1908),北乡何宅有云峰幼艺学塾,碧湖有同仁义塾。义塾或系官设,或为乡族、个人捐资,置有学田,例不收费。
  私塾旧为民间识字教课的主要形式,殷富之家,延师坐馆授课,供膳,年给束脩。也有教师在家或借用祠堂、庙宇设塾招收生徒,每名年收束脩为五十钱、一百钱不等。私塾生徒年龄不限,程度不一。初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等,再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明清以后,私塾兴盛。清末民国初,县士人王湘舟、谭文卿、王韵阶等皆在城内设塾授徒。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维新变法后,推行新学制,私塾仍未革除,至民国29年 (1940),全县私塾仍有31所,教材大多采用新课本,设语、算两科。第二章普通教育
  第一节学前教育
  发展概况
  民国12年(1923),省立第十一中学校附属小学校设幼稚园1班,幼稚生20人,抗日战争时期停办。民国27年(1938),省第一儿童保育院、省立五峰小学各设幼稚班。
  1952年,碧湖小学和丽阳门小学各附设幼儿班,共有幼儿86人。1956年,开办县机关保育院,有1个班,幼儿20多人。是年后,幼儿教育采取公办、民办并举方针。1957年,全县幼儿园7所,幼儿302人,教职工15人。1958年,农村社队大办托儿所、幼儿班。是年,有民办幼儿班300余个,幼儿3900余人。1959年发展到500余班,幼儿17000余人。1961年,农村幼儿班陆续停办或合并,至1963年仅存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和县机关保育院,7个班,幼儿241人, 教职工24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幼儿教育事业遭受摧残。1970年,全县幼儿园1所,4个班, 在园幼儿160人。1978年后,机关、企事业和部分街道居委、农村社队陆续开办幼儿园。1979年、1980年,先后成立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和托幼办公室。1983年始有私立幼儿园。1985年,全县有在园幼儿园92所,155个班,在园幼儿4132人,教职工204人。小学开设学前班。1990年有幼儿园134所,223班,在园幼儿6520人,教职工334人,其中教养员283人,高级幼儿教师12人,一级幼儿教师18人。小学附设学前班34个,在班幼儿103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各幼儿园实施教育部《幼儿园暂行规程》,教养课程设有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手工、音乐、计算等。20世纪50—60年代,各幼儿园自编临时教材,自制教、玩具。20世纪80年代开始,幼儿园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渐趋正规化。1981年起,幼儿教育执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课程设置为生活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并统一采用部(省)编教材。1982年后,重视培养幼儿“小人才”,有幼儿30多人获地级以上奖。
  2001年,区教育局成人教育科和普通教育科合并为教育科,幼儿教育管理由教育科负责。2008年10月,丽水市教育局和市妇联办理幼儿园管理的交接工作,从此幼儿园统一划归市教育局管理,区教育局成人教育科为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对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管理等工作。托儿所继续由市妇联管理。至2010年10月,全区有幼儿园104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1所,在园幼儿13065人,教职工1062人。
  幼儿园选介
  培红幼儿园直属区教育局。办于1959年8月,原名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址在通惠门小学内,有班级2个,幼儿48人,保教员4人。1965年,址迁西园庙弄。1968年改现名。1979年指定为县示范性幼儿园。1984年班级5个,幼儿216人。1990年班级7个,幼儿300人,教职工18人,其中高级幼儿教师3人,一级幼儿教师3人。教学楼面积328平方米,配套用房863平方米。随着城市化进度的加快,1999年幼儿园扩建,现占地面积2031平方米,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有10个班级,400余名幼儿,50余名教职员工。专任教师均毕业于幼教专业,大专学历47%,本科学历53%;幼儿园高级教师20余人。从2005年开始,积极开展幼儿园美工艺术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到2010年初步形成了“幼儿园美工艺术活动”园本课程体系,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幼儿园课程内涵,走出了一条“幼儿园美工艺术活动”为特色的艺术教育办园之路。
  区机关幼儿园1956年创办,原名县机关保育院,址设城关镇梅山背,班级1个,幼儿20人,限收县机关干部子女。1958年,迁至小鲁街(今括苍路),班级8个,幼儿250人,教职工50人。1969年并入红卫小学。1978年10月恢复办学,改名县机关幼儿园,分全托和半托两种。1980年起全部半托。1986年,被评为省先进园所。1990年,有班级10个,幼儿448人,教职工20人。幼儿园占地3635平方米,建筑面积1994平方米。1995年因括苍路扩建,幼儿园被征地五分之三。区政府在大洋河小区新建三胞园,于1998年6月启用,原址改为括苍分园。2008年9月,划归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现拥有三胞园和括苍园两个园所,分别坐落在大洋河小区内和括苍路508号,共占地5545平方米,绿化面积1263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2937平方米,建筑面积4880平方米。现有配套班级22个,92名教职员工,在岗教师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91%,36.5%为幼儿园高级教师。
  金苹果幼儿园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东苑小区27幢,由园长陈霞等人联合创办,是一所股份制精品式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总占地面积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2273平方米。2005年9月开园招生。9个班,256名幼儿,在园职工38名。2007年,幼儿园获“丽水市一级幼儿园” 称号;2008年,幼儿园被评为“浙江省二级幼儿园”;2009年,幼儿园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民办幼儿园”;2010年11月,幼儿园被授予“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第二节小学教育
  发展概况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明经”(清代“贡生”别称)谭献禀拨圭山书院经费创办崇实小学校,为丽水县第一所小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70)二三月,碧湖镇震丽两等小学堂和保定庄植基两等小学堂相继创立。宣统元年(1909)二月,厦河庄和松坑口各设立1所初等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雅里庄创办育才小学堂;基督教丽水教会办男女学堂。民国元年(1912),以地丁项下每银一两附捐县税洋玖角伍分内提四成作教育经费,学校渐多。民国3年(1914),设学务委员,调査学龄儿童,劝导兴学。于是,各乡村争设学校。民国5年(1916),令县立各校就地筹款改为区立并改初等小学,曰“国民学校”。民国6年(1917),劝学所成立,设县视学,学校得有专属,而易整顿。民国10年(1921),城区和北乡分别创办区立第一女子初级小学校。民国12年(1923),奉令改劝学所为教育局,改小学三四制为二四制,改完全小学曰“小学校”,改国民学校曰“初级小学校”,划全县为五学区。至民国15年(1926),全县有小学校111所,其中县立完全小学校3所,初级小学校1所;区立完全小学校2所,高级小学校1所,初级小学校84所,女子初级小学校4所;私立初级小学校18所,女子初级小学校2所;教会小学校2所。民国17年(1928),全县学龄儿童12302人,在校儿童3473人,入学率28.2%。民国24年(1935),实施义务教育,办短期小学17所,学生1115人,教职员17人。民国26年(1937),天主教会求是小学(民国10年即1931年创办)改名崇真小学。是年,佛教会创办华雨小学。民国27—28年(1938—1939)8—9月,省立临时联合师范附属实验小学、省第一儿童保育院在碧湖镇成立,省铁工厂子弟小学在大港头村开办。11月省立五峰小学由永康方岩迁碧湖镇,更名国民小学。民国29年(1940)8月,开始实施国民教育。民国33年(1944),省立处州中学附属小学改省立处州小学,私立南明小学创立。是年,全县小学171所,其中中心国民学校31所,国民学校136所,私立教会小学3所,实现新县制定一乡(镇)一所中心学校。全县学龄儿童19129人,入学7137人,入学率37.3%。民国36年(1947),全县乡(镇)整编后,有小学校171所,其中中心国民学校18所,国民学校148所,私立小学校2所,教会小学3所,教职员51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接管崇德、崇真、华雨等教会小学,各区设1所公立中心小学,全县小学124所,其中民办(含私立)119所。1951年,贯彻“学校向工农开门”方针,全县民办小学231所。1952年,民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小学。1953年,贯彻国务院“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方针,至1955年,经整顿全县小学200所。1958年,学校统一由公社管理,撤区中心小学,各公社设1所中心小学。1964年,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全县出现巡回班、早晚班、半日班、牧童班等多种办学形式,有小学438所,其中简易小学75所(后称耕读小学),少数民族小学9所,在校学生23611人,教职工894人,学龄儿童入学率61.81%,师生比例1:26.41。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部分小学“停课闹革命”。1967年,陆续“复课闹革命”。1968年,城关镇6所小学分别改名工农“五七”一至六校。1969年,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大队办,教师工资实行“民办公助”“工分加补贴”办法,城镇小学由部门或集体办。完小普遍附设初中班,学校数量多、教学质量低。1971年,恢复公办小学,学校建立“三结合”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后撤销完小初中班,小学教育逐渐恢复正常。1984年,丽水地区聋哑学校首次招生32人,学制8年,至1989年,有12个班级,学生192人,教职工34人。1985年,开始分批施行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城关镇、碧湖镇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初中。是年,学龄儿童入学率98.8%,12-15周岁普及率94.57%,在校学生巩固率99.36%,应届毕业生毕业率98.68%,应届高小毕业生升学率84.9%,达到省规定基本普及初等教育要求。1990年,全市小学296所,936班,在校学生30052人。其中,简易小学36所,36班,学生338人,私立小学3所,26班,学生1170人。教职工1446人,其中民办教师179人,师生比例1:20.78。学龄儿童24107人,入学学龄儿童23926人,入学率99.25%。1991年,全市有小学284所。1992年有274所(1993年创办了大洋路学校),通过学校布局调整以后,到1999年撤并至154所。
  2000年,丽水地区撤地建市设区,划归莲都区管辖的小学有136所,886个班级,在校生30819人,教职工1858人,学龄儿童24298人,入学学龄儿童24294人,入学率99.98%。2001年,全区有小学108所,823个班级,在校生29619人,教职工1853人,学龄儿童22703人,入学学龄儿童22702人,入学率99.99%。2002年,全区有小学98所(创办了莲都小学),808个班级,在校生29091人,教职工1852人,学龄儿童21998人,入学学龄儿童21996人,入学率99.99%。2003年,全区有小学77所,773个班级,在校生28822人,教职工1796人,学龄儿童23152人,入学学龄儿童23152人,入学率100%。2004年,全区小学69所,758个班级,在校生29220人,教职工1771人,学龄儿童25783人,入学学龄儿童25783人,入学率100%。2005年,全区小学59所,733个班级,在校生28984人,教职工1777人,学龄儿童25654人,入学学龄儿童25654人,入学率100%。2006年,全区小学52所,718个班级,在校生29334人,教职工1909人,学龄儿童25073人,入学学龄儿童25073人,入学率100%。2007年,全区小学45所,714个班级,在校生28618人,教职工1871人,学龄儿童26986人,入学学龄儿童26986人,入学率100%。2008年,全区小学42所(创办了碧湖第二小学),658个班级,在校生26300人,教职工1741人,学龄儿童26461人,入学学龄儿童26461人,入学率100%。2010年,全区小学32所,小学在校生25464人,入学率100%。
