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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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4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5.114
页数: 1
页码: 895
摘要: 1950年6月,建调解组织,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调解人员96人。至1964年,80%公社和大队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调解工作停顿,1973年恢复。
关键词: 莲都区 人民调解

内容

1950年6月,建调解组织,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调解人员96人。至1964年,80%公社和大队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调解工作停顿,1973年恢复。1986年,推行人民调解承包责任制,有调解组织395个,调解人员1201人。至1990年,全市有调解组织432个,调解人员1758人。1981—1990年,全市培训调解人员21578人次,受理各类纠纷28575件,其中调解成功23665件,占82.8%。1991一2000年,全市共有调解组织396个,培训调解人员3471人次,受理各类纠纷14100件,其中调解成功13180件,成功率93.48%。1995年,开展“三农”法律服务,全市366个村有129个村开展了“三农”工作,有13477户签订了“三农”法律顾问合同。1999年,开通“16001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年,在原有9个派出所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13个内设司法所,建立9个法律服务中心办事处。2000年3月30日,设立丽水市法律服务中心碧湖办事处。2000年4月14日,设立丽水市法律服务中心太平办事处、严鸟办事处、峰源办事处、郑地办事处。2000年4月28日,设立处州律师事务所碧湖办事处。2000年7月10日,城关镇政府成立岩泉水东片司法调解中心。7月18日,黄村乡成立司法调解中心。8月16日,泄川乡成立司法调解中心。2001年4月29日,设立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黄村办事处。2001年11月22日,设立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万象、紫金、白云、岩泉、水阁办事处,撤销原城关镇法律服务所和强盛法律服务所。2002年,将原7个法律服务所合并为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和碧湖法律服务所。2002年3月25日,设立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联城办事处。2002年10月21日,设立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大港头办事处,撤销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水阁办事处。2003年,完成22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2004年5月17日,莲都区法律服务中心更名为莲都区处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从35名清理到16名。2007年7月13日,莲都区处州法律服务所改制为自负盈亏法律服务机构。2008年,在莲都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2001—2008年,全市共有调解组织396个,培训受理各类纠纷9072件,其中调解成功8396件,成功率92.5%。2001—2008年,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549件,非诉讼案件132件,调处纠纷24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代写法律文书806份,协办公证135件,解答群众咨询8653人次。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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