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192002022000142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驻军 |
分类号: | E158.9 |
页数: | 3 |
页码: | 901-903 |
摘要: | 武警莲都区中队1949年12月,组建浙江省总队丽水县公安队。1966年6月,丽水县公安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丽水县中队,划归军队建制,属县人武部领导。1968年11月,丽水县中队与永嘉县中队对调防务、番号和建制领导关系。1983年,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县中队。1986年,改为丽水市(县级)中队。2000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丽水市支队莲都区中队”,担任勤务由看守转为警卫。 |
关键词: | 莲都区 驻军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