  小学教学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实行癸卯学制(又称《奏定学堂章程》),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规定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卒业。教授科目为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图画等,教学方法采用注入式,注重朗读与强记。民国元年(1912),实行南京临时政府壬子学制,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授以生活必需之知识技能”为教育方针,初等四年,高等三年。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等,高等班加中国历史,地理、理科、农业和英语。民国7年(1918),城镇小学校始实行北洋政府教育部所公布的39个注音字母教学。民国12年(1923),施行壬戌学制,改小学三四制为四二制。民国时期,大多小学以单班复式为主,课堂教学使用方言,教学方式为注入式,很少研究课堂教学方法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小学学制沿用四二制。确定“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教育方针,初级班课程设语文、算术、体育、美工、音乐,高级班加自然、历史、地理等。1950年,教学方法采用低年级以设计教学为主,自学辅导为辅;中年级以自学辅导为主,设计教学为辅;高年级采用自学辅导,加以评批。1952年秋,在各区中心小学和部分完小试行五年一贯制。1953年,南明、括苍、囿山等小学开始观摩教学和示范教学。1956年,县教研组成立,各学校建教研组。1958年始,要求全县教师讲课使用普通话。1963年,县文教局发文《关于提咼小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要求教学使用启发式,注意理论联系实际。1965年提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各小学精减教材,削减课时。1973年开始,小学一律改为五年一贯
  莲都小学(2010年10月摄)制。1979年,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课外阅读、文艺、体育、科技等兴趣小组。1981年,盲目发展中学,小学基础削弱,全县小学毕业生升学统考6443人,语文,数学两科及格696人,合格率10.8%。1983年秋季,学制由五年制改为六年制。课程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三至六年级设自然,四至六年级设劳动,五年级设地理,六年级设历史。1986年,建立市、区、乡各级学校教学研究组织,开展教学演示课、观摩课等多种形式教课、听课活动。是年,举行全市中小学第二课堂成果展览会,展出小学生作品2000余件。1980—1987年,全市小学生第二课堂成果获国家级奖46项,省级奖157项,地区级奖306项。
  1993年秋季开始,起始年级全部使用省编义务教育新教材,语文、思品、数学、常识、体育与保健等学科组织备课活动。1995年开始逐步开展“说课”活动。2001年起,在一类中小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市区学校实现网络联通。2002年秋季开始城区小学四至六年级开设英语课;2003年秋季城区小学三至六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2004年秋季建制镇三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2005年秋季全区所有小学三年级开始全部开设英语课。2003年,开始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一至六年级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起始年级开始使用新教材,各学科组织学科培训。为了课改的需要,区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莲都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莲都区课改工作制度》《丽水市莲都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建议(试行)》《莲都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成果奖励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实验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2004年莲都区课改成果在省里巡礼时得到省厅充分肯定。2006年,丽水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示活动在莲都区举行。2007年,省教研室来莲都区调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重点挖掘莲都区通过改进教学管理,推进课程改革的经验做法。2006年,开始积极开展农村小班化教育的研究与实践。至2008年,城北小学、大洋路学校、刘英小学、中山小学被评为“浙江省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囿山小学、莲都外国语学校被评为“丽水市校本教研示范学校”。2010年,在小学校长创新研修班上重点研讨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改进方案》,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小学选介囿山小学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明经谭献及毛管封、端木彬等人禀拨圭山书院田租暨颜氏宾兴田租为常款,在新意山麓的文昌宫,创办崇实初等高等小学堂(丽水县创立的第一所小学堂)。民国元年(1912)学堂实行“壬子学制”,修业7年,男女
  20世纪80年代的囿山小学(1985年8月摄)同校。民国2年(1913),改名崇实初等高等小学校,校长刘廷煊。民国15年(1926)至31年(1942)间,数易校名,先后改名丽水县立第一完全小学、丽水县囿山镇中心学校、丽水县莲城镇囿山中心国民学校等。1949年下半年,学校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名为县立囿山完全小学。1963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重点小学,恢复丽水县囿山小学校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改名东方红小学、县工农“五七”三校。1978年,复名囿山小学,被确定为县重点小学。为莲都区唯一的实验学校。先后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文明学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浙江省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浙江省先进家长学校、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实验小学、浙江移动“信息树人”工程莲都区名师培训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少先队大队先后两次被授予“全国红旗大队”称号,2006年被评为浙江省百年名校100强。到2010年,学校有36个教学班,学生1800多名,在职教师101人,其中省特级教师1名,省教坛新秀5名,市、区学科带头人20名。
  碧湖小学坐落在风光秀丽的瓯江之畔,创办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身为“公立震丽初等、高等小学堂”,由碧湖镇阙沾霖、汤景彬、魏人骥、叶寿椿等创立的新式学堂,以该镇龙子庙为校址。民国元年(1912),为丽水县西义镇立第一初等高等小学;民国7年(1918),改为丽水县立第二高等民国学校;民国12年(1923),改为丽水县立第二完全小学校。民国34年(1945)搬迁碧湖天后宫院舍。解放初,被定为丽水县首批5所公办小学之一。1951年,改为丽水县碧湖完全小学。1986年,更名为丽水市碧湖小学。2001年,改为莲都区碧湖镇中心小学。2006年起,更名为莲都区碧湖小学。至2010年,学校有31个班级,1300多名师生,拥有音体美多媒体等专用教室,专科以上学历的老师达到80%以上。
  中山小学创办于1966年,原名红卫小学,只有3个教学班,148名学生,教师5人。1969年秋,更名为''工农'五•七'一校”,开始招收初中班。1980年恢复“红卫小学”校名。1985年定名为中山小学。学校共有54个教学班,2600多名学生。学校在职138位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占90%。有中学高级教师6人。至2010年,学校先后获“全国绿色学校”“全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雏鹰红旗大队”“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实验小学”“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先进学校” 等32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莲都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原名丽水市花园小学,创办于2002年9月,占地面积22108平方米,是一所以外语教学为特色,实施小班教育的寄宿制民办学校,拥有一至四年级16个教学班,学生480人,教职工47人。2005年9月,小学扩展到六个年级42个教学班,被评为“丽水市校本教研示范校”“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2006年9
  莲都小学迎国庆班队活动(2009年10月摄)月,小学五六年级及初中学部一同迁往白云校区。2007年,学校荣获“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学校”称号。2010年,莲都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共有64个教学班,2108名学生,教师及后勤员工共259人。是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民国15年(1926)丽水县各学校情况一览
  表24-2-1续表24-2-1续表24-2-1第三节中学教育
  发展概况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改莲城书院为崇正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处州中学堂,宣统三年(1911)又改名浙江省立第十一中学堂。民国纪元年(1912)改称省立第十一中学校。民国22年(1933),改省立处州初级中学。民国27年(1938),增设高中,称省立处州中学。
  宣统元年(1909)创处州第一女学堂。民国5年(1916),改办女子师范学校。民国12年(1923),改为处属联合县立女子学校。民国18年(1929),改为处属联合县立初级中学,设中学部和女子师范讲习科。
  抗战时期有省立临时联合高级中学、临时联合初级中学等。民国37年(1948),创办私立刘基中学(同年停办)、私立南明中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处州中学由丽水专署接管,省立民众教育馆附属中学、县立简易师范、私立南明中学并入处州中学,有初中14班,620人,高中6班,289人,教职工92人。1951年,囿山、碧湖、和合3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956年4月,县第一初级中学建立。1957年,改名碧湖初级中学。是年,创办碧湖镇民办中学,浙江省处州中学改名为浙江省丽水中学,城关公社业余中学改城关镇民办中学。1958年,太平、仙渡、大港头、黄村、榴溪等小学附设初中班,巨溪民办初中开办。1960年,创办雅溪中学,曳岭区各完小附设初中班划出,单设曳岭中学。是年,全县公办中学10所,中学生4041人。1961—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普通中学撤、并、转,保留丽水中学、碧湖初级中学和城关镇民办中学。1963-
  1964年,相继恢复雅溪中学、曳岭中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招生中断,学校停课。
  1967年“复课闹革命”,教学秩序混乱。1969年,城关各小学全部附设初中班,农村公社普遍设立初中。1970年,恢复高中招生,大中专招生实行推荐。1973年,改城关“五•七”五校为县第二中学。至1975年全县有初中46所,高中10所,在校学生16035人。1977年,农村公社办“五•七”高中,计高中42所,初中20所,小学附设初中班98所,附设高中班3所,在校中学生24327人。1978年,开始压缩高中,整顿初中,撤销小学附设初中班、高中班。
  丽水中学旧址(1978年3月摄)
  是年,改城关“五•七”二校为梅山中学。丽水师范附属小学改丽水师专附属十年制学校(1986年改丽水地区实验学校,实行九年一贯、五四分段制)。1979年,建县城郊中学。1983年,全县完全中学4所,高中2所,初中33所,小学附设初中9所。1985—1986年,创办市第三中学。1949—1990年,全市历届初中毕业生82481人,高中毕业生23413人来。1977年恢复大中专招生考试,至1990年,考入高校新生1976人,中专(技校)新生3803人,其中1989年报名人数2643人,录取数610人(高校267人,中专、技校343人),占23.1%,为录取人数最多一年。1992—1993年,创办大洋路学校(九年一贯制)。2000年撤地建市后,高中段归丽水市管辖,2002年,创办天宁中学。2007年开始,水阁中学归丽水市管辖,2008年开始,富岭中学归丽水市管辖。2009年,丽水中学搬迁后,原丽水中学旧址办成一所初中,取名为处州中学,归莲都区管辖。是年秋季开始,大洋路学校初中部、江滨中学停止招生。从1990年至2009年先后撤并了峰源中学等18所初中。到2010年,全区有初中13所,292个班级,在校生10887人,教职工1251人。
