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事(经济)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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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141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商事(经济)审判
分类号: D916.4
页数: 2
页码: 886-887
摘要: 1984年8月,始建经济审判庭。至2010年,区法院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6524件,诉讼标的83770.66万元。
关键词: 莲都区 商事审判

内容

1984年8月,始建经济审判庭。至2010年,区法院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6524件,诉讼标的83770.66万元。
  1988年,为市农业银行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83件,解决诉讼标的额50.26万元,通过非诉讼收回到期、逾期农贷款277.9万元。1989—1990年,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48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499.47万元。
  1992年,共审结农贷案件564件,占经济纠纷案件数的74.6%,收回逾期贷款182万余元。1993年10月,法院抽调了30多名干警,分赴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288个县(市),为丽水地、市24家企业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大规模诉前催款工作。此次大规模的诉催行为为全省首家,其中无管辖权和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占总数的75%,为企业追回货款220多万元。1994年,区法院审结首例电视广告合同纠纷案和首例信用卡透支案件。1995年,区法院办理丽水市首例企业破产案——丽水动力机械厂破产案件。1996年,及时审理电池厂、味精厂、医用仪表厂、第二农机厂等企业破产案件。1998年,区法院受理丽水市五金配件厂、浙江万象制衣羽绒厂、丽水市农业机械公司、浙江处州针织厂、丽水市金属材料公司、物资协作公司、碧湖玻璃制品厂、丽水铁道配件厂等8家企业的破产案件。1999年,区法院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项活动。相继审理13起企业破产案件。
  2000年,依法及时审结了城关、双溪、老竹、碧湖等片区涉及530多户拖欠原农村基金会的案件,解决诉讼标的额500多万元。全年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件,审理终结2件。2001年, 随着全国司法改革推进,区法院撤销经济审判庭,设立民事审判第二庭。
  1984—2010年莲都区一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情况表
  表22—5—6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丽水市莲都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丽水市莲都区志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叙莲都区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力求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本志记述年限上起事物之发端,下迄2010年底。为保持某些事件的连续性,反映事物发生、发展全过程,方便读者查阅有关资料,有些内容如低丘缓坡开发、丽水国际摄影文化 节、古堰画乡建设专记等,记叙时间予以下延。 本志记述中的莲都区(丽水县、市)地域范围,除人物传外,均以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范围为界,本志中莲都区(丽水县、市)统计数据均为当时莲都区(丽水县、市)所辖地 域范围的数据。 本志按志书体例要求设计篇目,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志为主体,编、章、节、目结构。横陈门类,纵述史实,以事分类,纵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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