  中学教学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崇正学堂招收县学附生以研究时务为主。光绪三十一年 (1905)处州中学堂招收第一班生,学制七年(后为3-5年不等),课程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等,注重经学、外语。民国元年(1912)起,中学根据壬子学制,修学年限定为四年,废止读经。民国16年(1927),课程分必修、选修两类,必修科目:党政训练、童子军、国语、数学、历史、地理、植物、动物、矿物、物理、化学、音乐、图画、卫生、体育;选修科目:应用文练习、英语、珠算、商业算术、商业常识、簿记、速记、中文打字、园艺、手工、缝纫、烹饪、刺绣等。民国22年(1933),中设立英语、数学、自然、社会、艺术五学科教学研究会。抗战时期省立临时中学对国语、理化等主课采用新教学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沿用三三制,课程废除公民、童子军、军训等科目,开设政治、外语(由英语改开俄语)。学习苏联经验,课堂教学分五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检查、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置作业)。1957年后,提倡教学理论同实际结合,学以致用,注重思想政治教育。1962年起,强调“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落实,要求教学必须吃透“两头”(教材、学生),精讲多练。1963年,课程设政治、语文、外语(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产知识、体育、音乐、图画等,统一使用部编教材。规定中学生每年参加劳动1个月。语文、数学、外语教学时数增加。“文化大革命”时期,学生参加“文化大革命”作为主课。1970年实行二二学制。1973年,开始按省教学计划规定设置课程进行教学,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农业、卫生、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和美术。1978年始,将二二制改为三二制。全县各中学先后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1981年,恢复三三制。以后数年,片面追求升学率,分快班、慢班,课堂考试频繁,出现“题海战术”。1985年,改革课堂教学,贯彻“少、精、活”原则,要求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理4科教材分甲、乙两种版本,各中学根据不同条件选用。
  部分学校采用电化教学。1987-1990年,丽新乡初级中学面向中下生,采取“放低起点,重视补课,注意衔接,步步落实,节节过关”的教学方法,教学质量上升,教学经验受国家教委中学司赞扬,连续四年获市基础教育一等奖。联合乡初级中学实行文化教育与劳技教育结合模式,成绩显著,被评为省劳动技术教育先进学校,省教委授予“为造就全面发展人才作贡献”奖旗。
  1991年开始实行初中毕业“三考合一”和初二年级史地结业会考。1993年开始进行初中“2+1”分流教育试点工作。1993年,起始年级开始使用省编义务教育新教材,主要科目有英语、体育与保健、劳动与技术、社会、数学、语文、自然科学。1995年开始逐步开展“说课”活动。1996年开始建立丽水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学质量监控系统,2000年开始构建适应素质教育的校本培训模式。2001年起在一类中小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市区学校实现网络联通。2003年,开始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程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学、历史与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2006年,开始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年,接受省课改实验区课改工作评估检查,并获通过。2007年,莲都区教育局教研室被评为浙江省第一批课改先进集体,同年,被确定为浙江省区域推进校本教研项目基地。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学”研究与实践。
  2004年,大洋路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届校本教研示范学校。2006年,梅山中学被评为浙江省第二届校本教研示范学校。2007年,天宁中学被评为丽水市第二届校本教研示范学校。
  2010年,区教育局教研室研发了《莲都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控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软件,并开始运用与实施,效果十分明显。全区初三学生学业教学成绩呈现出优生占比高、平均分高、合格率高、成绩更趋平衡等四大特点。
  中学选介
  丽水中学位于卢镗街东段,系清末府学与校士馆等的遗址。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改莲城书院为崇正学堂,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名处州中学堂,宣统三年(1911)改名省立第十一中学堂。民国元年(1912),改称省立第十一中学校。民国12年(1923),省第十一师范学校并入,设师范部。民国22年(1933),改名省立处州初级中学。民国23年(1934),全省初中毕业生会考总计成绩名列第一。民国27年(1938),始办高中,称省立处州中学。1954年称浙江省处州中学,列为省重点中学。1956年9月,改名浙江省丽水中学。1988年起专办高中。1990年,校园已拓展至5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8492平方米,共24个班,学生1135人,教职员工128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中学高级教师19人,中学一级教师30人。图书馆藏书5万册,报刊杂志2000余种。物理、化学、生物仪器及电化教
  丽水中学教学楼(1986年7月摄)学设备齐全。自创建至1949年毕业生:旧制630人,初中1720人,高中488人。1950—1990年,高初中、简师及复习班毕业生14704人,考取大专院校1949人。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全校师生投入保卫衢严温处四府煤铁矿主权运动。辛亥革命期间,师生接应光复军,使处州顺利光复。“五四”运动时期,为处州“得民主与科学风气之先者”。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校建立支部,学校辗转山区坚持办学6年。民国35年(1946),师生投入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斗争运动,举行罢课示威游行。民国37年(1948),31名学生奔赴北乡中共游击区参加武装革命斗争。1949年5月,71名学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62名学生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4—1985年,先后选送飞行员9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获省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8项次。该校早在1954年就被省教育厅定为省16所重点中学之一。至1981年5月,又被教育厅定为全省首批办好的18所重点中学之一。2000年撤地设市后,为丽水市教育局直管。2009年8月,校址迁至紫金路北弄和村边。
  丽水市第二中学前身为丽水县城关镇工农“五七”五校,创办于1969年4月,初创时因无校舍设施,借丽水中学的教室上课,设有初中部和小学部。1971年小学部并入工农“五七”三校(现囿山小学),只设初中部。1973年,改校名为丽水县第二中学,选校址于体育广场东侧。1974年教学楼建成,同年9月从丽中迁至新校舍,始设高中部,成为普通完中。1981年起初中停招,1983年起撤初中部,只设高中部。1990年有16个班级,在校学生588人。教职工总数71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含中学高级教师6人、一级教师28人。学校占地面积7334平方米,校舍面积4829平方米。该校对体育工作尤为重视,在田径方面,参加全国、全省各类比赛,从1979年到1990年,共夺得1项全国冠军,9项(人次)省级冠军,有3人打破4项省纪录,培养了张亮、武小虎、金涛、张永媛等一批出色的运动员。1988年,金涛获全国青年田径冠军赛撑杆跳高冠军,被授予国家运动健将称号。在航模方面,有9人次夺得省级冠军,3人次夺得全国冠军。张慧良打破1项省纪录,叶瑞荣打破1项世界纪录,平1项全国纪录,1987年获国家运动健将的光荣称号。1987年6月4日,在民主德国举行的世界航模冠军锦标赛上,吴晖夺得F3-E级世界冠军,并打破了该项目的世界纪录,他是莲都区体育界继李玲蔚后又一位世界冠军。该校自1978-1990年共为高校体育专业输送了27名新生,从1980年到1988年为省体工队输送了6名运动员。1982年,学校被评为地区群众体育先进单位。1989年度体育达标率为95.5%。1991年2月6日,更名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梅山中学“风雅颂”文艺演出(2010年4月摄)梅山中学创办于1978年,位于市区梅山弄23号。2004年,斥资5000多万元投入梅山中学的整体迁建。2005年8月底,迁入位于寿尔福路707号的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56620平方米。学校坚持以“学习改变命运,教育创新生活,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育人为先,质量保证,特色护航”的办学思路,把“追求职工生活的高品位,追求学生发展的高素质,追求教育教学的高质量”确定为办学目标。至2010年,学校拥有40个教学班,1824名学生,136名教职员工。
  碧湖中学创办于1956年,初名为丽水县第一初级中学,次年改为碧湖初级中学,1970年定名为碧湖中学。2006年,碧湖中学完成了碧湖片所有农村中学的撤并任务。2007年撤出高中部,成为一所农村初级中学。校园总占地面积730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05.9平方米,新建有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邵一夫科技楼、400米环形跑道和4个篮球场及1个足球场。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设施也进一步完备。学校现有2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02人, 教职工103人,其中本科毕业69人,专科毕业34人,中学高级教师10人,中学一级教师46人。
  花园中学创办于1999年9月,占地50266.66平方米,总投资400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为国有民办体制。是年,招收8个班361名学生。2000年,招收10个班479名学生。2002年7月,学校进行改制工作,实行学校内部教职工股份制。2006年开始每年招收12个班级550余名学生。2010年,有36个班,105位专任教师,具有中学高级职称54人。
  老竹民族学校创建于1959年。校址原设在榴溪,为原抗战时期省立浙东第二临时中学校址。1990年8月,由榴溪迁往老竹,1992年撤高中部,成为初级中学。1990年、1992年、2003年、2004年,原永丰中学、老竹镇中、巨溪中学、丽新中学分别并入。2007年,老竹中小学合并为老竹民族学校,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承担着老竹畲族镇、丽新畲族乡、原巨溪乡31000多人口的九年义务教育任务。校园占地面积56亩,建筑面积16086平方米。2010年, 学校有37个教学班,学生1610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50人,住校生1025人。教职工120人, 其中少数民族教师23人。
  勤工俭学
  民国27年(1938),省战时第一儿童保育院办农场和畜牧场。民国29年(1940),组织学生冬耕队,省立临时联合高级中学60队,联合初级中学40队。1949年下半年,处州中学成立工读委员会,学生参加耕作、砻谷、印制、养猪等生产劳动。1950年,收入折合稻谷6050千克,其中5050千克分五等补助171名学生,1000千克改善师生福利。1958年后,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劳动列为正式课程。部分学校办小工场、小农场、小牧场,中小学生参加支农劳动。“文化大革命”初期,否定以课堂教学为主,片面强调“学工”“学农”,严重影响教育质量。后期办有“五七”二校粉笔厂、“五七”五校灵芝厂、峰源中学算盘厂、丽水中学教模厂和富岭中学、白桥小学桔园、西溪中学茶园等小工厂、小农场,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1984年根据“育人、聚财为教育服务”方针,县教育局设勤工俭学办公室。至1988年,全市有校办工厂13个,产值144.69万元,利润7.88万元。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面积304亩,农业产值16.74万元,纯收入1.68万元。校办第三产业21家,纯收入4.14万元。1990年校办工厂16个,年产值262.02万元,纯收入27.16万元。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面积579亩,农业产值9.27万元,纯收入5.01万元。校办第三产业20家,纯收入8.5万元。第三章专业教育
  第一节师范教育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处州中学堂附设速成师范科,学制一年,为丽水县专业(职业)教育之始。光绪三十三年(1907)处州初级师范学堂建立,分完全、简易两科,学生116人。民国2年(1913),改省立第十一师范学校,附设教员养成所。民国5年(1916),处州第一女子学校改办女子师范学校,至民国17年(1928),共办4班,学生60余人,学制五年。民国12年 (1933),第十一师范学校并入省立第一中学,设师范部。民国15—33年(1926—1944)毕业师范生921人,其中:师范本科393人,讲习科175人,训练班43人,简易师范31人。民国18—24年(1929—1935),旧处属联立初级中学女子师范讲习科共办班7个,学生140余人,学制三年。民国20年(1931),旧处属联立初级农业学校附设女师讲习所。民国24年(1935)旧处属联立初级中学与旧处属联立初级农业职业学校合并为旧处属联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民国25年(1936)停办。抗战时期,外地内迁有省立临时联合师范学校。民国34年(1945),创办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民国38年即1949年并入处州中学简师部)。民国35年(1946)省立处州师范学校在云和创办。1949年8月迁丽水,1970年迁松阳西屏镇,改丽水地区师范学校,1978年开始为浙江师范学院丽水分校。1951年春创办丽水初级师范学校,1956年并入省立处州师范学校。1979年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建立。1981年,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定址城西溪口通山脚。2004年5月,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升格并更名为丽水学院。
  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1952年10月,温州专署在云和县建云和兄弟民族初级师范学校,学制三年,招收云和、景宁、龙泉、丽水等4县畲族学生100人。1953年秋,定名省立少数民族初级师范学校。1954年1月,迁丽水县碧湖镇建校,在全省范围招生。1958年,迁云和镇(原云和县),次年改名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1960年,迁鹤溪镇(原景宁县)。1963年,迁丽水,与丽水师范合并,单独设班,恢复省管。1970年,秋随丽水师范迁松阳西屏镇,1972年,迁返丽水。1979年4月,恢复独立建制。1981年,定址城西溪口通山脚。学校占地3.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906平方米。1988年,有普师四年制8个班,学生329人,有畲族、回族、满族、黎族、汉族等5个民族,其中畲族学生305人,占少数民族学生数的93%。至1990年,毕业学生1574人,保送中央、中南两所民族学院20人,在校学生402人,教职工75人。2004年,浙江省少数民族师范学校并入丽水学院。
  丽水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5月,由丽水师范学校改办浙江师范学院丽水分校,又于1979年1月改建丽水师范专科学校,校址城西三岩寺。校占地6.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4万平方米。至1986年,设有中文、数学、物理、生化、英语、政史等6个专业和1个函授部,有物理、生化实验室13个,电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室各1个,图书馆藏书26.4万册,附设印刷厂和幼儿园。1986年起,各专业学制三年改为二年。至1990年,在校生887人,函授学生225人,教职工286人,其中副教授18人,讲师72人。1980—1990年,毕业生3332人,其中考取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4人,获省教坛新秀称号2人,获地区教坛新秀称号149人次。函授毕业生673人。2004年,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实行专升本,并改名为丽水学院。
  第二节职业技术教育
  发展概况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光复会人创设利用织布学堂,为丽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之始。
  宣统二年(1910),创设种植学堂,民国元年(1912),改为农业学校,民国5年(1916),改处属县立乙种农业学校,民国8年(1919),称处属县立蚕桑学校,民国12年(1923),改处属联合县立农业职业学校,民国24年(1935),与旧处属联合县立初级中学合并办简易乡村师范学校,民国25年(1936),停办。
  抗战时期,有省立高级商业职业学校、私立武德农工职业学校等。
  1979年,县商业、粮食、工业部门相继开办财贸技工、粮食技工、工业技工3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1981—1983年,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先后创办职业高级中学、农业技术学校、林业高中3所职业学校。市职业高级中学创办于1981年8月,至1985年,先后开办电器、会计、缝纫等专业。1986年,归市第三中学兼办。
  职业学校选介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丽水市人民政府于1991年2月6日发文,决定将丽水市第二中学改制,改名为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将原丽水市第三中学兼办的三个职业班级学生并入。单独建制,学制三年,属于浙江省职业技能类职业学校。校址东靠大洋路,南邻继光街。校园总面积8560平方米,建筑面积6689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4304平方米,教工宿舍1032平方米。1991年9月,造价85万元,建筑面积1323平方米的职教专用大楼交付使用。1992年,设立9个专业,14个班级,在校学生355人,教职工87人。至2000年,先后开设家电维修、金融保险、建筑预算等25个专业,131个班级,毕业学生4607人。2000年11月,丽水撤地建市后隶属丽水市教育局。
  市林业高中校址在丽云区=岩山,学校占地2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80平方米。1992年,教职工11人,设4个班级。至1994年,毕业学生155人。1995年并入丽云中学。
  农业技术学校校址在城东干下,校占地面积2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26平方米,实习基地12.5亩。1992年,专任教师27人,6个班级,毕业生136人。至1997年,共毕业学生1306人。1998年,更名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至1999年,在职专任教师26人,毕业学生702人。2003年,并入丽水市第二中学。第三节专业高等教育
  1990年,丽水市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与丽水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分别单独建制。1994年,招生办改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7月,招生办与自考办合署办公。2008年9月,招生办与自考办正式合署,成立莲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配备7名工作人员。
  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的升学考试组织工作及协助省、市两级机构的招生录取工作,负责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1991—1994年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报考类别有:普通高校、髙等师范提前批、高中中专、高中技校,分别报名考试,考试科目有区别。1995年开始,高中中专(技校)与普通高校并轨,统一考试,在录取批次上加以区分,高师不再提前招生。2001年开始,普通高校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直接管理。
  1991—199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中考)各项考务工作全部由省里统一管理,报考类别分为单报高中、中专兼高中、中师兼高中、技校兼高中。1998年开始,省里将各项考务工作放权,由各市地统一管理,毕业考与升学考合卷,实行“二考合一”。2000年开始,报名时取消报考类别,考试后再进行填报志愿分别录取。2006年,莲都区与缙云县中考率先进行改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即“中考”)改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在文化成绩总分里增加信息技术和实验操作的分值,并且增加综合素质等级测试,作为重点高中录取的参考标准。
  招生考试在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上有了很大的发展。1997年,中考考生报名信息输入首次运用光电阅读机,直接由各县将考生各类信息阅卡输入电脑。2000年,成人高考的报名信息采用光电阅读机录入,当场电子摄像,各项后续考务工作在电脑上操作完成。2005年,成人高考首次实行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再到招生办现场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节业余高等教育
  广播电视大学1979年1月,县广播电视大学工作站设立,录取第一批学员171人,试读生196人,其中机械、电子专业全科生50人,数学、化学、物理、英语等单科生317人,设9个教学班,全科生学制三年。1982年,开设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制二年。1983年,增设工业企业管理、工业统计、商业企业管理、管理会计、财政、金融等专业,学员253人。1985年,开
  丽水电大(2010年摄)设法律专业,学员18人,自学视听生475人。1987年,接通中国教育电视台卫星转播线路,大部分课程直接收读。1988年,开设普通班,首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至1990年,共招收大专学历全科生2242人,毕业866人,招收单科生436人,结业327人。
  1999年7月21日,电大丽水市工作站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丽水分校合并,原有人员、设备、仪器图书和校舍一次性并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始于1984年,归县招生办公室负责。1987年12月,设立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至1990年,接受本科、专科应考生8480人次,报考19254科次,实考11743科次;取得单科合格6117人次,合格率52.09%,累计毕业生266人。1993年,增加两次补考,由原来一年两次考试,增加到四次考试,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1998年,专科和本科专业开设比例,专科64%,本科36%;2009年,专科44%,本科56%,至2010年,共开设学历教育136个专业,本科71个,专科65个。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定位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1—1988年,以在职人员为主,主要是“文化大革命”耽搁的一部分人,课程开设定位干部类教育,补偿教育,管理类课程居多;第二阶段,1989-2000年,以应届高中毕业生为主,课程开设定位高考落榜生的补充教育,出现本科,非学历考试基本没有;第三阶段,2001-2010年,以在职人员为主,60%具有专科文凭,课程开设定位多样化、职业型、专业型、应用型,体现终身教育的特征。2006年起,非学历考试成为自学考试主要组成部分,非学历考试与学历考试两者并重。第四章教育管理
  第一节教育管理机构
  明清时期,设教谕、训导两署,掌管地方学务及县学。清末,废科举,办新学。光绪三十四年(1908),奉浙江提学使支恒荣令设劝学所,公举明经谭献为总董,兼设劝学员,宣统二年(1910),改任孝廉孙寿芝为总董,光复中止县署,设教育科长。民国6年(1917),复设劝学所,民国12年(1923),改劝学所为教育局。民国24年(1935)裁局设科,为县政府第三科,撤销县教育委员会和县教育款产委员会。民国3年(1914),成立孔教会,民国4年(1915),成立教育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区设文教助理1人,村建立教育委员会。中等学校由丽水专署领导,中心小学、完全小学由县领导,村级小学由区领导。1950—1951年,城区内中心小学、完全小学归丽水专署领导,村级小学归县领导。1952年起,统一由县领导。1956年4月,成立教育局,12月改文教局。1957年8月,起中学行政归县领导。1960年1月,复设教育局,同年11月教育局改文教局。1963年后,初中由县领导,高中和完中归省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县设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区、公社建立教育革命办公室,城镇中小学由三结合(工人宣传队、解放军干部、师生)领导小组领导,农村中小学由“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1977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设文教局,区(镇)设教育办公室。1978年10月,撤文教局,立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1985年12月后,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分级管理。次年,撤区(镇)教育办公室,建区(镇)辅导学校,乡(镇)建教育委员会。1987年7月,撤市教育局,建市教育委员会。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有关局、委、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市机关、企事业办幼儿园、居委和农村办幼儿园分别由教育行政部门、妇联领
  莲都区教育局办公楼(2007年8月摄)导和管理。
  2000年7月,撤市设区,改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委员会。2001年8月底,更名为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07年8月,水阁学校上划市教育局管理。2009年1月,富岭初级中学、富岭小学上划市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负责水阁、富岭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节教育管理
  教育管理198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1986)69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基础教育督学(视导)制度”。1989年,设立教育督导室。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査、评估、指导。1993年,省政府发出《关于对“两基”工作开展评估验收的通知》,9月,召开全市首次“两基”会议,对“两基”自查自评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同年12月,市政府组织人员进驻富岭乡,进行“两基”评估的试点工作。之后,“两基”自查工作在全市各乡镇陆续展开。1996年10月,顺利通过“两基”评估验收。
  2001年,根据浙政(2001)72号文件《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到2005年全省实现两高普九”新目标,区委、区政府针对全区义务教育的实际,提出了“争取2004年底通过,两高普九,评估验收”的工作目标。在2004年5月1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实施“两高普九”工作动员大会。2005年1月,通过“两高普九”验收,成为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区。2010年,莲都区在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量,改善教育制度的同时,加大对教育基地设施的投入,全年投入6030万元,完成基本项目4个,校舍安全加固改造项目19个,大大改善农村教学环境。
  安全管理2000年,区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科室联系学校制度,每年度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时转发、下发各类安全文件,并与全区学校、幼儿园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活动,并开展专题的防溺、防疫、交通、食品卫生、防火、禁毒、防艾等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自护自救模拟演练活动;组织开展校长、安全联络员、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食堂(副食品店)业主进行安全培训。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汇报会(摄于2005年8月)积极开展隐患整治和校园放心店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到2007年,校园“放心店”和“平安校园”创建率和巩固率达100%。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工作督查,每年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分等级进行奖励。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全区学校装配电子防控系统。
  2009年,在全市率先为寄宿制学校配备52名保安。2010年,增配专职保安184名,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率100%。区财政全年用于校园保安的经费支出近400万元。2010年,校安工程加固改造项目全部完成,共投入资金1680万元。32所学校的193幢校舍实施雷电防护工程,共投入180余万元。每年投入8万余元更换灭火器材、消防指示标志等。
  教育强区创建2005年8月29日,莲都区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暨创建省级教育强区动员大会。制定《创建莲都教育强区的实施意见》,成立创建莲都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强区创建”的工作目标,明确2007年创建“省教育强区”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1月,通过“省教育强区”的评估验收。2010年是“教育管理年”“教育强区”复查年,全区深入开展深化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教育成果活动。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顺利通过“教育强区”的复查。
  莲都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动员会(摄于2007年10月)第五章教育改革
  第一节体制改革
  办学体制改革2003年,在全省率先推出《关于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实行民办学校教师全员人事代理制,畅通公、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渠道,积极推行《莲都区民办中小学管理星级评估方案》。莲都外国语学校、花园中学等民办学校投资上千万元自建校舍。民办学校模式多种多样,有股份制形式(花园中学)办学模式、华侨投资办学(莲都外国语学校)模式、个人投资办学(城中中学)等模式。2010年,区财政给3所优质民办学校投入扶持经费256万元,用于解决民办学校经费不足问题。同时,区财政还颁发《莲都区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学,挖掘社会办学的潜在资源,最大限度地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校接受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1999年,根据丽办(1999)30号文件《关于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实施意见》,全区实施了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度。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形成了“以县为主”新的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模式。2000年起,市教育局负责对县(市、区)工作指导,直接管理城区高中段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除实验学校外)归莲都区管理。2007年,水阁学校划归市教育局直管。2009年,富岭中学、富岭小学划归市教育局直管。
  资源配置改革随着集镇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区政府对原有的教育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优化中小学教育布局。按照“一个乡镇保留一所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初中向中心镇和城区集中”的教育布局规划,2003年以后,共撤并学校79所,全区学校数从2003年127所调整为2010年的47所,小学校均学生数从2003年的374人提高到2010年的811人,初中校均学生数从2003年的594人提高到2010年904人,促进规模化办学,实现90%的学生在城镇学校就读。许多乡镇利用闲置的校舍创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第二节教学改革
  2003年,莲都区被定为省级课改实验区,开始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始年级开始使用新教材。1—6年级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1一2年级设品德与生活;3—6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7—8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学、历史与社会、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2003年上半年,对区中小学教师进行新课程通识培训,为全区起始年级的实验教师进行学科培训,以后连续六年每学期各学科都组织学科培训。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莲都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方案》《莲都区课改工作制度》《丽水市莲都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建议(试行)》《莲都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成果奖励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实验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2004年,课改成果在省里巡礼时得到充分肯定。2006年丽水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示活动在莲都区举行。同年接受省课改实验区课改工作评估检査,并获通过。2007年省教研室来莲都区调研课改实验工作,“改进教学管理,区域推进校本教研”的实践经验得到省教研室的充分肯定;《改进教学管理的学校行动》纳入省教研室“校本教研丛书”系列,作为莲都经验于2010年12月初正式出版,向各地市推广,有来自上海及省内部分地市兄弟单位到莲都学习交流。2003—2009年各校陆续开发出近几十门具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和学校课程,完善了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2005年,丽水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在莲都区举行。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小班化教学”研究与实践。2004-2008年城北小学、大洋路学校、刘英小学、中山小学、梅山中学、花园幼儿园被评为“浙江省校本教研示范学校”,囿山小学、莲都外国语学校、天宁中学被评为“丽水市校本教研示范学校”。2008年,莲都区教研室被浙江省教育厅授予课改实验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第三节学校布局改革
  1991年,全市有高中5所,初中30所,小学284所,幼儿园136所。全市高、中、小学校校园占地7628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8713万平方米。
  1992年,全市有高中4所,初中29所,农职中3所,小学274所,幼儿园99所。中学校园占地面积31.85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5295万平方米;小学占地面积37.859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8937万平方米。
  1993年,全市有普通高中3所,初中30所,农职中3所,小学262所,幼儿园93所。中学校园占地面积35.500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2883万平方米;小学占地面积33.711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0931万平方米。
  1994年,全市有普通高中3所,初中30所,农职中3所,小学262所,幼儿园125所。中学校园占地面积30.793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0158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4.019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4018万平方米。
  1995年,全市有高中3所,初中29所,农职中3所,小学258所,幼儿园99所。高、初中校
  城北小学读书节活动(2010年10月摄)园占地面积33.244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4243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6.446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3626万平方米。
  1996年,全市有高中4所,初中32所,农职中2所,小学250所,幼儿园91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1.649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3256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6.72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6519万平方米。
  1997年,全市有高中4所,初中35所,小学243所,农职高中2所,幼儿园84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9.116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828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9.17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8372万平方米。
  1998年,全市有高中5所,初中34所,农职高中2所,小学203所,幼儿园148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0.618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9447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7.803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3317万平方米。
  1999年,全市有高中8所,初中30所,农职高中2所,小学154所,幼儿园177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3.23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2829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6.397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3348万平方米。
  2000年,划归莲都区管辖的有高中1所,初中30所,职高2个教学班,小学136所,幼儿园160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7.739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1475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4.297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1484万平方米。
  2001年,全区有高中1所,初中28所,小学108所,幼儿园133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9.106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1455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4.099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9907万平方米。2001年,投入970万元,完成花园中学体艺馆、雅里小学教学楼、仙渡小学师生宿舍楼、联合小学师生宿舍楼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7126平方米。2001年,启动了莲都小学、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新建学校工程建设。
  2002年,全区有高中1所,初中29所,小学98所,幼儿园98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8.309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7448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42.445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347万平方米。2002年,投入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资金7035万元,完成城北小学综合楼,莲都小学综合楼、大门,雅溪中学综合楼,高溪小学宿舍楼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452522平方米;完成维修改造面积19463平方米。
  2003年,全区有高中1所,初中28所,小学77所,民办职高1所,幼儿园90所。高、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3.384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904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6.599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63万平方米。2003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3012万元,完成中山小学综合楼,太平小学师生宿舍楼、综合楼,雅溪中学食堂,曳岭中学综合楼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16382平方米;维修改造面积13441平方米。2003年,启动了天宁中学、刘英小学扩建工程,后庆小学新建工程建设。
  2004年,全区初中25所,小学69所,民办职高1所,幼儿园141所。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8.192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9859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40.095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4998万平方米。2004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6495万元,完成天宁中学教学楼、图书楼、食堂宿舍楼,后庆小学教学楼、办公楼,刘英小学综合楼,括苍中学综合楼,雅溪中学学生宿舍楼、黄村小学教师宿楼、双黄小学学生宿舍楼、巨溪小学师生宿舍楼、丽新小学学生宿舍楼、西溪小学师生宿舍楼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40311平方米;维修改造面积9173平方米。自2003年开始实施“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工程”后,2004年,花园中学、莲都小学被评定为浙江省首批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04年,启动梅山中学迁建、水东小学迁建工程建设。
  2005年,全区初中23所,小学59所,民办职高1所,幼儿园158所。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7.118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6461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8.686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3321万平方米。2005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5884万元,完成梅山中学实验楼、教学楼,囿山小学实验楼,联城中学学生宿舍楼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22376平方米,维修改造面积18188平方米;完成囿山小学运动场塑胶跑道改造。2005年,启动了莲外初中部,水阁学校新建工程建设。
  2006年,全区初中17所,小学52所,幼儿园159所。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8.142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9.6092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40.7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6.4013万平方米。2006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13668万元,完成了水东小学教学行政楼,碧湖中学科技楼、运动场,联城中学综合楼等工程建设,莲都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水阁学校新建学校建设,新建校舍面积60620平方米;完成了梅山中学运动场、括苍中学运动场塑胶跑道改造。西溪小学、泄川小学、括苍中学等19所学校通过标准化验收组评估验收。2006年,启动了碧湖二小(明德小学)新建工程建设。
  2007年,全区初中16所,小学45所,幼儿园150所。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8.20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0.7403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8.84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783万平方米。2007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4600万元,完成水东小学学生宿舍楼,天宁中学学生宿舍楼,刘英小学行政楼,碧湖中学学生宿舍楼、食堂,碧湖二小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老竹学校教学楼、2幢学生宿舍楼、小学生食堂,大港头学校食堂、综合楼,仙渡小学学生食堂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37907平方米;完成刘英小学运动场建设。莲都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小学部)、天宁中学、城北小学、囿山小学等11所学校通过标准化验收组评估验收。
  2008年,全区初中15所,小学42所,幼儿园139所。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3.382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8.6921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38.050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7241万平方米。2008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3700万元,启动天宁小学、联城小学迁建工程建设;完成城北小学教学楼、梅山小学教学楼等13所学校校舍改造,维修改造面积1.4万平方米;完成碧湖二小运动场、大港头学校运动场建设、大洋路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改造。刘英小学、碧湖二小、碧湖中学、老竹学校、大港头学校5所学校通过标准化验收组评估验收。
  2009年,全区初中13所,小学34所,幼儿园105所。初中校园占地面积42.477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6079万平方米;小学校园占地面积45.06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9.761万平方米。2009年,投入校舍建设资金4349万元,完成天宁小学迁建工程教学楼和食堂、大港头学校学生宿舍楼等工程建设,新建校舍面积8309平方米;完成大洋路教学楼、泄川小学教学楼等11所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改造面积约1.6万平方米;完成天宁中学、莲都小学运动场塑胶跑道改造;开工建设联城小学迁建工程教学楼、食堂、宿舍楼。2009年,启动实施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2010年底,全区共有中小学47所,校园总占地面积88.6606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4.8053万平方米。其中公办中学9所,校园占地面积33.334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4865万平方米;公办小学27所,校园占地面积39.740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761万平方米;民办中学4所,校园占地面积13.212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5733万平方米;民办小学7所,校园占地面积2.372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0.9845万平方米。全区共有幼儿园115所(其中公办29所,民办幼儿园86所),校园占地面积5.863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6269万平方米。
  1991—2010年莲都区小学撤并增设情况一览
  表24-5-1续表24-5-11991-2012年莲都区初中布局调整一览表表
  表24-5-2第六章教育经费与设施
  第一节教育经费
  科举时代,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学田租息收入。置田赡学自宋代迄清,旧志所载官置、民助学田先后共计岁修田26亩,赡士田300亩,地159亩,宾兴田590亩。清乾隆十七年 (1752),莲城书院学田1070亩,同治年间(1862—1874),圭山书院有学田705亩。光绪三十四年(1908),教育经费收入银3334两,其中产业租金收入银2735两,存款利息112两,官款拨给147两,学生缴费100两,派捐75两,乐捐165两;支出3224两,其中职员薪金346两,教员薪金1510两,仆役工食201两,租息粮税129两,服食用品402两,图书标本器具180两,营造修缮204两,杂用252两。民国时期,省立中学经费由省拨款。县教育经费列入县地方财政预算,在地丁项下附加县税,每两带收银圆9角5分,内提四成为教育经费。民国5年(1916),各区、乡小学就地自筹经费,教育款产由各区学务委员经理,后归劝学所经营,民国12年(1923),移交县教育款产委员会。县教育经费负担县立小学开支,区、乡小学拨部分补助经费。民国21年(1932),县级教育经费核定为13913元。实支小学经费15639元,民教馆669元,民校500元,细支2895元。据民国23年(1934)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学生《实习调查报告》:“全县全年财政岁收入预算90768元,教育经费收入仅12838元、且学田之租甚微,有一亩仅纳数斗者,有尚不足以缴纳田赋者,预算亏空数千元之巨,小学经费半年未发分文”。解决县教育经费之不足,民国24年(1935)以前实行征收田赋附税、营业税附税、屠宰税附税等,是年废止。民国29年(1940)起,开征学谷捐,每亩征谷2斤,每斤折法币5分。民国28年(1939),成立县教育款产整理委员会,始筹集教育特种基金,至民国32年(1943),合筹基金数法币358.62万元。民国33年(1944)统计全县学田1925亩。民国36年(1947),教育经费预算岁出28325万元,其中薪金14170万元,津贴3401万元,行政费2252万元,设备费7085万元,其他1417万元。县库空虚,纸币日贬,财政拨款徒有虚文,各校靠收取学生学米以维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拨款。1950年土改后,学田不复存在,农村民办学校经费由乡村自筹。历年教育经费:1952年5.8万元,占县财政总支出16%;1956年45.1万元,占26.9%;1960年100.6万元,占23.45%;1966年89.2万元,占22.1%;1972年101.5万元,占10.3%;1982年268.82万元,占22.8%;1988年735.6万元,占21.39%;1990年920.4万元,占20.4%。1950—1953年,省立学校经费列入省预算计划,由省拨款,县教育经费由县随国家公粮征收附加解决,公立小学学杂费上交县统一分配使用。1954年起,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体制,县教育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专款专用。1980年起,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管理体制,县直属中学和县属区管中学经费直拨到校,小学经费实行县教育局、区教办、乡(镇)中心学校三级管理。1984年后,教育经费由县市定额包干到乡镇和直属学校。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2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2002年,成立教育核算中心,所有学校的财务核算统一纳入中心管理,实行校财县管。
  从2006年起,逐步减免了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柴火费等,不再向学生收取而由财政保障。2007年起,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全部由区财政安排。
  历年教育经费投入情况:2001年10483万元,2002年16073万元,2003年18719万元,2004年22512万元,2005年20409万元,2006年26876万元,2007年27805万元,2008年29625万元,2009年30234万元,2010年31069万元。
  第二节教育设施
  自清末兴办学校以来,除处州中学、囿山小学等几所学校外,多利用庙宇、祠堂为校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期分批改造原有危房,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校舍。1952年,校数263所,校舍总面积22.25万平方米。1957年建筑校舍2241平方米,1959年建363平方米,1960年建2058平方米,1961年建596平方米。1982年,全县中、小学484所,校舍总面积21.97万平方米。1983—1990年投入危房、旧房改建资金1218.83万元,改造危房12.32万平方米。1990年共有校舍面积26.33万平方米,其中,中学5.57万平方米,小学20.36万平方米。
  民国时期,处州中学教学仪器、动植物标本等教学设备较为齐全,设有理化实验室和劳作、美术、音乐等专用教室,图书馆藏书上万册。省立处州小学、县立囿山小学教学仪器、图书、体育设施略有配置,其他中、小学教学设备简陋。一些农村小学学生自备课桌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办中学和中心小学的实验仪器、直观教具、体育卫生用具和图书资料等,逐年添置更新。“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教学设备毁损严重,1977年后逐步充实。至1987年,全县学校有图书资料13.81万册,教学仪器36.34万元。1988年,增建电化教学设施,市教师进修学校建成地面卫星电视教学接收站1个,丽水中学有语音实验室1个、电子计算机房1个、APPLE—II型电脑25台,丽水二中有LAM-BOA8300型电脑12台。1990年,全县中学均能做演示及分组实验,小学仪器配备按教育部规定经费标准,达一类标准(0.32万元)6所,达二类标准(0.20万元)17所。一般完小均达三类标准(0.06万元)。
  2010年,所有学校所有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共有多媒体设备902套,价值1353万元;所有学校配备学生计算机房,共57个。共有教师计算机和学生计算机3560台,价值1290万元;已建有区教育城域网,所有学校都建有校园网,并通过光纤接入区教育局网络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建网(不含终端设备)资金达250万元;所有学校都按标准设有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及其他专用教室,教学仪器配备达到省级标准(城内各中小学、建制镇所在地学校均为省级I类、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为省级II类,完小为省级III类),教学仪器价值达210万元;所有学校均已配足常用音体美劳器材;所有学校图书资料达90多万册,价值700多万元。另外,所有学校都均有智能广播系统和安防系统,价值约300万元。
  第三节捐资办学
  1989年3月,成立丽水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市教委,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捐资助学统一纳入基金会。至1990年底止,向社会筹募资金546671.79元(包括有价证券),每年将利息用于教育。基金会收到的捐资助学款按章程规定,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扶持贫困学生就学、奖励先进学校及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等。历年基金会收到的捐资助学款情况:2003年365.52万元,2004年849.44万元,2005年746万元,2006年1123万元,2007年1373万元,2008年1276万元,2009年1170万元,2010年1310万元。
  2010年6月,"曾涛奖学金”颁奖仪式在大港头中心学校举行(2010年6月摄)
  “捐资助学行动”走进碧湖小学(2005年11月摄)
  第七章教师队伍
  第一节编制与结构
  幼儿教师20世纪50年代幼儿教师由初中或高小毕业生充任。1963年,专任幼儿教师10人中,中师、高中毕业6人。1975年,专任幼儿教师23人。1978年后,幼儿教育稳步发展,至1987年,有专任教师200人,其中小学退休教师任教35人。1990年,有幼儿教师283人,其中中师、高中毕业141人,占49.8%;中师、高中肄业及初师、初中毕业121人,占42.8%。
  1992年,有专任教师15人,1994年29人,1996年26人,1999年22人。2001年,公办、民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已达到317人,学历合格282人,学历合格率88.96%。2008年,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单独核定幼儿教师编制70个。2010年,公办民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已达到613人,学历合格572人,学历合格率93.31%,超学历294人,超学率47.96%。
  小学教师清末至民国期间,中、小学教员实行聘任制。清宣统元年(1909),公立两等小学堂、初等小学堂有教员17人,其中师范毕业3人,他科(包括国外学校)毕业7人。民国5年(1916)起,小学教员必须经检定(分有试验检定和无试验检定)合格才能充任。民国8年(1919),省无试验检定,丽水县取得小学教员资格者135人。抗日战争全面开始后,小学教员师资质量下降。民国34年(1945),全县小学教员511人中合格者120人,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小学教员282人,其中大多为初中肄业、高小毕业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办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分配,民办教师延用聘任制。1952年,全县小学教师559人,其中中师、高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97人,初中、初师毕业及其同等学历131人,初师、初中肄业及其以下学历331人。1953—1954年整顿小学师资队伍,精简小学教师320人,大部分转入农业生产劳动。1955年,小学专任教师479人中,中师、高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96人,初中、初师毕业及其同等学历259人,初师、初中肄业及其以下学历124人。1958年后,教育事业发展,至1961年小学教师1441人,其中民办教师127人。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调整教育事业规模,精简中小学教职工268人,98所公办小学转为民办。1963年,小学教师812人,中师、高中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43人,初中、初师毕业及同等学历403人,初中、初师肄业及其以下学历6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数量就是质量”的错误口号影响,小学、中学大量增加,师资不足,层层拔高,大量吸收社会青年任教。1976年,小学教师1759人,其中民办教师1124人,占63.90%,1978年后,规定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为中师毕业。1978年、1982年,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纠正超编状况,两次整顿中小学民办教师队伍,761人转向其他行业。至1990年,民办教师137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5.7%,1990年,小学专任教师1232人,学历合格923人,占74.9%o1992年,小学专任教师1230人,其中大学专科毕业33人,占2.68%,中专毕业839人,占68.21%,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63人,初级职称980人。1999年1488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3人,大学专科毕业182人,占12.23%,中专毕业1218人,占81.85%,中级职称642人,初级职称703人。2001年,公办民办专任教师共有1665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8人,大学专科毕业266人,中专毕业1325人,中级职称641人,初级职称762人;至2004年,以班级数核编教职工数为主,小学班师比为:农村小学为1:1.3-1.5,城关小学为1:1.5-2。2004年起,以生师比作为核编教职工数的标准,计算总数再上浮15%。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21,城关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2010年,公办民办专任教师共有1497人,其中研究生毕业1人,大学本科毕业503人,大学专科毕业724人,学历合格人数1247人,学历合格率99.87%,超学历人数1229人,超学率82.03%,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768人,初级职称503人。
  中学教师清宣统元年(1909),处州中学堂教员10人,其中师范毕业2人,他科(包括国外学校)毕业1人;师范科教员7人,其中师范毕业1人,他科毕业5人。民国21年(1932),省立第十一中学专任教员21人,其中高等学校本科毕业13人,高等学校专科毕业6人,中专及高中毕业2人。民国22年(1933),省教育厅规定,凡担任高、初中教员者都要参加有试验和无试验检定。民国24年(1935),省立处州初级中学专任教员31人,经省无试验检定合格11人。抗战时期,中学师资学历较高,民国35年(1946),省立处州中学教员41人,中高等学校毕业占87.4%。20世纪50年代,高中教师素质相对稳定,初中存在部分不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及其以下)教师。1963年,初中教师中,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或肄业占61.8%,中专、高中毕业及其以下学历占23.7%。“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量小学教师充任中学教师。1978年后,规定中学教师合格学历,初中教师为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毕业。1979年,初中专任教师773人,大学本、专科毕业57人,占7.4%o1986年694人,大学本、专科毕业225人,占32.4%。1990年,中学专任教师851人,大学本、专科毕业600人,占70.2%.1987年,进行职称评定,全市中、小、幼教职工2432人,具有资格2228人,其中高级职称41人,中级职称476人,初级职称1711人。1992年,初中专任教师733人,其中大学专科毕业465人,本科毕业47人,中专毕业184人;高中专任教师198人。1999年,初中专任教师871人,其中大学专科毕业730人,本科毕业84人,中专毕业45人。1999年,高中专任教师169人。2001年,初中专任教师922人,其中本科毕业154人,大学专科毕业710人,中专毕业56人。2001年,碧湖中学高中部的专任教师37人,学历合格17人,学历合格率49.95%。至2004年,初中的班师比为:农村初中1:2—2.5,城关初中1:2.5—3;高中的班师比为:1:3.5—5。是年起,农村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8,城关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3.5。2006年,高中专任教师14人,学历合格9人,学历合格率64.29%,2005年起,高中部停止招生。
  2010年,初中专任教师939人,其中研究生毕业2人,本科毕业747人,大学专科毕业人数188人,中专毕业56人。莲都区名师名校长培训(2007年10月摄)
  第二节教师培训
  培训主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全区小学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承担。自1992年至2009年期间,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好教师培训工作,通过离岗进修、短期培训、教学研究等形式,按上级骨干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两个层次,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加大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力度,逐步构建起促进农村小学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造就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青年学术骨干,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2010年,共举办师德培训、教育干部培训、“领雁工程”、新教师岗位培训等各种培训班79期,参训人数达5165人次。
  非学历培训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校长的培训工作拉开序幕,1990年开始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进行了20年。小学教师进行了全员的电化教育、五项基本功培训,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全员的普通话、素质提升工程、教师计算机、中小学教师新课程通识培训、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和学科教学技能培训、班主任培训,各种类型的骨干教师培训(如省市区三级的农村教师领雁工程培训、远程非学历培训)等教师岗位提高培训多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等形式,至2009年,据统计全区共有61218人次培训结业。
  教育干部培训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教导主任培训、政教主任培训、成技校长培训、总务主任培训、副校长及后备干部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会主席培训、会计培训、基建管理人员培训等56期2534人次。
  第三节教师待遇
  工资标准民国22年(1933),省立处州初级中学教员每月薪俸,最高144元(银圆),最低30元,平均90元。县立小学教员每月薪俸最高20元,最低10元,平均12元。农村小学教师工资无统一规定,一般一学期稻谷6—8担不等。民国16—26年(1927—1937)省立处州中学实行时薪制,高中教员每小时每月8—12元(法币),初中教员每小时每月6—10元。抗战全面爆发后,物价上涨。民国30年(1941),推行学米制,中小学教员每月配发大米30斤。民国32年(1943)后,工薪由战时生活补助费基本数、工薪加成数两部分合成。至民国35年 (1946),公立小学教师生活补助费基本数28000元,倍数为120倍,实际值不及大米1担,且教育经费无固定来源,补助、加成徒具空文。是年,莲城、碧湖、九龙、靖溪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教师相继总请假,以示抗议,县府借款垫发,事稍平。之后,物价直线上升,币值一日数贬,小学教师生活困苦尤甚,主要靠学生送供“敬师米”“敬师菜”苦撑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公办小学教师实行大米工资制。1952年,公立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国家财政预算。1956年,工资改革,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54.87元,增长16.54%;小学教师平均36.86元,增长32.06%;幼儿园教师平均35.33元,增长32%。1963年,工资调整,中学调级面53.91%,小学64.88%。1972年工资在40元以下的教师增资一级。后至1984年,先后五次调整提升教师工资。1985年工资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人月均增资21.46元。1988年,按职称发工资,人月均增长19.01元。1990年,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182.31元,小学教师192.41元。1956年起公办教职工实行退休、退职制度。1979年实施离休制度,至1988年,共有教师离休16人,退休308人,退职35人。1950—1980年,民办教师工资由地方自筹,月工资数一直停留在20元左右。
  1981年10月起,国家增加补助费,平均每人全年增补50元。1982年起,由公社统一筹措解决民办教师部分工资。1986年,对部分民办教师实行国家补助部分一次性补助:1966年以前任教补助140元,1972年以前120元,1978年以前100元。1986年1月增资后,1966年以前任教月工资68元,1972年以前62.5元,1978年以前56.5元,民办教师月工资达同类公办教师水平。1987年,在编民办教师工资试行全市统筹解决,并提高基本工资10%。1990年,民办教师实际月平均收入120.9元。1993年,实施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进行套改。1995年开始,满30年教龄的教师,退休后享受100%的待遇。
  2000年起,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统一交纳“三险一金”;统一划拨教师工作经费。2005年起,区财政给每位教师拨出1500元作为年终的增收节支奖。2006年工资改革,新参加工作的农村教师工资高定一级,全体农村教师工资向上浮动一级。是年起,区财政给每位教师增发了600元通讯费,还对工资外年收入不足8000元的城区学校教师和工资外年收入不足6000元的农村学校教师给予追加补助。2007年,安排200万元对工资外年收入不足10000元的城区学校教师和工资外年收入不足8000元的农村学校教师补助。是年,教师工资重新套改,由原来的职务工资、津贴工资套改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他原享受的各种津贴如物福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等不变动。是年起,区财政为每位教师安排工作经费2000元(结余可用于教师福利),2008年提高到4000元。是年起,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有倾斜性政策,1月1日起,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人均增资230元。2009年,开始执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教师全年平均待遇53256元。
  职称评定1987年,中小学教师开始评职称,2004年,实施教师职务评聘分离制度。截至2010年止,全区教职工2665人,具有资格2362人,其中高级职称235人,中级职称1171人,初级职称669人,其中高级职称已聘188人,中级职称聘1012人,初级职称已聘669人。1993—2010年,连续2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可浮动一级工资。
  优秀评比1956年起,建立评选优秀教师委员会。1980年,有56人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1981年,评出省“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5人,1981-1989年,小学教师朱广华被评为特级教师、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活动优秀教师,中学教师舒里红被评为全国先进少年儿童工作者、特级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85年,县委、县府举行第一个教师节庆祝大会。1980—1990年累计被评为地、市级优秀教师930人次。1951—1990年获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教师有78人次。1998年9月,赵益美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2006年桑丽虹、何竹生被评为浙江省特级教师,2009年桑丽虹被评为全国优秀德育教师,叶菊美荣获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2010年张绍军被评为浙江省第十批特级教师。至2009年,61人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120人被评为区级学科带头人,10人被评为省教坛新秀,3人被评为市名校长。2008年,设立名师奖励基金,区教育局每年对名师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奖励基金。特级教师每年享受6000元的奖励基金。市级名校长每年享受4800元,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年享受3600元,区级学科带头人每年享受1800元。1992-2009年,累计被评为市区级优秀教师3058人次,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64人次。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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